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二去把话给说漏嘴的话,难免会造成一种瓜田李下的错觉。
就算我真的没有参与盗墓活动也好,恐怕也难以摆脱身上附着着的猫腻嫌疑。
就在我如此想到时,秋姐已经不动声色地把我给逼迫到了墙角的地方。
“小弟……你该不会从前瞒着我和这群盗墓贼有生意来往吧?”
所以说,我才会害怕女人的直觉。
何止是一针见血这么简单,这简直就是一刀砍在了股动脉上面了……
“不、不是这样的……诶……秋姐,你听我解释……啧,该怎么说才好呢……”
“小弟,我现在不是跟你开玩笑的,可是非常严肃地和你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想被我大义灭亲进黑牢里捡肥皂的话,你最好赶紧坦白,自首情节再加上未成年的因素,能够在法庭上争取从轻判处,减判很多年的……你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小凉好好想想啊。负隅顽抗,可是没有前途的!”
“诶……你都想到哪里去了……我一个修道之人的,在倒卖文物方面折腾个什么劲啊……再说给我折腾我也不懂好不好?从前的话,我瞒着你,和陈老五那群人有生意来往,这是真的,我也愿意承认,但我顶多就是为他带来的那些古董花瓶字画一类的净化驱邪拔魔而已,像是买卖文物什么的,我也没有那个资本好不好?再说,在此之前,我还真不知道陈老五那一家子竟然是靠挖别人祖坟起家的……要是知道的话,肯定就第一时间联系你了。”
正所谓“狗急跳墙兔急咬人”,这句话,说得还真是没错。
因为我说的都是真话,也省去刻意删减或者加工情节的步骤,这回要过平素处于刑侦第一线的秋姐这关,还是比较容易的。
大概是觉得我真的是对此一无所知吧,之后,秋姐也就平静下来,和我说起其余两个儿子的事情。
“大儿子陈启光,现在还没找到人,也不知道是不是畏罪潜逃了,反正通缉令已经发出去了,邻省邻市都有公布,现在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才行……”
“这么说来的话……那小儿子陈启耀,岂不是等于已经被你拉去火葬场烧成灰了?喂喂喂,这可不成啊……诶,也罢,烧成灰也好,这样一来,就免得他继续祸害人间。”
如果不是形体完全断灭的话,哪怕肢体不全,僵尸仍旧能害人性命。
可是,对于我这样的说法,秋姐只是无言地摇了摇头,然后继续为我引路。
到达口供室一侧的监控房以后,她便让我站在一个连接着监控摄像头的大屏幕之前——
只见,屏幕中有两个人,一个人身着浅蓝色警服,看来应该是相关取证工作人员了,另一个则被牢牢地拷在了位置上,不用说,也只有嫌疑犯才有这个高级待遇了。
待到我再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个人竟然就是陈老五的小儿子陈启耀。
单从外观上看去,理应是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就是整个人的精神状态显得十分异常。
说他癫吧,也的确是颠——时而郁郁寡欢,情感淡漠,沉默痴呆,语言错乱,不知饥饱,僵仆直视;
说他狂吧,也的确是狂——时而喧扰不宁,衣被不敛,破口大骂,哭笑不休,妄言不止,想入非非。
总而言之,就是一下子哭闹不止、一下子狂笑不休,疯疯癫癫、魂无定所,活像古代医籍中描述的“癫狂”一证。
“这……是怎么回事?还是说一进局子里就变成这样了?”
“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了……顺便说一声,这起所谓‘盗墓分赃凶杀案’唯一的幸存者就只有他而已了……”
“有人瞧见他快天亮时候从古玩街的自家跑了出来拼命大喊‘救命’,最后遇到了一个好心的环卫工人,他就这么忽然晕过去了,那个环卫工人便找到了附近执勤站岗的民警帮忙,顺藤摸瓜去到他家才发现陈老五和他二儿子已经在里面安安静静地躺着了,结果,在医院醒来的时候,这家伙就变成这样子了……”
“按照医生的说法,就是他可能受了一时巨大的精神刺激而导致的精神崩溃理智丧失……也说不清这是暂时性的还是终身性的,总而言之,这一段时间之内,都只能是这个疯疯癫癫的样子。”
“刚开始我还不信,还以为他只是在装疯卖傻,结果上了测谎仪之后,才发现那医生说得一点儿都没错……真的是‘失心疯’了……难得还是这起案子唯一一个证人,结果却成了疯子……这次要你帮忙,也是顺带瞅瞅这家伙还有没有救……我觉得应该还是再抢救一下吧?就看神通广大的小弟你有没有什么好办法了……能治好这‘失心疯’的话,我们就能知道这起案件很多的内幕了。”
“诶……此事,我自是明白了,且待我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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