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头魔龙。
是被不死魔女养大的魔龙。
我今年两百岁,刚刚成年。
如今被魔女大人赶出家门,要我去自力更生,为她抓一些奴隶,和寻找各种各样的炼药材料。
我家住在一个从早到晚全是雾霾的破森林,
我称它为迷雾弥漫的森林,简称迷雾之森。
迷雾森林的最深处是魔界与人界的边境线。
这里尸骨遍地,魔物丛生,只有魔族和人族发生战斗时才会变得热闹起来。
上次人族和魔族发动战争,是两百年前的时间点了。
现如今这个迷雾森林,已经度过了两百年的和平时间。
曾经铺满山坡草地的尸骨,现如今已经成长为会走路还会砍人的亡灵骷髅兵了。
因为迷雾之森的特殊性,此地风水甚好,是魔界人界的交界处,所以住在这里的魔物们成长速度飞快。
这是人族冒险家们又爱又恨的地方,好处是遍地是宝,魔物身体的各个零件价值连城,冒险家们可以抓捕魔兽,与强敌厮杀快速增长自己的实力并获取大量财富。
坏处是这个地方对于新人冒险家恶意满满,粗心大意的新手稍有不慎就会被残忍虐杀,甚至于沦为魔兽的玩物。
简单讲一下此地的魔物。
比如说绿了吧唧的哥布林,
它们的繁衍速度很快,并且十分狡诈,一年春秋两个季节都要生一窝孩子,
其栖居地就像是兔子的窝一样,是狡兔三窟,不找到所有巢穴,就永远也杀不绝。
好在哥布林很弱小,繁衍速度虽快,却是森林大多数魔物的捕猎首选,是迷雾之森食物链最底层。
然而本魔龙去过的哥布林洞窟中,它们有专门的育儿室,粮仓,厕所,以及卧室,看起来它们的智慧程度很高。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人族说哥布林很蠢。并且那些人族冒险家新手们居然第一个任务就选择前往哥布林洞窟。
路线错综复杂,道路纵横交错的哥布林洞穴,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环境。
我实在不理解,那群人类是有多蠢,才会每年都有无数男性冒险家惨遭哥布林分食,女性冒险家沦为哥布林生育工具的前提下还继续作死。
直到现在,还是会遇到数不胜数的冒险家前往迷雾之森送死。
所以我认为,迷雾之森有比哥布林更弱小的存在,那就是新人冒险家。
今天我一如既往的打算去哥布林洞窟蹭饭。
不知道为什么,按照魔女大人给我写的魔龙成长手册,我这个魔龙应该是吃哥布林的。
可是我看到那种浑身绿了吧唧的滑腻腻怪物,我就肚子反胃想吐……
所以我宁愿去抢哥布林储藏在粮仓里的农作物(玉米地瓜),也不愿意去生吃哥布林。
“其实我主要是想看一下哥布林这东西是怎么和人类繁衍后代的。”
我不是特别喜欢看那种场景。我只是作为一只两百岁的成年魔龙,打算观摩学习一下如何繁衍后代。
……
也不是我不懂繁衍后代。毕竟魔女大人对我很好,给我观看过龙族是如何繁衍后代的过程。
……
“好吧。
我其实不想和同种族的魔龙谈恋爱。所以最近忙着寻找和龙族差不多的种族。当然我不是指哥布林。我没打算和食物繁衍后代。我只是想要学习一下人形态的种族要如何去繁衍后代。
毕竟龙族繁衍的方式太难了,两座小山高的巨龙,嘶吼着,连续几年甚至十几年扭打在一起,都不一定能生出一只龙蛋的这个繁衍过程——太恶心了。”
我猜我爹我娘当初把我这只龙蛋随便丢在迷雾之森这个鬼地方,就是这个想法。
当爹太麻烦了。养育后代太费事了!
嗯。
所以我很感谢捡我回家的魔女大人。
遗憾的是,她一直不允许我叫她母亲。
并命令我只能叫她魔女大人。
还每天喂我五颜六色的药剂,
用大锅熬制各种汤药帮我我洗澡,并天天为我吟诵人族的魔法书,教导我人族的魔法。
真是个好人呢。
我眨了眨眼。不知不觉,从白色的迷雾中,我找到了一个哥布林的洞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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