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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他,卑微得连尘埃都不是。

她爱他,卑微得连尘埃都不是。

l老一辈的人管妻子叫牵手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白发苍苍,一生浪漫相伴。

程长信嗤之以鼻,这世界他最不相信的就是一生一世的感情。她妈妈李梦晴生为他取名长信,寓意常常来信,可他爸爸程思宇看不上她妈妈李梦晴,一辈子都看不起她,不要说来信,就是哨口信都难。也难怪,一个将门之子,一个连给儿子取名都写错字的文盲,自然配不上。

程长信父母婚姻是很奇怪的,是上一辈遗留下来的问题。当年程思宇他爹程军落难,到农村改造,被百姓百般刁难,在鬼门关走了几次又回来,都是李梦晴他爹李国强救的,程军有感于心,又正逢李国强长女出生,便许下承诺,将来他若回城,生下女儿便义结金兰,若是儿子自然是百年好合。

程军很感激李国强,就连李梦晴的名字都是程军起的。

后来浩劫过去,程军回到城里,官复原职,三年后生了个儿子,就是程长信他爹程思宇。

二十年后,到了男婚女嫁的年龄,李国强带着女儿进城,说老程啊,咱们当年的口头之约就算了吧,我女儿要找婆家了。程军一拍桌子,怎么能算,我看梦晴挺好的,我喜欢这孩子,说着就要帮程思宇张罗婚事。

那一年,李梦晴二十三岁,第一次进城。李家穷,她没上过几天学。第一次见到打完篮球回来一身是汗的程思宇,汗珠从高挺的鼻梁落下。小伙子站在阳光下,连汗珠都会发光,李梦晴惊为天人,他真俊,真好看。

她是看上了,可程思宇想死的心都有了。他凭什么无缘无故要取一个没文化从不认识的土妞,还大自己三岁,况且他才几岁,多好的青春年华。但老一辈就是横,硬生生打断了程思宇一条腿,硬是在他到了法定婚龄时扯了证,成了名正言顺的夫妻。

程思宇是驻着拐杖结婚的,热闹过后,两人各坐一边。

程思宇像狼崽子般盯着李梦晴,心里特别恨。他是真的恨,他觉得这个乡下土妞简直毁了他的一生。

说实话,李梦晴长得很漂亮,长发及腰,特别水灵的那种。如果两人换一种方式认识,可能是佳偶一对,但偏偏就是这么野蛮粗暴的方式。程思宇挨了一顿打,他指责自己的老子,你凭什么打我,你凭什么拿我一辈子的幸福去还恩情。程军说不过他,一怒之下,连儿子的腿都打断了。

事实证明,李梦晴毁不了程思宇一辈子。

几年后,程军离开了人世,程思宇的翅膀也硬了,随便找个鸟不不拉屎的地方,把妻子李梦晴流放到那儿,偶尔路过,去看她,后来有了程长信。程长信是三岁时才见到自己的父亲,程思宇是恨不得从来没有这对母子,万般不情愿去见了一面,看到小兔崽子长得和自己特别像,冷冷哼了一声,才勉强认了。

程长信的名字是母亲取的,她抱儿子去登记,说叫常常来信的常信。工作人员正在和同事聊天,随手写下长信,李梦晴又不认识字,宝贝般的拿着户口簿走了。

她不知道错了,她生活过得知足安乐,唯一不安的就是嫁给程思宇。

她打心底觉得在程思宇面前抬不起头,可一见倾心的力量太可怕了,她违背了一辈子的良知、道德、善良,去得到一个梦中的人,所以她觉得程思宇的冷漠无情都是她该接受的,她罪有应得。

李梦晴一辈子对程思宇没有任何要求,她安静地生活在那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小镇上,做着一份不忙碌的工作,细心温柔的照顾儿子,她从不跟任何人吵架,也从不抱怨。每次程思宇一身军装出现在她面前,无论是三年还是五年,她都觉得自己的丈夫还是那个初见的少年,如斯英俊。

没人知道,这个朴素的女人,有一个叱咤风云的丈夫,她爱他,卑微到连尘埃都不是。连程长信,有时候也觉得母亲实在是卑微得可笑,程思宇算什么东西,他根本什么都不是。

和母亲执着莫名的爱相反,程长信恨自己的父亲。这个第一次见面就冷冷审视他,仿佛他只是个多余物品。他真是用高倍率放大镜放大程思宇也找不到任何可取之处。

但他没有办法他没法阻止母亲多年如一日的等待,和多年如一日的爱情。

爱情就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特别是遇见一个狼心狗肺的人。

程长信从小就告诫自己,玩玩而已,别太认真。

人真的很神奇,内敛执着温柔的李梦晴带出来的孩子,却轻薄浮夸,漫不经心,一身痞子气,什么也不放在眼里,包括母亲的爱情、父亲的权势。如果真的要说,有什么值得他在乎,他很爱他母亲李梦晴,很爱妈妈。

小时候小孩子吵架,不管是谁,只要说一句李梦晴的不是,他准会将别人揍成狗。虽不愿承认,但还是很好的遗传了程思宇的一身血性和力气。十八岁的程长信,是班里最高的男孩。成绩很好,但也很让老师头疼,三五不时带着所谓的兄弟和校外的人打一架,下了课和后排的男孩坐在一起,没走近,就能闻到一股烟味,要说他,又找不到证据。

老师威胁他再这样就找家长,他又好哥们地搭着老师的肩,笑嘻嘻地说:“老班,我下次考个年纪第一,你放过我好不好?”他下次还真考了年纪第一,但架照打,烟照抽,班主任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问他为什么不能做个让人放心的好学生,他嬉皮笑脸:“老班,好学生不是只要成绩好就够了吗?”

他妈妈李梦晴没文化,只要他考得个不错的成绩,她就满足了。程长信不爱学习,他厌恶这白纸黑字写满欺骗,朱门酒肉丑,路有冻死骨,这个世界就是人踩人,从古至今从未改变。要不然他不相信,他妈妈要是个权势之家的女儿,会像犯人一样被扔到一个无人知道的小镇?那是他程思宇的发妻,不是路边捡的阿猫阿狗,也不是随意丢弃的东西!

从小到大,要是有人问程长信,你爸爸呢?程长信白了一眼,很无所谓地说死了。他真心觉得有这样的亲爹还不如死了呢,死了,还可以幻想一下,活着难得见一面,都是相看两生厌。

最叛逆时,程长信还偷了户口簿要求改姓,他不要随这个王八蛋的姓,他要姓李。是李梦晴追了过去,哭着求他,说是她,是她希望生个程思宇的孩子,他什么都没给过她,除了程长信,他姓程,就打上程思宇的标签,是属于程思宇的。

李梦晴为此还差点给儿子跪下,程长信没再提改姓的事,但他还是厌恶这个姓。

在之后,别人问他名字,他都笑着说,叫我阿信。

嘴角上扬,招人喜欢的模样,程长信有一副父母给的好相貌。他长得很好看,不是时下流行的那种瓷娃娃般一碰就碎的秀美,也是俊朗、帅气、还很喜欢使坏,低着头故意凑近和女生说话,就能让小女生面红耳赤心跳加速。

小女生红着脸跑开,程长信笑着摇头,继续和玩得好的同学打闹。一帮少年三五成群,背靠栏杆,冲漂亮的女孩吹口哨,讨论着谁谁谁的凶部像桃子之类的话题。身后是蓝蓝的天,程长信无谓地笑着,他以为日子会这样无忧无虑的快乐下去,直到李梦晴被诊出肝癌,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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