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这么沮丧过了。
我把测试的白纸握成团,上面是我将网络上的精神状况测试题复印下来的原件,一共一百八十一道问题,每一道题都深思熟虑,我认真的把这些题全部选出了答案,然后再提交,得出了结果。
“有中到重度症状。”
“你的心理状况不佳,有症状,其症状程度为中到严重。诊断结果按全国正常人SCL-90常模(N=1388)为依据判定(1-5级评分),仅作为参考而非绝对标准,应根据......”
最后一句话,建议尽早向心理专家咨询。
我性格乖巧,没有把这份报告给父母,所有父母都不会相信这一份简单的报告。我确信他们会尊重我,但这不意味着他们会包容我胡来——我肯定是在胡来吧。
我咨询了心理医生,虽然只是一位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员,但这足够我确认自己的状况是否符合报告那般。
“这份报告是针对成年人的,请问您的年纪?”咨询员问道。
我的希望破灭了。我以为至少我会有些病,真好笑,总以为自己有病,大家都觉得自己有病,这个世界就乱了套。
我只有十八岁,刚刚十八岁,只有勉强刚到成年人的标准。这一切都是在作怪,我真是疯了。
“对不起,打扰了。”
全班倒数第一的成绩,废物封一,你活着干什么?
“封一,我已经向你的老师咨询了你的问题,老师说,希望你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父亲坐在沙发上,紫色的沙发来自父亲早年创业的遗物,但创业失败了。
我的房间里静悄悄一片,我想今年是高二,我还有一年的时间,我还有一点点机会。
“封一,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还能帮助你什么?”
“我想要上学,参加高考。”
父亲眉头拧了起来。
“曹老师很生气,他希望你好好反思,考虑一下单独招生......”父亲简简单单的复述了曹老师的话,“我也不希望你去参加。”
曹老师是我的班主任。
我没有说话。
“如果不参加,曹老师的意见是去本校借读......”
我脑子一嗡。我不参加他单独招生,我不按照他的意思,他就要赶走我?!他凭什么,他凭什么?!
“我不,我不去,我就要上学,参加高考。”
父亲抬起头,看向桌子,上面摆着我新买的书籍,白夜行。
“你怎么还有闲心看这种书?!”
我刚刚升腾的怒火一下子沉寂了下去。学生就该好好上学,不要不务正业。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但是我不知悔改,我喜欢书。
“你如果再这样下去,通宵熬夜看书,就不要去上学了,我花钱给你买书,你要什么我给你买什么,去看个够吧。”父亲站起身,目光凌厉的在我的身上扫过。
我从来不敢去看父亲的目光,那目光会杀死我,里面包含着我的愧疚。我熬夜看书已经多次在课堂上打瞌睡。
父亲离开房间。
这件事似乎结束了,但另外一件事又给我一记迎头重击。
晚自习结束,我被曹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你父亲告诉我,你想好好学习,不会再去看闲书了?”
“我想好好学习......”我犹豫着,我还有一句话要说。
“你也还想看书吧。”曹老师微微眯起眼睛,嘴角似乎还藏着笑意,我不知道他的笑是哪里来的。
“嗯。”我点头。
“你看看,这是成绩单,你看过吧,离倒数第二名差了三十多分,全校倒数第七,这还是有没来参加期中考试的。”
我保持沉默,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从来都不会去主动认错,我只会沉默。
“你还想上学吗?”
“想。”我立刻开口。
“住校,或者把你的书都暂时寄存到我这里,我会让你父亲看着你,这一年还有机会复习,也许能追上本科线。”
我咬紧嘴唇,这是极大的割舍,就好像牌客扔掉扑克、网瘾少年戒掉网络,我不可能放弃,不可能,这无法商量,更不可能让步。
我摇头,我还担心他没看清,继而提高了摇动的幅度。
曹老师的表情没有变,只是让我回家。
回家的路上,才是真正改变我命运的时刻,也许这一生都没有这一次奇幻。
夜晚只剩下昏黄的灯光,其他学生已经离开了,延后十分钟的我已经看不到什么学生了。路上车很少,大陆很宽敞,所以我走的很慢。
学校是建在老坟场上,听说盖学校可以镇邪,但是夜晚生气少了,还是会有妖魔鬼怪作祟。我是不信这些东西的,但是一个人孤零零走在大街上,还是会感到害怕,这无关你是否信鬼神,就好像女孩子会害怕虫蛇,源于本能的反应。
路上会有一条Y型的岔路口,左边是回家的路,右边则通向未知,我从未走过那里,所以不知道是什么,但听别人说,这条路通向高速,会路过盖学校剩下的坟地。
我看了一眼路牌,准备走左边,抬起头,却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深黑色的裙子站在路牌下面。女孩的衣服我仔细看了一下,有点像洛丽塔。
我经过了路牌,女孩子的脸我也看清楚了,是一张十分精致美丽的脸庞,皮肤也白皙的如同白色软玉。
我错过女孩的身子,听到了女孩的低语。
“好香啊。”
我回过头,忽然发现眼前一黑,我思考着发生了什么,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木板上面,漆黑的小屋子里只透出了一点点光亮。
我能看到外面有一盏灯笼,火红色,上面隐隐约约还有字,但我猜不到现在还会有哪户人家会用灯笼。
我检查了自己的身体,没有少什么东西,也没有伤口,衣服也很整洁,几乎没有什么灰尘染上。但是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里是哪里?
我忽然发现头顶有密密麻麻的红点,我惊叫出声,那群红点闪闪烁烁,在我的惊叫声中,四散而去——原来是蝙蝠。
我大概是惊扰到了它们。当然,我还惊扰到了带我来到这里的元凶,她穿着那身哥特风格的连衣裙,深黑色衣服打着粉色花边,清纯的面孔配合着妖冶的衣物,她身上散发着魅力,我竟然被她吸引了。
“你是谁?”
女孩子走到我的面前,把脸凑的极近,我们的鼻尖互相碰撞,她带来了一股香味,很好闻,但是这种场景下,实在诡异,我尴尬的不敢动。
“真香。”她出声道,这一次我听清楚了,很清楚,她的声音很好听,像大姐姐。
“你......你也是。”我回答,但是说完后,我就知道我说错话了。
“哦?难道是同类?”女孩有点诧异,“我怎么没闻出来?”
