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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章:我和大小姐打老虎苍蝇的故事53

154章:我和大小姐打老虎苍蝇的故事53

凌若天从床上爬起来,已经是中午了。

他从医院回来就趴床上睡着了,他太困了。

连续鏖战让他疲惫不堪,反映在身上最直接的就是头困眼乏。

他甚至衣服都没换就睡着了。

可想而知这人得有多累啊。

凌若天洗了个澡,洗漱完了换了居家服下楼去,他想找点吃的。

客厅空荡荡的,凌若天才想起来小沐还在医院里呢。

程思柔也没起床,他只能自己找东西吃了。

不过就算程思柔起床了也没人做饭,她又不会做。说到底还是得凌若天自己搞定。

冰箱里还有几个蛋和两颗番茄,干脆就做番茄鸡蛋面算了。凌若天打开冰箱,清点过剩菜之后做出了如此决定。

先把番茄给切成块,放到汤锅里边,加了鸡油来熬。熬汤的时间凌若天打了两个蛋,放在炒锅里炒熟了,撒上辣椒和孜然。

接下来只需要下面下蛋就行了,整个过程下来都不够十分钟,一碗喷香的番茄鸡蛋面就做好了。

凌若天把面和菜拌了拌,然后大口大口嗦起面来。

“吃什么呢?”程大小姐揉着惺忪睡眼下楼,她被香味叫醒了,“我也想吃……”

“锅里还有,自己盛啦。”

程思柔睡意朦胧地给自己打了一碗面,然后坐在凌若天对面。凌若天看她那架势似乎不是要吃面而是要把这碗面当成枕头给睡上去了。

“哎哎哎,醒醒。”凌若天拍了一下程思柔的脸,对方表示毫无反馈。

于是他双手按在程思柔脸上,把她嘴巴挤成一只猪一样的嘟嘟嘴。

“你刷牙洗脸没有,就吃东西。”凌若天说,“去刷牙洗脸去。”

程思柔被挤得难受,终于醒了。

她有些生气地掰开凌若天的手,说:“不许对我恶作剧,我去洗漱了。”

见程大小姐上去了,凌若天掏出手机,上面居然推送了一条关于桥南的信息。

标题还挺引人注目,桥南市委书记啥的。

凌若天嚯了两声,点开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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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看完了赵存锡那激昂演讲的录播,脸色有点变得不好看。

程大小姐是中途加进来看的,但这也不影响她看着看着脸色就青了。

“讲得好像他才是正义的一方一样,”程思柔气呼呼地唆了一口面,“也不知道是谁仗着自己官大欺负人的。”

凌若天倒是觉得赵存锡此举实在是太高调了,让凌若天看着很不舒服。至于他暗指凌若天是人民敌人的那番话凌若天倒觉得没啥感觉。

反正黑道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是人民敌人也很正常嘛。

凌若天只是疑惑并且瞧不起赵存锡这近乎作秀般的高调。

“果然还是被抓了马脚了,”凌若天叹气,“我就知道没这么简单。”

“什么意思?你被抓了什么马脚?”

“没事,吃你的面。”

于是程思柔就老老实实地吃面。

“怎么今天只有面啊,”程思柔吃到一半才想起来,“你忘记买菜了吗?”

“也是哦,好像真的忘记买菜了,”凌若天也才想起来,“那你想吃什么?我去买吧。”

程思柔绞尽脑汁想了好久,最终没得到答案。

一般来讲都是小沐做什么她就吃什么,她主动要求小沐做什么饭的时候真的很少。

不过这样也不赖,至少程大小姐不挑食也不挑嘴,好养活。

“那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可能去到了你就知道你想吃什么了。”见程思柔像是面临人生重大选择一样地绞尽脑汁想着今天的晚饭,凌若天就知道她也有选择困难症了。

久病成医,凌若天自己就是个选择困难症患者。他一眼就能看出来程思柔现在是什么心态了,那样子和他在犹豫选美少女战士手办还是魔法少女手办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

“也不是不行……”程思柔有些犹豫,“去菜市场吗?”

