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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鄉土民情,賺錢賺錢

第五章 鄉土民情,賺錢賺錢

临城,地处虞国南部,为虞国天子统治范围的最南端。

这天一早,城内出现了一名从未见过的孩童,年纪大约九岁,肩上趴着一只小猫,背后背着一个比自己身形还要巨大的行囊,四处找人打听。

孩童奶声奶气地问道:“叔叔,药铺在哪?”

其它众人见到孩童如此乖巧可爱,以为他是在帮忙家计,心生好感,纷纷给予帮助。

片刻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那装满行囊的药草,便全换成了一个小布袋,里面装满铜钱。

此孩童,正是余尘,好在他有先见之明,初来乍到,没有银子会有许多不便,便趁着旅途闲暇之时,采摘了些许药草,毕竟他现在很穷,就算如蚊子腿一般也是钱啊!

现在果然成功换取了铜钱,虽然不多,但自己一个九岁孩童也用不到这么多银两。

他望了望街道景色,叹了一口气:“跟自己所待的封城差距真大啊……”

临城作为大城市,城墙是用石砖砌成,家家户户房屋用的也是砖瓦,眼前丰饶的景象,比起荒凉的封城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想想,自己现在也算是这个世界的一员了,根据前世游戏小说中记载,这种时候应该先去补充装备,这才能在险恶的环境中生存,当然主要原因是因为,原本的穿著太过穷酸,有钱自然要提升一下。

打定主意,他兴匆匆地往铁匠铺前进。

“什么!要买剑?小孩子乖一点,到一边玩去,等等叔叔带你去找隔壁街的老李,他的手工可好的!作出来的木剑很受其它孩童喜爱呢!”

听了此话,余尘面露苦楚,木剑?那可不成,自己虽说学道,但又不是道士,拿把木剑作啥?又换了几间铁铺。

“小孩子拿着么危险的兵器做啥?去去!一边玩去!”

“走走,我们这不做小孩的生意,等你长大点在说!”

被打枪了几家后,他也明白了,小说误人啊!神州大陆跟前世的华夏一模一样阿!

以前看小说从来不觉得兵器会这么难入手,甚至有的岛国异世小说,还出现五、六岁拿把长剑往森林里冲的主角。他都忘了,在前世的国家,刀械枪炮弹药依然管制的很严谨,哪怕是没开锋的冷兵器……

想想光是华夏秦朝时连菜刀都要控管,揭竿起义怎么来的?就是因为这样才衍生出的成语,用脑子想想就能明白,怎可能会让一个小孩随便就能买到兵器的国家,除非战乱时期……

无奈下,他只好改买衣服。

事实上,在华夏历史中,很少在卖成衣,通常都只卖布匹,毕竟没有像前世那样有世界公定的衣服大小,不如单纯卖布,自己回家做,而神州大陆,也遵循着这个传统。

不过好在,他是小孩!用料少,衣服不会太难做。

“漂亮的大姐姐,我买下这块布,能不能帮我做成衣裳。”余尘指了指一匹黑色的长布,用水汪汪的大眼望着对方,虽然对方的年纪似乎可以当自己奶奶了……

“呦,小小年纪嘴巴就这么甜,呵呵,就一套衣服,交给老身吧!”

稍微撒娇一下,没过多久,余尘就换上了一套缩小版的黑色道袍,选择道袍的原因很简单,宽松、舒服。

至于对撒娇的罪恶感?他现在已经九岁了,也没几年可撒娇了,当然要尽量利用!

而在这时,路上闲逛的他,从路人的对谈中听到感兴趣的情报。

他默默像两人靠近,这时他的优势就显出来了!可以随便就站在人家脚边偷听,就算被发现,赏对方一个泪汪汪的眼神,对方还得乖乖摸摸自己的头表示不介意。

“你听说了吗?城主家发生的事?”

“什么事情?”

“就是关于那败家子啊!”

“陈君?他不是前镇子被人打破了脑袋,卧病在床了吗?”

“不不,早就醒了,还因此性格大变,忽然喜欢上读书,整天都窝在书房里不肯出来。”

“不是吧!那个败家子?他识字吗?”

“谁知道呢?不仅如此,前阵子‘丹墨派’派人来退亲,闹的全城沸沸扬扬,你知道他当时说了什么吗?他居然抵死不退,对着丹墨派的长老吶喊,‘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么霸气的句子,约定三年之期,必上丹墨派讨教。”

听到此处,余尘懵了……他开始怀疑是不是投错胎,拿错剧本了吧?怎会这么巧,有人把他熟知的小说套路全演了一变,连经典台词都出现了,妈蛋!这台词是我想说的啊!你特么穿越来的是吧?

