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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后记

第九十七章 后记

啊啊啊——

这个故事总算是完结了!!!

哈哈哈——

这几个月可算是把我累死了。

说实在话现在我也进入考试周了呀!好忙呀!

其实说真的,我在最一开始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根本没想过会写这么多呀……

现在回头一看——

怎么这么多字呀!?

我一开始就只是想写个中篇小说呀……这都快成为长篇连载了……

——其实已经算是长篇了吧……

要了我的命呀……

话说所幸现在也算是顺利的完结了!

——最起码所有的伏笔全部的收回来了……哈哈哈。

不过看到这里可能会有读者觉得这本书最一开始标的爱情、病娇之类的情感元素在本作中表达的并不明确。

——啊……有关于这个我想说,这确实是我的原因。

因为最一开始的计划里感情元素确实是要占据一大部分的,本来也打算在南廷寺的感情生活部分大些特写一番的。但是写着写着却觉得那些情爱元素在这部作品中完全是画蛇添足,所以我就果断地将那些无关元素删减了,把有限的篇幅用于最主要的部分。

不过说起来,这部小说写起来还真是不容易呀……

查了好多资料,做了好多研究的说。

那些资料现在摞起来大概有一个酒杯的高度了——哈哈……都不知道要怎么处理呢,现在。

【不过最初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呢?】

——有关于这个原因,我便不得不提及一下几个事情:

(1)聂树斌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杀人案,聂树斌成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经石家庄和河北省两级法院审判,被判死刑。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法院复核(当时最高法院尚未收回死刑复核权),聂树斌被执行死刑。那时聂树斌年仅22岁。之后,聂树斌案的多名办案人员因此立功升迁。十年后,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他向警方供述,曾在河北**多名妇女,其中四人被杀害。之后,王书金被广平县公安局押回河北,到其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其中就有十年前由法院认定被聂树斌“杀害”的康某遇害的现场。2005年4月,“一案两凶”的聂树斌案被《河南商报》曝光后,舆论哗然。

2016年12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但是人已死,魂已去,徒留悲伤在人间。

(2)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发生一起**杀人案。公安机关迅速将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死刑。2005年10月23日,被指控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其后的情景几乎和聂树斌案一模一样:赵志红在落网后,供认曾在1996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一名女性。翌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系列**杀人案。跟王金案如出一辙,检察机关对赵志红的指控,也没有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杀害案。2007年1月1日,对赵志红的死刑执行被临时叫停。2014年11月20日,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2015年11月11日凌晨5时,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被迁入离呼和浩特市区近30公里的陵园的新墓地安葬。

无论是聂树斌也好,还是呼格吉勒也罢,在真相得以大白于天下之时,饱受冤屈的他们却早已经死去。

——所谓:人已死,魂已去,徒留悲伤在人间。

(3) 张振风冤案

张振风,男,因警察藏匿证据被以**抢劫罪判死缓。2010年9月6日17时,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张振风是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张庄人。鹿邑县隶属河南省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在姐姐的印象中,张振风和很多同龄人一样,不喝酒、不打牌、不会做买卖,农忙时在家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31岁时,他的命运发生转折。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被柘城警方抓获。次日,“根据他的交代”,张的“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魁、郭辉等被抓获。张振风等5人因涉嫌**、抢劫犯罪归案后,柘城县公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余鹏飞隐匿。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抢劫案的真凶,王银光交代了一同作案的王长林和王献志

(4)警察杜培武杀妻冤案

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一辆弃置的微型面包车内发现了杜培武的妻子昆明市公安局的干警王晓湘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的尸体。而此刻正在焦急寻找妻子的杜培武已经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经过70余天的侦查和刑讯之后,杜培武终于招供,并“揣摩”审讯者的意图编好了杀人现场,但是作案的凶器——王俊波携带的一支七七式手枪却一直没有下落。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院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杀人团伙案。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手枪,赫然躺在保险柜里!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

张振风和杜培武相对比较幸运,最起码他们还活着。

造成这些悲剧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那自然就是法律制度的缺失。对办案者、以及其办案过程、采证过程,缺乏合理的监督与约束。

但是这并非要我说的,看问题不可以仅偏向于一点,辩证的思维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要再举最后一个例子——

发生在美国的一起案件:

(5)

“金州杀手”——迪安吉多(Joseph James DeAngelo)被逮捕时已高达72岁。

——他被指控在1976年到1986年先后犯下12起杀人案和45起**案。时间跨度长达40年!

