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自己是没有所谓的复古情怀的,家里面的东西也都是现代风格。我不会去花一堆钱,去买一件看起来脏兮兮的皮夹克或者皮是靴,即使它是名牌的还是手工定制之类的把戏。在我身上能够找到的唯一的复古元素,恐怕只有那几十首老掉牙的爵士乐了,它们是我深藏于箱底的宝贝,我怎么听都听不厌。
不过例外也是有的。一次我在二手市场上转悠,到处瞎看的时候,一台相机闯入了我的视野。它的样式老旧的很,年龄大的估计都可以当我的爷爷了。这台相机吸引住了我,因为我从未亲眼见过如此老旧的相机,我对它的运作方式十分好奇。于是我走了过去,和卖家攀谈了起来。然而在了解之后,我才发现这老家伙的价钱足够我买三台崭新的电脑了,我果断放弃了对它的妄想。
所以说,我是个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者,以及实用主义者,利用价值永远是我评判一切事物的唯一标准。对此我笃信不疑,直到我遇见了她。
那天,我从咖啡馆出来往家走,脑袋里回味着那杯咖啡浓郁的香味,真是如同天堂般的享受啊!我对那家咖啡馆的评价非常的高,我每天都会去一趟,就因为那里的咖啡能让我嗨起来。然而我的脑海里突然又蹦出来那个新来的店员,抹着十分艳俗的浓妆,挺着一对儿明显隆过的胸,走来走去的,我的好心情又被她给毁了,这么美好的咖啡馆怎么会招一个这样不自然的家伙呢?嘛,无所谓啦,咖啡好喝就行。
这时候,我路过了一家店,一家非常不起眼的店,不起眼到根本没有人注意到它的存在。但我注意到了这家店,因为它是新开的店。我在这条路上来回走了十多年了,它的每个角落我都一清二楚,但对这家店我却十分陌生。此外还有一个原因,我看到了一抹红色。
在成千上万种灰色调中,一抹艳红是最吸引眼球的,然而我告诉自己不要停下来,那红色跟我没有关系,利用价值的衡量标准不允许我对那抹红色耗费任何的精力,可我的两条腿完全动不了,就像**上钉子的石膏一样。于是我镇定下来,仔细看着那抹红色。哦,那是一台打字机,那红色的外壳就像性感的模特穿着露背连衣裙一样吸引着我。可我干嘛要一台打字机呢?现在都是信息化的时代了,打字机就如同一个衰败腐朽的老树根横在满是新生绿苗的树林之中,不合时宜。留在这儿没有任何意义,赶紧回家吧。
当我推开店门,并深深地为自己口嫌体正直的行为而自责时, 老板友好地向我打起了招呼。
“您好,先生,愿您有一个美好的夜晚。您想看看什么?”如此礼貌的语气和贵族一般的口音使我不由得仔细打量起他来。他秃顶,且秃地十分地整齐对称,甚至有种莫名其妙的美感,除此之外,他个头不高,长相平凡,穿着整洁的白衬衫和米黄色的条绒裤子。总之是个让我觉得与周遭格格不入的家伙。
“额,你们的展台,那个,有一台打字机?”老天,我怎么开始结巴了?
“噢,我想您说的一定是这台山羊2号,她可是店里的最有魅力的商品。山羊2号地年纪不小了,是上个世纪的产物,不过几乎没有人了解她。她的设计非常的迷人,可以说倾注了设计师所有的心血。但是销量却很不好,上市后只一年就下架了。所以留在世间的产品少之又少。这台被保养的非常好,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做一次内部清洁,零件也会上油。不过她有个问题,有一些小的零件很难买到替换的,但是假如您需要的话,我会替您想想办法。”
我一边努力地消化着店主的长篇大论,一边努力地想从打字机上移开我的视线。我做不到,这头山羊牢牢地吸了我。
“她的S键有一些松了,所以您在按的时候一定要小心。除此之外,她还配有三个德文字母的按键……”
“那个……”我又结巴了。
“您有什么问题吗,先生?”
“这台打字机,额,她多少钱?”我这是怎么了?我不需要打字机啊?可是我好像挺喜欢她的。
“哦,很抱歉我事先没有给她标价,在您到来之前我并不认为她会被卖出去。不过既然您有意要买,我认为,您只需要支付与您的腕表等同的价值就应该足够了。”
话说有这么做生意的吗?定价怎么这么随便?我的腕表多少钱,这台打字机就多少钱?老天,这他妈是猜谜游戏还是什么鬼活动?
