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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西尔-法克斯

隆德西尔-法克斯

比安卡小姐身边的人尽然来自四面八方。我却看不出来,只觉得大家都是优秀的人,却没想到小姐身边都是些追随神明的妖怪。

我是其中最差劲的妖怪,最不像人的妖怪。

真是诡谲。在我了解到真相的同时,目之所及的所有人在一瞬间就换上阳光色的薄纱,而我清楚地看到,在那层薄纱下面的讥讽和恐怖。

我一下子陷入慌乱,慌忙跑到小姐身边,心里马上安静了。似乎只有小姐能驱赶那种恐怖。小姐才是我的神明。然而如此一来,新的恐惧又诞生了。

潜藏在小姐自身的危险,埋伏在小姐的慈悲里,一瞬间就能把小姐毁灭的恐惧。我实在不愿意让小姐再从四野八荒收留妖怪。妖怪是邪恶的,我最清楚不过了。这股邪恶不会感激小姐的慈悲,小姐终有一日会被奋起的妖怪吃掉。那对我来说便是世界末日。我说不明白是对小姐的虔诚,还是对自己的维护。总之,我踏上了毁灭妖怪的道路。

至于结果竟然完全算不上光彩。我连拿起武器的胆量都没有。

胆小鬼,喜忧哀乐都不敢表露,埋在心里一刀一刀划伤自己,哭都哭不出来。

我就好像一只灰老鼠。跑回小姐身边,阿什福德家的人都在欢声笑语,唯独我哭丧着脸,像哈巴狗在淋雨。瓢泼大雨。守门的两兄弟问我:“怎么了?以前可不见你这样过。”

他们是无意的问候,可我仔细想想又觉得不无道理。自从跟了小姐,我的生活便是万紫千红,如梦似幻,也从不觉得丧气。倒是想杀妖怪,杀不了,之后事事不顺。说是来自妖怪们的报复,不合理。妖怪哪来的可以控制气运的能力?魔法吗?不,就算是妖怪,也无法使用神的权柄。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

那天,家里多一个人,是大小姐露西亚手底下的门客。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她。诡异的银发魔女。其实应该是灰色,和我一样暗淡的灰色。这些不重要。大小姐没有小姐那样收留浪人的胸怀,在她手底下的人,多少都有一技之长。而能让大小姐都恭恭敬敬的门客,我此前闻所未闻。

我们在庭院里陪两位小姐吃饭。我站在餐桌旁边看着。大小姐给隆德西尔准备餐具,二小姐怕我难受,吩咐厨子多做了一份。其实我怎么会难受啊。大小姐手底下的人,个个都比我强,他们受到小姐们的青睐是情理之中的事。我怎么敢和他们争宠。不过不得不承认,让其他人得到小姐的青睐,我内心多少会带些不情愿。我的比安卡小姐真是天使!

但我马上又意识到不对。快开饭了,隆德西尔才慢悠悠出现在庭院里,那抹灰色,在万紫千红里相当显眼。她向两位小姐行礼后坐下了,我也照猫画虎。

她坐在大小姐对面,我坐在小姐对面。我唯独不想说我们两个并排坐在一起。因为她就像贵族一样。像是三小姐。而我,依葫芦画瓢,正襟危坐 ,也不过还是个乡野村夫。我们绝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那就说不上并排坐在一起。两个世界的玻璃屏障比魔法还要强大。

隆德西尔将左手轻轻搭在桌边,右手横握着汤匙,抬着头,看也不看餐盘,就蜻蜓点水般的舀起一勺汤来,动作轻盈地将汤匙对着嘴,让汤从汤匙尖端流入唇间。

她总能随意地四处张望,但绝不会把视线从餐桌上移开。她从来不会洒出半点汤汁来,从来不会发出嘴巴吸汤的声音,也不会发出触碰盘子的声音。或许她在礼仪上仍有欠缺,可在我看来,那已经是我一辈子都学不会的程度了。就和大多数下人一样,我不过是个乡野浪客,无法像隆德西尔那样轻盈随意地舞弄餐具。无奈,与她同桌,我比被二十个大汉堵在墙角还要难受。

不光喝汤,吃肉、饮酒,她都不像只是个门客。吃肉时,她会快速用刀叉将肉切成小块,然后慢慢放下餐刀,只用右手拿着叉子,把肉一块块戳起来,开心地慢慢享受。

喝红酒时,当我用整只手握住高脚杯,尽量让动作显得轻缓时,就见隆德西尔不慌不忙用三根手指捏住杯子,轻轻摇晃,使酒水像浪潮一样冲击杯壁,却感觉不到海浪的波澜壮阔,唯有几分静谧挥之不去。然后她把酒杯轻轻送到嘴边,下唇抵住杯子外壁,缓缓抬起,让酒水慢慢流进嘴巴。

大小姐经常称赞她:“隆德西尔是个体面人,是在魔术师群体中都少见的全能者。”

