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号,我在家门口见到了一只金毛狗。
吚……好脏。
它低着头正在舔前足的伤,看见我接近后警惕地退了两步。老实说,我对猫啊狗啊之类的小动物一直保持敬谢不敏的态度,也不会什么包扎伤口的方法,所以我默默地绕过它,进了自己家门。
晚上和爸妈出去散步的时候,那只金毛狗还在那里,缩成一团脏兮兮地卧在楼梯间的角落。
老妈惊讶地“啊”了一声,它立刻站起身,犹豫不决地在原地踱步。
所谓可怜巴巴的小狗似的眼神,我终于传统意义上地领教到了,仿佛要接受千夫所指的罪恶感冰冷地啪啪打着我的脸。从已经下了一层的楼梯中重新返回去,我用装过绿豆饼的塑料盒接了水,放在了它面前。
狗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然而——
之后三天,它居然一直跟着我。
论一盒水如何拐走天真小狗。
一开门,是狗,一回头,还是狗,我选择狗带……就连和好友一起去打篮球,在场上奔跑的间隙也能瞥到那只小狗端坐在场外的身影。
“干嘛跟着我,又没有好吃的,只有水,你要喝水喝到饱吗?”
我又把塑料盒装上了水,而金毛狗哼哼地叫了一声,晃着尾巴埋头在水里。
“一定是喜欢你吧。”好友吴楠这样对我说道。
“为什么喜欢我?”
吴楠打了个指响:“说不定你是那种特别招动物喜欢的那种体质?”
“我小时候还被狗啃过腿。”
“真好啊,有可爱的狗狗粘着你。”
无视我吗……
到了第三天,事态仍然保持原样,我却不得不正视起这个被一只狗跟踪的问题,因为第二天就要开学,好不容易才考进了那所中学,我不认为进入高中的第一天就带着狗能给老师留下什么好印象。
好渴。
篮球在划过一个抛物线之后进了篮筐,我下场想去拿水喝。
就在这时。
“啊……!”
它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伸出了舌头来舔我的手。
被舔手了被舔手了被舔手了……
我蹦起来,冲到水池把水龙头拧到最大。飞溅起来的水滴有的撇到脸上,有的落在地上,狗跟在我后面,被水花淋湿了毛,但不依不挠地留在我脚边,尾巴耸拉下来。
不好意思对不起我有轻微洁癖所以麻烦你离我二十米开外谢谢!
——差点把这句话喊出了口。
我感到鸡皮疙瘩从头冒到了脚。
小时候被狗咬的阴影太甚,在几秒钟前我第一个反应不是被舔了,而是被咬了。
牙齿刺破皮肤,骨头被咬碎,丝毫没有怜惜之情,狗只是张开嘴狠狠地咬下去。空气中满是血腥的味道,皮肉分离开骨头,逐渐拉扯、拉扯,痛感的神经还未来得及反应,我眼睁睁地看着手掌与手腕撕成两片……
金毛狗打了个哈欠,用脚挠起虱子。
好可怕。
“不要咬我哦,看在我好歹对你有滴水之恩的份上。”我对它说道。
话说回来狗听得懂滴水之恩之类的话吗,虽然好歹是条本土狗……等等,真的是本土狗吗?也有可能是被国外某一对恩爱夫妇带来这里度蜜月什么的结果却意外走丢,这么一说完全不能断定它到底听不听得懂我说的话。
……什么鬼。
秋风,篮球场,狗。
一整天都在狗的问题上兜兜转转。
* * *
哒哒哒哒哒。
告别同伴,离开市篮球场。我家离篮球场不算远,大概就是走路二十分钟的路程,一路都可见高大的建筑整齐地排列在路边。市体育馆,市游泳馆,市政府,公交站牌上以“市”字开头的站台名一个个码在了这附近。加上地处市区边缘,空气指数良好,还有学校(第一中学)和商场,光是这样走在路上,就会产生“这个城市真是在发展啊”的感觉。
还有江水,有一条蜿蜿蜒蜒的江像纽带一样穿过这里,隔开了市中心。
暑假的两个月,我几乎都是在片地区度过的。
唔……有点舍不得。
暑假要过去了。
哒哒,哒哒哒哒。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走在回家路上,那一刻,虽然还没到断肠的程度,但我确实感受到了想哭的心情——大概从明天开始的三年,我都要被困在学校,一刻也不能松懈吧,就像笼中鸟一样,手脚都被锁链困住,动弹不得。
“……”
哒哒哒。
金毛狗踩着步子,快步跟在我后面。
狗走起路来都这样吗?哒哒哒的,像踩在树叶上。
从刚才开始就一直以脚步声微妙干扰着我心情的狗一秒钟也没有放弃过跟踪行为,虽然我走得很快,但是哒哒哒的声音不绝于耳。
叹气。
回过头时,狗正吐着舌头,尾巴越加快速地摇,看上去随时都要朝我扑过来。
“不可以扑过来,绝对不许扑过来!”