“我是不知道你们家怎么样,我一般都去菜市场买菜,”凌若天说,“那里菜新鲜还便宜,超市的又贵又不新鲜。”

“可是菜市场好脏啊,”程思柔满脸嫌弃,“我小时候和妈妈一起去,总是能闻到臭臭的味道,地板还湿漉漉的,脏死了。”

凌若天觉得这很正常,就是要这种菜市场才有那味啊。虽然很多人觉得不干净,但是凌若天觉得只要买回去仔细一点洗,做好处理工序基本上就已经够了。

和小沐去的地方不同,小沐去的地方虽说也是类似菜市场的批发市场,但是这个市场里有些小地方是专门给有钱人供给好东西的地方,环境要比平民百姓去的菜市场好多了。凌若天指的菜市场那是真的就是普通老百姓平常去的菜市场,脏乱差是常态。

但是架不住它真的便宜啊。

凌若天身为凌家的少主,本该是视金钱如粪土,大把大把钱撒出去都不会皱一下眉头的狠角色。他就应该摆出一副酷哥的样子宣告世人“钱爷有的是,爷不在乎钱,爷对钱没有兴趣”才对。

当然,以上场景是设立在“本该”这两个字上的。

实际上这家伙可以为一块钱肉疼到一晚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的程度。

倒不是他穷怕了,只是他经济拮据习惯了而已。

家里的财政大权早就在苏筱墨十岁的时候就交给她了,凌绝峰还美名其曰锻炼孩子,其实就是要把苏筱墨从小就锻炼成一只管家婆,让凌若天手里没有经济权,就不会有花花肠子出去乱搞女人。

凌若天都想不明白到底谁是被捡来的了,他一个大家族的少主在外边彩旗飘飘怎么了?其他小说里的恶少不都是左拥右抱的,就他凌若天一个到现在还是煞笔兮兮的处男。

天下第一又怎么样?还不是个处男。

事实上凌若天确实是从小穷到大,虽然他吃喝拉撒睡都是高品质的水准,但是他没有财权啊,他的零花钱小时候每个月才几百块,现在回来了也就一个月两千块零花钱。谁他妈大少主一个月两千块啊?!丢人。

不过么,也正是因为凌若天没多少钱,玩不起什么娱乐,只能把多余的精力发泄在训练上,才有了如今的实力。

不得不说凌绝峰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不愧是前代家主,培养后代的方法还真是别出心裁。

“你决定没有?”凌若天催促着程大小姐,“下不了决定就随便买买了。”

话音刚落,程思柔的手机就响了。

“爸爸?”她接通电话,表情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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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弘博放下手机,沈正诚坐在他面前,正在细细地品茶。

“沈老大驾光临,程某有些惶恐了,”程弘博眉头紧锁,“不知沈老要我打这个电话是什么意思。”

“弘博啊,你多久没回京城了?”沈正诚却答非所问地回了一句,“这次过年带思柔回去看看如何?”

“这……”

“你老泰山那边想念思柔想得紧,十多年没见了,老人们都急得很,”沈正诚叹气,“估计是大限将至了吧,毕竟我们这种年纪,哪天早上没了也不稀奇。”

程弘博脸色不太好看。

双儿当年不也是被他们逼出来的么?这次要是把思柔带回去,万一那边……

“沈老和我家里人蛮熟的,是邻居么?”

“京城也不算大,大家街里街坊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归有些联系,”沈正诚说道,“我这次来桥南,带了很多人的话,得抽空一一转达一番。”

程弘博也不是不想回去见他的老泰山,这锐丰集团能做大也有老泰山的一份力在里边。毕竟他就一个宝贝闺女,还下嫁了一个穷小子,所以当年他给程弘博一路通的绿灯还蛮多的。

但是这老头有个毛病,就是包办婚姻习惯了。老封建一个,虽然是个大官,但是做的还是旧社会的那一套。程弘博对程思柔那是宝贝得很,怎么舍得让别人决定她的人生?