1976年至1986年是“金州杀手”的作案期,足迹遍及整个加州。他被视作加州最“多产”的系列杀手。

FBI称,该男子“枪法”娴熟,常常潜入民宅,并直面酣睡中的夫妇。他先用手电光束将床上的夫妇晃醒,将丈夫绑缚后,再对妻子施暴。有时他会把夫妇两人一并杀害。有时则只攻击单独在家或只与孩子留在家中的女子。

调查人员认为,该男子的第一次**案发生在1976年6月,距离现在已有40年,地点在萨克拉门托一带。

在1976年至1978年间,此人在萨克拉门托一带多次入室行窃、**和杀人。

1979年,他的一系列犯罪活动集中在旧金山湾区的东部一带。在后来的两年中,他在加州沿岸地带杀了好几个人。

1981年,他在南加州的尔湾(Irvine)杀人。接着他似乎偃旗息鼓,但1986年再次在尔湾冒头,**并杀死了一名少女。

——这是他最后一次犯案。

迪安吉多真可谓罪行累累,罪不容诛。可是是什么原因使之这个魔鬼可以连续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之中,不断犯案,杀害数人,但却一直逍遥法外呢?

首先,迪安吉多本人在1973年到1979年期间曾是一名警察,后因盗窃问题被开除。但是作为警察的职业经历使他具有了极高的反侦察能力。他本人也极为熟悉刑侦取证以及警方的侦查过程。在作案时尽可能极少的遗留证物。

当然同时造成这一问题的还有受当时技术条件限制的因素存在,但是在长达四十年的时间之中让如此罪大恶极的凶犯逍遥法外,美国警方的责任也是不容推脱的。

——其中在制度上过于倾向于被调查者而使之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饱受限制的法律法规恰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不容忽视的要素。

40年——假使能够早一些将这个混蛋逮捕的话,又可以挽救多少生命呢?又可以使之多少家庭不用在对着照片流下悲伤的眼泪呢?

曾经听过一句话: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正义绝不会缺席。】

——但是之后有听过这样一句话:

【迟到的正义,将不再是正义……】

随后逛贴吧,有人吐槽道: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也可能永远也不会来……】

哈哈哈……

——好悲伤……好无奈……

到底要怎样做,制定怎样的制度,才会令正义得以及时的伸张呢?

我不知道……

我就是个凡人。对于这个被各种先贤们讨论了几千年的命题,我给不出答案。也不敢于把自己拿无知的见解拿出了和世人论战。

因此我写了这个故事,尽一切可能的用我粗糙、浅薄的文笔,勾勒出在刑侦审讯过程中的种种人的辛酸与无奈。

警察无奈、嫌疑人无奈、律师无奈……

——然后记者在里面当搅屎棍……

哈哈。

——说来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就是那个搅屎棍记者了……

现在想来,大概就是因为我对于以上问题百思不得其解而困惑不已,才会在脑海里产生那个搅屎棍一样的记者形象吧。

书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职业里的各种人,都是很复杂的,情感也不是单一的。他们有着好的品质的同时也有着令人叹息的缺陷。

就好若韩廷,追求着正义的同时又因为对于正义过分的执着而做出了卑劣的行为。

他是个好人吗?

我不知道。但是他确实想要成为一个好人不是吗?

他是个坏人吗?

——我不知道。但是身为警察却仅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就不惜伪造证物也要让他人“伏法”这本身绝对是错误到不能再错的行为。

那他究竟是个什么人?

——不知道。但是可以明确的说:他是个人而且我不讨厌他……但也不敢喜欢。

这是本推理小说吗?

