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盟的失败,直接导致大径王国开始走下坡路。想要踏足安默州却只会被赶回来,想要向四周发动战争,却发现自己只有一条路可行,这让威沙格感到非常恼火。
大径王国处于艾雅尔帝国的最东端,东面即沿海,无路可走。西面的南半与安默州接壤,北半与栅严州相邻,由于其他方位无路可寻,安默州又打不过,大径王国便只剩下了栅严州一条路。
然而,栅严州也并不是什么容易的去处。在栅严州的南侧,有着一座汗铁御城,里面驻守着一员猛将,非常的难以对付。威沙格本来是想和登来王国结盟把欧脱州和禁欲王城先收拾掉再来拿下栅严州的,可现在看来,这已经完全不可能。
就算是块硬骨头也给啃下去,否则难以存活,这就是大径王国现在的处境。
目前,大径王国总共有十七万常备兵,马匹三万,论及士兵的精锐度,却还要略逊色于栅严州的帝国军。
而且,栅严州的帝国军与之前威沙格他们攻打的欲求州总城的新兵不同,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更有甚者,经验比起威沙格的军队还要老练,如此一比,反倒是威沙格他们占了下风。
要说威沙格的唯一优势,那就是数量了吧。栅严州的士兵总数为十六万,比起大径王国要少。而分成多个城池的守军之后,估计那个猛将能分到的兵力大概不足八万。相较来说,威沙格有薇米莎的那一万护卫军留守国家,则可以出动其余的全部兵马,总体一比较,威沙格的大径王国兵马要大占优势。
但,就算如此,栅严州也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因为栅严州的那个猛将乃是帝国里都排的上号的大将军,威沙格并没有把握轻松赢他。
威沙格曾经跟他交过手,当时威沙格才十四岁半,他与对方交手,仅仅不到五十回合就输给了他,而如今,威沙格的实力大有长进,自是有信心在武艺上超越他的,可惜在用兵上,威沙格却自愧弗如。
怎么说,对方也是个驰骋疆场二十多年的老手了,用兵用计之手段层出不穷,堪比兵神,若要在战争中赢过对方,威沙格实在是没什么信心。
那是经验上的差距,光凭天赋是没办法弥补的。
正因为唯一一条出路是条布满荆棘险阻的路,威沙格才犹豫不决,一旦打起了必然伤筋动骨,威沙格很担心自己不能赢。毕竟如果不能赢的话,大径王国就会元气大伤又无法得到补充,就算是平,大径王国也没办法填补战争后的空虚,因此很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怎么办呢?
威沙格绞尽脑汁的想,很快,一天过去了,他却坐在寝室的王座上,却半点想法都没有。
等待是让人苦恼而焦躁的,而越是焦躁也越会让人难以想到办法,威沙格便是陷入了如此的恶性循环之中,不知所措。
第二天,威沙格还是想了一天也没得出结果。于是傍晚的时候,欧邦来觐见了。
已经快要步入中老年的欧邦,如今看上去已经两鬓斑白,明明还没有五十岁的年纪,可他看上去却已经有五十三四岁之老。
“有什么事吗?欧邦大叔?”
从桌案上转过头来看着自己这位恩公,威沙格面无表情。就算已经贵为国王了,威沙格私下里,还是称欧邦为大叔的。
“陛下是不是在烦恼攻打栅严州的事呢?”
“是啊,想了两天了,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攻破那做汗铁御城。说起来,我们打下的到底还只是被民间称为青铜御城的小城啊,只比没有名称的其他小城要厉害一些,却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城池。难道说,我们一直都只是井底之蛙吗?”
“不,陛下您怎么可以这么说呢?这普天之下二十三个州却有四十路,其中帝国又占据了十二个以上,我们能够独占以个州,便已经事非常之师了,又怎么能说是井底之蛙?之所以您不知道怎么攻破栅严州,那也是因为栅严州驻守的是帝国强将,我们难以对付罢了。我相信,如果换做其他的反王,想必也没几个有办法对付他。”
“不管别人能不能对付他,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必须攻下栅严州才能有一线生机,假若我们不能攻下栅严州,等到安默州被登来王国所占,我们就没有发展空间了你知道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王国将没办法走得长远。”
威沙格哀叹道。大径王国已经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不采取进攻,那他日大径必将被吞并,而如果进攻了没能胜利又或者代价付出得太大,大径也吃枣药丸,总的来说,大径已经寸步难行了。
“其实,我倒是有个人选可以举荐。此人生而勇武,有万夫不当之勇,并且有一个足智多谋的妹妹,如果我们能够得到他的话,或许就能够获胜。”
“真有这样的人才?”
