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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血色复仇(18)

第二十三章:血色复仇(18)

(surprise!作者今天正式放假二十天,以后每天一到两更。血色复仇就要完结了,在这里我向大家致歉,剧情上出现了不少漏洞,侦探类还是不好写。不过这一卷不会这么就完结了。另外,这本书不是完完全全的侦探,只是因为我比较喜欢侦探类,后面还会有黑客,探宝之类的个人角色章节。谢谢大家。)

第二十三章:血色复仇(18)

“他们来到伦敦,住到了那个叫做陶尔魁的地方,那天傍晚,当我赶着马车在他们所住的那条叫做陶尔魁里的地方徘徊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一辆马车赶到他们住处的门前。不一会,有人把一些行李拿了出来,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跟着出来,他们一同上车而去。

我赶紧催马加鞭跟了上去,远远地跟在他们后边。当时我感到非常不安,唯恐他们要去找莫罗德。

他们到了滑铁卢车站,下了马车。我找了一个小孩替我拉住我的马,我就跟着他们走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回答说,有一班车刚刚开出,几个钟头以内不会再有第二班车了,斯坦节逊听了以后,似乎很懊恼,可是锥伯却比什么都要高兴。

我夹杂在人群之中,离他们非常近,所以我可以听到他们之间每一句谈话。锥伯说,他有一点私事要去办一下,如果斯坦节逊愿意等他一下的话,他马上就会回来。他的伙伴却拦阻他,并且提醒他说,他们曾经决定过彼此要在一起,不要单独行动。锥伯回答说,这是一件微妙的事,他必须独自去。我听不清斯坦节逊又说了些什么,后来只听见锥伯破口大骂,并且说,他不过是他雇用的仆役罢了,不要装腔作势地反而指责起他来。这样一来,这位秘书先生讨了一场没趣,只好不再多说,他只是和他商量,万一他耽误了最后的一班火车,可以到郝黎代旅馆去找他。锥伯回答说,他在十一点钟以前就可以回到月台上来;然后,他就一直走出了车站。

“真的没想到,我日夜等待的千载难逢的时刻终于来到了。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彼此相助,一旦分开以后,他们的死期就要到了。虽然如此,我并没有卤莽从事。

我早已定下了一套计划:报仇的时刻,如果不让仇人有机会明白究竟是谁杀死了他;如果不让他明白为什么要受到这种惩罚;那么,这种复仇是不能令人称心满意的。我的报仇计划早就安排妥当,根据这个计划,我要让害苦了我的人有机会能够明白,现在是他恶贯满盈的时候了。

恰巧,几天以前有一个坐我的车子在布瑞克斯顿路一带查看几处房屋的人,把其中一处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虽然当天晚上就把这个钥匙领了回去,但是,在取走以前,我早就把它弄下了一个模子,而且照样配制了一把。这样一来,在这个大城市中,我至少找到一个可靠的地方,可以自由自在地干我的事情,而不致受到阻碍。现在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就是如何把锥伯弄到那个房屋中去了。

“他在车站门口被我拉上车,我本想直接带他去那个房间,再用刀子胁迫他。不过他非要去酒馆,我就带他去了。他从酒馆**来,会更好对付。他去了一家他常去的大酒馆,几乎停留了半个钟头。他出来的时候,已是步履蹒跚,显然他已醉得够劲了。但他给酒馆说他一会还会回来,无论是真是假,我都不敢冒险,他又指定了一个地方,让我带他去。

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我们竟然又回到了他原来居住的地方。我想象不出,他回到那里去究竟是想干些什么。他走进了这座房子,让我不要离开。……咳咳咳,请给我一杯水,我的嘴都说干了。”

杜宇递给他一杯水,他一饮而尽。

他说:“这就好些了。好,我等了一刻钟,或者还要久一点,突然房子里面传来一阵打架似的吵闹声。接着,大门忽然大开,出现了两个人,其中一个就是锥伯,另一个是个年轻的小伙子,这个人我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个小伙子一把抓住锥伯的衣领,当他们走到台阶边的时候,他便用力一推,紧跟着又是一脚,把锥伯一直踹到了大街当中。他对着锥伯摇晃着手中的木棍大声喝道:‘狗东西!我教训教训你,你竟敢污辱良家妇女!’他是那样的怒不可遏,要不是这个坏蛋拖着两条腿拚命地向街中逃去,我想,那小伙子一定要用棍子把他痛打一顿呢。锥伯一直跑回到我的马车,于是招呼着我,一脚就跳上车来。他说:‘把我送到酒馆去。’

