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不远了,兰多姆能感受得到。
首先,气候开始变得干燥起来,那些森林逐渐消失了,被鲜花河周围由沙砾构成的河滩上所生长的矮小灌木和野草所取代……当然,还有盛开的蝴蝶兰,它们只生长在干燥的河滩上,这确实很让人吃惊--在兰多姆的印象中,美丽的花往往应该开在温室里,再不济也是气候湿润的丛林中。这也是为何蝴蝶兰会被添加在自己的家族纹章上:它们高贵,却又不娇贵,在干燥的气候和缺乏养分的沙砾河滩上生长,花期又长,仿佛象征着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高傲自尊,但却又吃苦耐劳,勇敢且顽强。
不过,七瓣的蝴蝶兰倒是很罕见的,或者说,兰多姆从未见到过--他看到的大部分河谷蝴蝶兰都是普通的三瓣,至于为何纹章上的有七片花瓣呢?他倒是至今没有向谁讨教过,好像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一样。
接下来,随着马车越来越接近城市,河谷变得越来越浅,至少两侧的悬崖不会有从乌塔利奥到赤叶城之间那么高,也没有那么险峻:大概不到10王国米吧?从目测来看应该是如此。而至于那些颜色较深的岩石,也被近似于沙子般黄色的松散岩石取代,更让环境显得荒芜,只有零星的草木点缀其间。
“难道,厄尔库雷先生的战斧,碰到了什么阻碍?以至于威力降低了?”他这么想道。当然,这是一种开玩笑似的想法,从某个博学探险家的游记那里了解道,因为夹在北部河谷和南部河谷之间的战殒高原植被稀少,再加上雨季和旱季降水量分明,雨季时,大量的泥沙被从高原上冲入河谷,形成了较高的河谷,和较低的两侧山崖。而且,总得来说,大陆中部的地势从西往东是逐渐降低的。
农民们在河谷之间,开垦土地,种植小麦和玉米作物--虽然河谷土地贫瘠,但生活在河谷的农民早在近千年之前就在河谷开荒耕种,将原本贫瘠的土地变得愈发肥沃起来。雨季和旱季的交替,丰沛的水源,被改良的土壤,这一切都成了农业在蓝翎如此发达的因素。之所以河谷又被称为诺夏的粮仓,不是没有原因的,相比诺夏北部漫长的冬季,这里的优越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资源被弗廷四世觊觎,也就说得通了,毕竟,每年诺夏都需要花上很多钱从蓝翎进口粮食,这还不包括那些免费作为税收上缴的粮食额度。
“喂,我不是说过了吗?戟兵在交战区只能前进一格,你又走两格,你这只笨猫!”
“哈哈,我不是猫,我是小狗啦,汪汪!”
“哈……真拿你没办法……”
不用想,这样逗趣的对话来自萨芙蕾和莱茜。她们在下王国军棋,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棋类游戏,在诺夏和蓝翎都很流行,兰多姆也很喜欢玩。不过,最多允许四名玩家的游戏,兰多姆是没机会加入了,因为菲尔丝和瑞诺莉也在游戏中。亏她们在颠簸的马车里能玩得如此投入,也难怪,这种游戏确实是消磨无聊旅途的好办法。
兰多姆观察着战局,因为需要用到六面骰子来决定行动步数,所以比起纯靠技巧的游戏来说,运气也是王国军棋里不可缺少的因素。现在的局势对刚刚学会规则的莱茜来说很有利:他的投石机和骑兵已经快接近棋盘中间的胜利区了,只要她将胜利区内的八个象征胜利点数的目标棋吃掉五个,她就胜利了。而因为她总是掷出五点或者六点,这个运气不错的亚人女孩,已经吃掉了两个胜利点数,即将取得胜利--嘛,玩这种游戏,有时候不得不嫉妒那些运气爆棚的玩家,这种情况也是常有的。
“耶!赢了!”终于,莱茜宣誓了自己的胜利,她那张稚气未脱的脸上洋溢着笑容,兴奋得举起双手。这也难怪,她以前遭受过太多挫折,以至于,稍微一点成就感都能让她快乐很久,兰多姆可以理解这种感受。
“大人,你不来玩一局吗?”菲尔丝问兰多姆。
“不了,你们玩吧,我看着就行。”兰多姆摇了摇头,当然,他觉得最近自己运气不是很好,没什么自信来玩王国军棋。不过,心事重重也是一个原因,他倒是没有什么需要打法时间的必要,因为思考伊格隆教派的威胁、安琪莉娜和他姐姐、父亲的关系,还有永恒石板的真相,这些已经足够他打发时间了。
“哎呀,我也不玩了,玩得身子都僵硬了,真想下车走走。”瑞诺莉也显得有些累了,她伸展了一下身体,揉了揉眼睛,又长长地打了个哈欠。这也难怪她会觉得累,因为她和菲尔丝,是一直保持着跪着的姿势下棋的。
“嘿嘿,兰迪哥哥,”莱茜坐到兰多姆大腿上,炫耀道:“莱茜很聪明吧?一下就学会了下棋,又赢了好多次!”
