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飞沙,千军万马。两方即将在戈壁中厮杀,两个头目站在了两军阵前。这两方军队的装备看上去都很好,但其中一方崭新崭新的铁甲表现出了他们的劣势。
另一方有许多骑兵。不光是骑兵身上,连战马都披上了重重的铁甲。那战马身上的铁甲看上去就让人感觉和罩了个贴罩子在身上一样。也幸亏那是特选品种、经过特训的战马,若是换成其它的战马恐怕连站起来都会四腿发颤。
两军一南一北的对峙着,战争一触即发。北方的军队有着崭新的铁甲,但他们的作战实力不如南方的那支。而南方那支军队中还有一辆有着与战场显然不搭调装饰的、由六匹纯色的马拉着的马车。
率领南方军队的是一个身穿银色金边重甲的女性骑士。她左手握缰携盾。那面盾牌也是纯银色的,而且非常光亮。毫不夸张的说,拿它来当一面半身镜子也可以勉强接受。
而那女骑士右手持有一杆有点大的骑士枪。枪头的部分很长,呈圆锥状,而且侧面也很光滑。若是淋过雨后,枪头部分可以做到抖几下便能保持干燥的程度。
那马车中伸出了一直手。那手轻轻地挥了一下,顿时军中号角发出震天响声。女骑士率领着麾下的军队如饿虎扑兔一般冲向对方。她身后的披风随风飘动。
“小哥?”
赢天突然感觉自己掉进了水里一样。他的鼻子吸入了不知道是什么的液体。浓浓的水腥味浮现在他的脑子里。接着,他便睁开了眼睛。
赢天看见的是数个衣着普通的男性。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有打过补丁。他们的身材都有些瘦,但看上去很实。而且他们无一例外,都比较黑。
“醒了!还活着!船长,船长!”他们见赢天睁开眼睛后便大声叫嚷着。
赢天的意识慢慢地变得清醒。同时,他的肺部有火烧一样的感觉逐渐明显,胃部也感觉有什么东西要出来一样。他只是本能地张开了嘴,然后随着身体自己的用力,他吐出了一些混合着胃液的水。
吐了几口后他便爬了起来。但,他爬起来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他感觉自己像是站不稳一样。他这才注意到,原来自己在一艘渔船上。
赢天站着,似乎发现自己忘了什么。他想不起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再往前一点回忆,他发现自己的记忆是被割成了几个片段一样的零碎。至于他能回忆起来的最后的记忆就是在嚎哭树林里和某个女性面对着幽灵的记忆。
他想不起自己为什么要在那里面对幽灵,也想不起那个和自己一起面对幽灵的女性是谁。他努力想要回忆,却感到脑子像是被几根细针扎着一样疼。周围的几个人看他这样也没人敢接近他。
“小伙子。”一个看起来有将近六十岁的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赢天回头一看。那老人脸上的沧桑不言而喻。他头上包了个灰色的布。他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和一字胡。他的体格非常健壮,和周围的人们拉开很大的差距。光是看体格的话,感觉他能一个人打死这里至少五个人。
“您是……”
“我是这艘船的船长,法卡斯。我们在海里发现了你。”
“海里……这里是……”
“这里是艾夏东边的秘海。我们的目的地是大草原的港口。”
“大草原……那是哪里?”
“嗯?你难道……你还记得你的名字吗?”
“我叫……赢……赢天……吧……”
“果然……既然如此,我们就先叫你赢天了。”
“嗯。”
“那么,反正你这样了,不如先跟我们去一趟海马港吧。”
赢天点了点头。法卡斯口中的海马港正是极东大草原的最东方的港口。那里是整个极东大草原上最好做生意的地方,没有之一。同时,那里也是大草原上的五大城市之一,其规模仅次于大草原上的圣城——布露卡露。
极东大草原上有许多的游牧民族部落,大大小小的加起来也有近百个了。其中有的部落人数只有一家人那么多,而有的部落的人数多达一百五十人。五个大城市则分别由草原上实力最强的五个部落管理着。但,他们只能是管理,而不是拥有。
极东大草原的部落近些年和公爵有着大大小小的摩擦、战斗。明眼人看得出来,战争的爆发只是时间问题。因此,海马港这里的战备品价格也开始水涨船高,上午一个价下午一个价。法卡斯他们虽然是渔船,但走私战备品到海马港的利润足以让任何有能力的人挺而走险。
在法卡斯捞上赢天的时候他一眼便看上的赢天手中紧握着的“无惧”。哪怕是已经失去了意识,但他的手握得还是很紧。法卡斯仅仅只是想去看看那把剑,但在碰到剑柄的同时,他脑海中涌现出来许多可怕的场景。
他看见了自己噩梦般的童年。他被父亲恶毒地抽了一个又一个的耳光,不仅如此,他还被父亲拼尽全力地踹了几脚。他现在这种结实的身体或许和那时的毒打脱不了关系,但,如果这样得到的这种身体,他其实宁愿不要。法卡斯的手立刻缩了回去。就算是过了这么多年,他依旧无法在记忆的根处摆脱这个恐惧。
法卡斯之前还对赢天的这把剑有点歪念头,但在这之后,这把剑送给他他都非常抗拒。而且,他也对这把剑的主人,也就是赢天的身份感到非常好奇。这种神奇的剑的主人的身份换做是谁都不会不感兴趣的。
根据法卡斯说的,他们从出发地,也就是仁爱都北边的一个靠海的山中小村子出发,到达海马港需要几天时间。现在距离那里还有大概两天的时间。晚上,他们拿出了新鲜的鱼来当做晚餐。赢天虽然没有之前的记忆,但他依旧感觉法卡斯船上的鱼是自己目前吃到过的最好吃的鱼。
入夜后,赢天的眼里只剩下了深到发黑的蓝色海面、繁星点缀的犹如黑色幕布一样的夜空、渔船上的橙色的让人感觉温暖的灯光。赢天站在夹板上吹着海风。海风很凉,也夹杂了咸咸的味道。
“别感冒了小子!”用法卡斯的话来说,一起在海上吃过鱼的晚饭就可以算是兄弟了。这也是海上的规矩。
法卡斯丢了一件大衣给赢天。但,赢天还没接住那大衣,便感觉渔船像是被什么东西用力地撞了一下一样。他一下没站稳便跌了一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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