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音蓝趁着混混吃疼的空隙,挣开了手脚,想要逃跑,但还是没能逃脱魔爪。
混混一把把程音蓝抓住,把她甩到墙壁上,用腿夹住她的双腿,扣住她的双手摁在墙上,把她壁咚在近在咫尺的面前。
“臭三八,这时候还装清纯,居然还敢咬我,既然你不识趣,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说完张嘴就往程音蓝细嫩的脖子上啃。
程音蓝尖叫着,感觉世界快要崩塌了,难道,今晚自己要在这昏暗的巷子里被一个相貌丑陋无比,满脸猥琐的混混给糟蹋了?
第一次就这要被剥夺了?
电视剧里,这个时候一般会有一个帅气无比的男主角挺身而出,救下危难时刻的女主角。
但那是电视剧,那是是剧情,那是被编剧早就编排好的剧情。
自己又不是现实生活的编剧,并不能提前编排好自己被英雄救美剧情。
如果此时真的能像电视剧里的剧情一样,有一个人能把她从这个混混的魔掌中拯救出来,那她肯定会义无反顾地嫁给他,用一生一世去爱他。
可是自己的男主角呢?自己的英雄呢?
电视剧就是电视剧,现实就是现实,电视剧中狗血的英雄救美桥段,现实中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易地遇到。
程音蓝顿时觉得失去了希望,失去了希望之光,眼前的世界一片昏暗。
泪水不断地在眼角流出,在脸颊滑落,滴到地上。
好比泪水不能抗拒地心引力,她放弃了抵抗,好像自己成为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砰!
棒球和棒球棍碰撞的声音,此时棒球往往会划出一个优美的弧线,完成一次漂亮的全垒打,然后全场开始沸腾。
因为大学期期间,自己经常陪舍友去观看校棒球队的比赛,所以无论声音还是画面她都很熟悉。
全垒打,程音蓝在看青春偶像剧时经常听到里面男生说的一个词汇,在她舍友的科普下才明白这个词的另一个意思。
可是现在为什么会听到这个声音呢?
难道是自己太过绝望,大脑不受控制进而自行脑补而出正在进行全垒打的声音而产生的听力幻觉?
砰,砰,砰……
一连串清脆的声音,程音蓝确定这不是幻觉。
她发现自己的手脚已没有了制缚,手赶紧动了起来,摸了一下衣服和裤子,完好无损。
也就是说,自己其实并没有被那个混混给全垒打,那声音也就真的不是自己大脑自行脑补出来的声音。
脖子有些酸,扭了扭脖子,这才发现,眼前黑暗的世界其实是没有星星的夜空。
额,有些尴尬,刚刚那些超脱灵魂的感悟画面其实都是自己通过大脑进行艺术加工,也就是脑补呈现出来的画面?
程音蓝把视角从四十五度仰角的天空拉回到了零度的小巷中。
看到刚刚对自己非礼轻薄的混混也不知道从哪里拿了根木棍,此时正挥舞着。
木棍疯狂地挥舞,被攻击的个人有条不紊地用手臂进行格挡,木棍击打在手臂上,发出了砰砰砰的声音。
自己被人从绝望中救了出来,电视剧里英雄救美的剧情居然奇迹般地出现在自己的身上,程音蓝内心好像打翻了蜜罐,甜甜的,湿湿的,腻腻的。
浓烈的甜蜜刚刚爬上眉梢,程音蓝眉头一皱,开始为那位救她逃离魔爪的英雄担忧起来。
她看到他一次次用手臂格挡住挥舞过来的木棍,手臂不会有事吧,看起来好疼。
“现在居然还有人喜欢做英雄救美的蠢事,你当你是超人呢还是蝙蝠侠?”
混混挥舞着木棍吼道,“让你喜欢当英雄,让你英雄救美,让你坏我好事,看我不把你的手打断。”
啪!
是断裂的声音。
“啊!”
程音蓝下意识地觉得是英雄的手臂被打断了,不由得闭上眼睛,惊呼起来,甚至忘记了逃跑。
林夕一记拳头精准无比地打在木棍上,木棍应声而断,然后又一拳打在收不住势而冲上来的混混的肚子上,肩膀猛地一撞,把那名被怒火吞噬理智的混混撞到墙上。
刚才他一直在试探对方的招数,发现对方打架毫无招式可言,简直就是一通毫无章法的乱披风棍法,看来是自己太看得起他了,这种连三脚猫的功夫都没有的人居然有胆量当街强占美女?
