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的西域某处,这里如同沙漠一般有的是荒凉的黄土以及光秃秃的悬崖,一路上所遇见的植物也没有一颗是超过一米的,故而一起风儿就黄沙滚滚的。
路上有这麽一行人,在天还没有暗下来的前夕他们就早早地找好一座面积颇大的高峭悬崖。上去的路只有一条,并且狭窄且蜿蜒,一次最多只能容一个人经过。
这一行人自然是计划从金马城前往金军堡的林立丶赢子钧与一众金马城的百姓们。
此刻,金马城的百姓已经安顿了下来。各自在准备今晚的守夜活动以及露营工具。
赢子钧拿出一袋干粮,经过连日的爆嗮,干粮已经变得瘪粑粑的,而且还有一股汗水的异味。
“你要不要吃一点?我看你两天都没有吃过东西了吧?”赢子钧拿着干粮对着不远处一个坐在岩石上,身穿布衣,头带布帽子的人说道。
那人身材不高,双肩也显得窄小,被腰带束着的腰肢也十分幼小,甚至可以以苗条来形容。如果只以身材而论,这人最多也就十五六岁左右。
那人似乎听见赢子钧的呼喊,颇为不耐烦地转过头去。只见那顶布帽子之下,是一张粉嘟嘟的脸蛋,五官精致清秀,仿若天物,更有几束黑发从帽子中渗出来,飘在光洁的额头上,毅然成了小小的刘海,配合那轻淡的柳眉,那盈亮的星眸,美感更盛。
这是安妙宝。
她之所以以一身男儿装扮上路,那都因为金马城的百姓们。
金马城里由于经历了一个多月的红眼病,体质较弱的女子早就全部上天。只留下一群比较强壮的青壮年男子。
这阿宝进城,本身就是青葱少女,容貌姿容又绝世无双。自然惹得那些青壮年男子侧目。
自从他们病好之后,身体生龙活虎的,就连看向安妙宝的目光也热切起来。
安妙宝受不了了,于是就到城里布庄里面搞了几套男子穿的布衣。可由于安妙宝长得太过轻灵柔和,不管她怎么去装扮,都始终不能让自己看起来像男孩。喵的!原来以前小说里面的,女扮男装就能成俊男的设定都是骗人的。不存在的。
不过,这男性穿的布衣要比女性穿的素衣以及秦服轻快方便多了。穿上之后,安妙宝索性就不脱了。
布帽也有好处,有了布帽之后,那头长发也不用怎么刷束,直接一帽子将它们盖在头上。方便快捷,呀哈哈。
“不吃!”安妙宝简短地说了一句之后,就回过头去。
在金林城的那段时间,已经将她的嘴养刁了。那干瘪瘪,毫无味道,嚼劲僵硬的干粮又怎么会入阿宝大小姐的法眼。
“你一个姑娘家几天不吃东西到底熬不熬得住的?”赢子钧发于好心地规劝一句。
“你管我啦。”安妙宝不领情地回答了一句。她其实有点嘴硬的,现在修炼了内功的安妙宝虽然能顶住饥饿,但时间久了自己肚子也不好受。毕竟练武之人又不是仙人,并没有辟谷不食的能耐。
这什么鬼地方来的?一路上竟然连只野兔都没有。安妙宝有些生气,她本打算在路上打些猎物来喂肚子的,可无奈一路上别说是动物,就连植物也不多见。所过之处一片黄沙,倒有一番大漠孤烟的荒凉感。
这幅光景与金林城绿树环绕的境况全然不同。
安妙宝不仅暗暗后悔,早知道之前不管面子也不要跟这群家伙来什么金军堡,搞得自己倒是没口好吃的。
啊!真想离去呀!安妙宝一脸泄气地往后躺去,在巨石上她那柔软的身躯成了弯弯的月牙,在最顶处是由于伸懒腰而紧贴着衣物微微隆起的玲珑小花苞。
一旁正在咬着干粮的赢子钧无意间瞥见,顿时激动地差点咽不下食物。
“咦!”不过安妙宝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怪异目光,此时的她被视野中的一样东西所吸引了。
在安妙宝不远处的黄土岩石缝中,正有几颗几十厘米高的植物。这种植物的叶子成锯齿状,根茎幼小,但上面铺满了白毛。
安妙宝曾在五行山上种过世间万千种植物,当然知道这是什么。看见这颗植物的她,顿时跳了起来,如同见着鱼儿的猫。
“没想到这鬼地方也有这种好东西,这下子有吃的啦。”安妙宝眼中泛起光芒,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声,粉舌稍微舔了舔嘴唇,然后径直地走到那株植物旁。开始小心翼翼地挖着。
赢子钧以及林立等金林城百姓虽然感觉奇怪,但也没有多管。这些日子相处下来,他们知道阿宝小姐虽然人生得出尘脱俗,但行事方式也同样脱俗。
挖了大概好十几分钟吧,安妙宝用尽了所有办法,终于完整地将这株植物连根带叶地完整挖出来。
只见植物破土而出,细幼的茎叶之下竟然牵着一大条如同萝卜肉一样嫩白的大蜈蚣!