“沈老您今天就是来带个话?”程弘博试探着。

他才不信沈正诚无缘无故找上门来就是为了带两句话。

“林老跟我讲,这事我不能插手,不过我个人觉得还是得给你一个提醒,”沈正诚说道,“小心你们家的那个保镖,他不是好惹的人。”

凌若天好不好惹,程弘博还是有自己的想法的,但是沈正诚专门来就是为了说这些?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个小家伙可是有着诸天神佛保佑的,打不得动不得。”沈正诚说,“这种人只会死在一颗藏在暗处的子弹上,除此之外,我们这里所有人都奈何不了他。”

这种迷信的话自然不可能是沈正诚的真正意思。

诸天神佛保佑?难不成……

“他什么身份?”程弘博如同一只警觉的虎。

“佛曰,不可说,”沈正诚苦笑,“但是,他现在还暂时不会害你女儿,你完全可以信任他。”

“我之所以让你打个电话回去,就是让你回家提醒你女儿,”沈正诚继续说道,“必要的时候就回京城,在京城底下,即使是他,也不可能大摇大摆地做事,总有人能制住他。”

“小子谢过沈老,最后还有一个问题。”程弘博问,“这小子是用了化名么?”

沈正诚犹豫了一下,这已经接近了林老告诫他的底线了。

“化名。”沈正诚说。虽然凌若天确实没改名字,他只是把自己的姓给去掉了,单留一个名而已,但是这也算是化名的一种啊。

只是这个化名着实没有技术含量而已。你不能说一颗已经焉了的白菜就不是白菜了,同理,一个没有技术的化名它依旧还是化名。

要是程弘博哪天反应过来要责怪沈正诚的话,他也有理由说是程弘博自己蠢段位不够联想不到,别怪他沈正诚没说清楚,人家凌若天确实用了化名,只是他的化名实在是骗不了人而已。

“沈老特地过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件事么?”

商人的敏感告诉程弘博,沈正诚必然有要事相商。

“也不全是,”沈正诚放下茶杯,说道,“还有一件事,我希望你能配合一下。”

“沈老但说无妨。”

“我这次告诉你这件事,算是卖个人情给你了,我也不藏着掖着了,开天窗说亮话,我需要锐丰集团的力量。”沈正诚说。

“锐丰集团怎么帮得到您?”

“站队。”沈正诚悠悠地说了一句,“你只要选择好站队就行。”

“您的意思是……要我同您站在一起么?”

“没错,我们两个人,把这桥南纷乱的漩涡,”沈正诚比出手刀,手起刀落,“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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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才说让你和你爸讲讲,今天他就来电话了,”凌若天说,“真巧啊。”

“既然爸爸要过来这儿吃,那我们就不用买菜了,”程思柔说,“反正你再怎么做饭都不够我爸爸那边的佣人做的好吃的,到时候他们肯定自己会带食材来的。”

“你还是跟孙叔打个电话讲一下,家里可是没有菜的,”凌若天摊摊手,“要不然两边要是都没有菜,大家就只能坐在餐桌边上大眼瞪小眼地喝西北风了。”

凌若天话音刚落,门口便咔嚓一声开了,老孙带着一帮佣人涌入客厅,二话不说就开始布置起来。

凌若天用惊奇的目光盯着程思柔,程思柔回了一副看土包子的眼神给他。

“小姐,我这边先帮您布置一下,待会老爷来的时候看到也觉得舒服些。”老孙脸色有些尴尬,“您先和若天先生出去玩玩如何?”

