八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天微微亮。
在通往奥斯特利亚帝国的山道上,一位少年正在赶路,他留着的双股编长辫在身后一摇一摆,若不仔细辨认,很容易会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女孩子。
不过,说他在赶路的话恐怕有点不贴切,因为他很快便赶不动了。
“哈……哈……”
少年将垂落背后的长辫拉到身前,竟把发梢当做毛巾,擦拭准备滴落的汗珠。
“唔唔!好……好热!”
少年一扯领子,朝着天空嚎了一嗓子,他的声音在山间回响不绝,但这并不能使他凉快,他只好将头发扔回身后,摘下头顶的旧水兵帽,不住地扇风。
说实话,风不大,但两条飘带晃悠的样子,看起来总有种清凉的幻觉。
此刻气温其实一点也不高,现在是清晨,太阳根本没有出来,倒不如可以说很凉爽,奈何这位抱怨不已的小先生在爬山,而且一路全是上坡。
他把眼睛翻得像茫茫天空一样白,又走了一小段路,再也无法忍受疲劳,打算歇息歇息。
看着自己两条算不上健硕的腿脚,已经晃悠得像刚出生的小鹿了——这就是逞着轻功好,在山道上哇呀呀狂飙的后果。
他很想一屁股坐在地上,可惜黎明前才下过一场小雨,空山新雨后,但眼下却不是爽朗干燥的秋季,而是暮春初夏,一屁股坐地上可能连内裤都是泥浆。
他往道路头尾张望了一会儿,确认并没有什么便车可以搭乘,寂静的山道上当然也没有能骂他没教养的人,他差点就忍不住,想往泥里躺了——像河马和大象一样用泥水降温。
“害,算了,找棵树靠会儿。”
若不是还有要去的地方,有想见的人儿,真就想在湿湿的草里打滚了呢,哎,形象形象,我可是个美男子,嗯嗯,美男子。
他说了又想。
一颗挺拔且干净的云杉树很快就找到了,毕竟是山里,可供挑选的对象多得不能再多,不过少年挑选的这棵云杉下盘很高,周围一圈土隆起周围不少,没那么湿,更没啥虫豸。
少年的屁股就要坐下,但他想了想,还是把背包垫在了屁股底下,之后轻柔至极地坐了上去,侧耳倾听,确保包里的瓶瓶罐罐没有发出悲鸣。
“成啊,我自己,吃不吃都不长肉,还是说发育已经遗忘我啦?”
体重轻,好处当然是跑得快,坏处就是没有个结实的身板,没有那么能打。
不过时代在进步,连铁甲都差不多被淘汰了,身子骨再硬又有什么用呢?
少年伸手进怀里摸了摸那块被捂热的铁坨,确认了一番保险确实上着。
“呼~,我就说我没忘记上保险。不然一旦走个火,我这条腿就没喽,诶嘿~。”
那是一把转轮手枪,火力可是很强的。
打趣着自己,少年从怀里掏出地图,孰料那张被叠了两叠的纸片已经被汗浸湿,拎在手里晃荡了许多下,好容易才干了点儿,可以摊开。
“噢,耶稣,幸好没把宝贵的「邀请函」揣怀里。让我看看走了多少路程……咕呃,怎么还有那么多山头需要翻?这样的话天黑都走不到嘛!我是不是傻子啊,准是猪油蒙了心,才会觉着景色不错,不如在林间畅快飞驰,舞鹤功再厉害,人也变不能真变成飞鸟啊!”
少年奋而将地图高高举起,但踌躇了三四秒,才没将花了五十苏买来的地图给丢进泥里,泥水救了破地图一命。
少年没好气的碎碎念,怒骂景区的奸商真是坐地起价,五十苏都能买五十根长棍面包了,何其黑心!