这么熟悉的套路,对方八成是穿越来的,而且这么有底气,敢喊出那句经典之句,肯定拿到不错的金手指,才如此嚣张,自己是不是应该过去假装结拜一下,混混好处。

小说不都这么写的,跟着主角的小弟,哪个不是被主角养的肥肥胖胖,神丹、神装像是不用钱一般的送,然后跟着主角走上人生颠峰。

不过转念他就放弃了,开玩笑!自己已经要退休了,干嘛去躺这混水。

但“陈君”这名子他倒是记下了。

接着为了赚钱,余尘又买了一顶侠客帽,也称侠客斗笠。

就是一个斗笠,周围用面纱围绕,可以遮掩脸部的帽子。前世看古装剧,觉得戴上这顶帽子之后,逼格满满啊!所以他肯定要入手一顶,当然最重要的,是他接下来的行动见不得人,必需遮掩面孔。

不过,这类侠客帽一般都是制作给成年人戴的,没有孩童大小,所以当他戴下的时候,原本应该只遮掩面部的面纱,居然垂到他的膝盖处,逼格是没有了,还有几分喜感,远看像是一根香菇似的……

可他也没得选择,换成面具?面具多难看啊!而且买都买了,反正遮掩面部的功能有用就好……

从这天起,临城开始出现了一个谣言,似乎有山中的香菇经历多年,修练成精,下山来到他们这临城历练。

……

“娘!你看,有香菇在走路耶。”说着小孩还往那一指。

“嘘!小声点,不是早教过你了,别乱指人,没礼貌!”说着快步将小孩拉走。

余尘在城内寻找了几日,终于找到他的目标。

前世要说赚钱最快的,除了赌博外,大概就是认个干爹,但在神州大陆,显然不能这么作,所以他选择了最简单,最快速的方法,当然最主要还是因为──他懒。

他走到一户大院,一眼望去只觉奢华非凡。

门前两只麒麟一般的石像镇守,后头两扇巨大的铁门竖立在那,四米高的朱红砖围绕整作大院,大门口上还挂着一块由玉雕琢而成的牌匾,烫金的‘田府’字,大大印在上面,两名护位挺直了胸膛站在门下。

余尘这颗黑色香菇上前想搭话。

“谁!鬼鬼祟祟的!”

“来者何人!”

却吓的两名护位直接拔出了刀。

“不不,两位误会了,在下是来投奔的。”虽然他的语气很正常,但这几天一直奶声奶气地说话,已经养成习惯,改不过来了。

两名护位也起疑,听这声音,分明就是嗓子还没长开的小孩,怎么会跑来投奔大人?该不会是来骗吃骗喝的吧?

此人太过可疑,还穿着一身香菇一般的服装吓人,绝非善类,其中一名护位打定主意:“抱歉,最近并没有在收‘食客’,而且本府对于‘食客’的要求也高,必须通过考核,如果有混水摸鱼之徒,你应该知道下场。”

看来是被误会了,余尘不禁感叹:“两位搞错了,我是来投奔当‘死士’的。”

食客在华夏春秋时期非常盛行,是个只要有能力,就会有个大财主一般的人养着你一辈子的职业,可惜这优良的传统并没有延续下来。

但死士却延续下来了……死士分两类,一种是世家贵族,将一群孩童从小洗脑灌输理念,而培养出的死士,完全可以为了家族而死的,另一种则是花钱请回来的。

两者之间的差别大概就是,第一种是家族主力,毕竟在皇权至上的国家,没有家族可以拥有军队,而死士就算是变相的武力,非常珍贵。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牺牲,所以衍生出另一种死士。

反正花钱请回来的,困难任务全都丢给他们,但好处就是只要肯做事,基本上就完全随便你。

当然派遣下来的任务死亡率都非常高,能活下来也算是一种本事,不过敢在契约期间内逃跑的话,下场通常好不到哪去。

所以余尘选择来当死士,因为这最简单、轻松,又包吃包住,任务条件还可以事先约定,多人性化的工作!虽然死亡率也高到吓人……

两名护位自然知道余尘想投奔的是哪种死士,有些犹豫:“看你还年轻,确定要加入?这可不是想离开就能离开的!”

这么好的工作,他当然不会因此放弃,其中一名护位只好将他带入院中,先关进一个小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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