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名叫紅紅的觸手怪,哈佛大學醫科一級榮譽畢業生。本人曾生活在一個崩壞的世界中,直到那件只有在小說裏才會出現的情節發生在我的身上......
那一天傍晚,人類正在過着第十個核冬天。然而,他們似乎已習慣了天天戴着三十公斤版防輻射裝甲的生活,一如十年前般,低着頭把玩手提電話。
當小孩子們想彎身去拾雪球時,他們的父母會大聲地喝止着:「別碰!雪花有毒!」
當聯合國的坦克輾過雪白的道路時,行人會別過臉來,試圖避過軍人的眼眸。
此時,我經過小時常逛的商業大街,卻發現大多的商戶早已不再營業;大廈的外牆像雞蛋穀般剝落,紅底白字的「中國為香港同胞獻上祝福」早已被激進人士改得色彩繽紛。這地方早已不是獅子山精神的落腳點了。
「觸手怪與狗禁止入內。」商場職員扯高鼻子,毫不客氣地跟我說道。
「好吧,祝你過上幸福的一天。」我邊答道,邊啪嘰啪嘰的離開了。
核戰發生之後,人們的生活變得更加難過了。但對於我這種本來就受盡歧視的觸手怪來說,核戰並沒有奪走我些什麼,反而使討厭我的人更少了。
「回家吧!起碼待在家裏不會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悔氣地說道。
就在我走在回家的道路上時,一個沒有穿戴防輻射裝甲,整身污泥的骯髒男孩跪在我面前,用微弱的聲音乞求道:「先生,買酒嗎?」
政府應該早在八年前為所有人訂造了一套防輻射的裝甲才對啊!為什麼這小男孩會**裸地暴露於這輻射滿天飛的外頭,賣酒維生呢?
「小男孩,哥哥帶你去政府避難所。」我用觸手扯着那男孩,試圖把他帶到政府指定的防輻射中心裡去。
只見那男孩滾在地上,一個死勁地扯着地下,用刺耳的聲音叫道:「我不走!除非你買了我的酒,要不然,我寧願死在這裡也不走!」
經過他再三的糾纏,我還是忍不住向他說了句「那我要一瓶吧」。
那男孩在祝我這好「人」一生平安後就衝進了人群,消失不見了。
回到家後,我開了那瓶被強行推銷的紅酒,倒進了自己打造的木杯中,坐在那張母親留下來的破舊木椅上看新聞。
幹!自己連一把新的椅子也捨不得買時,居然會走去買紅酒這等奢侈品!老媽如果在天國中看到我,肯定正在捶胸口,把我罵個狗血淋頭。
當我想一口氣喝完這該死的紅酒時,卻驚覺這紅酒的味道與我想像中有點不同……「難喝死了!」我大喊一聲,連忙把口中的紅酒吐出。
可能是太難喝的關係,我的意識開始變得模糊,眼中突現萬千星斗,手腳漸漸失去了行動力。
最後,就是黑暗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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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啊!救命啊!」當我起來的時候,一把少女求救的聲音傳了過來,她似乎被一些可怕的東西給追殺。
比起那不知姓什名誰的少女,我更在乎的是…
我究竟在哪?為什麼一醒來就躺在草原上呢?身上還要沒穿著防輻射裝甲……究竟發生什麼事了?
「救命啊!」一位紅髮女生使勁兒地撞在我身上。
一定是在作夢,讓自己醒醒吧!
「啪!」我用力地打了自己一巴掌。
好痛!我不是在作夢啊!!!
「有隻在流口水,一眼就知道不是好東西的牛魔想吃了我啊!」那少女焦急地趴在我身上說道。
哦?是英雄救美的情節嗎?我要成為男主角了嗎?也難怪,我這帥臉和可愛的身軀,就是為了這一天而來啊!
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際,我利用自己對生物的知識,快恨準地打暈了那隻牛。
那少女紅着臉,雙手放在背後面,瞇着眼睛,擺出一副要跟我接吻的姿態。
咦?像我這樣的一個觸手怪也要成為男主角了嗎?要在這從未見過的世界中開啟我的後宮生活了嗎?
突然,一隊壯漢把網撒在我的身上,使我從幻想中踢了出來。「我們來救妳了,西村長!妳沒什麼事吧!這觸手魔怪沒有傷害妳吧?」他說。
誒?
「把那個怪物帶走!」那紅髮少女命令道。
「哦!」
啊哩哩哩???這個是什麼設定啦?為什麼身為男主角的我第一集就被捉了啦?不放下我也沒關係,你們至少跟我說說這是什麼地方啊喂!
後來,我發現,這裡就是千禧年代的輕小說中所提及的……
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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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檔案
姓名:紅紅
年齡:可能是18吧~
身份:觸手怪,哈佛大學醫科一級榮譽畢業生。
魔法資質:???(詳見第七章)
簡介:想知道就給我他媽的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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