威沙格感到困惑,如果真有这样的人才的话,为什么不早被人挖去呢?
“有是有,不过这个人生来有怪癖,喜欢在大战之后舔舐女性的脚趾,故而不为人所用,其妹虽足智多谋,却有着长不大的怪病,形貌外表看似少女,很多人不愿意相信如此一个幼小孩童所说的话,故而也不受人待见,这便是他们虽然才高八斗,却不为人所用的原因。”
“欧邦大叔,你说的这两个人也太奇怪了吧?这两人一听就不是什么正道之人,难怪没人敢用。不过,他们可真有这等怪癖与怪病?”
“就是有这样的怪癖和怪病,才不为人所用啊,否则他们早就被人请去了。还有,就是他们兄妹两人因此怪癖和怪病,也不受常人待见,一直以来过着流浪的生活,生活是非常的清苦,一些富贵的人也因此嫌弃他们,才不想用他们啊。”
“原来如此啊。”
威沙格点点头。一说到他们兄妹两个也是流浪之人,威沙格就倍感亲切了。想当年,自己和妹妹在流浪时也过着这样食不饱,穿不暖的生活,现在想起来,自己好像也是被欧邦看中才得以走到这一步的呢。
一想到这,威沙格便突然觉得自己必须对那对和自己与妹妹经历相似的兄妹做点什么了。
“说起来,我流浪的时候也听过不少奇人异事呢,这么看来,有些事情也还真是挺稀奇的。像欧邦大叔你所说的也不是没可能呢。那么,你打算怎么办?”
“陛下如果方便,请借我一万兵马,让我去请他。”
“一万兵马?你要一万兵马做什么,请人又不是打仗?”
“我刚刚不是说吗?那个人喜欢在大战之后舔舐女性的脚趾,而那个前提便是大战,我们必须表示诚意以后,才能请到他来不是吗?他有万夫不当之勇,我们便派一万个士兵过去,他有舔舐女性脚趾之癖,我们便把女兵也带过去,这样才能请到他啊。”
“女兵?我们军营里可没有几个女兵吧?”
威沙格记得,自己的军营里女兵极少,有也是些将领级的人物,让她们去暴露自己的脚趾给人……绝对不可能!
“陛下您忘了?您的妹妹薇米莎哪里不是正好有七千男兵和三千女兵吗?”
“可那是薇米莎的护卫啊,如果真的要的话,七千男兵我可以在军营里给你凑,女兵的话,随便挑一个去就够了。”
“这可不行啊,我这次要去请他可是秘密行动,如果派出明面上的兵力,怕是会惊动周遭的人,让他们变得更加警惕,如果要起请他,就必须带上没人知道的暗兵,您妹妹薇米莎的护卫们,就是最佳人选。”
“必须秘密行动?那好吧,七千男兵你带去,剩下三千女兵你随便挑一个……”
“这也不行,那人怪癖怪就怪在只舔舐他看得上的女子的脚趾,其他的一概不碰,就他看人的标准也难以捉摸,无怪外貌或是其他,只是凭借好恶,就算是他妹妹,他也没看上,所以从来都只挑自己喜欢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把三千女兵全都带过去增大被他选中的几率?”
“正是,如果三千女兵都不能满足他的要求,我们也就只能自甘倒霉了。为了能更大几率的让他归降,我们必须把所有女兵都带过去。”
“这有点过了吧……而且说道女性,欧邦大叔,我可先声明了,薇米莎我绝对不会让她去的,就算国家要灭亡,我也不会委屈薇米莎去做这样的事!”
“陛下您放心,我并没有要把薇米莎也带去的意思,其实,我之所以要把薇米莎的护卫全带着,也有着另外一层深意。陛下您多久没和薇米莎独处了?何不趁此机会,重温一下兄妹间的感情?”
“哦!原来是这层深意啊!”
威沙格一听立马动了,说起来,他也确实没和薇米莎单独在一块儿好好聊聊了,往后的战事会更加忙碌,自己确实应该现在多抽一点空来陪陪自己这唯一的妹妹才行,毕竟自父母亡故之后,自己就是她唯一的亲人,她也是自己唯一的亲人。
想到这里,威沙格这颗心都暖了起来,他开始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和薇米莎用心交流了,一直以来零零碎碎的时间,自己似乎都没有真正关心到薇米莎的成长。
“欧邦大叔,就依你所言吧,这些天,我把薇米莎接到我的王宫中亲自保护,就辛苦您去招降那两位贤士了!”
威沙格兴奋的说。
欧邦点点头,然后便得意得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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