她伸出手,在我的胳膊上一抓,我感到手臂一阵刺痛,她竟然抓住了我的手臂,咬了一口。
“没有啊,是人类。”她舔了舔嘴唇。
过了一会,她终于明白了我的意思,她知道了原因。
“原来如此,我身上这件衣服可是带有我的体香哦,要再闻闻看吗?”
我没有理会她,只是伸手去触摸那个伤口,俩个血洞,我知道自己遇到了什么。
“你是吸血鬼吗?”我的提问很不礼貌。
“你可真不礼貌,”她证实了我不礼貌的事实,“我是贵族,四百年前我是......伯爵吧......记不清了。”
“那您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里?”
“你很香。”
我知道了,她想吃掉我。我开始产生恐惧心理了,我本来还为自己可以和吸血鬼攀谈沾沾自喜,但现在我后悔了。
“我......我大概不好吃吧。”她说我很香,怎么会不好吃呢。
她怔了一下,噗嗤笑出声,她似乎很久没有笑过,所以笑的很僵硬的样子。
“谁说我要吃掉你。”她说,“血奴可以随便抓,但是血仆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血......什么?”
“先跟我出来,接下来你就要和我生活在一起了。”
我的提问没有被回答,但是没关系,我知道我会得到答案。
我和她走出小屋子,这时候我才看到,铁门后,是一个大厅,大厅正中央摆放着一个巨大的长方形铜质棺材,地面上有一个十分大的魔法阵,我猜那些写小说的作者肯定没见过真正的魔法阵长什么样。大厅很清冷,墙壁上画着各式各样的壁画,穹顶上面挂着吊饰,还有一个看起来稍微偏大的壁炉,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双盏座的蜡灯,白色蜡烛应该不是用人血制成的。
大厅的角落是一条向下的通道,我敏感的发现这座大厅是倾斜的,这是一个城堡,缩小版的城堡,城堡的大门只有俩米高。大门上面已经开始泛出铜锈,上面雕刻着面目狰狞的恶魔脸,我有点怀疑它会不会一下子冲出来大喊“我复活啦哈哈哈”。
“这里是主殿,这是我休眠的地方,那间屋子本来住了一个血仆,可是她自杀了,我明明答应了她的要求,结果她回去后把自己后事处理了,然后就把手腕割了。”女孩沉沉说,“还说最后的血留给我,死了的血不新鲜。”
我被她看了一眼,她目光藏着什么东西。
“你可不许自杀,有我在你怎么别想死!”
我跟着她顺着石梯,从向下的通道往下走,下面类似一个地下室。
“这里是我朋友们的骨头,她们死后,我就把她们的坟墓挖了,放到这里,这是斯特利·安娜,最早跟着我的侍女,她在第一位,后面的几个我记不清了,不过最近的几个我记得,她是李琪,再往前是白泽......”
我看着这一排排列整整齐齐的白色骸骨,它们都被精心保存着,镶嵌在墙体上,一排一排石壁,如同图书馆里的书柜,整齐排放。我以后如果死了,也会被放到这里吗?
“永恒的生命太无聊了,大多数血仆都自杀了,其实有一个是我杀掉的,他竟然对我产生了兴趣,可惜了,我还是很怀念他的血。”
我身子发寒,吸血鬼和杀人犯,后者或许对人类更具震慑力。
“别那么紧张,我听到了你不安的心跳。”
我吞了一口口水,不紧张是怎么也不可能的。
“第一次见面,给你个东西,”女孩拿出来一样东西,似乎是一个项链,地下有点暗,烛光微弱,我看的不太切实,“这个东西,也许会帮到你,总之,它的作用随你的心所动。”
“我......”我看了看女孩,她美丽动人,但是这无法掩盖她所说的一切,“你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女孩的脸庞忽然蒙上一层寒霜。
“人类。”女孩声音寒冷的说,“你知不知道名字的含义?”
我冷汗直流,我不知道怎么惹到她了。
“呵,想要得到我,先陪我一百年吧。”女孩说,“那边的屋子,里面有书,你想知道都在里面。”
女孩似乎很生气的样子,她回到了地面。
我陷入了沉思,我不知道父母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也许有妹妹,少一个浪费家庭资源的坏孩子不算什么大事。
看一眼手中的坠子,我把它戴到了脖子上。然后我走进了装满图书的地下黑屋,穿过层层骸骨,这群连死人都算不上的骸骨让我反而身体更加阴寒。
进入黑屋子后,我的视线再次受到了阻碍。太黑了,我也没有蜡烛。我心里念叨,就不能亮一点。项链竟然听到我的心声一样,发出幽暗的光芒,在这漆黑的屋子内,这湛蓝色的亮光是我唯一的光源。
我看到了图书的分类,四面墙,四个大分类,一百年一类。细分又有历史资料、家族徽章图案和名字,过往历史等,仿佛过去四百年发生的事情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知道,时间不容我再犹豫了。
我开始翻阅历史。历史和我所了解的出入不多,最好玩的还要数十多年前的非典,竟然是狼人一位始祖死去了,他的尸体带来了巨大的瘟疫,即使是现在发达的科技,也无法抵抗黑暗生物带来的侵蚀。
吸血鬼、狼人、精灵......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它们被现世所排斥,一旦出现在人间,它们便会重创甚至死去。
精灵们生活在绿林中,现在已经没有绿林了,精灵是否还有余裔,这位高贵美丽的伯爵也不清楚,这是她无聊写的东西,文笔不是很好,胜在读起来流畅。
我感到眼睛有一点酸痛,我揉了揉眼睛,忽然发现书上的字变成了我看不懂的字符,我胸前的项链很快又泛出更大的亮光,字迹又变成我能认识的汉字。我明白了,只要有这只项链,我可以在黑暗中生活,和黑暗生物共处。
黑暗生物来自地狱和天堂之间,但不属于人间,也就是夹缝生存的生物,它们既渴望光明又畏惧光明,这位美丽的伯爵大人已经在书中多次表明了自己渴望再次见到光明的日子。
我又看了一些关于黑暗生物的东西,有黑暗世界中,女伯爵没事会去其他吸血鬼领地串门的趣事,比如调戏另外一个女吸血鬼,或者和一个优雅的男性狼人共度晚宴,然后在黎明前挖出狼人的心脏细细品尝......这位女伯爵的手段实在令人发指。
我找到了关键的东西了。
女伯爵其实是欧洲一位贵族,真正的贵族,但是她被一个男性吸血鬼挑上了,所以变成了血仆,但是吸血鬼的仇敌找上门,虽然仇敌被杀死,但吸血鬼最终是死了。吸血贵族爱上了这个女人,把自己的血液保存了一部分,留下信指导她换血。但其中似乎另有隐情,隐晦不言。
女伯爵的城堡叫玫瑰城堡。
女伯爵对吸血鬼是直呼其名,从头到尾,都没有露过一个字,是完完整整的全名。
比如这一段,“拉伯恩·格尔·罗恩是对我最好的,人类中的勾心斗角,我都不会,但拉伯恩·格尔·罗恩总是会细心教我......”