“哇!!”赢子钧跟林立一行看热闹的金马城百姓都惊呼出声,大喊那是什么?危险呀,快扔掉!
“扔掉?”安妙宝也不怕白蜈蚣上面还带着泥土,紧紧地抱在怀中,像是护食的猫咪:“你们都傻的,这可是我这两天的晚餐。”
“晚餐??”赢子钧纳闷道:“吃蜈蚣吗?”
“没错!你们别过来抢呀,不然别怪我手上的树枝不客气。”安妙宝恶狠狠地冲众人做了个鬼脸,拍了拍腰间的树枝之后,快速拉开与众人的距离。独自一人找了一处地方开始生火做食。
那株植物下缠着两条白色的大蜈蚣... ...其实这并非是真的大蜈蚣。假的。这“蜈蚣”的真身其实是这株植物的根部。
熟知植物的安妙宝知道,这株植物叫做蜈蚣草。因为成熟之后根部像蜈蚣而得名。可是本身跟蜈蚣确实完全没有关系的。
这蜈蚣草有强身健体,活血化瘀的功效。不过这都不是让安妙宝对其青睐有加的缘故,安妙宝看见蜈蚣草高兴的缘故是因为这蜈蚣草的根部十分好吃。
只要经过火烤,这蜈蚣草的根部就能成为美味的食物。其口感酥软,味道带着淡淡的甜味,有一点像是烘烤已久的番薯以及土豆。
不过这火烤蜈蚣草也是有技巧的。不能用炭火,得用明火。蜈蚣草的根部不如番薯那样皮厚,所以不能直接扔进去。必须得在外面用湿润的泥土好好地敷上一层才行。不同的泥土也会影响成品的味道。
这样烤出来的“蜈蚣”才会皮脆肉酥,烫口多汁。
安妙宝随手变出“美味水”,再以美味水湿润地上的黄土。然后细腻地敷上蜈蚣草的根部上。
这里的黄土包含某种矿物质,大概能让最后熟透的蜈蚣草带一股特殊的咸香味吧。
不久之后,包裹在泥土里的蜈蚣草在安妙宝的巧手下熟透。敲开那已经出现龟裂的且稍微发黑的黄土之后,一条如白玉般饱满的“大蜈蚣”就这样出现在世上。
一股特殊的清香飘散在这悬崖上,原本都不看好安妙宝且在啃咬干瘪干粮的众人都纷纷咽了一下喉咙。
他们虽然被馋到了,但由于安妙宝是个女孩子,所以谁也不敢垫着脸面上去求取。最后只好苦着一张脸继续咬着越发干硬无味的干粮,幽怨地看着吃着那酥软的“白玉大蜈蚣”的安妙宝。
而吃着“白玉大蜈蚣”的安妙宝除了身体里升起一股暖意,让身子骨变得更加好之外。本来奔波几日的坏心情也在美食的喜悦下冲淡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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