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开辟新航线以来,来自亚欧非的人们便源源不断地向那片大陆涌去。不过去往那片谜一般大陆的并不只有人类自己,一些被后世称为“超自然存在”的“怪物”也混着来到了美洲……
而那里本就存在着诸如“温迪戈”“大脚怪”之类的超自然存在……
美国西进运动时期,迁移到西部的拓荒者们发现,等待他们并不只有原住民,还有那些已经在当地发展出族群的超自然存在。
在这些族群中,“狼人”是拥有着较大优势的族群,也是对拓荒者威胁最大的超自然存在。
一声雷鸣,一只狼人婴孩呱呱坠地。那是族群狼王的长子,是被族群寄予厚望的存在。族人们都认为,在雷雨夜诞生出来的他将会是比老狼王还要威风的新王。
似乎是为了验证他们的观点,那婴儿在下一声雷鸣时睁开了他的双眼——那是血一般红色的狼瞳,是被认为是“杀戮之子”象征的颜色。
婴儿长毛后,族人们愈发感觉他的与众不同——他的毛发是不同于族群的白色,在月光下更是犹如银色的猎手。因此狼王决定称呼他“尼可穆普雷塔”,在狼人族群的语言中意思是“银白色的王”。
可是生物学却与他们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尼可的发育迟缓,赶不上其他同龄的狼人。他那红色的眼睛也是中看不中用——他的视力天生就是残疾,甚至难以在光下睁开。在这一系列基因造成的问题下,尼可成为了族人们口中的拖油瓶。对于崇尚强者的狼人族群,这白色的畸胎受尽了歧视,最后更是被他的父亲亲手赶出了族群。
他们只给了尼可一条破旧的斗篷,便将他逐出族群,任其自生自灭。那时尼可还只是个孩子,却不得不直面给自己填饱肚子的难题。
没有捕猎常识,身形也很瘦小,甚至无法正常的狼化。一道又一道的重压让他最终倒在了一条铁轨旁。
等他醒来时,是在一间简陋的屋子里。而屋子的主人是一个穿破旧衣物的黄种男人,那个男人见尼可醒过来,便一边说着听不懂的语言,一边将一碗糊糊递给尼可。尼可敏锐的嗅觉告诉他那递过来糊糊是食物。他便在饥饿感的驱使下将糊糊一股脑灌进了嘴里。男人见他如此,便想伸手去拍拍他,让他慢点吃,却被尼可充满敌意地瞪了一眼。
男人摇了摇头,又去给尼可倒了一瓶水摆着,自己则扛着矿镐离开了屋子。
尼可把那一碗糊糊舔得一干二净,这才冷静下来观察起了四周。
他从族群的老者中听说过名叫“人类”的存在,那是一种擅长使用计谋与武器的生物,其自身的肉体并没有他们这样的野兽来得坚实可靠。老者说过,人类是阴险贪婪的,他们常常笑里藏刀,会为了无关紧要的物件而大打出手。
尼可要离开这里,即使他知道那个男人救了自己一名。他要离开,在那之前他拿走了男人衣橱里的一件马甲。
晚上男人回来时,尼可自然已经不在了。那男人跪在地上,吞吐了半天才说出来一句话:
“造孽啊!”