我看了看我的腕表,一块杂牌的石英表,虽然是杂牌但十分漂亮,这是我爸爸在我十八岁生日那天赠予我的礼物,那个时候对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一块腕表就相当于现在的奢侈品了,不管它是杂种还是纯种。至于价值嘛。
“你所谓的价值指的是它的售价还是它对于我的价值?”我终于不结巴了。
“我想应该是它对您的价值。”
“那我可就买不起这台打字机了。”
“看来它的意义十分重大,那么它的售价呢?”
我抬起手腕,摸了摸这个陪了我二十多年的老家伙。
“按照今天的市价,两百多吧。”
店主点了点头,“那这台打字机就是两百块了,您有现金吗?”
我抱着这台沉甸甸的“山羊”走出了店门,心里却还是恍恍惚惚的。今天真是太不真实了,我的理智居然败给了欲望。更令我惊讶的是,我竟然能和那个不合时宜的奇怪店主聊那么长时间,我从来没有和别人又这么漫长的谈话,陌生人就更别说了。说实在的,我平常是个很沉默的人,你可能会觉得我在扯淡,你会说我是个话痨,可我真的不是个话多的人。之所以我会在这儿说这么多,是因为这些都是我的,额,内心戏。内心世界丰富的家伙一般都是寡言少语,不是吗?
总而言之,我买了一台我应该永远也不会用得着的打字机,为此我他妈的还得买墨水!不过就算买了也应该没什么卵用。
我把它摆在了我的书桌右边,既不碍手碍脚,看着也舒服。我放上了纸,灌上了墨,搞得像模像样的。然后我就去干别的事了,再没有去碰它。第二天早上,我就发现那张白净得像处女的皮肤一样的纸上被打上了字。
额,什么情况?我没有用她啊?等等,等一下,我反应不过来了。
我站在这台山羊面前,全身僵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闹鬼了?放屁,世间怎么可能有那种虚幻的东西。噢,是小偷。我开始在家里四处检查,然而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东西丢了。我又一次站在她面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嗯?上面写的是什么?“你好”?别这样,别他妈地开玩笑,我才不信邪。我一把扯掉那张见鬼的纸,揉成一团,扔掉。然后又去干自己的事了。
到了晚上睡觉,我一直睁着眼皮子,硬撑着到了十二点,我要确认那头山羊不再搞事儿。随着那笔直的秒针滴答滴答地走,眼皮像上了发条一样一点一点地向下拉。我撑不住了。
“哒哒,哒哒哒哒……”
额,怎么回事?我听错了吧?这是下水管道的声音吧?我没有给她放上新的纸啊?
“哒哒,哒哒哒……”
好吧,这次我完全清醒了,一把掀开被子像火箭一样冲到那台该死的山羊面前,她好像被吓了一跳,顿了一下,而后又继续打字,小小的字母块儿不停地敲打在浑浊的空气中。我又一次沉默了,我他妈除了沉默还能做什么?
好吧,去他妈的理智和科学,老子认输了。我拿起一张纸,颤抖着将它放了上去,纸上立刻被打上了文字。
“为什么无视我?”纸上这样写道。
“为什么无视你?天哪,我为什么要理你?你是台打字机!你他妈不是人!虽然你长的很漂亮。”我差点吼起来。
“你怎么这样对我说话?你信奉哪位神?”
“我不信教,而且你到底是什么鬼东西我都不知道,我,我有权对你表示质疑!这是我的家!”我的理智快耗完了。
楼上传来了一阵跺脚声,好吧,明天邻居肯定要气势汹汹地来找我“聊天”了。
“敢这么对我说话的人你还是第一个,很有意思。你叫什么名字?然后告诉我这个世界的宗教情况,我不能理解为什么会有不信教的人存在,这在安铎是决定不可能的。”
我越来越糊涂了,“宗教情况?为什么?安铎是啥?我不明白,别他妈命令我,我要自己理一下。我,我不想告诉你我的名字。”
“无所谓,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就行了。你可以慢慢理,我们有的是时间。还有,对我礼貌一点,好吗?你既粗鲁无礼又疯疯癫癫的。”
我深呼一口气,努力使自己放松下来。好,这天杀的打字机是有生命的,且是个拥有高级智慧的生命。她想了解宗教,话说她了解宗教干什么?啊,无所谓了,这个待会儿再说,总之她对宗教很感兴趣。还有她不相信有无神论者存在,她是极端宗教主义者?谁知道呢。还有那个什么安铎,那是什么地方?是她居住的地方吗?有可能。也有可能是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恐怖组织,和那操蛋的IS一样,而且他们拥有发达的技术,能够远程操控这台打字机。噢,天哪!得了吧!这他妈也太扯了!我郁闷地抱住脑袋。
“你很困惑?”山羊又打起了字。
“废话!谁他妈遇到这种破事儿不会郁闷?为什么是我?”
