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糙的石板,草鞋踩在上面啪嗒作响。
两侧的菜摊、果摊,店主站在摊前,双手抱胸,抿着嘴,表情冷漠冰冷。
原本应该十分热闹,招呼声不断的集市,此刻却异常安静,发出声音的只有武器店老板手中的烟杆。
嘬一口,然后悠悠的吐了一口气,烟雾迷蒙中,武器店老板脸上的肌肉在抖动着。
一个少女,留着粉色短发,穿棕色,做工粗糙的衣服,慢慢踱步在这静悄悄的街道中。
女孩身上的衣服十分特别,像是老木的树皮一样,但没人注意这个,他们只是无比厌恶的看着这名女孩。
——头上尖尖小小的红角。
“呸。”路人往旁边吐了一口痰。
一盆混着内脏的脏水,毫无征兆的泼到了女孩的身前,差一点,只差一点就把女孩淋成了落汤鸡。
幸好她及时止步,不然粉色晶莹的头发上,也许会挂着一些不属于她的毛发。
脚尖前的地面,淡红色的水打着旋,渗进了青石板缝,一个像是某种动物肝脏一样的东西,嘟噜噜的滚到她前边。
女孩沉默着,没有抬头,也没有露出愤怒等其他异常的情绪。
抬着穿草鞋的脚,绕开了这片脏污,但身后依然传来了议论声。
两个魔族男人就在街边讨论着,没有丝毫避讳,甚至没有刻意降低音量。
“红魔族都该死。”
“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这样的话,她已经听习惯了,每天都要听一次,今天是两个男的,昨天是两个女的,大前天是一群人。
明天依然会继续。
尽管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快捷的消息传播仪器,但是他们有能快速传播消息的人,想要去另一个国度,只需要飞上几个小时就够了,或者用一个十分奢侈的通讯水晶。
二十几天的时间,足够把一切消息都传达到魔族整个联盟的任何一处,流进任何一个魔族的耳朵里,除了深山老林内,除了一些不懂事的魔兽,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二十八天前,红魔族灭国了,但这不是最令他们惊讶的,最令他们惊讶的是,红魔族在灭国前做的事。
一场毫无理由的屠杀。
在那几天的疯狂日子里,将近四十万不同种族的人死在了红魔族人的手中。
死者几乎囊括了所有无国之民,尸体裸露在空气中,到现在都没有清理干净。
除了残忍,没有什么话可以形容,过多的形容词反而显得有点无力苍白。
那一场灭国之战,红魔族也死去不少人。
经过清点,大概有一百多万红魔族人死去。
一部分是因为无国之民的反抗,大部分都是因为战争,其他魔国派来的军队所造成的。
但这些军队里还混杂着无国之民。
他们的亲友几乎都被红魔族杀了,为了复仇,他们甚至愿意成为奴隶,只求其他魔国的将领给他们一把武器,让他们跟随着一起杀红魔族人。
这些无国之民是冲在最前面的一只队伍,也是最心狠、最勇猛的一只队伍,他们手中染血的刀,连小孩都没有放过。
毕竟他们的小孩也没有被放过。
一心只有杀人,陷入了疯狂,仇恨无穷无尽,哪怕是死,也会找一个同归于尽的机会。
当红魔族彻底被各国分割,完全覆灭。
红魔族时隔三百年,再次成为无国之民,但是他们的地位显然比真正的无国之民还要
——低上许多。
甚至比没有自由的奴隶都要低。
不为其他,只是因为谁也不想跟一个如此残忍的种族,待着一起,四十万生命。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有些小种族,也就只有这么多人而已。
如果可以,他们甚至不想跟他们,待在同一个国家。
红魔族失去了任何权利,沦为了最低级的生物,大概比魔兽要好一点,但有些魔兽还是十分贵重的,而且魔兽很乖巧。
这是他们要付出的代价。
“想不明白,红魔族的魔王怎么会允许她的子民做这种事...”
“红魔族的魔王就是个十足的蠢货,在她的管理下,连地位最高的公爵都背叛了她,我怀疑这位公爵是红魔国上下唯一的善良的人,他肯定看出了红魔魔王的疯狂行径,才会背叛,可惜啊...这样的善人,居然死了...魔神为什么不保佑他...”
“可是,红魔族的魔王不是还实施让各族平等吗?”
“是欺骗!这种做法令人作呕!!!这个残忍的魔王,肯定是为了享受虐杀的**,才故意聚集了这么多外族,然后一个一个的杀死,我听说她底下的一些贵族进入魔王城堡的时候,看见魔王在血液里泡澡!整个城堡全是黑乎乎,已经干涸的血液!你说!什么人能做出这种事!!只有最邪恶的怪物才做得出来!”
“不对啊,哎...究竟是那个女魔王先杀外族,还是先灭国?我听说女魔王不是被人族杀死的吗,怎么会在城堡里泡澡?”
