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克从警察局里回来后,仍旧回到破教堂里。
太阳渐渐西沉,达克觉得世上有点古怪。
他仔细一想,终于省悟过来:其原因在于盖在自己的赤膊上。
他记得破夹袄还在,便披在身上,躺倒了,等睁开眼睛,原来太阳又已经照在西墙上头了。
他坐起身,一面说道,“妈妈的.......”
他起来之后,也仍旧在街道上逛,思绪慢慢的飘到昨天的警察局里了。
警长慢悠悠的坐在椅子上抽着烟,眼睛不时瞥着被拷在椅子上的达克,心平气和的说道:
“白天公然调戏良家妇女,可认罪?”
“那个臭**,也算是良家.....”
达克愤愤不平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警长用狠狠的眼神给瞪了回去。
“是.....我....认罪。”达克只好支吾着答道。
“那就赶紧签字罢.....”警长终于吐了口烟,烟雾形成一个个圈,升向空中,越变越大。
接着,旁边的警察递给达克一张罚单。
“什么?五百加索?!”
达克震惊的想要跳起来,但反而被警察给按在了地上,等哆嗦着签完字,交完了罚金,好不容易攒的钱也没了。
“妈妈的!这个臭**!”
达克一边骂着,一边感觉世上有些古怪了。
仿佛从这一天起,罗斯港的女人们忽然都怕了羞,她们一见达克走来,便一个个躲进门里去。
甚至于将近五十岁的里娅大婶,也跟着别人乱钻,并且将十一岁的女儿都叫进去。
达克很奇怪,而且想:“这些东西忽然都学起小姐模样来了。这娼妇们......”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以后的事。
其一,酒吧不再雇他了;
其二,管破教堂的老神父说些废话,似乎叫他走;
其三,他虽然没有记着多少日,但的确很多天找不到工作了。
酒吧不雇他,也就是不能再免费蹭到酒喝,熬着也罢了;
老神父催他走,噜苏一通也就算了;
只是没有人雇佣他工作,却使达克没钱挣,没钱挣,就意味着没法渡河到魔法学院:这委实是一件非常“妈妈的”事情。
达克忍不下去了,认为是卡斯老爷从中作梗,故意刁难自己,只好到他家去问个究竟。
但自从上次被卡斯老爷打过嘴巴后,就独不许达克踏进宅邸了。
然而情形也异样:一定会出来一个男人来,表现十分厌烦的模样,像回复乞丐一般的摇手道:
“不见不见!你出去!”
达克越来越觉得稀奇了,罗斯港每天货车,货船进来进出的,向来少不了招人,不至于现在忽然都没事,这总应该有些蹊跷在里面。
他留心打听才知道他们有事都去找以罗特为首的那帮无业游民了。
这罗特,又瘦又乏,还整天到酒馆里喝霸王酒,屡打不改,位置是在巴尔之下的,谁料这小子抢了自己的饭碗。
所以达克这一气,更与平常不同,当气愤的走着时,把沿途的垃圾桶全踢翻在地,以至于又被城管说教了一番。
几天之后,达克竟然在酒吧门口遇见了罗特。
仇人相见眼分外红!
