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无殇登录了度娘,搜索了关键字“米莎。”
不到两秒,网页就跳转了。
“看来这家网速还不错。”看到这一幕,闵无殇在心里默默的肯定了这家网吧。
“米莎,原名陈子曦,家乡在温州。。。”
“本地人?不应该啊,我记得小说家应该在南京才对。”闵无殇看着电脑屏幕,感到了不解。
“或者说,南京只是一个小分部?亦或者小说家在温州有分部?算了,不管了,反正小说家历代十二生肖在位者在十五岁开始就游历天下,其中几个建立一点小分部也在情理之中了。”闵无殇揉了揉太阳穴,便继续看关于米莎的简介。
“据她本人所说,小时候开始就渴望当一名歌手,因此在小时候就做了不少的准备,虽然在十七岁以前从来没有人看中她,但她相信,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炒股大亨张建张老板看到了米莎的潜质,并且直接让米莎出席了一场歌手大赛,米莎也因此一战成名,短短三个月,就成为了一名美少女明星,拥有了数百万的粉丝。。。”
这简介看的闵无殇眉头飞跳:“你搁这跟我扯犊子呢,小时候梦想当歌手?是金子总会发光?功夫不负有心人?你听听,人言否?小说家里的年轻一辈的天骄,会渴望当歌手?你特么确定不是猴子派来的逗比?小说家什么时候这么堕落了?”
“果然,我也是脑子抽了,竟然妄想从网上找到关于武者世界的信息,顶多查到他们在凡人世界的身份就不错了。”
“不过,也完美的确定了米莎和张建的确狼狈为奸。没干什么好事。。。”
闵无殇默默的把鼠标放到了红色的叉号上面,左键点了下去,电脑屏幕上又恢复了桌面,闵无殇叹了口气,靠在了椅子上。
“怎么了,少年,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进网吧来只看着电脑屏幕发呆的。”网管这时端着泡面走路过来,把泡面放在了闵无殇手边,看着闵无殇盯着电脑屏幕发呆,不由的心生敬意。
好小子,有出息,竟然来网吧这个地方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孩子进来快10分钟了,10分钟前进来要来一碗面,自己有事搞慢了一点,不过这证明这孩子盯着电脑屏幕发呆至少10分钟了!
这意志力,嗯,嗯。嗯!
不说别的,光有这种想法,并且付出了行动,他就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六十多是年轻人了。
此子日后定将不凡!
实乃吾辈楷模啊。
盯着电脑屏幕发呆,排除这孩子脑子有坑的可能性,那么他一定是在锻炼自己的定性和意志力!
啧,啧,啧。
网管看闵无殇的眼神越发恭敬。
闵无殇听见了网管的话时,愣了愣,瞥了一眼右下角的时间才想起自己是花了网费的。
这个年纪的男生没几个不爱打游戏的,要么永劫无间,要么魔兽世界,要么MC,还有CF的,或许也有少部分人玩玩流星蝴蝶剑,更狠一点的有钱人玩传奇,在虚拟世界里纵马驰骋,沙场秋点兵。闵无殇也喜欢打游戏,尤其喜欢英雄联盟,魔兽争霸,CF,他在网吧里玩的最多的游戏就是英雄联盟和CF。
他家里没有电脑,所以格外的珍惜来之不易的上网机会,比起在班级群里聊火锅,他更乐意打游戏。
而自己刚从竟然浪费了宝贵的时间!
“那个,老板,我来这多久了?”
“啊,是想看自己已经坚持到了哪一步了吗?很不错了,已经10分钟了!”
10分钟了!wtf!造孽啊!
闵无殇听完一愣,随后心中哀嚎,接过了泡面,便操纵电脑打开了CF。
那手速,看的网管愣了愣,原来,这孩子,真是脑子有问题!
