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小说网> 悬疑灵异> 女鬼奇遇记> 起

窗外的行人,撑着各式各样的雨伞。阴沉沉的天空下,每个人都静静地,或急,或徐,自顾自地走着。不远处的站台边,8路车缓缓驶近。一身鲜艳橙色的女人走下来。旋即绽放的花朵挡住了她的身影。我盯着花朵,直到花朵束起,女人走到了面前。“等很久了?”“不,刚到。”她在我的对座坐下,将收起的伞放在桌子的外侧。滴出水来,湿漉漉的,不过两人没有在意,看来都习惯了潮湿的天气。绿色的发带令我有些意外。前不久还是橙色的。“你的发带,挺好看的。”“你说这个?”她转过头,甩甩马尾。"哎,别提了。昨天早上上班去,在路上走着,一辆宝马就从旁边的水坑刷一下冲了过去。这水又多又脏,溅了我一身。回家换完衣服,才发现发带不能用了。这个可是今早路过路边摊的时候随意买的一个。”服务员端着两杯咖啡走了过来。“两位慢用。”我盯着她的脸,忽然流出了泪。“你哭什么?”她诧异地问。“让我想想看。”“奇怪的家伙。”“我觉得你真是可怜。”“哪里?”“这种事情就不用谦虚了。”“我是说,哪里值得可怜?”“你不仅认识我,还是我的朋友。”她低下头,边吸咖啡边沉思,几分钟后,抬起头,凝视我的瞳孔,缓缓说道:“那你还真是可怜啊。”我沉默着,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从放在身边的公文包里抽出一叠稿纸,递给她。她接过去,瞟一眼标题。“《单人旅途》?讲什么的?”不愧是职业编辑,话才出口,已经哗啦啦地翻过了十几页稿纸。“是关于一个人寻找伊甸园的故事。”“老实说,写得莫名其妙。我可是还没看懂你在讲些什么。一般读者恐怕就更没耐心去看了。”“请指教。”“主人公杀了人?那个‘C’又是什么人?名字倒是够俗的,十年前的言情小说里常出现,现在可是不流行了。主人公为什么要找伊甸园没怎么交代啊。话说回来,你到最后都没报出主人公的名字,是打算当做宝贝藏起来吗?”连珠炮弹似的提问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理理思绪,一一作答。“杀人是一个梦。C是主人公的姐姐,至于这名字,是向H先生的经典作品《一座城市》致敬……”“不用解释了。”她硬生生打断我的话头,“你这些文字,与其称之为小说,不如说是妄想日记更为恰当。”我信服地点点头。“社里缺一名编辑助理。我已经说服社长为你预留了这个职位……”“你知道的,我不会去。”她苦笑一声。“我想啊,说不定你就答应了。”“这样子的我,你还会等吗?”“嗯?”我耸耸肩。她微微笑了出来,似乎全身都散发出天使般的光辉。“你这么可怜,要是我走了,你不是更可怜了?” 回到家里,我坐在电脑前盯着屏幕里闪烁的光标发呆。我的世界观大概是扭曲的。以简略的语言来说,就是三无:无感情无目标无底线。不正常的地方还在于,对自己的生活毫无实感。如同看电影一般,真正的我总是躲在灵魂深处,冷眼旁观身边的一切。滴滴。右下角的企鹅变成一个闪烁的奇异图案,只黑白两色,不是什么具体的人或事,却一如太极般有种玄妙的味道。这是个小说讨论群。时不时也会夹几句政论。一拨讨论小说,一边争论时局,两边齐头并进互不干扰,这也是常有的事。

哈特费尔德:《一座城市》,诸位可有读过? 我盯着浅蓝色字体的这句问,心想,你这问真可谓无用之问。这就像问士兵有无碰过枪械,母亲有无抱过儿女,不正是无疑而疑?《一座城市》对于写小说的人来说,可就像士兵的枪械,母亲的孩儿。虽然这样想着,手指却没有动起来。我正是万恶的潜水党。 墨墨无闻:没有。五月花:小说?DoubleH:是H先生的一部小说。哈特费尔德:正是。今日读之,偶然有感,作文以记,诸位且观之。 …… C其人也,似我之“妄想”。正如一人化作两人,此处曰一人化出一人……

第二天早上,天放晴,我去了图书馆。“书不可以带入内。”外借室的工作人员提醒道。于是我就从图书馆出来了。手里捧着稿子,正在图书馆门口的街头徘徊,一辆宝马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惊奇地注视着缓缓打开的车门,想象着里面会蹦出一个什么样的人。出乎我的意料,走出来的只是一个毫无特质的男子。虽然应该挺年轻的,却让人觉得同五千年前的人物并无二致。不夸张的说,也许山顶洞人也长这个样子。“我记得你。”他边说边递上一支中华香烟。我本想推辞说我不吸烟,转念一想不拿白不拿,便不客气地接了下来。“你到我的出版社来过。当时我对你说‘不合适’,把你的稿子退了回去,你还记得吗?”当然不记得了。虽然我是一个从事文科工作的人,姑且算得上写手,然而我的记忆力却出奇的糟糕。加上曾经向超过二十个出版社投稿,这种一见面就退我稿的家伙,怎么可能还记得。“嗯……记得吧。”最终我还是以陈述事实的口吻说了出来。尾音“吧”轻到自己都听不清。“我很喜欢你的作品。不过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编辑助理,意见实在是没有分量。因此,当初拒绝了您的稿件,这点还望见谅。”这种话我听多了。在此要是这样说,未免太刻薄,他不过是在说客套话罢了,对于客套话就要以客套话作为回应。“承蒙厚爱。”“今日来图书馆是为查找资料,不想能在这里碰到你,心中不胜激动,想先就出版事宜和你商谈——哎,不好意思,还没自我介绍。”他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用端庄的黑色楷体印着:“朝云出版社 社长 黄帝”。