“啊!是啊,你很聪明。”兰多姆摸了摸莱茜的耳朵,那里的毛发真是柔软啊,他心想道。
“嘿嘿,好舒服!”莱茜在兰多姆身上蹭了起来,基本上,每隔几小时,她就要过来撒娇,兰多姆也习惯了。
“还要多久才到鲜花堡啊……我记得,从赤叶城到鲜花堡没这么远的路吧?”萨芙蕾显得有些不耐烦了,她飞到车外,观察了一下外头的风景,然后又飞回来。
“到哪了?”兰多姆问。
“图穆塔农场,我看到他们家的风车了,估计下午就能到鲜花大瀑布了吧,我猜。”萨芙蕾报告道,接着,她也像莱茜那样,坐到兰多姆身体上,准确的说,是肩膀上,“呐,也给我按摩按摩嘛,坐这么久的车累死我啦!”她撒娇道。
“哼!”对面的瑞诺莉似乎显得有些嫉妒,把脸别了过去。
“切……少来!”萨芙蕾也给了瑞诺莉一个白眼,虽然才和瑞诺莉下过棋,但貌似这两人还是有些不和。不过是真的不和呢?或者只是表面上在争风吃醋呢?兰多姆觉得是后者。
“好!给你按摩按摩!”兰多姆一只手把萨芙蕾从肩上“挽”进了怀里,说实话,妖精虽然比人类小很多,但小也小不到哪去,差不多和2、3岁的小女孩差不多。他慢慢地抚摸起萨芙蕾的翅膀,那里绝对是她的“敏感地带”,因为每次一抚摸,她就会露出享受的表情。至于摸起来的手感就像是南瓜藤上的叶子,有点毛躁,但又很柔软。不过,可不要被翅膀那透明而又轻薄的外表给欺骗了,实际上苏米莉妖精的翅膀可是硬到能割断绳索的!
“嘿,午休时间到了,想下车方便的现在正是时候,我们两个小时后再赶路!争取太阳落山前赶到鲜花堡!”坐在前方的商队首领喊到,同时停下了马车,接着,他手下两名年轻的伙计也下了车,开始在路边架起简易灶台,生火做饭?
