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从三月花家回来后的日子,父亲难得没有再跑到很远去工作,记忆力,哥哥也不再变得那么面目可憎,除了颇有些不会照顾人以外。
至今,我都觉得,那是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幸福记忆,起初,我也的确是那么想的。
无月对我做了什么,我很难用言语表述,父亲看着我的眼神总是担心,从那时起,哥哥也总是受伤,但好在精神不错。
“哟,臭小子今天又出去跟人打架了?”
看着老哥又拖了一身伤痕回来,老爹的态度也变得见怪不怪。
“晚饭吃什么?我很饿。”
老哥总是一副恬淡的模样,难得露出很多表情,而那个时候,他每天回家总会是有些疲惫的神态。
“呵~你有福咯~今天你老爸我亲自下厨~”
老爹信心满满的样子也真的让幼年的我充满了无穷的崇拜,不过很明显,那时还是老哥更有先见之明。
老哥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喂,臭小子回家就别管那么多学校的事情了。”
老爸有点生气,觉得这臭小子一点不给自己面子。
“我订了楼下的黄焖鸡米饭,应该很快送到。”
不过老哥从来就不会理会老爸的意见,只是淡淡扫了他一眼,解释一句,便不再说话。
“切~臭小子!”
老爸咬碎了嘴巴里的烟蒂,把我抱了起来,用细碎的胡渣子摩挲着我的脸。
“咯咯~~”
我笑个不停,老哥则有些纳闷儿地看着我们,老爸耀武扬威地甩了他一个眼色,仿佛在说,瞧~这家里我也不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一个。
之后,大概就是黄焖鸡米饭上来后的不久,老爸倒在了厨房的门口,好在家里常备防毒面具,老哥给我和他自己各罩了一个在嘴巴上,进去把他拖了出来,老哥熟门熟路地拨打了急救电话,事后,也给我订了一份儿童套餐。
当然,至今我都想不明白老爸往锅里煮了什么,不过,对于防毒面具这种装备在家中常备的习惯,我也保留到了如今。而鉴于老爸那恐怖的死亡料理威胁,我也练就了一身料理本事,如今就连老哥都很少再去打电话订餐了。
老爸躺在医院,而我躺在哥哥身边,那段时间,哥哥总是在我睡着以后才离开,有时也会是老爹,至于原因,我记不太清了,也许是噩梦,但总归不愿去回想。
直到老爹出院的那天,我们没有去接他。
“哟~臭小子快给老子开门!你敬爱的老头出院了!”
老爹在门口大吼大叫着,倒是惹了不少邻居冷眼。
【咯嚓——】
老哥打开门,我躲在他身后,而门口的老爹身后,也正立着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儿,那便是我们第一次的见面。
“啊~介绍一下,这是同事家的小孩,最近可能要一直住在咱们家啦~语楼过来~”
老爹招呼我过去,我与他四目相对,说不清那是一双怎样的眸子,仿佛燃尽的灰,绝灭了希望,每一缕照在那之上的光,皆然吞噬。
他的头发很长,似乎很久没有打理过了,遮住额头的发丝从我的角度看来更有些像是从地狱里爬出的恶鬼。
可他却是又那么精致,拥有着一个小孩最宝贵的面容,只是太过瘦小。
“打个招呼吧~”
老爸把举起我的手,那一刻,我们第一次彼此触碰。
“朋友!”
我有了朋友,那是我此生仅此一次的兴奋与喜悦,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我拿出了我很多珍藏的玩具,那些都是用老爸丢给我的零花钱买的。他总说自己不会给小孩子买东西,那么,喜欢什么,就自己去买吧。
现在想来,从来,我的内心都未曾被充实过,填满那些空虚的,不过是更为虚伪的玩偶。于是,我珍惜眼前的朋友,我可以为他做很多,只是因为,我们是朋友。
他不会说话,我偶尔会叫他小哑巴,但更多时候,我还是叫他阿哲,阿哲很聪明,他总能带着我找到回家的路。也就是那个时候起,父亲和哥哥开始各自忙碌起来,他们的生活有着相似的,却并不相同的轨迹,阿哲的眼睛不会发亮,漆黑一片,但同时,他也总是像个人偶一样听话,任由我摆弄着。
“喂!这是谁家的小豆丁啊?”
稍大一点的孩子为了领土,欺压着我,他们叫我小豆丁,也叫我傻子,阿哲和我在一起,他们又叫他小哑巴。
“小傻子,小哑巴……”
他们不断笑着,我怯懦了,我不会生气,大概是因为我已经放弃了燃烧的希望,从一年前的那个噩梦开始的时候,就从未结束过的恐惧,那是我至今都无法走出的阴影。
阿哲看着我,那天,他对我说出了第一句话。
“别哭…..”
紧接着,他捡起一块石头,朝着那些孩子丢了过去,他们变得生气,让我更加害怕了。但紧接着,我看到了我此生从未想到过的事情。
血,我想,那是唯一能照亮阿哲瞳孔的颜色。
阿哲的每一个动作,都如同早已预订好的那般,细嫩的手指并拢,严丝合缝**那眼眶之内,那是一个人的一生,他就那样毁去了。
“哇啊啊……”
“魔鬼…..”
“妈妈…..”
哭声,喊声,四溅的鲜血,向我走来的修罗,他伸出那只满是鲜血的手。
旧时的回忆猛然与现实重叠,我仿佛回到了一年前,那是何等可怕的噩梦,我落下了泪,因为害怕,因为恐惧。她也向我说过……
“别哭,她们在看……”
“她们……”
我别无选择,抓住了那只手,我只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
那天夜里,我做了个梦,阿哲就在我身旁,父亲和哥哥离开后,陪着我入睡的只有他,但我不再害怕,我不能再感到恐惧,那双沾满鲜血的手,不正是我的懦弱么?
第二天,我没有看到阿哲,父亲告诉我,他回到他家人的身边去了,那是他该去的地方。我想再见到他,但却又松了一口气,也许我该忘记,是啊,彻彻底底忘记这一切。
那天起,我变得努力了,我不是聪明的人,但我是个努力的人,我开始把精力聚集在从来未曾专心过的功课上去,那不是我喜欢的,而我,却只能逃到那里。
我忘记了过去的一切,有了新的生活,父亲因为工作渐渐走远,哥哥身上的伤痕每天渐少。
是啊,我的过去,再会了。
阿哲,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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