明明可以简单写拉伯恩或者罗恩,但是她从未那样做过。
我翻了下一页......女伯爵进来了,目光低垂。
“我先送你回去吧,好好处理你的人世生活,知道吗?”
她伸手扒开我的衣服,在我的心脏上划开一个伤口,然后把项链沾上血,她把脸凑近,舔舐掉伤口,伤口愈合的很快,我几乎没有感觉出疼痛。
“你现在的样子很好看,等你完成人间的事情,我就会让你变回这样子。”
我回到了路牌,已经天亮了。她带我推开城堡的大门后,我就发现我站在路牌下。
有无数人诧异的看着我,路过我,但是没有人停下脚步。
我回过神,已经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孩子,你没事吧?”
我看到一个和蔼的大叔,他似乎赶着去上班,但是我让他不得不浪费一点时间。我歉意的向他道歉,随后向家跑去。
昨晚是周五,今天是周六,所以不需要上课。
刚到家,父亲已经拿着一根一米长的棍子,狠狠的抽在我身上。他已经在沙发上等候多时了,一夜没睡的他放下手中的烟,桌子上摆满了烟蒂,一共三十六只。我惊讶自己这么快数清的同时,也受到了身体上的疼痛。我畏惧的抱住了脑袋,父亲则是打了俩棍子,然后把棍子扔到地上。
“你昨晚去哪了?网吧?有胆子了,彻夜不归?翅膀硬了是不是,不想上了立刻给我滚蛋!滚出这个家,你爹我养不起你,你成年了自己养活自己!”
我没有解释,如果告诉父亲事实,他也不会相信,如果他相信了......女伯爵也许会采取一点特殊手段。我在书上读到,如果血仆透露关于黑暗世界的信息,那么血仆会和他相关的人和物一起人间蒸发。
我不敢冒这个险。
“我昨晚被车撞了,车跑了,我在草地躺了一晚上。”
父亲惊疑的看了看我的衣服,他是不相信的,但是又不敢相信我会撒这样容易被揭穿的谎言,勉强相信了我的话。
“滚回你的房间。”
我回到房间,拿出纸和笔。我写上了今天的日期,“父亲打了我俩棍,很疼。”
日记由一张张纸拼成,贴在我的床底背面。
我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我看了看时间,该去学校了。
时间十分紧迫,但是我必须要在十分钟赶到学校。我打了一辆车,但是路上竟然堵车了。路上倒着一个血人,是一场车祸。我想自己迟到的理由找到了。
我没有注意到一件事,我的项链在微微发光。白天它的光芒实在是可以忽略不计。
到了学校,老师正在为复习做准备,这是一场没有通知的考试,只是单科目。
“你怎么迟到了?”曹老师问。
“我路上出了车祸,堵车了。”
“你难道不知道半小时出发?”
我无言以对。这真可笑,学校放的假期定下的时间,却要求我们早半小时出发?
我没有回答,只当是我认错了。
“回到座位,去考试吧。”显然他不想理会我。
我坐到座位上,座位上放着一张生物卷子。
我拿出笔,开始动笔......都不会,我实在懊恼。这时候,卷子竟然自动显示出了答案,字迹和我一模一样。
我惊诧不已,但没有表现出太大动静,我静悄悄等候考试结束。
这一次考试我拿了满分,但是这也闯下了大祸。
我被叫到办公室的时候,曹老师已经把我的试卷摆在桌子上看了很久。
“你这是自己做的吗?”曹老师问。
我只有点头。
曹老师似乎有点苦恼。
“我听说有的学生故意不学好,想在高考给家长惊喜,可是平常不对待考试,高考也不会考好。”曹老师说,“你是这样想的吗?”
我点头。
“我知道了,你只要能保持这样的成绩,书我就不会收你的。”
我以为事情结束了。但是在第二天的课堂上,曹老师宣布我的成绩,全班都认为我是抄的。
“我可以确认封一同学没有抄袭,希望其他同学不要乱传谣言。但是没有人信,他们坚信我的父亲给曹老师塞红包了,也有人进行可靠的猜测,认为是不想我被同学们特别眼光对待,所以配合我撒谎。
对于这一切,我不想解释。但是我忽略一个重要事情,我的答案和标准答案上面的回答,是一模一样的。
我回到家的时候,曹老师已经和父亲交谈甚久,我察觉到了曹老师目光,父亲的表情很不好。
父亲看向我,曹老师则表示要离开了,父亲赶忙抓住曹老师的手,我看到有一个东西被塞到曹老师手上。
“你爹塞红包了吧哈哈哈!”我回忆起班里同学们嘲笑。
愤怒使我失控。
“你干什么?!”我冲过去把老师的手掰开,夺过钱扔在地上。
“过来!”父亲猛然拉过我,“给老师道歉,你做了什么!”
“没事......”收红包被学生叫破,他肯定不好说什么。
曹老师离开后,父亲终于爆发了,一巴掌打在了我的脸上。
“考试都学会抄了?啊?!”
“我没有!”
“你自己看!”
我的试卷和标准答案都被扔到我的面前。我仔细的一一对照,心跳却止不住的加快跳动。
我想,我完蛋了,这怎么也洗不脱的罪名。可是我真的没有抄,我不承认。
“我没有抄!”
