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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剑圣之名

第三十章 剑圣之名

山贼王朝他手中的来福枪哈了一口气,然后用袖口仔细擦拭,直到在枪身上看到自己的脸面。他走了过去,在雷虎肩上拍了拍。

“好了。做人要低调,做事要高调。老弟,你可懂?”

“哦,是大王啊。记下了,记下了……”

山贼王摇了摇头头,缓缓说,“看来你是不懂了。”

话还没说完,山贼王抄起旁边桌子上的酒壶把里面的酒倾倒在贵公子身上,看倒得差不多了,把酒壶摔在贵公子胸口。

“老弟,做事就要像这样,懂了吗?”

“还是大王厉害。”

众山贼齐声赞和着。

“啊,酒……”

贵公子抱起酒壶就起身往外走。可还没走一步,雷虎一脚踩住贵公子的衣服,一把拽开贵公子的大氅,看到他腰间的一把长剑。

剑身修长,剑柄与剑鞘如同赤染的美玉,整把剑很契合贵公子的气质,绝世美丽,优雅高贵。

“好一把剑……”

雷虎伸手便要摸去。突然之间,一道如剑的眼神射进雷虎眼中,惊得雷虎手脚僵硬,一动不动。

贵公子侧过脸,眼神凌厉无比,整个人的气质浑然一变,只在一瞬间雷虎仿佛在他眼中看到了天神下凡,不可轻慢,如同绝代强者降临世间,威震当世。

就在雷虎心神震动之际,贵公子转过头,冷道:

“欺我可生,辱剑必死。”

言语之中,带着不可反抗的赫赫威严。雷虎刹那间感觉自己就像是跪在地上接受圣旨的乡野村夫,只能对眼前的人心生膜拜,不可丝毫侵犯。

“小虎,回来吃饭。”

山贼王发觉到雷虎状况不对劲,急忙叫喊道。可雷虎毫无反应,呆滞了片刻,朝周围扫视一圈,看到那些人脸上并有恭敬崇拜之意,只有浓烈的对山贼的惧怕,他蓦地意识到只有他一个人中了那醉酒男子的手段。

“好你个小娘皮,老子倒要看你耍什么花招。”

雷虎心中一横,脚步迈开,直追贵公子出了门口。他身后的小弟们呆愣在原地,满脸诧异,心头大震:雷虎大哥,竟然敢违背山贼王的命令。即便他和山贼王是结义兄弟,违背山贼王的命令也是不可饶恕之大罪。

山贼王朝背后的随从勾了勾手指,头一偏,嘴里接过来自随从的雪茄烟,兀自地抽了一口。雪茄烟头红光一闪,小拇指粗的烟头直接变得灰白,山贼王这才轻吐出一口长气。

“啪”

那把在山贼王手中的来福枪被扣响扳机,发出清脆的响音。

把座位围成一圈的山贼们顿时手脚一颤,冷汗直接出背后流出,一个个站立不动,把视线抬高,生怕此时对上山贼王的目光,否则山贼王一个不高兴,这里便躺着一具尸体了。

百里谷雨望着门口,空无一人,心口像是被郁闷塞满,一脸不快。

“他走了……”

“嗯。你们暂且别动,我过去看看情况。”

“……云哥哥,我能保护自己,所以我跟你去……”

“这?……我的肉呢?!”

凌云惊叫一声,像是发现一件可怕至极的事情,两只眼睛像是手电筒一样把他面前的空荡荡的碗碟查看一遍。结果,只有一干二净的碗筷,连个骨头肉丝残渣都没有。

此事蹊跷,却也指向一个人。

“云哥哥,我说的是那个美丽头发的男子,不是肉的事啦……”

“当然是肉的事情重要了。吃肉喝酒,这是武者的日常生活。不会喝酒就要会吃肉,等你哪天学会了吃肉,我就让你跟我去。现在——可不行。”

“什么嘛……吃肉吃肉……你这、这是强萝莉所难!变态——哥哥——”

“呃……约定好的事,不可反悔。”

话音未落,凌云已经离开座位,朝门口走去。

“你们几个去把雷虎找回来,此事,我很不高兴。”山贼王冷声说。

“是,山贼王。”

“十分钟。十分钟之内回不来,我的老伙计可是想饱餐一顿你们的血。”

山贼王很是不爽,嘴角大咧,一双白眼对着手下们露出恶狼般的眼神。话一说完,山贼王把来福枪枪口轻放在盛满红酒的高脚杯里,嘴里轻柔地念叨,“美美地喝上一口。”

说罢,他在众人的眼中端起红酒杯和放着来福枪的高脚杯轻轻一撞,“痛快!哈——哈——”