程思柔老脸一红,其实老孙未必需要带这么多佣人来,做顿饭而已。这些佣人的目的就是来帮程思柔打扫别墅的。

凌若天不是家务达人,他所收拾的别墅只是“物品摆放整齐”,“没有明显垃圾”的程度。

这离真正干净的标准还差得远呢,老孙看到厨房墙壁上大滩的油渍就知道,小沐不在,这两个小家伙是绝对不会收拾除了客厅与自己房间以外的任何地方的。

倒不是真要做个样子给程弘博看,这是老孙委婉地在和程思柔说家里该收拾收拾了,小孩子总要学会干点家务才对,总不能以后自己独立出去了连照顾自己都做不好。

程弘博这么宝贝这个女儿,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让女儿自己在外边住呢?自然是程思柔有好好跟程弘博保证能照顾好自己了,兼之软磨硬泡才求得这自由的机会,要不然,就算以后程思柔参加工作了,程弘博也不会让她自己独立出去住的。

于是她就拖着一脸懵逼的凌若天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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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高见被罗菲在后面推着,不情不愿地走着。

现在他们来到了这游轮的底仓,和上边华美的设施不同,这里透露着一股恐怖科幻风。

如果齐高见玩过生化危机系列,对这种风格的设施自然会觉得熟悉。

“你们想干什么?”齐高见觉得自己已经命不久矣,所以胆子也大了很多,反正横竖都是死,死也死得男人点才对,“你们要是敢乱来,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齐老板,封建迷信不可取啊,”画水流还是一如既往地和眉善目,只是说的话有点吓人了,“别说做鬼了,您现在求神拜佛可都没用。”

那是一道闸门,三个人来到这里,画水流转身认真地问道:“齐老板,您想好了么?过了这扇门,你可就没有回头路了。”

齐高见看着画水流的表情,那表情像是在送别一个死人。

“事到如今你们还愿意放我一马么。”齐高见冷笑。

“当然,只要你和我们合作。”画水流伸出手来,微笑道,“我相信利益是可以缔造友谊的。”

齐高见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画水流,眼里露出轻蔑地笑。

没想到,齐高见居然如此软硬不吃。

“唉,何苦呢?”画水流过了许久,才轻声叹了口气。好像在惋惜什么。

“我听说您和周堂主是好朋友,”画水流说,“罗菲,带齐老板去和周堂主叙叙旧,我想他们一定会有得聊的,毕竟异国他乡遇故知嘛。”

罗菲拉下闸门旁的拉杆,闸门缓缓打开。齐高见先是瞪大了眼,随后一阵恶心涌入心口。

他忍不住吐了。

只见里边摆满了数以千计的培养舱,里边躺着一滩滩依稀还能看出人类特征的巨大肉块,他们在培养舱里缓缓蠕动,像是外星的异形。

穿着白大褂的研究人员在他们身上注射药剂,往他们身上插管子,所有的肉块的身体数据通过管子形成无数的数据流,汇总在中央处理器上,被当做演算素材,推导出各式各样的异变结果。

“齐老板,你要不要找一找这里有没有周堂主呢?”画水流和善地笑,齐高见却一脸恐惧地看着他。

“你他妈……人体实验你也敢做……”齐高见自己也是医学专业的人士,知道有些东西在生物领域绝对不能碰。

比如人体改造。

“齐老板好眼力,”画水流为他鼓掌喝彩,“不过么,这个人体实验,是为了人类的文明,这是真正的科技革命,这是人类历史上的里程碑。”

“人们通常认为15年是第六次科技革命,因为在15年世界上的科技得到了爆炸性的发展,”画水流说,“不过,在我眼里,科技革命是足以改变人类史观的东西,能满足这条件的,只有前三次科技革命,其余的,不过是第三次科技革命带来的遗产增值罢了,生命科技才是可以被人类载入史册的第四次科技革命。”

“你放屁,现在的人类根本无法掌握生命科技,”齐高见冷笑,“看看你都造出来的肉球都是什么恶心玩意,这种东西也配被称为科技革命?”

“凌家花费了多少时间和金钱,才培养出凌若天一个超级战士?”画水流却没有对齐高见的嘲讽做出回应,“那种用古法来强化身体机能的落后技术早该被代替,我自己就是被如此古法培养出来的人,我当然知道弊端。”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画水流叹气,“可人生有多少个十年。”

“龙嘉艺就是一个很完美的产品,即使他没有最强大的武技,没有凌若天那样丰富的战斗经验,但是凭借着身体优势,他依旧可以和凌若天势均力敌,甚至压制他,要知道,凌若天可是天下无双的刀客,没有身体强化的龙嘉艺,根本无法在刀法上占到便宜,”画水流说,“他是第一个完成产品药效的人,是最成功的试验品,现在你看看这些肉块,和他相比简直就是垃圾。”

齐高见看着画水流,后者仿佛一个放飞自我的演说家,在和人分享新世界的曙光。

“齐老板你对癌细胞有了解么?”画水流问道。

“什么意思?”