父亲忍不了我了,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重重的摔上了门。
我知道他要睡觉才能忘记这一切不愉快,可是我呢,我该怎么办,我能怎么办。我好无助,谁来帮帮我。我趴在地上痛哭,泪水止不住的流到嘴巴,我尝到了泪水的咸味。
我就在客厅的地板上睡了一整晚。
梦里,女伯爵来了,她取走了一点东西。
醒来的时候,我就发现脖子很酸,我知道,女伯爵用过餐了。父亲从房间刚刚走出来,他看到坐在地板上的我,以为我坐了一整夜。他不知道说点什么,有点心痛又无法原谅我的错误。他去了卫生间。
我离开了,去找女伯爵。
我在路牌下等待着,可是女伯爵没有理我,我悲伤的站在原地等,等到了中午,下午,直到夜晚。夜晚最后的太阳落下山的时候,女伯爵才带我进入了她的玫瑰城堡。我向她咨询如何学习的方法,她只是笑。
“答应你老师的要求就好了,”女伯爵说,“你很聪明,这一年肯定可以学好。”
女伯爵似乎很困,马上躺会了棺材。
我一个人去看书,也了解了,黑暗生物无法把人类在白天拉入黑暗世界。
一夜之后,我回到家,父亲不在。反正他不会再管我。
我躺上床呼呼大睡。
我醒来的时候,父亲坐在床边,他正在和老师通话。
“麻烦您了,老师,真抱歉,让您费心了......是,已经找到了,在家里,没出什么事,没有受伤,真的没有事情......谢谢您,非常感谢......”父亲挂断电话。
我坐起来。
“昨晚去哪了?”
我知道,要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已经和老师商量了,明天去办理退学手续......”父亲闭上眼睛,“他不肯收钱,怎么也不肯......”
我这才明白,那晚上,我抢的不是钱,是我的未来。
“去打工吧,你会明白学生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父亲点了一支烟,“你看不惯老师收红包,你就得好好学,你不好好学,又想上学,你凭什么不付出代价?”
“曹老师为你仁至义尽,你却不知好歹,有舍才有得。”
我知道,我又错了,错的离谱。
我站起来,面向父亲,重重跪下。
我不后悔,也无法后悔,这条路是自己选的,那就得跪着走完,头破血流只是开始,我注定无法回头。
我要离开无忧无虑的地方,去社会闯荡。
我看向我的书,也许这是我最后的慰藉。
退学后,我先后在商城做售货员、餐馆的服务生、酒店的卫生员,我还做过公厕的保洁员,所有脏活累活我都干过,很苦很累,工资微薄,我要做的是养活自己,不需要还房贷和车贷,养家糊口,我只需要养活自己。
父亲每次看到我,都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无论如何都应该上学才对。”他说。
我没有放弃一样东西,书。我开始提笔写作。我第一次写的是关于我青春的生活,那黑夜里手电筒照的书页,我的高中生活变成了文字,但是投稿沉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我文笔不够好吧。
回信到了。
“您的投稿作品我们已经退回,此次征文投稿已经满额,敬请谅解。”哪有什么满额,只要更好,没有最好,只要出现更好的稿件,原定的也会被挤下来吧。
我坚持写作,白天厕所里,柜台上,夜晚在书桌前。我孜孜不倦的读书,写作,这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
女伯爵每晚上暗时带走我一部分血液,我隐隐发现,我的身体开始发生改变。
这一天,我做了一件丢掉饭碗的事情。
“那边的公厕......”女人匆匆忙忙的赶来,“麻烦能让我进去吗?”
我点点头,女人冲进厕所。
我在外面蹲着写着什么东西。
女人出来的时候,满脸顺畅。但是我无意的把头朝向了女厕所的方向。这个角度正是女人所蹲的位置。
女人看到了我,立刻皱起眉头。
“你看什么?”
“我没看什么。”
她不依不饶,夜晚我快要下班了,准备打扫最后一遍,我就回家,可是女人突然想起来什么,掏出了手机。
“我倒要看看你在厕所里做了什么。”
我无所谓的摇摇头。
但是她很快就怒气冲冲的出来了,手里捏着一个微型摄像头。
“站住,你竟然偷拍我?!”
我立刻无语了,“这不是我放的。”
“不是你还是谁?”
“真的不是我。”
她用手机拍下了全过程。
“我会让你失业,臭清洁工!”
“猥琐,变态男!”
我没做就是没做,这女人真欠揍!
我正想要反驳点什么,突然发现女人身后站着一个身穿深黑色裙子的女孩——女伯爵。
女伯爵走到女人的面前,她的容貌不着粉黛,甩了女人的整容脸一条街。她伸出手,拍了拍女人的肩膀,女人回头,她就狠狠的抽了女人一巴掌。
“给我先生道歉。”
“你......”女人愕然。
先生?这女孩是猥琐男的女朋友?!这么漂亮?!
“我没有安摄像头,她却诬陷我。”我对女伯爵说。
女伯爵冲我笑笑,然后回答,“我知道不是你。”
“你们这对狗男女!”女人哭着跑远了。
女伯爵本来还想再来一巴掌的。
“谢谢,我对她说。”
女伯爵消失了,但是我听到她说,“今晚晚餐我要吃双倍。”
我很快就为此付出了代价。女人是这一片房产地的老总情人,公厕也是老总的,所以我被解雇了。我甚至连工资都没有拿到,这个月白干了半个月。
我再次见到女伯爵,她似乎很淡然,“很生气?”
我点头,这是一件很生气的事情。
“你不够强大而已。”女伯爵说,“我看你要不屠个门,然后直接跟我吧。”
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我浑身都在颤栗,她想让我屠我全家,这样我人世就没有牵挂了。
我拼命的摇头,她似乎很失望,只好把我拉近她,然后对我实施了一点小惩罚——我已经患上贫血症了。
“最近吃了什么,变臭了。”
“大蒜。”
女伯爵似乎生气了。
“你故意的?”
我刚想解释。她忽然把我踢翻,一脚踩在我的背上。
“男孩,不要试图挑战我的底线,你不可能取代他。”
我忍着浑身的疼,想着这句话的含义。取代谁?
离开这里之后,我发现时间已经过去很了。
接下来我又做了售货员,餐厅服务生。
我记得那一天,阳光明媚,她来餐馆穿了一身蓝色格子裙。
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也看到了我。她冲我笑了!!
我沉沦在她的笑中,她似乎是高三的学生,算起来,我打工已经一年了,今年也该高三了。可惜,我没有继续再上学。
她每天早上吃早餐都会点一碗瘦肉粥,我每次都会偷偷多拿一个鸡蛋给她,告诉她这是送的。
她还喜欢吃甜糕,白面加糖,蒸笼里蒸成。我也喜欢上了甜糕,她喜欢的我都喜欢。
一个月,我为她付出了三十元。我一个月的工资是八百元。
这一天,我终于鼓起勇气,向她询问联系方式。她给了我一个电话,说高考结束后,她就会开始用这个手机号。
我欣喜若狂,她还告诉我,她打算考那所大学,魔都的明珠大学。她真厉害,我很羡慕。
回到家,前思后想,想要去魔都,还有一个月就高考了,我该怎么去魔都?