啊——啊——搞什么啊。这就是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吗”?原来,就在我几乎要混不下去的时候,从前只一面之缘的小小助理已经升任为堂堂的社长大人?这打击有点大。我捂住胸口对他说:“对不起,请让我好好消化一下。”他只笑哈哈地说:“可有空?找个地方聊会?”他载我去了我从不敢去的高档咖啡厅。里面的桌椅装饰音乐乃至客人,均显示出我去的咖啡馆所无法比拟的奢华,处处透出“上流社会”这四个字。在车上乃至在咖啡厅的柔软坐垫上坐下,我都悻悻着,说不出一句话。好几次嘴唇动了,喉咙却没有反应,最后还是他先开了口。“可有新作?”我忙不迭将手里的一叠稿纸递了过去。“这正是我期待的作品。”“谢谢。”我只是条件反射般的说出来这两个字,脑中并没有相应的实感。平常的生活都像是看电影,现在却像是做梦。“版税两成,千字两百保底,如何?”这下我的震惊已经到了“用捡到的彩票中了五百万”这种程度了。只要略微了解出版行业的人就可以知道他开出的条件有多优厚。这种时候,随便走过来一个人告诉我其实他是个疯子我都会毫不怀疑。现实是,不存在这样的人。我于是手足无措起来。昏昏沉沉的听他谈了一些他对出版业毫无生气现状的担忧,以及改变这一切的决心,我便推脱与人有约而告辞,留给他手稿和联系方式。

走到大街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公共电话。只有这时我才想起手机的好。对于电子产品之类的,我实在是一窍不通。虽然出于码字的目的家里还有一台电脑,那也不过是只有原装软件并且还动不动就死机的不可靠工具。电话那一头响起熟悉的声音。“喂?请问是谁?”“是我啦。”“这种死鱼一样的声调,一定就是七君了。这是你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我很开心。”“我要是告诉你有人要出版我的小说你会不会更开心?”“怎么会呢。要是那样我会很担心你。愿意出版你书的家伙啊,不是骗子就是脑子有问题。”“啊。我受伤了。”“真有那样的家伙?”“是朝日出版社的社长,好像是叫皇帝来着。”“嗯……”她思考了一会,说,“谈得怎么样?”“说是版税两成千字两百。我对出版业没有那么了解,不知道最近是不是流行这么高的稿酬,所以来征询你的意见。”“我的建议嘛,那就出版呗。这样大好的机会就这么错过的话是要后悔一辈子的。”“我想也是。”

这之后我在街上闲逛。算是很碰巧的,见到了一个老朋友,他和我一样在街上闲逛着。“呦。好久不见。”顶着鸡冠头的仁兄吹着口哨朝我走来。我点点头,想打声招呼,发现记不起来他的名字。“还在写书?”“算不上写书。码字罢了。”“哎,作家都这么说。”我耸耸肩不置可否,其实是懒得反驳。“我昨晚见着鬼了。”他一脸认真地说出狗屁倒灶的话语,我不由十分纠结,不知该不该吐槽。“昨天晚上,我喝了点啤酒,一个人从没人的丁宫路回家。嘿,你猜我看到什么了?”“女鬼。”“不要打断——我看到前面有一个美女!她坐在丁宫路一端的石椅上,翘着大叔一样的二郎腿,一动不动的低着头,我才知道她在发呆。我就忍不住盯着她的腿看——瞎“哦”什么,你看到你也会盯着看的那是一条美腿——盯了足足三秒,正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冷不丁抬起头,刚好和我的视线对上,气氛突然就有点尴尬。她站起来,拍拍宽大的风衣想要走开。我连忙转过视线。一会儿我又回过头去想欣赏下美女的背影,结果她却没影了。一阵冷风吹过,带走了我的醉意。我想,我一定是遇上了一个女鬼……”“南无阿弥陀佛……”我拍一下他的肩,以略带同情的语调念经道,“上帝会保佑你的,阿门。”“你倒是够大方的,三大宗教全用上了。”“信仰多多则福利多多,可有听过?”“谁说的?”“我的名言。等着吧,你儿子高考作文会碰着它的。”他笑了出来。“我本来就打算买个十字架的,听你这么一说,忽然觉得还得买串念珠,弄本《古兰经》。”“得搭上本《圣经》不然上帝会生气的。本土宗教也不能忘,桃木剑挺好的。”“得,别说了。在这么说下去我非得买下个教堂不可。”他走掉了。还没有走开多远,又转了回来。“哎,洋葱是不是也有用?”“还有糯米。”他的脸上惨白兮兮的,一副绝望的表情。“唉,说不定下次你见到我就是在我的葬礼了。”“别这么乐观嘛。我可不会参加你的葬礼。”“这就是现代社会的冷酷之处吧?”“不错,你出师了。”“我还不如出家去。”他挥挥手算是告别,总算走离了我的视线。我生出一个念头来。去丁宫路逛逛吧,要是真遇上他说的那个女鬼,正是写小说的大好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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