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世上会有魔鬼?
相信许多人都会抱有相同的疑问,为什么人生下来必须承受苦难,责罚,无端的灾祸与种种的不公?
魔鬼诞生于饥饿吗?
魔鬼诞生于爱情吗?
魔鬼诞生于愤怒吗?
又或是诞生于恐惧之中呢?
或许都不是,或许正是因为我们活着,而活着本身带来了饥饿、爱情、愤怒和恐惧。
不过在我眼中,魔鬼——更像是一种病,一种感染人类的病,比任何一种宗教都古老,比任何知识都艰涩难懂。
或许,正是这种病缔造了人类最初的宗教。
因为这种病无药可医,完完全全的无药可医。
所以深渊之中总有一个魔鬼,苍穹之上也总有一个上帝。
––––圣历667年,派尔斯·李神父书于加利利大教堂。
Ω—◆—Α
这是一个多雨的季节。
派尔斯把自己埋在被子里,看着天花板上的水渍斑点或图案。空气里显得湿润。他心里转着一些古怪的念头。比起现实,派尔斯更多的时候有可能在幻想,自己在幻想什么呢?他并不能提供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但是派尔斯喜欢幻想,那是他更愿意进入的领地。幻想一两个人物和他们展开辩论,或者通过幻想来再现那些圣典中所描绘的神迹。
他经常这么做。
但是这种时候,真实却像钢钉一样始终固定的着他的四肢。这有点像经典中的圣子受刑的画面,而他就是被固定在名为现实的十字架上的圣子。这种状态反复出现。
大约过了3分钟,派尔斯才想起来今天是礼拜日,他除了日常的经课和弥撒之外,下午还有抄写书籍的额外工作。
「真——」
派尔斯并没有把后面「该死」两个字说出来,在礼拜日说这种话,实在是有亏于神父的身份,也会增加自己的罪过。「主啊,原谅我」边这么低语着,派尔斯在自己胸口画了一个十字。
离开罪恶的床——至少在派尔斯看来此刻应该是没有比温暖被子和床更加充满诱惑(罪恶)的东西了。穿上黑色的教袍,戴上闪亮的十字架,手执《圣经》,派尔斯开始了他新一天的神父工作。
派尔斯这份神父的工作其实来的很不容易,他黑色的头发和眼睛凸显出了东洋血统的特质,而这样的人在教会中并不受欢迎,如果要说原因,大概和一位学者的评价不无关系:
「正由于他们自暴自弃,便造成了东洋人极大的不道德。他们以撒谎著名,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朋友欺诈朋友,假如欺诈不能达到目的,或者为对方所发觉时,双方都不以为可怪,都不觉得可耻。他们的欺诈实在可以说诡谲巧妙到了极顶。我们和他们打交道时,非得提心吊胆不可。」
说谎者,也是地狱中魔鬼之王的别名。因此教会对于以欺诈和谎言著称的东洋人抱有恐惧,也不能说是完全没有道理。
不过派尔斯本人对此嗤之以鼻。在他看来,如果按照圣典上的阐释,人类的**本身就是罪过的话,那么所有人岂不都成了恶魔的化身,那么圣子的赎罪有什么意义可言?只有你们中没有说过谎的人,才可以质疑我。这句话派尔斯从教会的福利院一直讲到现在。
不过即便是没有东洋血统的普通人,想成为神父也绝不轻松。六年的哲学,三年的神学,数百篇的布道词与神学论文,还有数学,天文,修辞学,逻辑学甚至还有音乐和园艺这种奇葩的科目,这种恐怖的学习强度足以把大部分的犹大吓回加略城去。
尽管如此,派尔斯依然成功的成为了一名神父,不是因为信仰,而是为了生存。饥荒,战乱,瘟疫,死亡——为了逃避这些,他才加入了教会。如果不这么做,他在16岁之后就会被驱逐出福利院,走上这个可怕社会,成为在这潭烂泥中摸爬滚打的一员。
他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
有时候他会怀念在福利院的日子,虽然有着唠唠叨叨的老嬷嬷和古板的老神父,但是至少不用那么努力的活着。想到这里,派尔斯不禁开始诅咒起自己古老的祖先。「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主对人类的诅咒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这句了。连神父都不例外。派尔斯不满意的咂了咂舌头。他本来还以为洗净了罪孽的神父能活的比平常人更加轻松呢。
不过派尔斯活的过于艰难实在不是神父这个职业的问题,而是他所在的城市太过于特殊。
新巴比伦城,教廷眼中的罪恶之城,世俗眼中的自由之都。
这座城市原本只是一座普通的沿海城市罢了,不知从何时开始,这里逐渐变成了奴隶交易,毒品贸易以及海外走私的集中地,通过这些肮脏罪恶的交易,这座城市很快发展了起来,连夜晚都闪耀者昂贵魔导照明器材的光辉,就算是在黑夜之中这座城市也如同白天一样闪耀。因此,人们怀着期待与恐惧给与了这座城市新的名字——新巴比伦。
期待是人们希望这座城市如同曾经统治整片大陆的巴比伦帝国一样强盛下去,恐惧是人们发觉这座城市发展方式就如同经典中所记载的巴比伦大**一样充满了污秽与不堪。去年甚至有人传言666的恶魔年,经典记载的魔兽会在这座城市降临。
当然,最后依然还是什么都没发生就对了,不然派尔斯也没机会在这感叹生活的苦难了。不过今年据说有教廷的人考据出了这座城市坐落在了原本已经被毁灭的罪恶之城索多玛的遗址上,收到了这份报告的教皇直接通过了一项提案——把原本坐落在新巴比伦城的圣西门大教堂更名为加利利大教堂。
因为这个地方本来就是出了名的三不管地界,教廷更是在该地区的影响力薄弱,于是更换教堂的名称的石刻和门牌的费用,毫无悬念的落在了派尔斯自己头上。原本没什么支出的教堂突然多了一大笔支出,对于连佣人都雇不起,只能每周自己打扫教堂的派尔斯而言实在不是什么好消息,于是除了日常讲课(尽管没几个人来听)之外,派尔斯不得不找点别的工作来做。不过想着容易做起来难,当派尔斯真正想去找点活的时候,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着实没什么可干的。
主持婚礼?在这个妓女比妇女还多城市里还是算了吧。
主持葬礼?对不起,新巴比伦城你随便对着地面铲一下就能挖出好几根人骨头。
洗礼……Are you kidding me?
于是——派尔斯检验了一次自己近十年的学习成果,发现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替走私贩子记账,然后把教堂的部分房间租给商人当库房,至于放的是奴隶还是毒品还是别的什么东西……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最近他又开发了新业务,也就是替那些有需要商人抄抄古书。加利利教堂的前任神父似乎是爱书之人,教堂的图书室里收藏了不少珍奇的书目,对于商人来说,既然教堂的图书没有出售的可能,那么抄写版似乎也能卖出不错的价格。
准备好面包和红酒之后,派尔斯来到了前厅。
「主啊,请您怜悯我们。」
在说出了规定的祈祷话语之后,派尔斯·李神父的一天,终于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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