“你花钱买了这台打字机,可不就是你吗?”
我又一次深呼吸,又一次努力让自己放松下来。“你到底是谁?还有你为什么来这儿?”我问到。
“你想知道?好啊。不过你有耐心吗?这可是一段又臭又长的故事。”
还没等我回答,她就开始讲了。“安铎是我生活的地方,而我原本是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小女孩,然而有这么一天,天气像吃错了药,狂风暴雨。我生活的村子被雷劈到了,大火烧光了一切,同时带走了我的父母和朋友。我没有依靠,便开始流浪,四处游走,寻找能让自己活下去的地方,但没有一个村子愿意收我。我开始偷盗,甚至拦路抢劫,只要能活下去,我什么都干。而后就被抓住了,投进了大牢。审判的时候,那秃头法官直接判了我死罪,我认了,盯着我那双满是鲜血的发臭的手,无可奈何地认了。在闪闪发光的铡刀落在我的脖子上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飞了起来。”
“你的头掉了,你当然会觉得自己飞起来了。”
“你的父母就是这么教育你的吗?不要打断我。”她停了一会儿,“我飞了起来,四肢完整地飞了起来,越飞越高。我的全身都被分解,就像水蒸气一样。然后又聚集起来,重新构成自我。等我回过神儿来,我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没有丝毫光亮的地方,目力所及之处皆是黑暗。有个声音响起来,他问我对于主仆关系社会结构有什么看法。我回答说我不懂他到底说的是什么狗屁玩意儿。他顿了一下,又问我是否愿意为他做事,为他服务,报酬就是让我重获新生,我说好啊。然后 '啪!'
的一声,我复活了,就像扯淡的魔术一样。之后就没什么新鲜事了,我效忠于他,为他服务,成为他的使魔,或者说的直接点,他的走狗。有那么一天,他让我来到这里,找一个人,什么时候,什么方法,什么程序,由我自己来定。然后我就见到了你。”
“你啰哩啰嗦了半天,我还是不明白!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找我?真是乱七八糟!还有那个他是谁?”
“着什么急?我还没讲完呢!他是个魅力四射的男人,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就爱上他了,不过很可惜他不接受我的爱。他头上不长角,背上也不长翅膀,他没有尖尖的耳朵,也没有长的不像话的指甲。他非常帅气,永远保持绅士的品格和浪漫。他是魔王,安铎大陆的群魔之首,而我只是他的一个仆人。真可悲。”
“魔王?撒旦?”我慌了,以前我是永远也不会信恶魔这一类的鬼话的。不过现在就连一台打字机都他妈的能说话了,真与假还有什么意义?
“噢,你们的魔王叫做撒旦?很有趣的名字。我很愿意去拜访他一下,如果我有时间的话。”
“你是恶魔的仆人?”
“对,我知道这对于一个不信教的人来说很难接受,不管是从宗教方面还是科学方面。”
“你是恶魔的仆人,作为一台打字机?”
“你说什么呢?怎么可能!那未免也太丢人了!打字机只是个媒介,你是见不到我的。听着,你得为我做件事。”
“如果我说不呢?”
“你觉得你能说不吗?好好保养这台机子,免得到时候要找你说话结果打不出字来。我要你等,等到第十三天的午夜,会有人来找你,他会告诉你该做什么。好了,我的任务暂时完成了。”
“那人是谁?”
没有回应。
“嘿!别逗了,说话啊!”
没有回应。
“你他妈还什么都没告诉我呢!我会有危险吗?”
没有回应,妈的。
这时候,门铃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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