众人露出了“终于可以休息了”的如释重负般的表情,车一停,她们马上离开了车棚。
兰多姆也走了下来,说实话,坐了五个钟头的马车,他也有些疲倦了。
外头的天气似乎很微妙:阳光很大,但却不算很热,穿过河谷的风夹带着让人舒适的暖流,总感觉,不像是春天,毕竟在雪翼待了三年,春天一直都不是这样的。怎么说呢,至少没有恼人且连绵不绝的雨水。
“大人,我去方便一下,您知道哪里可以方便吗?这里不像丛林,可以在树丛里方便。”菲尔丝小声问兰多姆道。
兰多姆刚想回答,却被瑞诺莉抢了先:“跟我来吧,风车下的农舍有茅厕,”她拉住菲尔丝的手,示意跟她来。
“是,在下明白了。”菲尔丝觉得自己向兰多姆说了多余的话似的,有些尴尬起来。
“哈!我也想方便方便!”莱茜也跟了过去。
“想方便就来呗?那么大声干嘛!”瑞诺莉吐槽道。
望着那三个性格各异,却又都天真烂漫的女孩,兰多姆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说不定,这一路上,有她们在身边陪伴,旅途不至于只有困扰而缺乏乐趣吧。
“呐,萨芙蕾,你不去方便吗?”兰多姆靠在路边的篱笆上,问道。
“不去,我们妖精又不像你们人类,一天要方便个几十次。”萨芙蕾也坐在篱笆上,抬头望着天空,伸了伸懒腰,“哈,这里的天气好干燥啊,不过,太阳很温暖。”她感慨道。
“几十次,那也太夸张了吧。”兰多姆吐槽道。
“我说啊,你真的……见到了安琪莉娜?”萨芙蕾问道。
“是啊,骗你干嘛?”
“她跟你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她看上去对我很不满,可能,我真的伤了她的心。”
“你也知道啊,白痴……呐,别怪我没提醒你噢,布丽梅尔虽然跟你说了很多事,但有件事,她没有告诉你。”
“是什么?”
“哈哈……”
“笑什么?”
“你知道,加铎为什么那么生气吗?”
“既然你想保守某个秘密,那总不可能是我已经知道的原因对吧?所以,你到底要不要告诉我?还是说,布丽梅尔既不让你告诉我,也拜托芬里维尔不让他告诉我?”
“哼哼,算你聪明!反正,不出意外的话,你到鲜花堡就明白了,到时候,会让你大跌眼镜的!”
“好吧,我会好好期待的。”
说实在的,兰多姆感觉,经历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已经不觉得有什么别的事能让他大感意外了,从萨芙蕾的态度来看,总归不是什么悲伤的事吧?倒是让她幸灾乐祸倒是有可能,不过,她的幸灾乐祸,对于自己而言又能糟糕到哪里去呢?
想着,兰多姆想看看今天吃什么,于是走到车队前面查看。首领在和他伙计似乎聊着什么,也许是在商讨这一趟能赚多少钱,或者从鲜花堡带些什么货物回去。
看到兰多姆过来,首领显得很高兴,因为他也知道了邪教徒被清理掉的消息,这对商人而言,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哟,小伙子。”首领招呼兰多姆过去。
一个年轻的伙计,正在煮一锅东西,似乎是典型的鲜花堡菜式,这种香味兰多姆再熟悉不过了。
“哈哈,鲜花堡杂烩汤,我说这么香呢。”兰多姆凑到瓦罐边,不觉咽了咽口水。说起来,如果不是回到家乡,亲眼目睹这里的人们烹饪这些传统佳肴,他还真不记得以前的自己爱吃什么。
“诶?大人,你也爱吃这种民间的便宜菜吗?”那个伙计问道。
“是啊,以前打仗的时候,连我父亲也吃一样的东西,何况我……诶?你们……知道我的身份了?”兰多姆这才反应过来,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那个伙计好像意识到自己露馅了,表情显得有些尴尬,他朝自己的老板看了看,似乎是在用眼神向他表达歉意。
“噢,是我不让他说的,不怪他。”首领摆了摆手,“实际上,我早就知道是您了,大人。”
“是吗?”兰多姆尴尬地笑着。
“是啊,不过,依照您的个性,应该不会责怪我们不懂礼数吧?”首领看上去有些忧心忡忡。
“不会!怎么会呢?”兰多姆马上就否定了首领的担心,“在我看来,我更愿意和普通的蓝翎人平等相待,我父亲从小就教育我,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那些规矩礼数,不存在的!”
“哈哈哈哈……”首领大笑了起来,看样子,是完全放宽了心,“那您的旅费,我们就不退啦?就当是您赐予我们的犒赏?”
“嗨,您这话说的,我不仅不会让您退旅费,我还要多付些钱呢,要不然您半路搭救我们,说不定现在我们还在半道上呐!”