众人只打了哆嗦,不单是山贼王凶煞的气势所慑服,更是心里都暗自压低声声音地惊异道:能人自有怪癖,这山贼王也是个脑袋不正常的家伙。

嘘——

每个人互相看了眼,食指竖在嘴上,示意对方不要发出声音,否则一个嘲笑声惹怒山贼王,这是要死的不能再死了。

望着凌云的背影消失在白光中,百里谷雨双腿在椅子上前前后后地甩荡,嘟囔着小嘴。

“变态、混蛋、笨蛋……”

突然,一个碗伸到百里谷雨的桌前。

“凌云说得对,不会吃肉的武者就没有能力活着,更别说变强了。你过去也只是拖凌云的后腿。吃多点,多增长点实力。”

“嗯哼~哥哥也是个笨蛋!”

百里於菟看着谷雨像是在赌气,眼睛都噙着泪花,可是手下却动了起来,拿起碗筷慢慢拣起食物吃起来。

……

七八个山贼行色匆匆,拖着大刀长棍,从酒楼中冲了出去。一行人杀了街道中央,神色慌张,左右看去,只见他们要找的雷虎拐了一个街角没入小巷当中。

二话不说,这群人卷着风似地追了过去。现在时间就是生命,提前一秒找到雷虎,他们生还的希望便增大一分,只能拼了命地甩开双腿奔去。

凌云落在这些人身后,不紧不慢地跟着。他跑了一会儿,突然说了一句,“那肉到底去哪儿了?”

突然之间,他转过头,盯着红莲看了半天。却发现红莲根本面不改色,眼神不乱,气息平稳,一点细微的异象也察觉不出来。

这也太真实了。和红莲平时的模样根本毫无差别啊……难道她真的不承认自己偷吃了?

“红莲,我问你是不是你偷吃的?”

红莲只留给凌云一张侧脸,没有回答。

“在山贼们闹事的时候,趁着众人视线集中在山贼身上,你便在我不知不觉之中吃完了我所有的食物,然后用你高超的控火武技将作案现场的骨头碎屑全部焚毁干净。这种此地无银的掩饰反而留下了你偷吃的把柄。”

凌云用着侦探般的口吻一番推论,侃侃而谈。这种把握真理强势夺人的感觉真得不赖,反而让人上瘾。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偷吃鱼的是猫,偷吃肉的就是你——红莲。”

“哦……那你看着我的脸又发现了什么?”

“很美。”

凌云话一脱口,“呸呸呸”,舌头发着卷儿,吞吞吐吐地说,“这、这不是……我要说的……”

我明明想说的是“偷吃不承认可不行啊”,怎么念头一转把压在心里的话抖露出去了。这是我的真话,可我也不想直白地说啊……

总感觉好奇怪,对着红莲,我的真话……好像开了闸门的洪水,只能倾泻而出,无法保留在心中。

什么时候成为这样的?……

凌云摇了摇头,追问真相没成功,反而把他自己弄得极为尴尬。就在凌云收回视线的一瞬间,红莲嘴角微微轻起,没有过多给眼前的这个脸色微红的少年增添尴尬的压力了。

拐过街角,进入一个无人的狭长的小巷。两旁高立数十米的墙壁遮天蔽日,让这条深邃的小巷更加幽静。

凌云跟在山贼后面,在巷中并未走多远,只见山贼们停了下来,围成一圈。

“小娘皮,老子着了你的道,非要你命不可。”

听到声音,凌云示意红莲往前靠近一点,他们二人躲在一堆垛起的啤酒箱后面。

雷虎抽出一把三尺长的宽背砍刀,插在地上。身后的山贼纷纷举起兵器,摆起架势,为雷虎助阵。

“虎哥,大王说了,限你十分钟之内回去,否则我们小命不仅完蛋,虎哥也要受重罚呀!”

“求虎哥回去,放小弟们一条活路。”

雷虎脾气暴怒,大吼道:“别吵,老子收拾一个小娘皮还不是抓小鸡一样分分钟的事,不耽误我们回去。再吵,老子剁了你们!”

山贼们噤若寒蝉,只能任由这个脾气火爆的当家的握住他们的小命肆意妄为。

“小娘皮,老子不管你是人还是妖,老子看上的东西绝不失手。”

“我的剑你碰不得,滚吧,我现在不想杀人。”

“哼!你不打听打听,老子在大荒山脉是何等样人——九龙寨三当家。天王老子来打大荒山脉,也不敢对老子说个不字。你是第一个。”

“天王或许不行,那剑圣来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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