想想当年自己和玉帝家的小玉,在天庭神兽界有着恶霸的名号,凭的就是自己货真价实的硬实力。
在天庭,实力为尊,谁的人多,谁的人越厉害,谁的权利就越大。
这也是为什么有着天庭行政管理权的玉帝和有着决策话语权的太上老君两人之间一直存在矛盾的原因所在。
别看两派人马表面和和气气的,两人还经常一起手谈,一起把酒言欢,一起在云中垂钓,其实暗地里一直在较量彼此的实力。
摸清对方的底细后,林夕也就不愿意继续和对方纠缠。
黄毛混混撞到路边的墙上后捂着肚子跪了下来,哇哇哇地吐着,混着恶臭酒气和韭菜的浑浊呕吐物哗啦啦地喷涌而出,被吐到了地上。
林夕看到如此恶心场景,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赶紧转身不愿多看一眼。
听到混混好像已被打倒,程音蓝偷偷地睁开眼睛,小跑着过去,想查看一下那位把她从绝望边缘拯救回来的英雄的受伤状况。
身材修长,体态健美,昏暗的灯光从英雄的肩膀处斜切而下,虽然他的脸被埋没在了黑暗里,看不清,但程音蓝还是脑补出了他英俊的脸庞。
砰砰砰……
这次是心跳加速的声音。
程音蓝不由得停下脚步,她看到那位英雄朝自己走来,昏暗的灯光在他的身上慢慢上移,要看到她的脸了。
程音蓝看到他手里拿着她的书包,心中一甜,他是来给我送书包的,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缘分?
真的是电视剧中的狗血桥段耶。
灯光已移到下巴,真的很是期待。
“给,你的书包落在面馆里了。”林夕走上前,把手中的书包递过去,笑着说道。
昏黄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五官立体,笑容干净迷人,简直比她脑补出的脸庞还要英俊帅气,程音蓝激动得更是让加速跳动的心脏差点骤停。
“谢……谢谢。”
程音蓝看得有些入迷,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接过书包道谢。
程音蓝刚接过书包,刚听到一声“玛德”就被林夕猛地推开,后退了好几步后摔倒在地上。
黄毛混混吐了之后,清醒了不少。
但是酒意还在,酒壮人胆,恶向胆边生,看着林夕的后背,从裤袋里掏出一把属于管制类刀具的蝴蝶刀,向林夕刺去。
林夕把程音蓝推开,连忙侧身躲过。
金毛混混见林夕躲过,连忙把刺变成横扫的挥砍。
刺啦一声,林夕的T恤被划开一道口子。
混混见状,乘胜追击,手中的刀像发疯一样朝林夕挥砍。
林夕不敢像刚刚格挡木棍一样,用手臂硬接,只好躲避寻找机会。
从容不迫地躲过挥砍过来的第六刀后,他利用混混挥刀间隔的破绽,一只手抓住对方的手臂,另一只手抓住对方握刀的手,手一扭,混混拿刀的手吃疼,随着混混的叫声,手中的蝴蝶刀掉落到地上。
混混身上沾着许多刚刚的呕吐物,林夕不愿过多接触,只好一脚踢在混混的屁股上,把他给踢开。
混混再一次撞到了墙上,脸因为和墙壁进行了亲密的摩擦,被擦出一道不小的伤口。
止住惯性后,那名混混自知不是对手,赶紧撒腿跑了。
倒在地上的程音蓝看到林夕危险地躲过一记记向他挥砍过去的刀,内心好像坐海盗船一般上上下下,起伏不定,看到混混跑了才真正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刚才因为太过担忧局势,竟然忘了报警。
她刚刚看到英雄被划了一道,连忙站起身,跑过去,查看他的伤势。
“你伤得怎么样?伤口深不深?”
程音蓝手按在林夕的胸口上查看伤情。
幸好只是划破了衣服,并没有留下伤口,她不免松了最后一口气。
通过手上的触感,她能感觉到他结实的胸肌,脸上偷偷地、渐渐浮出红晕。
她觉得要不是巷子灯光昏暗,他看不清我的脸蛋,不然不知道他会怎样地笑话我,真是羞死人了。
林夕捡起地上的刀,把它扔进路边的垃圾箱,然后对程音蓝说:“太晚了,女孩子一个人在路上走不安全,我送你去地铁站吧。”
程音蓝看了林夕一眼,见他一脸认真,毫无取笑她的表情,稍稍安心了。
“嗯!”
声如蚊呐,程音蓝的样子像个听话的小媳妇,没敢对他说,其实我不是要去坐地铁。
晚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除此之外,小巷寂静,行走着的两人也有些静默。
程音蓝想着,自己是不是要说些话,打破这个安静的气氛。
“你……”程音蓝刚要开口。
“你最近是不是觉得脑袋很不舒服?”林夕开口问道。
程音蓝听到林夕的提问,心中有些奇怪,他是怎么知道的?
“嗯,脑袋是有些沉沉的。”程音蓝没敢说太严重,怕他担心。
林夕拉住程音蓝的手臂,让她停下。
程音蓝一惊,害羞地低下头想,他是不是准备亲我了?
我要怎么样才能表现出那种拒绝却不让他气累,既愿意又很矜持的感觉,要让他知道,我不是一个随便的女孩子。
“真,真是为难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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