我提笔写下了我邂逅美丽女孩的故事,她叫昕颖,我想要她,她是这世界最美丽的女孩。她最喜欢穿蓝色格子裙,一个月我看她穿了十四天,她喜欢喝粥,从碗边慢慢用勺子舀起来,她还喜欢吃鸡蛋,这算是额外的发现,还发现她生活其实很节俭,我看到她的裤子上绣着一个小猪,那原本应该破了一个洞。
我告诉父亲,下个月我要去魔都,他没说任何话,给了我一张银行卡,是以我是身份证办的。
“里面有五千块钱,以后每个月给你打俩千,一年后,我就不会再给你寄钱了。”
于是我带着希望,准备踏上了去魔都的高铁。
女孩如愿以偿,我收到了消息,我给她打了电话,她们正在庆祝宴。
我被她邀请去,我很想去,但是穿的很寒酸,我想到了女伯爵,我去找女伯爵。
“诺,这件借给你好了。”女伯爵说,“你借衣服干什么?”
我没说,她眼睛眨了眨,似乎想看穿我。
我后来知道,这衣服,原来是拉伯恩的衣服,这件原属于优雅血族的衣服,现在被穿在一个人类身上,真是不伦不类。
我到了地方,有一群女孩子还有几个男孩子。我看到了熟人......高中曾经同学,嘲讽我的那一批。
“原来是你!”男孩大笑,“社会人还认识颖姐?”
我不甘示弱,“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我装作老成的样子,让他迟疑,我的衣服看起来名贵,甚至古老,他显然不知道我在社会上混的不好。
但是男孩不会放过我过往历史。他把我所有的黑历史,统统讲给了女孩子们听。我只好装作不在意,挥挥手说年少不懂事。
快结束的时候,我已经被灌了不少酒,她们也喝的东到西斜。
男孩似乎也壮了胆,“颖姐,我......我其实喜欢你很久了。”
“我也报了魔都明珠大学,我家里有关系,我一定能上,你能答应我吗?”
“我发誓我会变优秀,我发誓我以后会成为真正的男人,我发誓以后绝不会让你吃苦......”
我酒醒一半,我看着男孩“发誓”“发誓”。
其他女孩们都哈哈大笑,调侃着昕颖。
“封一难道不是你男朋友吗?”
我心里一颤。
昕颖脸红彤彤的,看向我。
男孩似乎也愕然,看向我,他害怕女孩们说的是真的,不然他就成了笑话。
我看到昕颖的表情,她似乎再等我开口......我知道,她对我是有感觉的......可是我什么都没有,我连小屁孩“发誓”的一切都不敢发誓......我只是个废物,被退学的废物......我给不了她一切,我必须后退。
我心里默念,“对不起。”
我摇头,男孩大喜过望,昕颖还是那个表情,可是她本来伸向我的手,却垂下了,她转过身,牵了男孩的手。
我快把牙齿咬碎,我一定要努力......我喜欢的女孩我才能配得上。
我不知道,女伯爵在远处看着我,目光平静如水。
我失魂落魄的把衣服还给了女伯爵,女伯爵立刻就把我赶走了。
女伯爵站在空荡荡的殿堂,不知道想什么。
“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她说。
我回到家,收拾东西,登上了去魔都最后一趟列车。路上平稳,轰隆隆的轨道声引我入眠。梦中,我牵着女孩的手,她冲我笑,吻了我的脸。
我是被列车员叫醒的,她很担心我出了什么问题。
“是来魔都玩的吗?还是说考到了魔都,现在很多毕业生都来魔都呢,可惜我辍学早......”列车员今年二十岁,她也是十八岁就辍学了。
我歉意的笑了笑,离开了列车。
魔都真大,豪华,可是我该何去何从?
我投稿得到了回复,我得到了俩百元的稿费......还有一个邀请,是否愿意成为它们小说刊物的签约作者?
我马上答应了,他们要求见上一面,我马上就询问了他们的地址,也是在魔都,我很快就找到了路。
他们是一帮正在创业的年轻人,看到写出这样青涩的青春文章的人还是一个孩子时,表示十分诧异,文中油腻的词句可不是一个新手作家能写得出来的。
我只好解释,我从高中就对写作很感兴趣。
他们很惊喜,似乎打算对我进行一点点培养。
签完合同后,我去租房子。一间四十平米的房间,每个月要一千四百元,水电自费,这是我能找到的最便宜房子,因为靠近KTV,注定夜晚休息是难以平静的。
我不在乎,夜晚我就会去女伯爵那里睡觉。只要我握住项链,她就能感应到我。
我开始找工作,可是学历成为了我的硬伤,他们不会招收一个连高中都没有毕业的年轻人。
这十天,我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抱歉和对不起。
我开始找卖刊物的老板,进货自己去摆摊......魔都的警察很帅,警察局也很凉快。
我被罚了俩百元。
我靠着一张银行卡,还有不断的稿子支撑着生活,这一个月,消费是1400+200+600+140,分别是房租、罚款、吃喝、水电。收入是5000+200+200+200+2000,余额是5360元。
第二个月,我找到了一个工作,卖报的老板最近出了身体上的状况,没人看店,我就去了,一个月一千。
我估计我只能看俩个月,所以以后的事情都要靠自己找其他的工作。我一边寻找着其他的工作。
卖报的日子很枯燥无味,我开始翻阅报纸,上面不是体彩、就是金融,我对于这类东西并不是很感冒,倒是上面的小说看的我哈哈大笑。
这俩个月我还是没有找到工作,但是我学会了在我的文章中添加搞笑的情节,逗人发笑的故事总是不嫌多的。我还想去碰碰运气,去买买体彩。老板很感谢我,所以走之前让我挑几本书,免费的。
我带走了一本笑话、一本体彩预测、一本数独。
笑话为我的生活增添少色彩,体彩预测为我购买彩票奠基了基础,数独则让我对数字更加敏感。
我来的第四个月,我找到了一份简单的工作,博物馆开放了,那里需要一个介绍员,我丰富的写作经历足以让我支撑这样的工作。每天八个小时,每个月可以拿到俩千元。
我喜欢这份工作,但这份工作只有俩个月,我可以利用多余的时间去构思我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它的名字叫【城市猎人】,是关于一个猎魔人和魔物们在都市的爱恨情仇......这一切的原型都来自女伯爵的书,感谢她养活了我,我每周只需要交上三万字,就能拿到五百块,一个月能拿到俩千块,还有奖金。