众人大笑起来。
不久,午饭做好了,香气四溢,众人方便完,就开始在马车里就餐。完毕后,他们趁着温暖的天气,在车厢里睡起觉来,就只剩下兰多姆和商队首领,坐在运奶酪的第一辆马车的前边,攀谈起来。
“果然,虎父无犬子啊,没想到您刚刚回蓝翎,就帮我们解决了心头之患。”首领拿出一个烟斗,开始抽起旱烟来。
“怎么称呼您呢?”
“您可以叫我查森老爹,那是我商行的名字,就这么称呼吧。”
“好吧,查森老爹,这些年来,在蓝翎过得还好吗?”
“是啊,反正过得去吧,虽然来往乌塔利奥和鲜花堡之间的生意利润不算很高,但至少养家糊口也够了。”首领顿了顿,抽了两口烟,“那两个伙计,是以前我战友的孩子,我们曾经约定,谁能在战争中活下来,就养大对方的孩子,结果我活了下来。”
微风吹拂着两侧的玉米地里已经枯萎的玉米杆,发出如同海浪打在堤岸上一般的声音,宛如一首只属于家乡的和弦,充满某种荒凉和萧瑟感。
首领看上去年纪不算太老,但却差不多已经谢顶了,简而言之,就是地中海发型。他的左侧脸庞上,有一道清晰的伤疤,像是被某种利器所伤,可除了这一处,丝毫看不出他是曾经在军队中服役过的人,也许是由于他那稍显发福的身材和和蔼的笑容,以及朴素的衣着,让他更像是一个普通的农民或者泥瓦匠,总之和军人搭不上边。这也难怪,能从乌加诺活着回来的人真的不多,他们中很多人,都是被临时征召的。
“也就是说,您去过乌加诺?”兰多姆试探道,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和参加过远征的老兵交流,这种感觉似乎很新奇,仿佛从他那儿能了解到什么线索一样。
“嗯,是的,不过最后的战役我没有参加。我们在迪萨尼尼海滩登陆的时候,就损失了大约3万人。我在那儿就负伤了,于是留在了港口,直到我们乘船回去。所以实际上,我基本上是在那个该死的地方打了个来回,连战场什么样都没见过。”查森老爹把抽完的烟斗在马车踏板的边缘磕了磕,接着补充道:“所以,很抱歉,我没见到你父亲最后怎么样了,我知道你很想了解。”
“没关系,对您来说,能活下来,已经不容易了。”兰多姆有些失落。
“那两个孩子,也想知道他们父亲是怎么牺牲的,可惜,船沉得很快,一刹那间,身边所有的战友就消失在了波涛之中。整艘船,只有我和几个不相识的战友,活着爬上了海滩。”
“是么……那片大陆……是什么样的?”兰多姆有些好奇。
“不……和您想的不一样,现在的乌加诺,是的冰雪覆盖的世界,但以前并不是,因为魔塔的运作会散发巨大的热量,所以只在沿岸会寒冷,而在内陆,则是如同沙漠一般的燥热的红色砂岩平原与丘壑……这些是我听撤下来的战友描述的,大概如此。”
“嗯,我在战史里看到过描述,不过,很难想象。”
“作为商人,我接触过许多天南海北的人,当他们知道我去过乌加诺的时候,都会对我肃然起敬。不过只有我觉得很苦涩,因为我知道,我什么也没做,却活了下来,很讽刺,不是吗?”
“不……我不这么看,”兰多姆表示了反对,“您是真正的英雄,请允许我代表我和我的人民,向您表示敬意!因为我知道,很少有人活着回来……”
“谢谢您大人,我能听到您这么说,已经很宽慰了。如果将来还有战争……我是说,如果有谁再威胁到这片土地,只要您一声令下,我会再次拿起武器,跟随您战斗的!”
“哈……不,我希望……”兰多姆有些感慨,眯了眯眼睛,说道:“我希望不会再有什么战争,那太残酷了,不是吗?很多人,都不在了……我父亲,您战友的孩子……还有很多很多人……”
“是啊……还有我自己的孩子……”
说完,查森老爹含了一根玉米茎,躺在了马车前缘,平静地凝望起天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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