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杂志社已经有些老旧沉重的玻璃门,一阵空调冷气混合着办公设备特有气味的凉风扑面而来。
“哟,你来了啊。”煞有介事但基本不会起到它本来作用的接待台上,坐着一个貌似慵懒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刘宇恒。
他转动着手上五毛钱一根的铅笔,时不时敲一下桌子。
满脸的胡茬,稍黑的皮肤,比我强壮许多的身体,加上靠近可以闻出来的淡淡香烟气息。给人一种很有男人味但靠不住的中年大叔的感觉。然而据我所知,他才30多岁。
或许这里涉及“究竟怎样的男人算是大叔”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毕竟五六十岁还自认为花季少女的大妈也是有的(笑)。
以上先暂且不表,我们来继续观察大叔的外形。他有些颓废迷离的双眼和他良好的身材显得不是很搭配,清秀类型的英俊的五官与他胡子拉碴的下巴亦是不算协调。但无论如何,他的样子都应该比较有女人缘吧(仅仅是推测)。
反观正在评头论足的某人……当然指的是我。虽然被很多亲戚朋友或多或少“夸奖”过长得还算可以,却至今算是半个输家。
“大叔,我来了。”
他略一踌躇,才抬起头来,放下手中的铅笔。
“喂,小子,来得很快啊。”
“那是当然。”我得意地稍稍点头,随后倒在沙发上。
他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年轻人如此慵懒可不行哟。”
“难得体验一下沙发的触感,您就让我歇一会吧。”
“说的也是,我在这已经坐了好几个小时,你们那种伏案学习的痛楚多少也可以理解。”
他好像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我只是想表达玩电脑太久身体也吃不消这一点而已,至于在节假日还长久地努力学习,高考之后就很少有了。
“不过你别休息太久,老板她让你过去。”
对于陈美琳,他总是称她为老板。
“话说今天还没到要出刊的日子吧,我过来干些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
“哎。”
当我感慨完,接待处迅速陷入沉寂。空调的冷风钻进衬衫的空隙之中,感觉十分冰凉。沙发柔软的触感从我的身后传来,让人想睡上一觉。
“最近有没有碰到什么有趣的事?”他问
“恩?有趣?”
“对,就是说有趣。”
“每天不过是无意义的重复罢了,哪里有什么有趣可言。”
他听到我的回答,苦涩地一笑。
“说的在理,像是我,似乎没做出什么事业,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差不多十年就过去了。真的,回首过去,好像是一张被橡皮擦过的草稿纸。”
“怎么?难道是不堪入目?”
“不,是难以辨认。绝不能说是碌碌无为,因为自己可以明确地回想起来自己确实是做了些事情的。但是,硬要找出痕迹,找出事情的成果,却难得不行。”
好像我的话引起了他的感慨啊。帮助别人思考人生也算是一件好事,所以再次证明我是一个好人(认真)。
不过一味地思考的话,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事。面对自己没有相同经历的感慨,大多数人会觉得十分难以回答。虽然我自诩自己与大多数人有“一定的”差别,但在这一点上都是差不多的。
我姑且还算是年轻,对人生这种东西,大概仅仅局限于自己感性中带着“现实性”的哲思。可如果问我自己有没有真正的体验过“人生的悲苦”……准确地说,或许是有的,不过没有那么痛楚,与真正的大人相比,算是小巫见大巫。
于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浅薄,我摆出一种沉思的状态,用食指和大拇指夹住下巴。
“男人之间想要交流感情的话,不是应该到酒吧之类的地方更好吗?”
陈美琳的声音从房间的深处传来,或许刚刚的谈话已经被她听得一清二楚。
“哎,那你赶快去吧。”他把手上的铅笔摩挲几下,之后一下子扔进笔筒里。
对自己的玩具如此暴力,颇有学龄前儿童的风范。
我点点头,随即从沙发上站起来,向杂志社的办公室走去。
一股更为浓烈的办公室特有的气息传来,空调的温度也应该低了5度左右。陈美琳穿着白色的充满了褶子的长裙(我不知道那该怎么描述),坐在一张巨大的办公椅上。
“下午好。”我出于或许没什么必要的礼貌,貌似谦恭地说道。
“啊,都已经下午了?我午饭还没吃呢。不过还是下午好。”
我本能地看了看表,恩,已经4点了。之后又扫视办公室,发现桌子上确乎是摆着类似饭盒状的东西。十有八九这是在骗人。
“有什么事情吗?”