“癌细胞有一个特征,就是它们可以无限增殖。”画水流招招手,几个研究人员便上来架开了齐高见的双手双脚,然后有人拿着针筒靠近他。

齐高见猛地挣扎,可他一个人哪里挣得脱好几个人。眼看那泛着寒光的针头越来越近,齐高见眼里的惊恐都已经快要夺眶而出了。

“你看那些肉块,像不像因为癌细胞增殖过多又被吊着命的人。”画水流微笑着拍拍齐高见。研究人员把针头打入了齐高见的三角肌,把针筒里的药物缓缓地推进齐高见身体里。

“**妈的!老子做鬼也不放过你!”齐高见怒吼着,想要把画水流给撕成碎片。

“齐老板,这药效没这么快发作,你大概还有三个月的正常身体,”画水流说,“好好珍惜你接下来的时光吧,毕竟你都要变成肉块了。”

齐高见感到自己的身体里突然燥热了起来,青筋暴起,血管破裂,皮肤快速愈合又裂开,裂开的皮肤涌出鲜红的血。

像是在地狱里哀嚎的恶鬼。

画水流皱了皱眉,怎么会有这么夸张的反应。

其他的试验品打了跟没打似的,过了三个月才开始逐渐变得痛苦不堪,未分化的癌细胞大量繁殖,又被人用大量营养素和药剂吊着命,最终长成了那一摊摊肉球一样的样子。

这个药剂的本质就是激化癌细胞的增殖,也就是说可以快速引发癌症。但是它所引发癌症和普通的癌症又有些不同,这些增殖出来的细胞具备不完全的分化功能,虽然无法有效分化出各个器官组织,但是它们所组成的不可名状的肉瘤却可以代行一部分的身体机能,恐怖得简直让人无法理解。

这就是那些实验舱里的试验品虽然痛苦异常,但是却不会死的原因,大量的营养剂和抑制药物通过管子打进他们地身体里,硬生生地造出了这生与死之间的微妙平衡。

也不知道画水流是用什么原理做到的,令人匪夷所思。

只是,画水流很奇怪,齐高见的反应是他第一次见到,其他试验品几乎没有这种反应。

齐高见此刻看起来像是个破茧新生的虫子。

“少主,此人的基因有些门道,看来是个很好的实验素材,”一名研究人员提议道,似乎并不把正在发生异变的齐高见放在眼里,“要不要也把他纳入研究仓里,进行观察?最近试验品们的能量消耗已经变得很大了,这样下去不出一个月,研究就得停止,我们目前可找不到比现在功效更有用的营养液了,看齐老板这样子,估计要比那些垃圾省钱得多,把资源倾斜一下的话,还能再撑半年左右,您看如何?”

画水流没有理他,只是死死地盯着齐高见。

“向死而生的意志,和龙嘉艺那时候一样?不对,那种意志只会出现在人类的英雄身上,这种卑贱的东西还不配拥有……”

“难道大脑真的可以控制癌细胞?龙嘉艺难道不是特例?不可能,这是基因问题,大脑怎么可能控制得了,难道真的有人拥有这种基因么……”

他拔出青殇剑,一剑刺穿了齐高见的肩膀。

齐高见痛苦地倒在地上哀嚎,巨大的痛楚已经让他快要失去理智了。

画水流抽出青殇,只见齐高见的伤口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虽然慢的很,但是和那些试验品不同,这些被分化出来的,居然是正常细胞。

致癌基因与抑癌因子居然在齐高见身上做到了微妙的平衡,让这些细胞既保有癌细胞的增殖能力,还保留了能正常分化成器官组织的能力。

“很好,很好,无心插柳柳成荫啊,”画水流爆发出骇人的狂笑,就像是征服了全世界一样,“关起来,给我一片一片切开来研究,所有研究资源倾斜到他身上,三个月内要有初步结果,要不然,我一个一个砍了你们的头拿去給这些实验品下酒!”