汗干了的地图倒硬朗起来,适合扇风,少年就这样坐在包包上,背靠树干,把水兵帽盖在脸上,用力扇着风。
“呼……”
到底是雪山下的森林,空气分外清新不说,哪怕就快六月了,冰雪的寒意也依旧在山里温存,静坐下来,很容易就能感受到枞树林里的幽清微风。
环境相当舒适,再加上有点小疲惫,早餐的半块面包,一杯奶,一颗水煮蛋也不顶饿,所以,少年一不小心就睡了过去。
林子里越来越亮,这是初升的太阳在不懈努力,一点点爬升到更高的地方,山间的晨雾终于被驱散,天空也从白茫茫的一片变成澄澈的蔚蓝色,外加一个无比炫目的光蛋子在东半边天散发热量。
日光照耀下,没有树叶遮蔽的山道很快被烤干。
怎么说,这也是一条交通要道,它一头是法尔瑟边境,一头是奥斯特利亚的蒂罗鲁边疆州,虽然偏僻、崎岖了些,但绝对谈不上人迹罕至。
到了点,自然是有马车经过的。
那是一辆四匹马拉的客运厢型马车,噼里啪啦的是十六只蹄子,哐啷哐啷的是四个车轮儿。
车夫坐在车顶,用长长的缰绳操控着马匹,前进的不疾不徐,有点慢悠悠。
跑山路,特别是上坡,这才是正确的做法。看来这位驾车师傅做这工作也有点年头了,经验丰富。
“呼……哈!”
少年被马车那和谐又突兀的声响惊醒,身子震了震,盖脸上的旧水兵帽掉在了地上。
“呜嘎!”
少年伸手一捞,避免了帽子蒙尘,但用力过猛,他坐着的包里,瓶瓶罐罐发出不妙的声音,他赶紧弓腰用力,做了一个下腰的姿势,将脑袋顶在树干上,把屁股从包上挪开。
“嗯嗯嗯嗯——起!”
费了好一番力,少年才完成了鲤鱼打挺这个高难度动作,没有用手,也没坐碎包包。
“呼……好险。”
待少年站直,一枚肖像吊坠从他被扯开的领口垂了出来,吊坠打开,里头是一帧美人肖像,她身着古典主义的贵妇人裙装——也就是奔放的大开领,用少年故乡的俗话说,有点坦胸露乳。
这种打扮,对于刚刚习惯艾西洋文化,且正是青春期的东方小少年来说,可是莫大的刺激。
对本地人来讲,这种半个多世纪前的奢华衣装有些过时了,但那些怀恋旧日荣光的“贵人”们仍旧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美与艺术。
虽然有点不明显,但少年知道,肖像画的的确是一名未出嫁的少女,而不是某个有名世家的贵妇。但……过了明天,可能就不一定了。
不得不说,西洋的女孩子发育就是超前。
“咕嘿嘿……阿丝卡兰……我的阿丝卡兰……嘿嘿……美人儿等着我,我马上就把你捞出来,还会送你老爸一个大礼。”
嘟哝完,他摸了摸怀里的那把枪,并想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在他的故乡,他想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被称为「采花」。
但他不一样,他有枪。
是为「采花贼pro·火力强化型」!
少年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车已经从他身边开过了。
“哎,停停,我可不想再靠脚走啦!”
他连忙抄起行李,拍拍包包的尘土,便去追马车。
有车的话还是坐车罢。山路走得累死了。
冲着快行驶到远方的马车,少年摘下他的水兵帽,朝那位坐在车顶的车夫先生摇晃。
“劳驾~。”
车夫先生见来了生意,很是乐意的停下,也摘下帽子回礼。
“早上好啊,先生,请问您是否能捎带我去蒂罗鲁的一处庄园?当然,我会付您应得的酬劳。多少钱都可以。”
嘿,开口言报酬,而不是像某些大老爷们儿一样哼来哈去,车夫先生开心极了,他瞥了一眼身后的车厢,里头那两位老爷就不一样了,铁定等到了目的地才谈车费,并且一上来就砍价,还有可能赖账,反正到了地方,他们想咋样咋样。
开心归开心,车夫打量了一番少年的打扮,嗯——还不如自己呢。
灰褐色的贴身短衣,这是平民街的常见打扮,虽说映衬得少年的肌肤比较白皙,例如露出的颈脖,手腕,脚踝,但反而说明这身衣服短了。
藏青色帽子,也是与衣着毫不相干的水兵帽,头发的颜色比帽子还深,是没有一丝杂色的纯黑,而不是杂黄或者棕色。
似乎,是一个东方人,居然还会说法尔瑟话,令人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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