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小兰就向我告知她家的具体地址。
那是位于旧城区的某个地段,虽然说不上很熟悉,但也不至于完全不知道的可悲地步。
真正到达她家的时候,所花费时间,却出人意料之外的短。
原先还以为没半小时以上不可能赶完的路程,实际上只需要二十分钟。
最值得庆幸的是,小兰的家貌似正好在我平常归家的路线上。
那并不是现代人眼里的高楼大厦,而是与一旁高楼大厦格格不入的一家小店。
更准确的说法,是一家面店。
自然,这样的小吃店,店面不算很大,装潢也不是非常豪华的类型,但能给人意外干净整洁的第一印象,就这点而言,足以叫人产生想要充当回头客的意愿。
话又说回来,之前我都没有注意到回家路上有这么一间小面馆。
把自行车停靠在一边,我便和凉、小兰三人一同快步走进店内。
明明是正值放学下班的高峰期,来客却出奇的少。
随便找好一个位置坐下,误以为我们是顾客的店员,露出十分友好的微笑,主动将一旁的餐牌递给我们。
然而,我们的目的,却并不是来这里享用晚餐这么简单……可眼见盛情难却,这一时半会的功夫,走得了和尚也走不了庙,只好乖乖地点了两个牛腩面——原本也想给小兰点一份,但无奈店中客人实在是太过稀少,要是发生什么奇怪的事情,搞不好一下子就炸开锅了。
至少,站在客人的角度来看,我可不希望看到一碗牛腩面在眼前凭空消失那种旧时恐怖电影里才会有的惊悚桥段。
也唯有下好菜单的空闲间隙,我才有机会装作饶有兴趣的样子询问那个年轻的伙计。
你们家老板和老板娘去哪里了。
他的表情,顿时变得凝重起来,停下了手中的笔,犹豫了一会儿,才苦笑着说,就在刚才我们来之前不久,似乎是因为一通来自警局的电话的关系,老板和老板娘就那样匆匆忙忙地出门了,说是警察找到了他们在河边失踪了的女儿。
失踪的女儿,指的是谁,就不需要我多说了吧。
只是说,唯一需要纠正的一点,就是小兰的遗骸并非是警察方面第一时间发现的,而是我。
当然,基于身份和立场的考虑,我是不可能会向旁人道出这种事实真相的。
不过,还请容许我暂且抱怨一句——
该说……秋姐那边的警民工作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吗?好找不找,偏偏是挑这种时候把小兰的父母给叫去局子里。
“那他们有没有和你说大概几时回来?”
面对我的二度发问,伙计只是无言地摇了摇头。
也对……像是这种临时出门,很难掌握时间的长短。
原以为他会就此离开,孰料他继续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目不转睛看着我和凉。
“请问……二位,是老板和老板娘的熟人吗?”
“不,我就是找他们有点事情而已。”我随意地应答道。
“原来如此……不过,你们还真是找对时间来了呢……过了今晚以后,这家面店也要休业了。”
“诶?为什么?”
是因为经营不善还是怎么回事吗?
“具体原因我也不太清楚,不过大概是因为女儿忽然失踪的原因吧,老板娘可是为此哭了很久,如果说是想要离开这片伤心地的话,也没什么好说的吧?看到了门外停着的那辆大货车了么?”
转过头,喷有“大众物业”四个白漆大字的货车,映入了我的眼帘。
“今早他们都把家具给搬上去,原本打算今晚打烊之后,就搬离这座城市,这家面店估计就会暂时关门停止营业一段时间,再转手给其他人吧……不过,有没有人要,就不知道了。”
毕竟前任业主死了女儿。
他可以压低了声音,这么说道。
声音虽小,但足以让我和凉——还有小兰听到。
见状,那孩子便不由分说地三度哽咽落泪,钻到了我的怀里,像是负伤的小动物一样,把我的胸膛给当成了临时的庇护所,在其中蜷缩成了一团。
凉虽说是看不见小兰,但听到这番话以后,也是脸色黯然,久久没能说出一句话来。
“那也就是说,今晚他们还会回来,然后再搬家对吧?”
“应该是这样了……话说,如果二位是有什么急事找他们的话,我这边倒有他们的电话,要不要……”
“哦、哦……你的好意我们就心领……现在的话,估计他们还在公安局吧,我想暂时还是不要打扰到他们……反正时间也很充裕,我们就在店里等一下好了。”
“这样啊……也行吧,那没什么事的话,我给二位下单去了咯?”
“嗯嗯,多谢多谢……麻烦你了。”
考虑到小兰父母现在的心情,我并不认为打电话过去是一个好办法。
现在这种情况,与其主动出击,还不如以静制动守株待兔。
既然已经选择让沉默挤进我们三人所处的狭窄空间,也就没必要再去多干些什么。
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只是耐性地等待而已。
牛腩面从多到少,茶水换了几轮,恍然间,几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
回神过来的时候,街道外的喧嚣逐渐归于平静。而人心一旦归于平静的话,一天积累下来的倦意就会在不知不觉间爬上眼皮。
我也不例外。
看看时间——十一点四十五分,可还是没见到小兰的父母回来。
我怀里的小女生也好像是因为哭累的关系而陷入熟睡之中,一旁的凉也正处于半睡半醒的死磕状态。
店里的伙计是越来越少了,就连先前招待我们的那个店员也已经先行下班离去。
老实说,我并不晓得这家小店的打烊时间具体是多少点,不过真要到那种时候的话,估计也会有伙计叫我们起床吧。
怀着这般侥幸心理,正当我打算悠然地合上眼皮时,门外传来了刺耳的引擎声——迷迷糊糊地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那喷有四个白漆大字的货车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等等。
等等啊喂。
开玩笑的吧?
怎么一声不吭就把车给开走了?
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在五秒之内,我完成了叫醒昏睡过去的两个女生、赶到门外、骑上自行车三个动作。
拼命追赶着,仿佛愿意舍弃生命那般追赶,可即使如此,比起燃烧汽油的引擎,双脚蹬踩踏板转化成前进动力的效率,实在是太低了。而祸不单行的是,这货车行径的路线大多是笔直的大马路,也因为午夜将至的关系,路上根本不可能出现塞车的状况,也就失去了“让那货车能稍微停下来一会儿”的理由。
自行车与货车的距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拉开了。
眼见它越走越远,最后只留下那队像是在嘲弄我的红色车尾灯。
我能肯定,在旁人眼里,用自行车追赶货车的我,一定是疯了。
而面对持续燃烧汽油的引擎这个劲敌,我的双腿却已经出现了酸软使不上力气的糟糕状态。
即使是咬紧牙关,也无济于事。
我明白……我当然明白,这可不是单凭气势、决心、意志就能解决的问题。
像是“人生十有八九不如意”这样的道理,我也知道。
但,这又如何?
这些,都绝不能成为我放弃的理由。
答应过这孩子……答应过小兰一定要让她见父母最后一面的。
这次,无论如何都不能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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