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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视角又转了回来)

总是自嘲为废人的人,是不会真的想当废人的。

我想,我就是如此。

长到这个年纪,我可以从心底承认自己是平庸之人,是泛泛之辈。但是,普通人也会和渣滓划出界限,最穷的**丝也有不与废人为伍的尊严。我可以接受自己很差,但,绝不能忍受成为最差。可以把天赋当作奢求,但绝对,绝对不能放弃作为普通人的权利。

不过,现实不会看你的的眼色,它要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我能想象,在这个世界,没有魔力意味着什么。

现在,我很平静。可能是因为本来就不是什么风火性吧。

遭此打击,要换是别人,可能都是怒火中烧,仰天长啸上天欺我。而我,就像哑了火一般。因为,事实如此,没有什么可辩驳的。在这个世界,我从起跑线上就输给了其它的所有生物—对,确实是这样。连进步的余地都没有的境地,是最令人没脾气的。

本来,在这一切发生之前,我为自己的异世界生活展开了这样的蓝图—跟着登普斯蹭吃蹭喝,见见大世面,看着她搞搞大新闻,工作就是加油助威喝彩吐槽再加上些观察记录什么的。反正就是极尽所能去讨好登普斯,摛章绘句夸耀她的不世出之功绩什么的。最后,登普斯龙颜大悦,恩准我颐养天年,吃穿用度不愁。顺道学点儿普通的魔法什么的……总的来说,就是划水一生。虽在事中但事不关己。上帝视角与世无争。也算是有种大隐隐于朝的的意味(瞎bb的)。

这一切,我一度认为,是那么容易达到。但我忘了,万一这个世界要将反套路进行到底呢?

与世无争,是起码作为一个普通人才有的权利。我正式失去这个资格了。

现实是什么呢?现实就是,自己会被驱逐,在不知名的穷山恶水中自生自灭。做最卑微的工作。可能和雏/妓与奴隶们同吃同住。然后可能在某一天猝死,如果幸运的话,会被葬在乱葬岗之类的地方,最后骨化行销,灰飞烟灭。

以上,只是我可以混得的最好的生活。更毛骨悚然的结果,我没有去想,也不敢去想。

总是自嘲,自己是个退群穿越者。没想到,自己还真的拿到飞机票了。

……

啊,下雨了。

窗边传来“嗒嗒嗒”的声响,像是无节奏的鼓点一般,应该是雨头接窗了吧。声音的节奏由疏及密,变得愈发急促起来。

扭过头,透过被雨水模糊了的窗户,我看着窗外细密的雨丝。

这个世界的雨啊。

不由自主地,我靸着鞋,走到了窗边。

真的……好应景啊。惯常,忧郁的迁客骚人都会即景起兴,赋诗一首吧。可惜我没有入仕,也不骚。我只是俯瞰,俯瞰下方宫殿与宫殿之间的素地。

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一定会尸骨无存吧。

作为普通人的我谈不上翻身不翻身,不能理解轻生的动机,但现在的我竟有些明白了。

咸鱼翻了身还是咸鱼,那与永无翻身毫无区别。似这般凄凉也,真个不如死。

别人会说:那就死了吧。但我更可悲,因为我怕死。所以,对我来说,从这里跳下去只是快速解决问题的美好理想。

打消了轻生的念头后,我决定再去享受一下那张柔软的大床,毕竟我可能就只有这些时间去享受了。

缓缓地转过身……嚯,床上的那不是谁嘛。

长靴依然被洒脱地甩在了地上,不修边幅的登普斯不知何时坐在了床上,盘着玉腿。一手托着腮,一首搓捻脸颊边的银发。要多随便有多随便。

随便得让我心里发寒。看来收拾包袱滚蛋之前是不能享受这张床了。

“嘿。”依然保持着直立的姿势,我也随便地打了一个招呼,可谓十分之失礼。现在,我不仅懒得行礼,也懒得去考虑随便的后果了。

听到我的招呼,她放开了无辜的头发,就连看向我。笑容怡怡。

这个“怡怡”可能是反话,脸上笑嘻嘻,心中妈/卖/批,这最可能是登普斯现在的心理活动,对吧。

“庄,你好像,很不开心?”她笑着问,仿佛在嘘寒问暖。

嗯?这是在演哪一出?