过年了,我博物馆的工作结束了。我不想回家,他们都不会希望我回去的,母亲不想看到我,住到姥姥家,父亲则很久没有和我联系,我想如果不是他还记得给我打钱,他一定会当我死了。
我买上了好一点的衣服,吃喝也不是每天啃面包,喝矿泉水。我一直都想,农夫山泉为什么那么贵。
我换了一份新的工作,收费......其实只是简单的要钱,我负责了某一片地方的用户缴费情况,每个月定期收,每个月三百块,我还去应聘了会计,失败了。
我想用电脑,这会让我写稿的时候大幅提升。我没有成功应聘,我选择去买一台电脑。
联想商用型,我被坑了六千块。这台二手电脑值不了六千块。
在拥有电脑后,我开始学着使用电脑键盘,一个月后,我已经可以熟练使用键盘了。
刊物的编辑找我谈了一件事,希望我入股。
入股可以分配公司的资金,也可以分红,当然前者是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我答应了,然后我得到了百分之十五的股份,代价是我的工资没了,我写文赚钱变成分红了。我没想到我的文那么值钱了,殷实的读者已经达到了数万人,他们都是冲着【都市猎人】来的,购买了刊物。如何得知?很简单,只需要做一份简单的问卷调查夹在刊物中间:你最喜欢文中哪一个故事,在大量数据下,就知道读者是为了什么买的刊物。我不敢相信的是,我为刊物提供了百分之二十三的销量。
一本书十五块,每次印刷二十万本,减去成本,利润俩百万分红百分之五,每个月能拿到十万元。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只能拿到百分之五,但我很满足了,我已经是可以独立的男人了。
我忽然想起来半年前,那个夜晚,那个面庞红晕等着我的回复的女孩,我后悔了,我想要去看看她。
第二天,我向公司请了假,然后前去魔都明珠大学。
我向学生们打听了大一是否认识一个叫昕颖的女孩,她们嫌弃的看着我,“又吸引来一个。”
我憨憨一笑,得到了女孩的班级。
进校的时候,门卫拦住我,我骗他说,我是昕颖哥哥,然后......他给昕颖打了电话,昕颖就过来了。
昕颖刚见到我几乎没认出我,我这半年为了找工作晒黑了不少,但是还是符合女孩们的审美。
“封一?”
“是我。”
“你来做什么?”
“我来看看你。”
我们一下子沉默了。
门卫大爷一看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小子进去,别挡着别人走路。”
我和昕颖就进去了。
“他呢?”
“谁?”昕颖脸色忽然变了。
“你男朋友。”我问。
她一下子变了脸色,“你是来嘲笑我的吗?”
半年时间,当初清纯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我皱眉,询问她,发生了什么。
“你要是想笑就笑,别憋坏了。”她面无表情。
我怎么问她都不说,我只好去找原先问的同学。
她们还在那里,看到我一脸茫然,才知道我是真的不了解。
“你不知道啊,这女孩堕过胎,她男朋友在外面沾花惹草,家里有钱的很呢。”
我宛如晴天霹雳。我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女孩堕胎,分手了。
“我......我知道了。”
我回到家。
我在家睡了一周,泡面桶成堆,存款能让我无忧无虑过一年。我把股份转让了,然后辞职了,他们挽留并没有起作用,我不想牵扯到他们。我只想了一秒钟,一周时间,我订的货应该已经到了。我带上它们,然后去了魔都明珠学校。
明珠学校外面停着一辆兰博基尼,男孩正站在车前,莺莺燕燕们都围绕着男孩转,我朝着男孩走了过去,袖子里寒光乍现。
“封一?”他竟然认出我了。
看到我,他似乎很不好意思,因为是当着我的面发誓,结果却没做到,我觉得他还想悔过,就给了他说话的机会。
“昕颖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我说。
他突然面目狰狞,“知道了,怎么了,和你有关系吗?乡巴佬找打吗?”他揪起我的衣服。
我呵呵冷笑,曾经单纯的孩子现在变成纸醉金迷的大少,不是他家里人太惯,是太管了,反弹太大。
我挥手,红色滚烫的液体喷到我脸上。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一脚踢翻他,他身体几乎没有任何力气,瞪大眼睛,我从袖子里面掏出水果刀的动作他看的一清二楚。
我癫狂的大笑,跪到他面前。我的手臂上下挥动,每次都带起了无数血沫,女孩们恐惧的尖叫声刺激我的耳膜,我恶狠狠的啐了一口,“人渣。”
我刺穿了他的脖子,他的喉咙被割破,他发不出声音,随后我刺穿了他的左肋,那里是心脏,第三下是右肋,然后是腹部,我用了割的方式,让他体验了女人剖腹产的感觉。
他死了有一分钟了。
我扔下刀,她们都早已惊慌失措的远离了我,俩分钟时间,还没有人打报警电话。我站起来,问,谁打110了,手机给我!
一个女孩拿着手机直接跪在了我的面前。
我从来没这么痛快过,我再也见不到那个纯洁的女孩,都怪我,那天我只要答应下来就好了。她肯定不会在意我未来的,我只要真心对待她。现在我为她报仇了。
我拿过手机,我手上沾染了无数血液,女孩碰到我的手瞬间后退,然后吐了。
110已经按好了,就差拨打,我按下了拨号键。
“喂,警察同志,魔都明珠大学发生恶性伤人事件。嗯......凶手样貌......西装,留在原地等候......就在和你们打电话。”我挂掉电话,我似乎感受到了对面风中凌乱的感觉。
很快警察就赶到了,现场散发着巨大腥味,没有人敢来制裁我,即使我没有握着刀。警察们用枪指着我,给我扑倒在地,然后给我反扣上了手铐。
“老实点。”
“我一直都很老实,我甚至都没有破坏现场。”我说。
现场的确没有被破坏,他们怀疑我有精神病。
审问很快就结束了,我把一切都交代了。警审多次向我提问,“你真的不确定自己有精神病吗?”
