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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蜷缩在牢中即是仓鼠的幸福(5)

第34章 蜷缩在牢中即是仓鼠的幸福(5)

“好危险,不会真的出人命吗?”笙歌将信将疑。

“当然不会,我自己试过,顶多身体酥酥麻麻的使不上力,脑子昏昏沉沉的感觉。”

“这不是超危险的嘛!你竟然拿自己实验,是笨蛋吗?”

“你可真胆小……刀既能捅人也能捅自己,你咋不害怕呢?放心,我会把握好分寸的。”启雾耸肩,责怪这笨女孩性格太过胆小。

“总之揣把小刀在身上还不如带这玩意儿来的踏实,效果立竿见影不说还很安全……所以咯,有它在,假如哪一天你遇到麻烦了跟我说,看在咱俩认识的份上,我会勉为其难地帮你一把!”启雾拍拍胸口,显得很大度。

笙歌稍微认真的想了下后还是摇摇头说:“还是免了,我自己会照顾好自己,不像你动不动会去惹是生非……”

尽管现在有了家,生活比以前来得稳定,但笙歌还是决定做个乖孩子不去招惹是非,一旦感受到他人的恶意,也会躲得远远的。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是个非常好用的办法。

“说的容易……在这种破地方你再怎么洁身自好,麻烦事还是会动不动找上门来,像我们这种人连条野狗瞅见了都会被讨厌地吼上两嗓子,还是多长点心吧你。”启雾觉得笙歌对凡事想得太过简单,没有一点危机感。

感觉不太够,启雾又补上了一句:“而且稍微往远点说,虽然收养你的那个女人看着挺好的,但是呢,谁也不会预计到将来会发生什么,好日子终究只是奢望啦!反正我是无法如此信任一个陌生的女人……别生气啊,我这可不是在说她坏话。”

“换言之,你也不信任我喽?”

“不,一码归一码,一个笨丫头还是值得信任的。”

“你呀!”

笙歌从垃圾堆中抓起一个袋子丢向嘴臭的启雾,对方嘴上说着好球并接下。

“可那又能怎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再怎么担忧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的烦心事有什么意义?板着脸哭泣是过日子,翘起嘴角微笑也是过日子,两者之间选一个我宁可选择后者。可能会被人继续欺负,继续挨骂,但我也不想动不动去伤害他人。也不要总是抱着对方可能会伤害自己为前提,擅自去揣测他人。”笙歌说,“而且我啊,真心觉得今生以后都这么平庸地活在这里也并不介意。”

因为笙歌真的幻想不出美好的生活该是怎样,又或者说她觉得眼下能和那个人一起生活着就已经足够美好了。

“唔,说的我好像是个整天欺负别人的卑鄙小人似的……”启雾不满自己的好心被辜负。

“还有,不准你说离姐姐的坏话,下次我打你哦。”

“哎,那如果以后能离开这个破镇子,你想做些什么?”启雾忽然问。

“你是说去到洛邑住?”笙歌头摇得像波浪鼓,“不可能不可能,像我们这样的人不可能去的。”

“瞧你说的,又典型的没文化目光短浅了不是?”

这让笙歌有点不满,虽然她没上过学,但至少还有那个人闲暇时会教授她些知识,怎么着也比整天浪荡的启雾要来的上道。

“知道黑户不?知道黑域不?知道黑道不?”

面对启雾的三连问,笙歌头继续摇得像拨浪鼓。

“洛邑比这个破镇子大多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一大堆,好人有坏人有。那里也有比这里更加乱糟糟的地方,像我们这样没啥身份的人在那里多的是。为了满足自己,整天拉帮结派聚集在某个地方干着违法的事,然后再被执法人员给通缉。”

“你的意思是想以后变得像他们一样?”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启雾摇摇头,他其实也本能地抗拒去做伤害他人的事。

“我只是想说,洛邑那个地方没我们想象地那么严苛,也没想象中那么美好。既然有着比我们更坏的人可以活在那里,为什么我们这种‘无辜’的孩子就不能生活在那里呢?即使洛邑的那些地方再怎么混乱,也至少比这个要啥没啥的破镇子好得多,一直活在这里才是最可怕的。”

启雾顿了顿继续说:

“繁华的大街,售卖各种商品的商店,各种高楼大厦,各种好吃的好玩的……我看见过照片,也听别人的嘴中谈论过。这里就是一个挤满各种工厂的镇子,无趣单调乏味……就是一个会被人遗忘的‘配件’,你甚至抬头看不见蓝色的天空。可洛邑不一样,那里才是人真正该生活的地方。他们排挤我们是他们的问题,我们为什么要自暴自弃地永远窝藏在这个鬼地方?”

