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我坐在餐厅的一楼,一杯接着一杯的喝茶。
彻夜未眠,因为诅咒发作的原因,我的右腿腿骨正不断的传来令人难以忍受的疼痛。
虽然有些疲惫,但让我心烦的却不是这个。
“3,2,1,预备——早上好!雅兰贝城的人们!今天又是元气满满一天!大家伙也要精神饱满的加油哦!”
啊啊,又开始了。
伴随着宣告清晨的钟声敲响,对面街道的庞贝旅店像往常一般传来了喧闹的噪音。
每天准时在这个时间大喊大叫,也不怕吵到店里的住客,说起来,为什么会有人去住那个每天五点半都会制造噪音旅馆?就没有人想要睡个懒觉吗?
真是搞不懂啊..
“呦,早上好,汉斯。今天也这么早啊?”
“啊,是亨利大叔啊,早上好。等等,大叔,那几条红色的是曼鲈鱼吧?那个!那个我们这预订了啊!出价高一点也无所谓,但千万别卖给别人啊大叔!”
“哈哈,就你这小子眼尖,行,那这几条鱼我给你们留着,我先回去放东西,等会儿去你家吃早餐的时候把鱼给你们带着。”
“谢谢大叔了!不过大叔你的运气也太好了吧?居然能捕到三条红曼鲈。”
“哈哈,谁知道呢。先走咯~”
“嗯!大叔,记得鱼一定要给我们带着啊!说好了啊!”
真的是受够了!
我隔着窗户看着街对面,那个穿着短袖衬衫、右耳缺失一半的栗发男孩儿,年龄十三岁的小汉斯在和住在一条街外的渔夫亨利打过招呼后,又立刻忙碌起来,开门通风、扫地、拖地、倒脏水、还要顺带着招呼接踵而来的客人。
像一只老鼠一样在街的对面跑来跑去,还不断发出噪音。
真想宰了他,唉。
...
我不喜欢汉斯是有原因的,不仅仅是因为他每天清晨都会准时制造噪音。更多的是因为以前的事情。
七年前,那个时候肥猫还没有来我们家,所以当时也只有我一个人保护着雪儿的安全,那段时间我几乎是二十四小时紧盯着雪儿,不敢休息,也不敢放松哪怕一秒。认为凭借自己的实力一定能应付那些不值一提的疲惫——也因此为自己的自负与愚蠢付出了代价。
在某个像往常一样的清晨,我刚刚给雪儿做好早餐,还没等我将面条端上餐桌,我就突然跌倒在地上,头疼欲裂,连话都说不出来。——原因是时光之神施加在我身上的诅咒在我的旧伤上发作,再加上因为长时间不休息,体力消耗太过严重,导致最终我连给自己施加治疗术都最做不到,也是那一天,年仅五岁的雪儿,为了给我寻找医生急匆匆的出门,却无意间撞上了雅兰贝城的一帮熊孩子,又因为她的外貌与常人不同而遭到了同龄人的欺凌。
在那群小畜生当中,汉斯正是带头的那个。
那次的事故,当我从剧痛中苏醒,在城镇教堂中找到雪儿的时候,她正昏迷不醒,右耳被拧成粉碎性骨折,头发被利器割断,身上到处都是尿水、泥巴以及被石头砸出来的淤青,眼睛被沙子迷住短暂失明,衣服也被撕成粉碎。
那群小畜生做的太过分了,如果不是红衣主教奥维斯伯特伯爵一家人恰好准备出城,救下了雪儿,那群小畜生还会把伤痕累累的雪儿丢进护城河里,那么恐怕.....不,我不敢想了。
所以我与其说是不喜欢汉斯,倒不如说是讨厌,甚至可以说是憎恶。
然而可笑的是,事后在我的报复中,尽管其他的那些孩子们已经被我活活的烧成了灰,但汉斯这个领头人反而活了下来。
当然,我也不是有意放过他,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很小心眼的人,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只是那一天爱丽莎恰巧又来看雪儿,又恰巧见到了我折磨那群小畜生的一幕,于是我们的世界守护者大人又起了无聊的善心,救下了所谓的六岁的‘不懂事’的‘无辜’的孩子。
所以,才让那个小畜生捡回了一条命,只是丢掉了半个耳朵,得以活到今天。
也是因为这件事,我和爱丽莎的关系才从藕断丝连,恶化到相互敌视。
英雄...如果成为英雄的代价是连自己的家人都守护不了,却要遵循那些无聊的道德与职责,守护那些有罪之人。
那我宁愿当个恶魔。
我继续喝着茶水,清冽的茶香暂且缓解了我右腿的疼痛,真希望它能让我的心情变得好一点...至少别让我脑子一热,无视了爱丽莎的警告,真的去宰了那个爱笑的小畜生,让那张难看的笑脸永远凝固,将他的身体撕成碎片,再烧成灰。
我可不想再和爱丽莎刀剑相向。
叮铃——
“我们十点以后营业,请回吧,”
就在我继续思考到底该找个什么样的合适理由,才能悄无声息的干掉那个小畜生而不让爱丽莎认为是我做的时候,餐厅的大门被推开了,挂在门上的撞铃发出清脆的响声。
因为心情不太好,而且还没有到开店的时间,所以我看也没看门口,就直接下了逐客令。
然而,那个人还是走了进来,也正是那一瞬间,游离在空气中的元素变得紊乱起来。
我当然也意识到了不对,于是我转过视线...