“我们会对精神患者一点包容,医生很快就到。”
我接受检查后,没有任何问题。
三天后,进入的庭审过程。
那个人渣家里花了钱,势必要搞死我。我见到了匆匆忙忙赶来的父母,他们焦急的目光投在我身上,我被押上被告席前,我挣脱一下,对着旁边的父亲说,“你是爱我的吧?”
他偏过头。
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了。我坦率的走上了被告席,被解开手铐后,我忽然对着法官大喊,我有异议。
法官让我说。
“他们,他们的儿子,玩弄女孩的感情,还让女孩堕胎,在外面沾花惹草,我觉得我没做错什么,他杀掉了一个生命,我也杀掉一个生命,可一个是孩子一个是人渣,他没事,我却要站上被告席,能告诉我吗?法官大人,什么是公平?”
观审席一阵躁动,我知道,我的目的达到了。魔都明珠大学杀人事件最大的谜底被解开了,这里有的是媒体,他就是要男孩身败名裂,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无所谓。
“这件事情和本案无关。”
“怎么没有关系,这可是我的作案动机!难道我是为财杀人?”我冷漠的看着法官。
法官收钱了,我百分百确认。
“肃静。”法官镇静了全场。
观审席,我的朋友们都知道了事情经过,三十分钟审判就达成了共识。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死刑,立刻执行。”
我死定了,但这不值得可喜可贺。至少在场的大多数观众都没有觉得很开心,制裁了杀人凶手吗?
我被押出去的时候,一个女妇人突然冲过来抓住我的手,她大喊着,“他是无罪的,他没有错,他为我女儿伸张了正义,凭什么这样对他。”
我对阿姨摇头,轻声说,“阿姨,我很喜欢阿颖,可是我当年拒绝表白,因为我什么都没有。我不后悔.....祝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我听到了女孩的哭声,她站在法院外,跌跌撞撞的拦住我的去路,武警推开了她。
我看到了她的口型,“我其实也喜欢你。”
我笑了,我没有遗憾了。
押赴刑场,我拒绝了所有多余的东西,什么送行饭,遗书。
黑色麻袋套上我的脑袋,我被武警踢跪下。
“砰——”枪声响过。
“真麻烦。”女伯爵一巴掌把我拍醒,我苏醒了。
我的项链碎掉了。
“不错,现在可以安心当我的血仆了。”
我点头,我活动活动腰身,脑袋上的血洞证明了一切发生过。
“别以为没事,刚给你换血一半。以后会慢慢让你的血液转化。”
我回到了自己的黑屋子,我准备做棺材。
一个月,我除了做棺材,就是看书,做棺材,看书。没做好重来,一年,终于做了一个自己满意的棺材,我躺进去,睡了一觉。醒来后,女伯爵告诉我,我已经睡了半年。
“这就是血族的生活?”还真是蛮无聊的。
“我快饿死了。”女伯爵气鼓鼓的说,一下子扑倒我,心满意足的带走我接近一半的血。
我现在身为换血后的血仆,会慢慢适应黑暗,排斥光明。
我准备出去看看,女伯爵去睡觉,我打算溜出去。可是推门的动静太大了,她醒了,我迈出去的前一秒,看到她惊慌失措的脸,在喊,“不要出去......”
烈日当头照下,我仿佛全身在烧一般的跪在了地上,浑身无力。
“糟糕了,没想到......”
女伯爵也冲了出来,我看到她身上蒸腾着热气,红色的热气.....她在消耗生命抵抗烈日。血族生命并非是无限的,但总有几千年。
我趴在地上,对她伸出手,我还不想死,我知道自己不会死,所以不怕死......
她艰难的迈着步子,走到我面前,把我抱入怀里,然后......张开了巨大的黑色翅膀,獠牙也出现了。
她用全身给我挡住了阳光,可是巨大的动静惊扰了路人,他们惊慌的看着发生的一切,有人拿手机拍下了一切。
“不要死......不要死......”她迷迷糊糊的喊着,“求求你不要死......拉伯恩......”
拉伯恩?我已经清醒了很多,我意识到她撑不了多久,我立刻用她教的方法,召开了黑暗世界的大门,可是刚进入黑暗世界,我就知道糟了。
我不知道玫瑰城堡的坐标......这里是哪里。
“诶,俩个小血族怎么跑到我这里了?”狼人魁梧的身体靠近我。
“别过来。”我大喊。
他看清了女伯爵,“玫瑰伯爵?!”
不过很快,他就没有感到害怕,“光明的力量?受伤这么重......”
我猜到他要动歪心思。
“滚远点,笨狗!”我站起来,放好了女伯爵。
狼人站定,湛蓝色的针瞳盯着我。他冲刺,一下子戳穿了我的腹部,这不是很重的伤,可是我没有力气保护女伯爵了。
“一个血仆而已,真当自己是血族?就算是血族,也不是贵族......”他的话戛然而止。
女伯爵的指甲锋利无比,她的手握着狼人的脖子,“小家伙敢动我的血仆?”
五分钟,我尝了尝狼腿,不算好吃,太硬了。
“好了,不喜欢吃扔掉,你不是狗,肚子长好了吧。”
“嗯。”
我和玫瑰伯爵回到了玫瑰城堡。回去后,她交给我一个日冕,我答应了她会在黑夜出去,不会莽撞。她还给我了玫瑰城堡的坐标。
我后来在书上才知道,坐标就像手机号,一旦别人知道了,就会一直骚扰你。玫瑰伯爵实力强,知道她坐标也没人敢惹,但是小家伙可不行。
从那次后,我开始尝试出去转。
夜晚很寂静,我在魔都没什么好转了,就去了酒吧,酒吧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我生前不富裕,所以很少去。
有女孩贴了过来,我推开了她,她又贴了过来,我悄悄在她耳朵旁说了一句话,她马上就走了。
我说,“我忘带钱了。”
我随便转了一圈,喝了一杯威士忌,正准备离开,目光却扫到了一个我从未忘记的女孩,那是昕颖。
她现在似乎在做服务生,可是那群男人动手动脚,如果有权势的男人来了,绝不会轻易放走这样一个相貌清纯的女孩。
胖子伸出手拉住昕颖,“宝贝,我中意你很久了,我每天......”