有时,我也在想魔术师究竟是什么群体。是凭空变出鸽子?还是擅长卡牌游戏的表演者?我总觉得自己或许能成为一名不错的魔术师。但现在看来,那不过是我目光短浅了。

之后,在一个温暖的早上,我和小姐坐在后庭院池塘边新搭好的亭子里,一边逗弄游鱼,一边聊些无关紧要的事。突然,大小姐从河道里跳出来,身后还带着隆德西尔。接着,她从已经湿透的头发里露出脸庞来,冲小姐微笑,说道:“比安卡,我有个想法,让隆德西尔教兰斯魔法吧。那个终究会来的,到时候还能有一线生机。”

“兰斯得愿意,我说了不算。”

“那兰斯你愿意吗?”大小姐问我。

我吃了一惊。

因为我一直以为妖怪是不能使用神的权柄,也就是魔法。而且,我从来都不知道,所谓的魔术师就是苦心专研魔法的学者。我又暗暗庆幸没有把自己对魔术师的愚见抖露出来。

不过,大小姐说的“那个”实在难以理解,我只能大概猜到,那是什么危险的大事件。这样想的话,我便敢回答想学,因为我可以为了小姐去学。为了在“那个”来临时保护小姐周全,我必须去学。这样我的理由充足了。没有什么后怕了。

于是,我回答:“我愿意。”

白旗帝国投降的前两个月,隆德西尔成了我的魔法导师。大小姐和小姐特意安排一块空地供我们使用。

在我答应大小姐后,想到要和隆德西尔单独相处,身上就觉得不自在。她不是能和我有共同话题的人。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们两个除了交流魔法知识,对彼此的私事相谈甚少,偶尔会说说两位小姐,但我们心里对两位小姐看法不一。我们互相清楚,所以往往快要触碰到对方禁区时就马上打住。到头来,我还是对她一无所知。

十月月底,晚上,大家都睡了。我睡不着,自己练魔法,刚好撞上隆德西尔从墙外飞进来。

起先我是不知道是谁的,以为是个毛贼,就赶紧跟在后面。直到发现她是隆德西尔才放下心来。但还是觉得不对劲。就算是半夜,阿什福德家门口也是有巡逻的守卫的,她身为大小姐手底下的门客,又得到大小姐的偏爱,怎么说也不会是翻墙进来的程度。可是她的事我全然不敢过问。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看到她眼睛红红的,脸上还有两道泪痕。她哭了。不知道为什么哭。这样一来我就不能装做没看到。好歹她也是我的导师。我叫住她,拉着她到庭院里。这已经耗尽我的全部勇气,我自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然而她也不说话。只是反射性反抗几下,最终还是拗不过我。

我从河道里洗脸,她看到了,倒是明白我的用意,也用手捧起水来洗脸。这是我们第一次没有分别。两个人的世界,那道玻璃,此时无比脆弱,一碰就破。可惜,我始终不敢伸手。洗过脸,我用衣袖把脸擦干,手帕递给隆德西尔。因为我觉得她不是一个应该用衣袖擦脸的人。那样会显得突兀,无比违和。她接过手帕,反而笑了。我不知道她笑什么。后来问她为什么笑,她说:“那块手帕上面喷了香水啊。”

那块手帕本来不是我的东西,香水也不是我能用得起的。此前帮小姐办事得到的赏赐。我帮小姐办事,多大事都是份内事。小姐送我一块手帕,就是我给隆德西尔用来擦脸的那块,香水味也是小姐身边常有的味道,要不是她,我一直都难以发现。

隆德西尔坐在石头上问我:“兰斯,你说世界上的男人是不是都一个样?”

我不知道。不说男人,只要是人,我就没见过多少,妄作评价怕是会惹人讨厌。

我如实回答:“不知道。”

总算弄清楚她为什么翻墙进来。她是被男人伤了心,哭得厉害,又不想让人看见。真是上流的原因。至少像我这样的家伙是不会有什么感情经历的。也不好奇。我有小姐就够了。小姐让我往西,我不会往东一步的。要是以后有人让小姐哭得像隆德西尔一样,我想我一定会把他的脑袋卸下来的。

第二天一早,隆德西尔比我都早。我以为她怕我把晚上的事说出去,告诉她:“我不会说的。”她微笑着点点头。我们居然破天荒地聊起来对方。不可思议。先是她问我从哪里来,我答冷山上,她又说自己来自普鲁镇。总之讲了好多,我大都记不清了。只记得她是法克斯家的小姐,从小和露西亚小姐认识,算是发小。这样的概念我是不明白的。只能隐隐约约觉得那是我不能想象的境况。

一下子,她,隆德西尔-法克斯的形象也变得无比巨大。我蜷缩在她的脚下,说是记不清说了什么,其实是害怕的完全忘记了。连练习魔法都心有余悸。不过我打心底里,对隆德西尔的感激高于恐惧。

她教我的魔法真是便利的东西。用来生火做饭,用来清洗衣服,风干果肉,没有比魔法更便利的东西了。魔法真是神明赋予人类的一大福利。

直到白旗帝国投降,隆德西尔已经是我的姐姐一样的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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