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里花洒在喷水,陈文秀轻按着乳液泵,洗发水从瓶子中被挤了出来。她搓着手,把洗发水抹在发丝上,发梢处起了泡沫。清水落在她的身上,白色的泡沫被冲进了下水口。
热气弥漫在空中,她身体感受着热水的温暖,难以从中抽离,走到冰冷冷的外部。冬天麻烦的就是洗澡,脱掉衣服很难,关掉水龙头也很难。但是她还是克服了继续待在浴室的念头,等花洒不再滴水后,从架子上取下浴巾。
陈文秀擦干身子,手拿着内衣。她准备把内衣戴到身上,但是想到了网上的说法,忽然不知所措。
她想起来老妈还在家的时侯,晚上洗完澡她是直接穿睡衣,不戴这个的。因为老妈说晚上睡觉,对身体不好。她是搞不清啦,就听妈妈的话。然而,老妈离开家后,她就变得有所顾虑。家里还有男人,她不能像个傻白甜一样,被人家占了便宜,还嘻嘻哈哈地笑。
这几个月来,她都是回房间后,再悄悄地解衣睡的。晚上她害怕遭到夜袭,因此也养成了锁门的习惯。说到这里,她又想到自己与文杰的区别。
陈文杰睡觉是不锁门的。
生活作息上,他们也有点不同。陈文秀会比他更早睡点,也比他更早起。她变成女生后,打理自己费时要比以往长得多。
打扮化妆啥的,她也不喜欢搞。像是黄莉莎说的那样,五点多起床,然后沐浴更衣,洗面奶涂精油,在脸上扑点粉底,化个美美的淡妆。这样打扮自己,她感觉太累人了。
她也不觉得打扮自己,像庄语婷说的那么有乐趣。
陈文秀把脸洗干净,再涂点面霜,皮肤保养得差不多,她就感觉行了。
做女生乔装自己,真的很辛苦。她有时感觉女生们,能够像男生那样,活得率真点就好。
可是太率真也不好,那校园里就会缺乏很多养眼的姑娘。大多数女生长得都是很普通的,就像她那样。在没有化妆技术的加持,许多人的外貌会逊色许分。
长的能够像郑梦汐那样,五官端正,肌肤白皙的太少见了。
况且小梦为人性格好,又很有气质。从路边经过,最显眼的就会是她。她天生就给人不平凡的感觉,那是富家人的女儿。
所以说,小梦为什么会喜欢陈文杰?
她就算不是颜控,但是文杰身上也没啥魅力吧。
性吸引力,对于他来说是缺乏的东西。这一点,陈文秀也不得不承认。他毫无远大目标,缺乏理想,满脑子黄色废料,笑起来特别猥琐,做事情拈轻怕重,说话不知方寸,一股郭楠的酸臭味......
就是这样的,不折不扣的失败者,爱宅在家里的阿宅。
不擅长运动,喜欢掉书袋,经常自作主张的家伙。
陈文秀低着头,感觉眼眶边流着一两滴眼泪。
那个混账丝毫没有胆量,明明喜欢她,却没敢成为她的恋人。优柔寡断的,到这时刻还想着如何处理好距离感。
他只要说一句话,她就可以为他献上自己的肉体。
陈文秀把手放在胸口上,听着心脏跳动的声音。
从她接受成为女生的事实后,她就已经有那种事情的想法。她只是自尊心强了点罢了,不愿意主动开口。
接受自己成为女生这种想法,本来就很丢脸啊。
她曾经是个男生,但她不是那种从小讨厌自己性别,渴望想着变性的男生。她就没有嫌弃过社会赋予他“男性”的性别,或怀疑生理上男生的事实。她确实过去厌恶过世界,但从来没有否定世界塑造而成的自己。
她不否定自我,而且她爱自我。
因此,她看着与记忆中的自己同一的人时,她战胜了对他的恐惧与憎恨感,而爱上了他本身。她之所以愿意成为女生,是为了他啊,文杰。
陈文秀是文秀,在于她为了他而变成了她。
所以说,她喜欢陈文杰的理由,是自恋。
“为什么小梦会喜欢他?明明他是那么的无用。”
“他只需要我爱着他,就足够了。”
“我是占有欲很强的可怕女人吧。”
陈文秀拿着手上的衣服,正抽泣着。
当思绪从远处飘回来的时候,陈文秀深深地叹了口气,看着远处熙熙攘攘的人群。阳光明媚,天蓝无云。学生们结伴而行,有说有笑。她用眼盼,想听那些欢快家伙的叙谈,但邻处响亮的祝贺声打断了她的想法。
“小梦,生日快乐啊!”
“别喊那么大声,傻瓜!”
她转头看,庄语婷把手上的明信片递给了郑梦汐。郑梦汐像是勉为其难地收下,脸上却掩盖不住喜悦的笑容。
陈文秀觉得,此刻傻笑的她才像个傻瓜。
许多人听到小语说的话,他们惊讶地得知今天是小梦的生日。有些男生蠢蠢欲动的,他们想可以借这个机会,去搭讪下郑梦汐。
陈文杰身边就有好几个男生,商量着要送什么礼物。胖子张清华,感慨自己与郑梦汐的生日是同一天。大伙们叫他不要在这里发癫。体育委员林祥,手拿着一大袋子,里面是好多个毛绒小玩偶。他准备挑个好点的送给小梦。
“话说,我怎么记得每个女生的生日都有你的份?”陈文杰问。
他见林祥从袋子里拿出了可爱的兔子玩偶,摇了摇头。印象中,郑梦汐说过她不喜欢兔兔,她认为兔兔很坏。林祥看到他的反应,瞬间明白是啥意思,就把兔子玩偶放进袋子里,拿出了小猫玩偶。
“我看过花名册的,有拿本子记下来。”林祥小小声地说。
懦弱的杨荣华不安地说:
“小心被班长知道啦,不然你得完蛋。”
“林祥是走钢丝的老手,别急。”周浩宇说。
陈文秀盯着后桌那群人说话,她觉得这些男生才是真正的傻蛋。尤其是那个叫林祥的家伙,班长大人一直在看他们呢......
班长大人好可怕,她看了她一眼。文秀心有余悸。
旁边的郑梦汐,相处这么久,也是朋友。她可不想就什么爱情的缘故,就把两人的友谊搞散。陈文秀从抽屉里抽出了一本书。
她捧着书,看着它外层精美的封面。她买了这本书后,连外层薄薄的塑料膜都没有拆掉。
上野千鹤子所著的《厌女》。
虽说文秀她并没有看过这本书,但她从网上多少知道了这本书的观点。她感觉这本书的观点很深刻——厌女症与男性同性社会**望——她能想要郑梦汐读完这本书,并且分享对此的感悟。
陈文秀,越来越觉得自己很卑鄙。
就连送朋友的礼物,都不抱有纯粹的目的。
“小梦,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哈,生日快乐!”
郑梦汐接过书后,她看到书的标题,又瞧了眼文秀的神情。
“这本书我看过了,谢谢你的好意啦。”
陈文秀顿了下,问道:
“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郑梦汐苦恼地想了想,说:
“挺好的,我一时半会说不出来啦。”
“这样啊......”
不久后,陈文杰送给郑梦汐一部侦探推理小说。
陈文秀看着他俩交谈,头脑空白一片。她想要说点什么,却一个字也吐不出来。按理说,他们是正常的聊天,但她却心生醋意。
她已经不想在思考情情爱爱的东西。她感到了厌倦、恶心和自我嫌弃。
忽然间,她想到某个假设。
如果她从来就不是女生,而是男生的话......
她讨厌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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