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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叁 其拾伍

章节叁 其拾伍

不过,这也怪不得他——毕竟在此之前,接受了小学六年、中学六年、大学四年的自然科学教育,像是诈尸、尸变、起尸这种东西,面对这种将西洋自然科学此等奇技淫巧当作一切真理的顽固分子,怕是打死他都不愿意相信。

眼前的这个年轻男人,名字叫王子谐,据他一番自我介绍,二十四岁,男性,仍旧处于单身状态,在市公安局年纪轻轻且眉清目秀的他,正担任我表姐叶知秋——这个同样年轻的公安局副局长的“左手”的这一重要角色。

我倒是对他有点印象,不仅仅是之前和一个个子很矮的女生在公安局门口向秋姐打报告的时候,还有前几次参与秋姐手头上的悬案疑案时,也曾和他打过几次照面。

该怎么说好呢……总觉得他对我好像不太友好的样子。而这种“不太友好”,貌似往往发生在我靠近秋姐或者被秋姐靠近的时候,眼见前一刻还笑脸迎人的他,顿时就翻脸不认人了。

所以说,虽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而已……但这家伙莫不是对……秋姐有意思吧?

当然,作为一时恶意泛滥的“副产品”,直至今日,我始终是没敢和秋姐提起这件事情。

而一投入工作就擅自将自己与外界私人情感事务彻底隔绝开来的秋姐,貌似对此也是浑然不知的样子,也没和我说过任何有关这家伙的事情——搞不好,秋姐真的只是把他当作自己一个普通工作同事而已……就算撑死向前算,也顶多就是所谓的“得力助手”而已。

既然都这么想的话,还考虑感情纠葛一类的问题,就显得多少有点无稽之谈了。

想想看,还真是苦了这个单相思的书生警察了。

而此时此刻,这个戴着眼镜,浑身上下散发着旧社会迂腐秀才气息的男人,正睁大着双眼,不断打量着我。

他之所以会这么做,其实也是事出有因——

把地下室太平间那两只白凶给干挺之后,秋姐把我给拉到了警局的医务室里简单地消毒喷了点云南白药,便将伤口包扎起来。原本,她还打算叫我去她办公室好好谈谈与案件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但往窗外一看眼见天色不早了,大家还没吃饭,自个儿也已经是饥肠辘辘的她,唯有暂且将问题放到一边。

看来,比起破案,这时候填饱肚子显得更加重要。

见我手臂受伤行动受限的狼狈样子,她也不好意思叫我再随她一块儿外出吃饭——毕竟还有工作的问题尚未解决,就只好临急临忙地问我想吃什么东西以后,就兴冲冲地开车出去买外卖了。

不过,我不认为秋姐这家伙会顺着我的意思真跑去白天鹅宾馆买海虎翅捞饭给我就对了。

理所当然的,在工作方面从来是一丝不苟的她,在离开警局之前,还安排了一个亲信给我,让他随我一同回到太平间,检查剩下的那具白毛僵尸的尸首——至于说到陈老五的遗体,大概是因为那血八卦阵威力过猛而他本身又实力孱弱的关系,等我揭开血八卦的时候,他的尸首已经化作一滩腥臭的血水还有那副黑乎乎的枯骨。

不用说,哪怕是想要看热闹的外行人看到那骨头的颜色,也能知晓这其中肯定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至少在我看来的话,那骨头会变成这种奇怪的颜色的原因,不外乎是尸毒已经侵袭到骨头层面上了,说是“病入膏肓”,也毫不夸张。

要知道尸毒入侵人体,其实往往和一切外邪侵袭人体的机理差不多——首先是肌表,然后是经络,再就是脏腑,最后是筋骨。

前两者只要遇到医术高明的方士,尚可得救,入侵到脏腑,则唯恐需要华佗、扁鹊这般医圣世外高人才方有一线生机,而到达筋骨之后……莫说是华佗再世了,就算是大罗神仙下凡都没用,唯有死路一条。

因而,古人所说的“病从浅中医”,自是有他的道理。

但实际上,我的本愿却并非是想要将陈老五的尸首搞成这个样子才愿意善罢甘休。

说白了,我倒是希望能够击碎其大椎,以便留下遗体好做一番研究,但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期待,是不可能被实现就对了。

可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另一具发生尸变的遗体,正横呈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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