——我不知道唉……

但是可以说明的是,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并不是想要展现出那种如同小学生名侦探那样的神乎其技的推理,我想写的和我所想要展现的还是在伸张正义的过程之中、在刑侦过程之中的所涉及到的各行各业的人的无奈与挣扎还有他们作为和我一样的平凡的人在困难面前、在理想与信念受到挑战与阻碍之时做出的力所能及的抗争。

【对于警察这个职业】——

我必须说明,我很敬佩这个职业。对于从事这类为人民服务的职业的人饱含敬意。这个在我的这本书中也应该是看得出来的。

但是必须说明的是,“警察”终究是个职业,职业永远是中性的而人是复杂的,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是有好有坏的。有着无私奉献的人,但是也有着为了自身利益不惜出卖人格的家伙;有着奉公守法的人,却也有着贪污腐败的混蛋。

——同时也有着明明想要做好事却又因为种种原因而犯下不可饶恕错误的人。

就像是书中那样——有着邢振强、陈正安这种无私的法律卫道士同时还有着不惜践踏法律尊严、玷污执法人身份也要推脱掉自己的责任的警界上司的存在。

但是要说明的是,这本书并非是要抨击某些人,也不是想要宣扬某种理念或者深沉的思想。它只是一本单纯的想要把那种身处在具体情境之中的人的无奈之情表达出来的宣泄情感的作品。

——没错。它就是我在看到、认识到、了解到,那些无奈的悲伤的事情之后,感到心中苦闷但却又无处宣泄之时排遣我个人感情的作品。

嗯——没错。之所以写这部作品的原因,就是我自己想要爽一爽……哈哈哈。

【对完结的感想】——

话说作为一个新手,这也是我真正意义上完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话说算是长篇吧……虽然本来预计为中篇的……

——总而言之,我个人觉得它的完成度还是很高的,对于我而言……哈哈。

而且连我自己也没有想到真的可以把几乎所有的伏笔全部收回来,还把自己想写的结局也写出来了——竟然没有烂尾!?

——哈哈哈。

对我而言算是超乎预计的完成了任务了!!

在几乎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能够将作品完成到这个程度还真是值得欣慰呢。

【这个小游戏你注意到了吗?】——

不过话说,在本作中我和各位读者玩了小游戏,不知道当时你们有没有注意到。

——就是在第20章,也就是“南廷寺”去医院打疫苗的那一章。你们没有发现那一章不止非常的简短而且全篇只有“南廷寺”与景德力老前辈两个人的对话吗?全篇到最后都没有出现过第三方确认过那个人的身份究竟是谁——话说没有人发现吗?

这是一个伏笔,也就是最后浩发现的那个。

现在看来,自己竟然真的可以把这个伏笔收回来,这是可喜可贺。

真凶到底是谁?

——话说这个真的重要吗?

正如这本书中多次提到的,故事依旧是那个故事,但是却可以有多种揣测。

而我之所以不把真凶的身份表明出来的原因也就是想要将我一直说的那种“无奈”之感彻底地表达出来。

这是开放式的结局吗?

——不是啊……结局不是很明确吗?

南廷寺获得了平凡且安宁的生活,还结了婚。克劳德带着对自己“儿子‘的爱而死去。韩廷抱着自己的理想至死不渝。陈正安安然退休离开了他奋斗了一生的警察事业但同时也从永不休止的斗争中脱身而出。

——至于邢振强,就比较悲催了……还必须继续工作……哈哈——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呀……

那么记者呢?

他将继续在搅屎棍的道路上奋斗下去……

——哎呦……莫名的励志啊……哈哈。

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顺便说一下,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人是搅屎棍记者……哈哈。

最喜欢的结局是猫妖与心爱的少年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种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美好结局。

话说写这本小说还真是相当的劳累呢。

为了这本书,我可是下足了功夫研究了很长时间的现代鉴识学呀……啊啊啊——现在想想头都要大了……

资料垒砌起来竟然比我的课本都厚啊……

话说这些日子全部的热情都放在这本小说和鉴识学、法学的学习上了……我的专业课几乎都没看啊!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进入考试周了……欲哭无泪呀……

——考试周我怕是死定了……

啊啊啊……完蛋了!!!