狗改为坐了下来。
就像准备要聆听我的教诲似的,坐了下来。
真听话。
我不由得这样想着,用蹲下身的姿势和它平视着。
原来狗的眼睛那么圆,黑不溜秋地盯着你,而神情又是欢愉的——没错,我说的神情,恩……我姑且把狗咧开嘴口水横流的面部动作称之为欢愉。
“你以前也是这么缠着别人来得到食物吗?”
出乎意料地,狗叫了两声,害我吓了一跳。
这三天来我第一次听见它叫!之前连呼噜声也没有听到过,我还以为它发不出声音。
刚好是两声。
不、是。
就像在说这两个字一样。
……一时间产生出这种想法的我一定是被狗耍得神经过敏了。
立马否定掉心中的想法,但是,生而为人的虚荣心在悄悄作祟。
——只有我哎。
——只有我被特殊对待了。
——只有我被这只金毛狗坚持不懈地跟了三天。
不得了了。该说是突破苍穹的自信心呢,还是叫人怜悯的自卑心,我偷偷地笑起来,感到开心,纯粹的开心而已。
谁都会希望被需要吧,谁都会希望在这有千千万万人的世界里被认为是特别的吧,无论以什么形式,就算只是被一只脏兮兮的金毛狗跟踪了三天,那也证明了我对它来说是特别的吧。
啧,真可怜。
一边唾弃着有着这样可怜想法的自己,一边又有着虚荣心被满足的愉悦感,我把手伸向口袋,摸出了身上所有的零钱。
加一加也就三十来块,反正我将要进去那所学校,零用钱什么的都用不上了。
“今天给你买点好吃的。”
我对狗说,像个傻瓜一样对它说道:“你想吃什么呢?肉?牛肉干怎么样?”
狗立刻站起来,“汪”地叫了一声,前爪离地蹦了起来,尾巴摇得更加快。我注意到它腿上的伤已经结了痂,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第一次的,我这三天来第一次给狗买了食物,牛肉干、玉米之类的,总之是以人看着都会觉得很丰盛的标准在小卖部采购了一通。
感谢三天来不离不弃之恩。
才不对吧!
感谢被你特殊对待的无上恩情。
……越说越可怜了。
狗在埋头咬着牛肉干,牙齿吭哧吭哧地发出声响,令我有些发憷,不过……嘛,算了。
* * *
后来才想起来,完全忘了上学的话狗要怎么处理的问题。
不过也没有要解决的必要了。
第二天,推开门,狗在门口对我晃起尾巴。吴楠来找我一起去学校,心血来潮把当做早饭的包子丢给了它一个。
直到下楼,骑上自行车,它一直跟着吴楠。
骑上车狗就肯定跟不上了,正在苦恼应该怎么办时,一旁有个大叔路过时饶有兴趣地朝它吹了声口哨,狗的耳朵一转,哼哼唧唧地跟着口哨声跑了。
“真不跟着你了啊。”
吴楠唏嘘不已地看着我。
我耸了耸肩:“快走了,开学迟到的话要怎么办啊?”
狗越走越远。
我在十字路口拐了弯。
不见了。
* * *
回想起来,觉得耳朵都要烧红了。
我真是笨蛋。
好羞耻。
居然以被狗跟踪作为满足虚荣心的方式。虽然我不认为那是多大的事,就算拿出来和别人聊天,只要以开玩笑一样的口吻阐述就会有人能够理解,但就像自恋地在镜子面前摆弄时猛地被人撞破一样,我不由自主地感到尴尬和羞耻。
所谓独一无二、特别,其实都只不过是“自恋”而已。
自我意识过剩。
没有特别,没有异类——就算有,那也不是我。
我只不过个普通人而已。
即将进入高中的普通学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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