果然...我看到了一个身穿黑色礼服,头上却带着一顶龙骨头盔,鞋子...不,这货果然是光着脚,沾着泥污的黑色羊蹄就直接踩在了我家的地板上...总之,我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名奇葩男子。
恩巴特·劳伦斯,前任魔王,因为被魔界、人类联邦、龙族、精灵族、自由联盟这五大势力共同通缉,这货目前正化名爱德华·邓肯,在离我家餐厅三条街道远的地方开了一家酒馆,无限期的装死中...
虽然我和恩巴特是死敌,但因为我如今的状态不好还要守护雪儿,而恩巴特也不想惹人注意,从而被五大势力的人盯上。所以我和他之间还算是井水不犯河水....大概吧。
我承认,在看到恩巴特那一瞬间,我暂时的忘记了右腿的疼痛,取而代之的是...头疼。
“老天爷,今天就不能发生点好事吗?”
我放下了手中的茶杯,痛苦的扶住额头,默默叹息。
而恩巴特,或者是爱德华也如我所料的,迅速向我接近,随后一屁股就坐在了我对面,完全无视我看他的眼神,毫不客气的从桌上取走一盏茶杯,给自己倒上,就好像这里是他自己家一样。
这就是让我头疼的原因,前任魔王恩巴特.劳伦斯,在与他相处了几年以后,我终于确认了,这个曾经统治魔界的家伙,实际上是个脑子有问题的逗比。
“好久不见了啊,邓老板。消息这么灵通的吗?知道我要来所以提前把茶都泡好了?哈哈哈,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关心我,看来你果然是想我了啊。别这样,我才不过是一周没来而已嘛,你对我这么好,要是被人说闲话说你喜欢我怎么办?要知道我可是有家室的人啊。哈哈哈哈哈....对了,茶不错。”
恩巴特用奇怪的方式和我打招呼,但我根本就不想理他,事实上,我多么想这家伙能尽快的从我的视野中消失,不,最好是他本身能消失掉,被什么东西从这个世界里不留痕迹的消除,对,那样是再好不过了。
啊啊啊说真的,我愿意用我的十年寿命来换这个家伙彻底去世,不再复活,或者以什么其他的形式再度归来——如果真能那样的话,我真的愿意少活十年!因为我至少可以多活一百年!还能净赚九十!
天啊...
我继续用手扶着额头,而对面的那个奇葩已经喝完了他的第二杯茶,并把茶壶重新灌满,开始烧下一壶了。
这货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啊,话说...他这种性格到底是怎么在魔界那个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活下来的?最后居然还成了魔王?喂喂,要知道我们之前可是死敌啊...在死敌的家里这么随便...真的没问题吗?
“光喝茶好像没什么意思,啧,嘴有点馋。那啥,你家有啥吃的吗?...哈哈哈,你看我问的这是什么问题?我都差点忘了你家是开餐厅来着,诶,别说话,不用麻烦,来过多少回了我自然是知道厨房在哪?对了,邓老板你吃什么?我顺道就帮你拿过来了。”
“......”
这家伙...真的当过魔王吗?和当年那个冷血残忍、老奸巨猾的恩巴特·劳伦斯真的是同一个人?
不会是哪里搞错了吧?
看着起身离去,将后背毫无顾忌的暴露给我的恩巴特,我再一次扶住额头,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次产生了这样的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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