尼可已走远了。
他走了很久,知道模糊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座人类的农庄。他知道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能找到食物,便就躲在石头后面,等待夜色降临后去农庄里面弄些吃的。
晚上,他溜到农庄一角,凭着瘦小的体型翻过粗制的木栅栏。他的目光飞速排查着这片农庄,最后将视线锁定在了鸡舍上。尼可断定里面关着一些小型的动物,是十分适合自己捕猎的对象。他不假思索,冲了上去。
农庄的主人被半夜鸡的叫声惊醒。他拿起步枪跑到鸡舍,且看到了被摧毁的鸡舍与洒落一地的鸡毛。他数了数,鸡毛堆里躺着两只鸡,少了一只。他只能自认倒霉。
而尼可,则拿着被他咬断脖子的鸡,正躲在房子后面撕咬它。
像这样偷鸡摸狗的事情,尼可还要干很久。
成功偷到鸡的尼可思考着下一步。他虽然身体上不及同时期的狼人,但智力水平却出乎意料的高。可惜族群重武**,将他赶了出去。不然他这一生的轨迹可能都会改写。
他依然很饿。便想要趁着那农庄的主人在鸡舍附近搜寻偷鸡贼踪迹时,潜进房屋里偷人类的食物。他敏锐的嗅觉带他溜进了房子的厨房,小心翻开了装着肉干和面包的抹布。
忽然,一声又一声沉重的脚步声慢慢接近。尼可迅速把肉干和面包用抹布包住揣到身上,然后躲在了桌子底下。
“谁在那里!”看见桌上的食物一个不剩地丢了,本就已经气急败坏的主人更加愤怒。他一拳捶到本就不怎么牢靠的桌面上,尽是硬生生将桌子砸断了一只脚。
这下尼可和主人都愣了。不过尼可明显反应更快——他在主任举起枪要朝他射击前快步冲向了他之前翻进来的窗子。
“混蛋!”主人举起步枪向着尼可逃跑的方向射击,可他此时的愤怒却让枪弹无论如何都打不中瘦小的尼可。
“畜生!给我回来!”子弹打光了,主人就冲出去跨上马。他朝着马屁股狠狠一刺,受惊的马儿便发疯似的向尼可逃跑的方向狂奔。他追得很紧。
枪弹不断呼啸着划过尼可的耳畔,刺激着他的大脑飞速运算。
接下来该怎么办?
也许是命运眷顾这个狼人窃贼,一群饥肠辘辘的野狼此刻正冒险进入人类的地盘狩猎。它们插在了主人与尼可之间。
面对着突然出现的野狼,尼可就像看到希望一样立马发出一阵又一阵的狼嚎。狼群响应着他,纷纷将目光对准了主人。见狼群来势汹汹,主人空放几枪后,便急忙策马跑了回去。狼群又看向了尼可,而尼可也很大方地将肉干取出递给了它们。肉干自然是不够吃的。
只有头狼和几头母狼吃到了肉干。它们聚到尼可身旁,用鼻子去嗅他身上的气味。它们嚎叫着,群狼也跟着嚎叫。尼可明白那是什么意思——狼群因他身上狼人的气息而愿意臣服于他。
这是一种常见现象,狼人族群通常会有一到两个狼群追随,作为族群捕猎时的辅助。
收拢了这批饿狼,尼可感觉生存下去也变得容易多了。大约八匹狼,洗劫刚才那座农庄应当是够了——于是尼可就像乘胜追击,带着狼群冲进了农庄。农庄的主人,在做了象征性的抵抗后,终究是因为一晚上遭遇的变故实在太多,受不住而躲在房间里写下遗书后开枪自杀了。
他们把农庄的动物全都杀了饱餐一顿。饭饱后,群狼窝在马厩中围成一个毛绒绒的圈,让尼可躺在正中间。这一夜很安宁,尽管空气中弥漫着屠杀后的血腥味。
尼可很满意自己的“狩猎”。
他很快进入梦乡,梦到自己化身成狼,梦到自己带着狼群回到族群,梦到自己成为真正的狼王。
第二天当他醒来时,他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身躯长出了更多的白色毛发,牙齿也更加尖利。愣了一阵子后尼可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身体是发生了狼化——只不过似乎只是部分狼化。
但即便如此他也十分满意。他唤醒了狼群,带着它们奔入狂放的荒野,开始一次崭新的狩猎。
不过尼可可能不知道,在他离开后不久,鲜血淋漓的农庄来了几个客人——他们自然是被那骇人的场景吓了一跳。事情很快在社会间传播。当地的几个相似的农庄起了戒心,纷纷掷金雇佣枪手。
而那封主人的遗书——上面提到一个孩子带着狼群袭击了农庄——被当地的驱魔会看见了。
驱魔会是来自欧洲的民间驱魔人在美洲建立的组织,专注于解决狼人、食尸鬼、印第安人的巫术之类的超自然事件。
他们似乎断定了这是起狼人袭击事件,便决定派人搜索附近的区域。
尼可穆普雷塔啊——可要当心喽!
(这部作品会与我在起点上的同名作品同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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