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店门口,走出约十步远的时候,一位身着全套浅棕色奥斯汀·瑞德牌西服的老人与我擦肩而过,他手持一根褐色的木质手杖,戴着一顶圆顶礼帽,走起路来缓中带急,却又稳健。
我确信他斜过眼看了我一眼……
莫非是之前就观察过我?
果然,在十步左右的时间后,我听到了老爷子的门铃随着门被推开响了。
管他呢,说不定是客人,我抓了下头发,继续向前走。
约克郡是个好地方,这里古老且富有历史感,连伊丽莎白女王的父亲查理六世都曾称赞过“约克的历史就是英格兰的历史”,双脚踏在罗马人留下的石路上,近2000年的历史建筑像是把人拉倒了中世纪的风格,清晨的微风倘过乌斯运河时吹来了淡淡的薄雾,也让红茶与姜饼的香气扑鼻而来。
很难想象,在大约一年以前,我绝不会有如此感叹,那时我离开中国远渡重洋来到了这里,于约克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学习,那时我还在为每年高额的学费以及昂贵的住宿费问题发愁,曾一度因找不到工作而穷困潦倒。
所幸我遇到了OLD BONE,为我提供了住所和工作,我没有沦为街边乞讨的流浪汉。
路边的一家叫做“ROSEMARY”的杂货店,木制的门框边伸出一支横杠,用两条金属链拴着花体铜字“Welcome”。
我在门前驻足了一刻,透过落地的橱窗,展柜上陈列着一个个玻璃瓶,装着用五颜六色的包装纸包好的玫瑰糖,再用宽扁的橡木塞塞好瓶口,这总让我想起来童年的往事。
“唐!唐!你看,折好了哦,129只星星!生日快乐!”记忆里铭刻的短发的女孩稚嫩的小手高举手中盛满星星的玻璃瓶,里面每一个鼓起的五角星……蓝色……她笑起来圆圆的像苹果般的脸庞……红色的……红色!烈焰!燃烧的红色!
火!失火!火苗燃起,在摇曳曼舞终壮大,火舌舔过,烧毁教堂,燃烧烈火的十字架,还有,谁的哭泣声在熊熊烈火中回荡?
我的额头冒出了冷汗,中断了回忆回到现实,在确定周围没人注意到我后,扯了扯身上的风衣离开了。
记忆宫殿中收束童年的记忆的门居然会不受控制的冲开门锁,是我对记忆的管理的问题吗?
记忆宫殿是我的秘密,未和任何人提起过,连OLD BONE和将我养大的神父都不知道。
起初我以为这只是每个人生来都具备的能力,知道童年一次与朋友的聊天中我才明白我的记忆力居然是一种天赋。
我不会遗忘,并随时可以查阅以前的记忆,像是将记忆储存起来以供以后使用一样。我能清晰的将属于同一类的记忆整理好堆放在一起,只要我想,我可以记起任何我见过的东西。
更奇怪的是我不需要主动去重复记忆,我的大脑像是照相机一样,将有关无关的事通通记下,例如无论从我是身边经过的是双十年华身材火辣的美女还是风烛残年颤颤巍巍的老太太,都会被无差别的记录下,只要我想去翻看,她们就像真的在我身边经过一样,往事事无巨细的历历在目,犹如刚刚发生,快乐的也是,痛苦的也是。
我甚至记得在子宫中每一次的悸动,记得出生时护士惊喜的声音,记得第一口乳汁的味道,记得父母牵住我小小的手,记得每一次受伤留下伤痕的模样与痛楚,还有……那个教堂,那场大火,那个……女孩,我的第一份生日礼物。
所幸,这些只要我懒得想,不去故意翻看找罪受,我完全可以将储藏室“锁起来”。也就是说,我绝不会有触景生情一类的事发生。
除了刚才……
关于我的记忆能力,经过我自己多年的查阅书籍和资料,将可能性缩小到一种症状――超忆症。
这是一种极为罕见医学异象,主要表现为大脑自发的无选择性记忆,且不会遗忘,全球大约只有不到三十人患有这种脑部疾病,与其说疾病,倒不如说是天赋。
因为特征独特,所以我们这些人又被叫做“照相机人”、“人肉浏览器”、“人型自走图书馆”……
可惜,这并不代表我们是天才,我们只是不会忘记,所以在数学计算等方面我与普通人无意中,但是如果说定理和公式倒也是信手拈来,无聊的时候我也看过圆周率到十万三千六百八十二位,背的话只要翻翻就可以:3.1415926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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