达克便迎上去,罗特也站住了。
“畜生!”达克怒目而视的说,嘴角也飞出唾沫来。
“我是癞蛤蟆,好吗?......”罗特说。
这谦逊反而使达克更加愤怒起来,但他身上忘记带他的两把刀了,于是只得扑上去,伸手抓罗特的头发。
罗特一手抓住达克的手,另一只手也来抓达克的头发,达克只好将空出的手来护住自己的发根。
从以前看来,罗特是不足数的,但最近心情不好,加上没有工作,每天的饭少吃了两顿,以至于现在又瘦又乏已经不下于罗特了,所以便成了势均力敌的现象,四只手拨着两颗头,在酒吧门口形成一个环状,已经半个钟头了。
“好了,好了!”看的人们说,大概是解劝的。
“好,好!”看的人们说,不知道是解劝,是颂扬,还是煽动。
然而他们都不听。
达克进三步,罗特便退三步,都站着;
罗特进三步,达克便退三步,又都站着。
大约半个钟头后,远处钟楼处传来钟声,他们的头发里已经全冒着烟,额头也流出汗,达克的手放松了,同时,罗特的手也正放松了,同时站直,又同时退开,都挤出人群里去了。
“记着吧,妈妈的.......”达克回过头说着。
“妈妈的,记着吧......”罗特也回过头说着。
这一场“龙虎斗”似乎并无胜败,也不知道看的人满足没有,都没发什么议论,而达克依然没有找到工作。
当回到破教堂后,达克就开始收拾着简单行李,“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达克已经打定去西边的萨伦城了。
在罗斯港再次看见达克出现的时候,是刚过了今年的春天。
人们都惊异,说是达克回来了,于是又回过头想道,他先前去哪里了呢?
达克前几回出城去帮忙采购酒吧货物,大概早就兴高采烈的对人说了,但这一次却并不,所以也没有一个人留心到。
他或者也曾告诉管破教堂的老头,然而罗斯港老例,只有卡斯老爷,费里老爷出城才算一件事。
“假娘们”那个魔导士尚且不足数,更何况是达克呢?
因此老头子也就不替他宣传,而罗斯港的其他居民也就不得而知了。
但达克这一回来,却与先前大不相同,实在值得惊异。
天色将黑,他睡眼朦胧的在酒吧门前出现,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
穿的也是新皮衣,看腰间还挂着一个大褡裢,沉甸甸的将裤带坠成了很弯很弯的弧线。
罗斯港老例,看见略有些醒目的人物,是与其慢也宁敬的,现在虽然明知道眼前的是达克,但因为和穿着破夹袄的达克判若两人了,所以酒吧老板,冒险大叔们,路人,便自然显现出一种凝而且敬的形态来。
老板先点了点头,又接着谈起了话:“呦!达克,你回来了!”
“回来了。”
“发财发财,你是——在......”
“去萨伦城了!”
这一件新闻,第二天便传遍了全罗斯港。
人人都想知道现钱和新皮衣的达克的发家史,所以在酒店里,茶馆里,教堂下,便渐渐的打探出来。
这结果,是达克得了新敬畏。
据达克说,他是在剑圣家里做门客。
这一节,听的人都肃然而有些起敬了。
这剑圣便是新晋的剑圣,全国也只有两个剑圣,又在萨伦城,所以不必冠姓,大半个国家,说起剑圣就是他。
在剑圣家里帮忙,那当然是可敬的。
但据达克又说,他却不高兴再帮忙了,因为这剑圣实在太“妈妈的”了。
这一节,听的人都叹息而且快意,因为达克本不配在剑圣家里帮忙,而不帮忙是可惜的。
据达克说,他的回来,似乎由于不满意萨伦城里的人,这就在他们称自己腰间的宝刀是把烂刀——上不了台面的废刀。
又提及最近观察所得的缺点,是女人的走路腰扭的也不好看。
然而也偶然可以佩服的地方,那就是他们正组织消灭活死人!
什么“假娘们”的魔导士,只要放在活死人面前,也瞬间变**!
这一节,听的人都愕然了。
“你们可看见过砍活死人的脑袋吗?”达克说,“咳,好看。砍掉了头,血哗哗的往下流,他的手还在找他的头呢。唉,好看好看......”
达克摇摇头,将唾沫飞在了正对面的“假娘们”的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达克又四处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正听得出神的巴尔的后颈窝上直劈下去道:
“嚓!”
巴尔惊得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的赶快缩了头,而听的人又都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巴尔翁头翁脑的许多天,并且再不敢走近达克的身边;
别的人也一样。
达克这时在罗斯港人眼里的地位,虽不敢说超过卡斯老爷,但谓之差不多,大概也就没有什么语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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