我暗自庆幸,刚刚没有那么快取走他的命。我送他回到了酒馆,他一面吩咐我等着他,一面走了进去。他在里面一直呆到酒店收市,等出来的时候,他已经是烂醉如泥了,我知道,我已是胜券在握了。

“你们不要以为我会冷不防一刀,把他结果就算了事。如果这样做,只不过是死板板地执行严正的审判而已。但是,我不会那样干的。我早已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如果他能把握住这个机会的话,他还可以有一线生机。当我在美洲流浪的那些日子里,我干过各种各样的差事。我曾经一度做过‘约克学院’实验室的看门人和扫地工友。有一天,教授正在讲解毒药问题时,他把一种叫做氰化钾的东西给学生们看。这种毒药毒性非常猛烈,只要食入一点儿,立刻就能致人死命。我记住了那个放毒药瓶子的所在,在他们走了以后,我就倒了一点出来。我是一个相当高明的配药能手,于是,我就把这些毒药做成了一些易于溶解的小丸。

我在每个盒子里装进一粒,同时再放进一粒样子相同但是无毒的。我当时决定,只要一旦我能得手,这两位先生就要每人分得一盒,让他们每个人先吞服一粒,剩下的一粒就由我来吞服。这样做,和枪口蒙上手帕射击一样,可以置人于死地,而且还没有响声。从那一天起,我就一直把这些装着药丸的盒子带在身边;现在到了我使用它们的时候了。

“当时已经是十二点钟左右了。这是一个凄风苦雨的深夜。大雨倾盆而下。外面虽然是一片惨淡的景象,可是我的心里却是乐不可言,我高兴得几乎要唱起歌来。

如果你们之中哪一位曾经为着一件事朝思暮想,一直盼望了二十多年,一旦伸手可得,那么,你们就会理解到我当时的心情了。可是由于过分激动,我的手不住地在战抖,太阳穴也突突地乱跳,我害怕当时我的动脉血瘤症突然破裂。

“当时到处看不见一个人影,除了淅沥的雨声之外听不到一点声音。我从车窗向车里一瞧,只见锥伯蜷缩成一团,因酒醉而沉入梦乡。我摇撼着他的臂膀说:‘该下车了。’

“他说:‘好的。’

“我想,他以为已经到了他刚才提到的那个旅馆,因为他别的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下车来,跟着我走进了空屋前的花园。这时,他还有点头重脚轻,站立不稳。我不得不扶着他走,以免跌倒。我们走到门口时,我开了门,引着他走进了前屋。

“‘黑得要命。’他一面说,一面乱跺着脚。

“‘咱们马上就有亮了,’我说着便擦燃了一根火柴,把我带来的一支蜡烛点亮。我一面把脸转向他,一面把蜡烛举近了我的脸。我继续说:‘好啦,伊诺克·德莫勒,你现在看看我是谁!’

“他迷迷糊糊地盯着我瞧了半天。然后,我看见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恐怖的神色,整个脸都吓的痉挛起来,这说明他已认出我来了。他晃晃荡荡地后退着。我还看见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滚落到眉毛之上,他的牙齿也在上下相击,格格作响。我看见了这副模样,不禁靠在门上大笑不止。我早就知道,报仇是一件最痛快的事,可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竟会有这样的滋味。

“我说:‘你这个狗东西!我把你一直从盐湖城追到圣彼得堡,可是总是让你逃脱了。现在你美好的日子终于到头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向后退了几步。我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出,他以为我是发狂了。那时,我确是和疯子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象铁匠挥舞着铁锤似地跳动不止。我深信,当时若不是血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使我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立刻死亡。

“‘你说你的妻子露茜·费瑞厄现在怎么样了?’我一面叫着,一面锁上门,并且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上几晃,‘惩罚确实是来得太慢了,可是现在总算是让你落网了。’我看到在我说话的时候,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战抖着,他还想要求饶命。但是,他看得很清楚,这是毫无用处的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谋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什么谋杀不谋杀。杀死一个恶魔,能说是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爱人从她那被残杀的父亲身旁拖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到你的那个该死的、无耻的新房中去的时候,你可曾对她有过丝毫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并不是我。’

“‘但是,是你粉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喝道,一面把毒药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给咱们裁决吧。拣一粒吃下去。一粒可以致死,一粒可以获生。你拣剩下的一粒我吃。让咱们瞧瞧,世界上到底还有没有公道,或者咱们都是在碰运气。’

——本章完

(前言似乎把要说的都说完了不过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讨论剧情,谢谢大家,另外上一章说到金蝉脱壳2,如果是冲着1去看,就算了(我本人就是),如果冲着特效去看,也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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