“人的基因是真的神奇啊,真是神奇,”他疯癫着一步一踉跄地离开,像是戏疯子一样,“我的愿望终于,终于有了曙光了,只要把齐高见研究透了,我就可以再朝前走近一步了……”

他掏出胸前挂着的吊坠,里边嵌着一张已经泛黄的老照片,上边是两个小孩,一男一女。男孩在旁边扶着椅背,女孩坐在椅子上,裙子底下却没有伸出双脚。

裙子也扁扁地落在椅子上。

女孩笑着依偎在男孩身上,侧着头,像是花中的精灵一样美丽动人。

“子晴,放心,哥哥找到了……”画水流像是在哭,却又在笑,眼泪划过高高翘起的嘴角,滴在地上。

罗菲跟了上来,掏出手帕给他擦眼泪。

虽说凌若天也是疯疯癫癫的,但是也没有说像画水流一样,上一秒慈眉善目,下一秒癫狂如魔,完全没有过渡的。只能说画水流作为一个绝世的戏子,估计早就分不清什么是现实,什么是戏了吧。

“少主,您还好吧?”罗菲试探道。

“罗菲,我今天心情很好,我很高兴,”画水流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他狠狠地把罗菲拥入怀里,轻轻地咬着她的耳朵,“今天看我演戏吧,我想了一出新戏,想第一个演给你看,你给些意见,到时候我也想演给子晴看,你们都是女孩子,你的建议对我很重要。”

“……好啊。”罗菲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她不是不喜欢看画水流的戏,而是现在的画水流实在是已经变得癫狂了,已经越来越不像人了。

耳垂有些微微疼痛,估计是被画水流咬穿了吧。罗菲这么想道。这人就是这样,做事全凭心情,想咬多重就咬多重,根本不会考虑别人的感受。

“少主,有些疼……”轻轻咬倒是没什么,但是咬穿了罗菲觉得还是得恳求一下,万一他疯了把整只耳朵撕下来怎么办?别看画水流柔柔弱弱的,他的爆发力就像老虎一样凶猛。

而发疯又是画水流的常态。

前一刻他可能还和蔼可亲得像个老爷爷,下一刻或许就会一剑洞穿对方的喉咙。不管对面是小孩还是大人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年轻人还是老人,画水流都一视同仁。

“疼吗?”画水流放开了她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她,“我太激动了,对不起对不起。”

“你的耳垂太漂亮了,我没忍住。”画水流笑,“也不知道哪个男人以后这么有福气,会拥有这么好看的耳垂。”

罗菲低着头,心里觉得难受得很。

少主您还真是……不觉得自己能有善终啊……

明明知道我喜欢的是谁……却依旧这么说么……

“既然如此,锐丰集团的研究成果就更有必要要拿到手了,”画水流说,“魔术手在哪上班呢?他的巡回演出还没结束么?”

“回少主的话,戴维还在英吉利,下一站估计就是向西跨洋去美利坚了吧,”罗菲汇报道,“要不打个电话催催他?”

“可以,叫他改下行程,去桥南演出,”画水流说,“虽然没有齐高见给我们通门,但是魔术手的话,偷点东西也该是手到擒来才对,毕竟他偷了那么多钱,珠宝,文物名画啥的,偷个资料应该不难吧,对了,他去过桥南么?”

“这个……没有……”罗菲叹气,“我带他去吧,顺便做引路人了,要不然他能偷些咱不需要的东西回来。”

“那你辛苦了。”

“对了,凌若天现在还在桥南,需要避免和他正面交锋么?”

“你们喜欢就好了,”画水流微笑道,“我听说玩魔术的手很快,是吃饭的本事,我很好奇刀客和魔术师,谁的手更快呢,如果你们真的不走运遇上了,一定要活着回来把过程讲给我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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