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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之初薪 第二十四章 老大!(求追读!求票票)

火之初薪 第二十四章 老大!(求追读!求票票)

路明非补了一个小时的回笼觉,被赶回来的秦梦炘叫醒。

“你也去一起听吗?”路明非穿着外套问着一边的短发女青年,准备去上课。

秦梦炘点了点头:“嗯。”

“那赶快吧,七点了,先去吃个早餐,就到教室去。”路明非把有褶皱的袖子捋平,准备出门。

秦梦炘在他坐着穿鞋子的时候,凑到旁边来帮他把衣领理了理。

“保镖不是女仆啊,”路明非挂着微笑,“也做点自己的事情,不用整天跟着我的。”

秦梦炘摇摇头,脸上表情不太明显,但好像……有点红晕?

“你不会……没谈过恋爱吧?”路明非狐疑的问。

“……”秦梦炘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没,我下次会注意的。”

……

“……依附强者,是生物的潜意识,而龙族就是生物通化道路上的顶点之一,所以血统越是高贵者,越能吸引周围的人,拥簇他,追随他。”一个老牛仔很是随意的坐在讲台的椅子上,给底下的学生们讲道。

“简单点讲,就是所谓的桃花运,男混血种血统纯度高,就容易吸引血统纯度比较低的女性,或者是普通人中的女性。

一样的道理,女混血种血统纯度高,魅力也就越大。”说到这里,他嘿嘿一笑,露出一个大家都懂得表情。

路明非若有所思,难道说一直以来,那么多女生想尽办法和他交流,也有许多人追随他,只是因为他收到了未觉醒的龙族血脉的吸引?

怎么可能。

路明非被自己想法逗乐了,如果真是这样,人不由自主的成为奴隶的话,那现在不还应该是龙类的时代,或是混血种统治的时代。

不过,他摸了摸下巴,感觉对于异性吸引方面,想到了秦梦炘今天的异样。

确实可能有一点,他估计应该和激素相关,也许是混血种分泌的信息素和普通人不太一样?

副校长一直在讲,扯扯犊子,又说到路明非感兴趣的话题:“混血种的思维和普通人不太一样,很难融入普通人群,古德里安和曼斯坦因教授就是因为小时候表现超常,被看做精神病,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进行电击相关的治疗,一直关到15岁。

所以,卡塞尔学院才是混血种的新生,选择了卡塞尔,你就和平常的生活说再见,在这里,你可以尽情去享受一切,但你唯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屠龙。

至于我们为什么要屠龙?因为龙族最痛恨的恰恰也是混血种,我们具有龙族的能力,但内心却是人类。我们是群生活在夹缝里的人,两边都不讨好。”

“噗。”喝了口矿泉水的路明非喷了出来,见众人都转过来看向他,他连忙擦了擦嘴角。

“哦?”老牛仔没有生气,他后期的朝路明非问:“我刚刚说的哪里有问题吗?”

“全是问题,”路明非站起来,不骄不躁的说:“第一,古德里安教授和曼斯坦因教授难以融入普通人的原因不是因为难以融入,而是根本没有去尝试过融入,就完全与世隔离了。这不是他们自身的原因,而是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

第二,卡塞尔真的能享受一切吗,唯一要做的事情真的是屠龙吗?打个比方,像我昨天遇到的八年级学长芬格尔,享受了什么,屠过龙吗?”

众人吸了一口气,敢这么硬刚副校长的,不愧是S级。

路明非见老牛仔没反应,继续试探底线:

“第三,两边不讨好,不是因为龙族先痛恨你们,而是你们先背叛,但是你们同样瞧不起人族,却又享受着普通人所带来的便利,这就是你们两边不讨好的原因。

对龙族,你们不尊敬,对人族,你们不尊重,那凭什么这两边都要对你好?”

“嘶。”

有的同学已经受不了了,出言像路明非反驳道:

“你自己不也是混血种吗,为什么会这么说?”

路明非看了他一眼,一身定制西服,至少六位数,至少几百万的机械表随意的接下来放到桌子边上。

“我当然不认为自己是所谓的混血种,我就是人!”路明非没有丝毫的掩饰,将自己的内心吐露出来。

“哈哈哈,”副校长从座位上站起来鼓掌:“不愧是S级,我们非常鼓励每个人去拥有自己的个性,但现在来看,最特殊的就是你。”

挺着个啤酒肚,副校长走到路明非身边,右手扶着他的肩膀:“孩子,我的话,确实是错误的。

可混血种与人,各方面的差距真的很大,我这么讲,只是为了让你们少与普通人接触,这是作为过来人的劝告。”

“唉,行,我先看看。”路明非的说,挪开副校长的大胖手。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路明非内心一点都不这么想,如果不是刚来学校不久,不好和副校长闹翻的话,他刚才可能就冲出去了。

这什么话,差距大就不能接触了吗?而且混血种真的就比人优秀嘛,这是什么古老而封建的观念?

他认识的那么多朋友,路江里的老铁还有那些员工们,奇点中文网的那些作者们,都有很多值得他去学习的地方。

甚至说,路明非觉得自己在很多地方上真的不如他们。

究竟是什么,蒙住了他们的双眼?路明非看着这个教室的学生们,觉得他们仿佛长了一条高傲得翘到天上的龙尾巴。

……

下课后,路明非没心情留在教室里面,径直走出教室。

有一个人急匆匆的从走廊上赶过来,拦住路明非。

男生的鼻梁挺直,应该是亚裔和欧美的混血,微黄的卷发和墨绿色的眼睛,像是好莱坞里的明星。

“我叫兰奇,是新生联谊会的主席,我是你的粉丝!”

兰奇把签名笔和一个本子递过来:“可以给我签个字吗?”

路明非熟练的在上面留下了自己专门设计过的签名,毕竟以前写小说签过的名太多了,直到现在,他还仍保留着肌肉记忆。

“对了,”兰奇小心翼翼的将笔记本贴身收起来,很是小心的请求道:

“我们新生联谊会全体上下成员想要拜你为大哥!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收下我们这些小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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