我走了过去,一巴掌把胖子扇倒在地。
我的容貌因为换血,已经偏向中性,耳朵也变得稍微尖了一些,皮肤白的不像话,可是大致轮廓还是没有变化,昕颖认出我了。
她一下子抓紧我,像是抓住一切。
“你是......你是封一......”
“你认错了......”
“我没有。”她忽然哭了,一下子扑倒我怀里。
“他们混蛋。”
我听到了她的话,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先带昕颖走了,今晚要和昕颖在一起,第二天夜晚,这个男人的尸体就出现。
“我家里做生意赔钱,是我前男友家里人搞的鬼......我没有办法才出来赚钱......”
“好吧,不要再去了,钱的事情我想办法。”
“我听说你以前有在写【都市猎人】。那个刊物我也看,你是那的股东,应该能搞到钱吧......”
我点点头。
她把身子悄悄贴近我,可是我没有任何不适应。
“封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帮帮我好吗?”我的手被她抓住,拉到了她的胸上。
我收回了自己的手。
她拉着我,要带着我去见她父母,说是见到我一定很开心。
她没有问我为什么还活着,这一切都不重要。
我见到昕颖的父母时,他们正在为钱发愁,赔了三百多万,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我当初卖掉是百分之十五股份,接近三百万,刚好能抵这一部分资金,我的账户被移交给父母。
我还记得我的账户密码,还有账号,于是我用了特别的方法,拿到了我的卡,为昕颖转了三百万。
从银行回来后,她一下子抱住我,亲了我一下。
我有点不适应。
她父母似乎真的解放了,松了一口气。昕颖忽然把我拉到她房间,锁上了门。
“我没有其他方法报答你......”
我立刻站起来,“你真是让我失望。”
她的泪水立刻就出来。
“我做的一切就是希望你自重。”
“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我喜欢你怯怯的样子,我喜欢你为了我无畏的样子。我想把我最好的给你......”
“你真是无知。”我也是看了上百年历史的血族了,怎么可能会缺乏阅历。
“我想和你结婚,生一堆孩子,一起过我们的生活。”
我立刻就无法控制自己了。
回到玫瑰城堡,我还是无法忘记昕颖娇嫩的喘息声。昕颖的身体就像是柔弱的莲花,在我的狂风暴雨下摇晃。她希望这狂风暴雨再猛烈些,我就满足了对方。
我突然开始怀恋人间了。我......想要回到人间。
“好香。”这时玫瑰伯爵咬住了我的脖子,持续了几分钟。
“果然,在某些时候,血液加速循环配合荷尔蒙,这样的血液美味的不得了。”
“伯爵大人,我想,回到人间......”
安静......
“为什么?”
我咬咬牙,说出了原因,“我有喜欢的女孩了。”
伯爵打了一个响指,烛光猛然窜起,伯爵的脸映入我的眼睛,但我看到的是昕颖的脸。
“就是她吗?”
“是的......”
“你可是付出了一切代价才死掉,想要再想活人一样,你以为我不想吗?”
“可是......”
你自己考虑吧,我给你一天时间再答复。对了,我叫索娜·格尔·梅丽莎。”
“叫我梅丽莎就好了。”
我不知道真名意味着什么......直到后来我漫长的生命中,我才知道真名对于一个黑暗生命来说,就是一切。
“梅丽莎?”
“是的。”
我背诵一遍,“索娜·格尔·梅丽莎。”
伯爵浑身一颤。
“没事,不要叫我的全名。”
“是。”
我第二晚,又去找了昕颖,这一次,她在上面,她先亲吻了我的脸,然后开始下滑,从脖子,到胸口,到腹部......
三个小时,我带她进入了七次高峰,她在第三次就开始向我求饶,可是她身体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我舍不得。
我给梅丽莎的答案是,我想回到人间。
梅丽莎看起来没什么变化。
突然,她笑了。
“呵呵,呵呵,去见见你的女孩最后一面吧。”她一挥手。
我看到了,一辆巨大的卡车,失控的从这一头冲向那一头,现在白天,我清晰看到那一头是昕颖。昕颖还没有注意到死亡正在逼近,她正在想着怎么打扮会让我更喜欢。
“不!”
“不要!”
我疯一样冲出去,烈日下,我抵抗着如瀑布般的碾压的痛苦。
我冲到了昕颖面前,她的表情十分诧异,我狠狠的甩飞了她,卡车随之而至,撞向我。
“为什么?为什么?值得吗?为了一个人类。”回忆中,梅丽莎脑海中不断响起拉伯恩的怒吼。
“他,我爱他......”
“你不要命了?!”
........
梅丽莎觉得,似乎明白了拉伯恩的心情了,她被渣男骗了。这个纯情小男孩被这个绿茶婊骗了。
“原来真正爱你的人一直都在你身边。”梅丽莎想。
“我的拉伯恩,我写的书,都是为你准备的,一百年你就能恢复记忆的......来不及了......”梅丽莎看着暴晒在太阳下的我。
那枚项链,是拉伯恩的灵魂。
她要做当年拉伯恩做过一样的事情,她被男人刺穿心脏,拉伯恩给她了全身的血液,她获得几乎永生的生命,自己却生命枯竭而死。
她第一次看到和拉伯恩长得那么像的男孩,所以打算让拉伯恩占据我的身体。
“贱女人!”梅丽莎撕碎了昕颖的灵魂,然后她带走了我。
换血很快,梅丽莎失去了血液,很快就苍老的不像话,之后她把提前写好的信塞进了我的怀里。
我一醒来的时候,身边多了一枚项链和一具白骨。
我又看到胸前多出一份信。
“你是拉伯恩还是封一?对不起。”
如果是拉伯恩,对不起他付出生命救了她,但是她把命还给了他......如果我还是我......我后来知道,昕颖成为植物人了。昕颖的家里破产了,不是因为做生意......是因为吸食毒品。
我用了五年时间,把所有的书,梅丽莎的书看完了,最新一本是我刚成为血仆写的,其中提到了:一个黑暗生物的真名,是命脉,掌握了咒语和真名,可以随意操控黑暗生物的生命。
我无力的握紧脖子上的项链,那里面是梅丽莎的灵魂,我的脑海已经开始涌出古老的记忆。
“久等了梅丽莎.....”我亲吻了项链,“很快我们就会见面了。”
扔在地面的书,翻到了最后一页,角落那里写着,“索娜·格尔·梅丽莎玫瑰伯爵夫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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