启雾做最后总结:“总之就是将来的有一天,我会绝对想尽办法穿过‘通道’前往洛邑,然后在那些坏人扎堆的地方活着。有没有出息无所谓,被当成一样的坏人也没关系,但就是要不用看人脸色好好活着……而口袋里的这个电击棒到时候就是我能仰仗的最强武器。”

瘦小的身子,少年小小的眸子中闪烁着坚定的信仰。

“那我……还是选择住在这里吧……”

在听了启雾口中的梦想后,笙歌即使心中有很多种复杂的心绪也还是选择没有说出口。她跟启雾不同,没那么好胜,也没对洛邑那么向往,身为女孩子的她一直都不那么强大。

而启雾不一样,他不甘于自己只能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成为他人役使的对象。他的自尊,人格乃至思维都在本能地告诉他不应该拘泥于现状,不应碌碌无为地活着。这个年纪不大的男孩一直在反抗,抗争名为“命运”这种玄乎的东西,试图创造出自己心满意足的人生。

笙歌知道自己所向往的美好绝不等同于繁华,她对活着的定义就只是纯粹的填饱肚子以及有人陪伴,希望每一天入夜后能够踏实地睡着,累的时候能有个肩膀让她倚靠。她现在已经做到了,所以决定将此延续到自己人生尽头。

但启雾没有。

大家都讨厌流浪,感叹命运的不公让自己必须得这样活着。

所以每个人都在向上不停地攀爬,笙歌却愚笨地选择了停在原地,她选择了知足。

或许用消极的词汇“麻木”来形容也会更贴切。

“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到逃到洛邑去,闯出一番事业来!”启雾抛了个自认为帅气的媚眼。

“哦……”

“也会顺便把你接到那里去哦!”

“不了不了,我觉得待在这里挺好的,挺自在……”笙歌说真心话。

“所以说啊,你就是没有上进心啊!小时候流浪,长大了再当流浪汉?我可不允许你这样!”

“为什么说的这么霸道?我们只是认识而已吧……”

“因为就冲你会给我送面包这点而言,你就绝对是个好女人!我听人说过,会给男人做饭的女人最适合当老婆!所以你就是我喜欢的类型,长大后我要娶你!”

说出如此人小鬼大的话语,启雾却一点都不害臊,明明大家都是个小孩子。他本人的恋爱观完全是从其他流浪汉嘴里听来的,详细一点就是会勤俭持家做家务的就是个优秀的好女人,只能说这份恋爱观单纯而又可爱。

“是是是,加油吧,我喜欢强壮的男孩。”笙歌白眼,已经习惯了这人的疯人疯语。

但是启雾利落地从传送台下方空档钻过来到笙歌的身旁,一把将她拥进了怀中。

“那是自然,看,我有锻炼的,臂膀结实不?胸膛也超宽阔的。”

虽然行为很亲密,但笙歌没有躲。与先前皮思曼的搂腰行为不一样,她从中并未感受到恶意,这个大男孩真的很单纯地只是在展示自己的肌肉。

两人之间并比没有谈论不完的话题,聊来聊去都是那几件事,身为孤儿的他们幻想的就只是希望有一个美好的生活。

直至下午六点,笙歌就结束了工作,她的身体撑不了更加多的工作时间,再加上还有那五个孩子在家里等着她,而启雾则会再继续蛮干一小段时间。

全身臭烘烘的,脱下围裙拜托启雾帮自己藏好别让其他人拿去,笙歌走出了工厂。

屋外皮思曼正倚墙坐在水泥地上,醉醺醺的样子一身酒味。他倒不是特地在等笙歌出来,即使因为招进了这群流浪汉可以让他整天摸鱼打牌喝酒,但在适当的时候也还得稍微尽职地来巡视一遍有没有出错。

还是不喜欢跟这种人接触……抱着这种情绪的笙歌捻手捻脚地走到皮思曼面前,畏惧地伸出手。

皮思曼也算明白这个举动的含义,啐了口痰到地上,心不甘情不愿地掏出皮夹子。

“死爹娘的小鬼,每天手脚不快,钱要的到勤快,像个讨饭的……”

依旧习惯性地数落面前这个女孩,喝了酒后,他本人嘴皮子更是溜得飞起。

笙歌在这里年龄最小的,看门人皮思曼也没想过这种小孩子能干多少活,而且还是个女孩子,所以给予她的酬劳也是最低的。

酬劳当日结清算是皮思曼为数不多惹人喜欢的优点,实质上他也明白又要马儿跑得快,又不给吃草的行为多么愚蠢……但心里还是很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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