“没事可不会找你来。”
当然,目前还没有异性没事找我这种无趣的人。刚刚有人认识我的时候,比如换新同学,总还是有那么一两个现充女过来主动找我聊天(笑),然而当我乱七八糟,思绪凌乱不清的充满攻击性的话令她们充分领略到我的无趣之后,就又演变成社交软件挂机一个月没有人来找的情况了。
“我明白……这是很显而易见的。”
她把视线巧妙地转移到墙角,又迅速地转回我身上,有一种奇怪的意味。似乎,她有些别的目的啊。
“是有什么杂志社的事情吗?”我打算直接转移话题。
“现在人手姑且算是充足,还没到要占用学生的可怜假期的可怜周末的地步。”
“哦,是吗。”
“我是想来问问你,你最近过得如何?”
逗号后面的部分,她加了重音。
“您是指……托您的福,我过得很不错。”
“恩,看来你对我给你找的同伴很满意喽?这也正常……”
“喂,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赶紧打断。
“你应该懂吧。”她不符合自己年龄地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
遇到这种不仅麻烦而且充满小聪明的女人,是十分棘手的。如果仅仅是麻烦,大不了一走了之,然后手机关机。小聪明的话,和她斗智斗勇也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两者兼备,除了和她纠缠下去,似乎并没有更好的方法。
面对现在这种情况,把话题赶快结束才是上策。(真有一种回到小时候应付父母的感觉。)
“没错,她很好。”
“想不到你们的性格合得来?”
“也不能这么说,因为和她基本上没有互动,就算性格不合也没什么大不了。”
“真是可怜啊,看来你真的不受女生欢迎呢。这么难得的机会,你还没有女朋友吧,应该好好把握才是。”
你是怎么知道我不受女生欢迎的?我的输家气息这么浓重了啊。
“要我想的话,女朋友这种东西,现在找也不过是给别人养老婆罢了。”
“你现在可是大学生,大学情侣结婚可能性比中学的时候高得多。”
“就算是如此,你觉得凭我的魅力,有人看得上我?”
她做出仔细端详的姿态。
“长相说实话,不算差呀,性格可能是一大问题。”
其实就是长得还不够好的意思。自然的,一些东西如果足够大的话,就会遮住其他的东西。就像是太阳的阳光让我们在白天看不见星星。当这足够大的东西还十分重要的时候,其他东西就会完全黯然失色。
“总之,不管这么多,如果没事的话,我想走了。”
她出乎意料的爽快答应。
走出杂志社的大门,我默默骑上单车,开始回想最近几天的生活。
她出去吃饭的那天晚上,估计是很晚才回来吧。具体几点我也不太清楚。但是第二天,我直到十点多才听到她的动静。偶尔她走进客厅,能看见即使擦了点化妆品,但仍然看得见的黑眼圈。(她还化妆了这一点也多多少少对我造成些许伤害。)
想来也是可怕,从哪开始过后的两天,在我的印象里,我们就没有说过一句话。今天陈美琳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为了玩弄我的所谓提醒,或许真的有些警示性的作用?但我一想到要去和她这种演技高超的女人讲话,心里就忍不住地恶心。
“如果这种机会都把握不住,那就实在太可怜了。”
管它呢,反正我这种人,就算在感情方面主动尝试,换来的十有八九也是失败吧。
这或许就是我的悲剧所在。
自己的魅力不够让别人主动接触,然而自己的性格也不允许自己去主动接触别人。或许就像内外都是刺的仙人掌?绿绿的还浑身都是刺……被人讨厌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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