打开CF进入游戏,加入局域网房间,这家小网吧虽然不大,但玩CF的也挺多的,都是老枪油子,一手鼠标一手烟,迷离眼神中满是战场里的硝烟火光。
凌墨尘来网吧不抽烟,他觉得抽烟会降低自己的反应速度。
手握鼠标,闵无殇进入了自己的战场,他打游戏很厉害,超乎常人的厉害,尤其是射击游戏,在陋室高校的班上近乎无敌手,在游戏里只要有人露出点身子他就能打中,狭路相逢永远是他胜,就算同时开枪也是他活下来,因为他总能先打中对面的脑袋。
屏幕里小门拐角人露了个头往外面看情况,闵无殇一发子弹打中他脑袋,爆头一枪带走,他的队友立马跳出来,又是一发子弹打脑袋爆头带走,潜伏者获胜,在闵无殇眼里,C4就是个多余的东西,与其冒着生命危险花着大量时间按C4,再等它玩核平,还不如直接把对面送去投胎来的实在。
下一轮还没开,闵无殇游戏忽然弹出去了,系统提示他被房主踢了,看起来刚才被爆头的两个倒霉蛋里有个是房主,大概是觉得他开东西了。
被当成外挂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闵无殇很自然的切了出来重新进了一个房间开始鏖战,队友惊呼他是高手,敌人痛骂他全家,一把游戏里只能看见闵无殇在右上角刷屏,枪枪爆头,例无虚发。
“兄弟,你打职业的吧?”同房间有队友忍不住问道。
“只是玩玩。”闵无殇说道。
“怎么练出来的啊,握住小草,好快的枪,人刚露头就被你狙了!”
“我从小反应和速度都很快。”闵无殇直言道。
无论是剑道还是游戏,亦或者其他的事情,只要涉及反应力和速度,闵无殇总是能拿第一,在校运会上跑一百米、两百米、四百米他都报了名,并且都是冠军。在同赛道上一起跑的贾义还没跑到半圈他就已经到终点了,快的令人匪夷所思,听说田径队的还特地找过他问他有没有进青训营的意向,只不过被他婉拒了,理由是身体有情况。
毕竟,练武之人要是还跑不过几个普通人,还活着干嘛?自裁都算轻的了。
不过对周围的反应快倒是天生的,在以前练功时,每次对手功过来,闵无殇就是闭着眼睛都能躲开,不知为什么,闵无殇对空间和时间有非常特殊的敏感力,闭上眼睛感觉更清楚了。
每次对手攻过来,闵无殇便能准确的感觉到空间之中的变化和波动,从而躲闪和进攻。而对于时间呢,则是闵无殇心里每时每刻都在计时,这是一种本能,不管何时,闵无殇脑子里就像有一个钟表一样,准确的告诉他时间,用时。
闵无殇感觉这挺鸡肋的,因此也从没在意过。
又一次被踢了后,闵无殇退出了房间,关闭了CF,随后打开了魔兽争霸,随机加入了一个房间。
巧了,最基础的魔兽,还是12人大地图,4人一队,刚好闵无殇是最后一个加进来的,看了眼加入了第三队,队友们商量种族问题,闵无殇来了句,我补位。
选好了种族,出生点后,闵无殇玩的是人族,离他最近的一个敌人是不死族的。
嘿,我不当人了。
闵无殇默默的说了一句,开局瞬间把农民变成了民兵,一窝蜂的冲了过去,直接把食尸鬼砍死随后追着三个闹鬼砍,而自己在家里有生产了几个农民开始发育……
“我特么……”隔着屏幕闵无殇都能感受到那个玩家把自己撕了的心情……
“这特么挂吧。”开全部,有一个人发了个信息过来。
在地图中央,有一个龙巢,那里有一只15黑龙,两只10级小黑龙,4只6级黑蜉蝣。。
龙巢里可以买黑蜉蝣,黑龙仔,黑龙!
这是这张地图最后的boss,就算剑圣隐身跑了进去,买了一只黑龙,也没法把黑龙活着带出来,还浪费钱。
可谁能解释一下,这个第三队玩人族的那个逼是怎么带着三只黑龙,一窝狮鹫来偷家的?
而且过分的是这货来偷家的部队里,要输出有输出,要坦度有坦度,要治疗有治疗,对面都在怀疑自己的面对的是不是一个难度为“令人发狂的”机器人?
“emmmm,这个嘛,龙是牛逼,可他是法伤,圣骑士带个火球,开个无敌,去龙巢每个A一下,之后买个龙,让龙先跑,自己再跑不就行了。”
闵无殇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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