熬夜写稿子令我还一连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上课是全都在打瞌睡呀……

完蛋了……真的完蛋了……啊啊啊——救命呀!!!

【最后关于有罪推定与无罪推定的一些看法】——仅是个人的粗浅认知,不必看了。

我个人还是倾向于无罪推定的。

无罪推定或许会放过一些恶徒,但是它极大的防止了冤案的产生。有些案件可能会因为缺乏有力证据而被搁置,但是也还是会有重新调查清楚的可能与转机的。

有罪推定不只是会冤枉一个好人,增加冤假错案的数量。要知道,在它冤枉一个好人的同时,也代表着一个恶人就此逍遥法外——还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被制裁!

——所以说啊……那些所谓“有罪推定”虽然会冤枉好人,但是不会放过坏人的论调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不过所幸,我国的是司法体系也一直在进步,而且我也相信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刑侦技术的进步,它在以后会更加完善。

【最后声明——感觉没有必要,但是以防万一……】

【最后的小游戏】

——不知道你们发现没有,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在书中明确地说明过作为小说背景地点的临海市是位于哪个具体的国家的。

——没有出现过具体的国家名哟~~~

哈哈哈——最后刷个滑头,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没办法,避免争议和纠纷嘛……理解一下……哈哈。

不过除了避免纠纷的想法之外,还有的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并不想将这本书的故事局限于某一个国家,它所反映的应该是整个世界的参与在刑侦过程中的所有人的无奈之情。

他们所做的工作是为死者言,但是同时他们的决断也关乎到生者的人身自由乃至生命……

究竟什么是真相?

——它关乎死者的安宁,也关乎生者——嫌疑人的生命。

每个人的生命都无法从来,哪怕是不判死刑,那长达10年乃至20年的时光也是无比珍贵的。

可是刑侦人员、法官,他们都不是神明,没有人可以绝对的断言什么是谎言,什么是真相。他们只能拼接种种蛛丝马迹、谎言与真实所交织的证言,来做出关乎到不可重来的生命的判断。

——这个判断是对的吗?

……不知道。

——所以很无奈……

顺便一提,现实中很少会像小学生探案故事那般美好。犯人们不会因为现场发现的那些微小的、说服力可笑到爆炸的证据而坦诚自己的罪行。

——甚至在铁证面前还要哭喊狡辩的人也不在少数。

而要想证明一个人的犯罪事实,所需要到的证物是相当繁杂的,甚至有时还要因为辩方律师要求反复的将证物检验多次才会被法庭所采纳。

而万年小学生发现的那些什么纸团之类的东西是根本不足够的。(那些顶多是间接证据,而仅凭借一两个间接证据,法官是不会宣判的——毕竟人命关天。话说这样看来,那些被小学生抓到的犯人完全可以选择在法庭上翻供啊!如果真的后期没有更为有力的证据的话,那多半是疑罪从无了……哈哈。)

——这么说来,那些案子严格来说根本没有破啊!

所以说,包括这本书在内,侦探、悬疑、刑侦小说之流,当成娱乐看看就可以了。话说不会真的有人看了万年小学生之后就模仿着犯案以为警察抓不到你了吧?

——你一定会被抓的我跟你讲!那些犯罪手法看似牛逼,其实很扯的啊!而且现在的鉴识刑侦手段日新月异,不断在进步。早就没有仅凭借个人揣测就抓人的那种调查手段了好吗!而警察叔叔们也没有暮目警官那么蠢萌的好吗!?话说要是真有暮目警官那种警察的话,他早就被双规了啊!

但是还要说一下,我个人还是很喜欢看小学生探案系列的,很有意思不是吗?娱乐终究是娱乐,不要太较真。真是的杀人事件是很令人悲伤的……

——话说琴酒是真的太惨了!所以说啊,琴酒才是最强的!一个人和几乎整个世界作斗争啊喂!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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