“肯定是先杀外族啊!这是我亲外甥说的,因为她做的事太恶毒了!教皇奉魔神谕派第二阶级把她杀死在浴池里!那些阴险的人族,只是为了给自己增加虚假的荣耀,故意这么说的,我亲外甥可是亲眼看见的!当时他就在战场!”
“巴嘎,你的外甥还是一个魔神教的神官吧,能不能让他帮帮忙,下次交信仰金的时候,稍微少交一点?”
“我可以尽量试试...”巴嘎说着,两只手在他眼前搓动着。
“列金巴斯爷爷,我回来了。”
将手上提着的菜篮放在桌子上,若筠转头四看。
小小的房子,只有左右两间房间,一间是爷爷的,一间是小玛萝的房间,屋后还有一间小木屋,那里就是若筠新的住所。
“噢噢噢,若筠,你回来了,辛苦你了,每天走这么远,累了吧,先坐下休息一会。”
屋后走出来一个身体健壮的老人,满头刺猬般的黑发,额头长着两把尖刀一样的长角,浑身筋肉扎结,像头猛虎一样举着一把大斧头从屋后走出,临冬了,还穿着一件无袖短衫,裸露着胸膛,视呼啸的冷风为无物。
原来他刚才在屋后砍柴。
列金巴斯用宽大的手掌给若筠倒了杯水。
两天前,若筠离开了深林里的小木屋,来到一个巴萨族的城镇,期间受到了骚扰,一些瓜菜水果都往她身上扔,随后列金巴斯出现,替她解围。
这位爷爷,虽然看起来年轻,其实爷爷两百多岁了,拜魔族的长寿所赐,还不是十分衰老,但辈分依然很大,城里的小伙子根本不敢违抗他。
现在,若筠在这个家的工作,就是打水做饭,顺便去城外数里的地方跟另一个老爷爷买菜,一个长得跟列金巴斯差不多,一样强壮的老爷爷,但显然没有巴斯那么好脾气。
“噢呵哈,列金诺斯那个老家伙种的蔬菜果然是全城最好的。”列金巴斯拿起了一个紫色的瓜类,比了比,几乎跟他脑袋一样大,笑呵呵的说着。
“若筠姐姐,叔爷爷有没有给我带好吃的呀?”
衣角被人轻轻的晃动着,若筠低头,一个小女孩双颊被风吹得略微发红,小手拽着她的衣角,抬头眨眼。
这就是列金巴斯的小孙女玛萝,跟爷爷一个发色,扎着羊角辫,额头上的尖角才刚刚生长出来,只有几毫米长,嘴里哗啦啦的留着口水,模样十分的惹人怜爱。
这个鬼灵精的小家伙,刚才也不知道躲在哪里,突然冒了出来。
“哦哦...我差点忘了。”
她从口袋里掏出了几个红色野果,一个个像荔枝那么大,放在玛萝的小手上。
玛萝接过野果十分开心,羊角辫在脑袋上晃动,刚想咬一口红果子,突然小手指着她的鞋角说:“姐姐,你流血了呀!”
果然,她的鞋尖那里有一点血红,可能是刚才被泼脏水水的时候沾上了一点。
“什么?!那些家伙又来找你麻烦!哼,等我去把他们都教训一顿!让那些老家伙不管好自己的孩子!不对,也许就是那些老家伙做的!”
列金巴斯本来还在乐呵呵的举着紫瓜,在那里跟自己的脑袋比大小,一咧嘴,满口白牙跟钻石一样发光。
——说实话,有点傻。
听见孙女的话,顿时转头,果然看见了血迹,立马扯着大嗓门嚷嚷着,撸着不存在的袖子,拿起斧头就往外走。
“好啊!我都好几年没跟人打架了,他们以为我老了,就不是王城军出身的人了!若筠你先做饭,饭好了我就回来了!”
“不不不....爷爷你等一会...我没事,就是踩到红瓜了...”若筠擦着额头的汗水,连忙拦住了列金巴斯。
这个猛汉爷爷可是说到做到的,听说前几年跟另一个爷爷辈的打架,把人家的牙齿都打掉了。
两个爷爷辈的人,加起来都五百岁了,还这么冲动,满脸青肿的回家,直到现在都有人在谈。
说他们俩是留着真正巴萨族血脉的人,不仅不嘲笑,还很敬佩。
这就是巴萨族的精神。
崇尚武力,而且族人之间打架,不使用魔力,否则就是认输,打赢了也不光彩,就靠拳头肉搏,甚至还有比拳的赌博,就是相互打一拳,直到对方倒地才停。
“你少骗我!是不是血,我在王城军当兵的时候闻多了!这的确...欸...不是魔族的血,是猪的血,还是肝里面的...”
列金巴斯动了动鼻子,立马就闻出来不对劲了,想了想也大概猜到出了什么事,随后又瞪大眼睛说着:“那些混蛋,你们族里做的事跟你又有什么关系!若筠!我相信你!你绝对没有做那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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