“可能是吧”

我回答得有些皮。

何止是不开心啊,简直就是绝望啊。整个人都炸了啊。

“对这个结果一定感到很沮丧吧。不管是谁,知道自己连魔力都没有的时候,都会如此的。”

所以,你想表达什么?

“的确,在这里,魔法就是一切,没有魔法,在别人看来,这个人和没有存在是毫无区别的。”

“从魔王殿的利益出发,左昂,你应该是难逃一劫了。”

喔,一纸死刑判决书终于来了,有了刚才已经习得的无力感,我已经不在乎什么了。反正横竖都是这样,认命即可。

左昂啊,左昂,来到这里真的是一个极大的错误,不是吗?

那为什么,我要来这里呢?难道就是因为某次考试中的败绩吗?有抑或要来这里寻求荣耀?看来,我是被某些白菜一样的网文害得不浅呐,以为在异世界的成功也如白菜一般廉价。

然而,我忽略了一点,异世界还是只认强者,不论你前世是多么的弱小,只要在这里强大就能够如日中天。不论是天生就是如此,还是后天的智慧与努力,这两项我都不具备。

就算是花了一条命,买了一个教训吧。

登普斯,不管你对我的裁决到底是什么,我都欣然接受。

“但是,我是登普斯,不是魔王。你是我的朋友,不是魔王的奴隶。保护我登普斯的朋友不需要去考虑魔王殿的利益。

“不论他们作何议论,我都会将你留下!”登普斯满脸的严肃认真。

什,什么!

刚才她说了什么!!

身体像是触电了一般,我猛地打了一个哆嗦,满眼讶异地看着眼前的登普斯。

“你是说,我……能留在这里?”

“当然啊,刚才我对那些人都已经说过了,诏都宣了啊。”

天天天天呐!走狗屎运?!

如此的惊喜使我差点儿瘫到地上。

为什么要留下我!这是什么骚操作啊!为了一个毫无价值的人类,几乎是漫无目的地去做不洽舆情,甚至是有辱自己的事情,真可谓不明智,不,可以说是他/妈的有意思啊!就算是最善良的善男信女,也不会愿意成天带着个自带吸引仇恨技能的拖油瓶,累赘吧!这利害关系,孰轻孰重,就算是我这种傻*也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啊!

你这一番大义凌然的话,我他/妈的真不知道是喜还是悲啊!

当然,以上可以权当是我不会被惩罚后松了了一口气之余的马后炮。可能以下也是。

“为什么,要把我留下。”无数的吐槽,到了嘴边,就只剩下了一句干瘪的疑问。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

朋友,朋友?纸的,塑料的,泥巴糊的,还是沙子堆的?我有何德能和登普斯你吴越同舟啊。万一来一出三千越甲可吞吴,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友谊的大船也会撞上冰山啊!亲娘嘞,原来霸道魔王爱上我从不需要理由?

“更何况,魔法只是基本上算是一切,但又不能解决一切。庄,你是从异世界而来,没有魔力,说不定会有其它超能力呢?”

我能把这当作是牵强的安慰吗?没有魔法,谁能有什么奇技淫巧啊!胸口碎大石吗?

“请问,我一无是处,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吗?”

这么问,可能有些利益至上,但我觉得这才是正常的。毫无私利的话总会令人感到细思极恐。

“好……好处?”

“对,就是好处,我可是十(随)分(便)认(问)真(问)的。”

“呃……这个……嘛。”登普斯萌萌地挠了挠头,“好不容易有个可以坦诚相待的人类,不是挺好的,而且……”

“而且,你看……我……莎莉丝特不是个吸血鬼么……人类的血对于血族来说……不是最美味的吗?”

诶?有道理啊。我突然觉得我好有用啊!

不过为什么这么好的理由从你的口中说出却有种勉强皮傅的感觉呢?

“哦……哦。”

“那么,你的良心安了吗?”

“什……什么良心,就只是问问而已。”我嘀咕道。

“那行了。”登普斯完事儿似的叹了口气,然后跳下了床,把手背在身后,对我漏出了可爱的银牙。

“在魔王殿一直呆着,你难道不觉得很闷吗?难道不想出去转一转,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文化吗?”

“诶?去哪儿?”

“当然是科斯得特里姆喽,带你见识一下魔国首都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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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娱自乐的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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