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的夜晚依然透着凉意。
一个一袭夜行衣的年轻人站在半开的窗前,斜四十五度向上抬头望天。
天上没有月亮,伴随着阵阵沉闷的雷声,时不时有火蛇一样的闪电从乌云间穿梭而过。
窗外朦胧如丝的细雨如雾如梦,空气中布满了暖湿的气息。
“这雨过会应该会大起来吧。”年轻人淡淡一笑,轻轻掩上窗户,回到了屋内。
这是一个书房,整个房间以深红色为主。四周都是高耸的书柜,完美地镶嵌在墙壁里。书柜最外面是透明的淡绿色玻璃,里面整齐地摆放着各式书籍。其中有不少颇为古旧,似乎是什么罕见的孤本。
然而,年轻人却对这些价值千金的古书视而不见,径直走到书房最内侧的木质书桌边,单手握住台灯右侧的笔筒,轻轻地一扭。
只听见“咔哒”一声轻响,木桌下面的橡木地板忽然移动开来,露出了一个深黑色的保险箱。
看见这个保险箱,年轻人脸上的笑意更盛了。他立刻蹲到边上,低头熟练地操作起来。
没几分钟,这个看似牢不可破的保险箱被年轻人打开。
年轻人无视了里面一叠叠红彤彤的成捆钞票,还有似乎隐藏着无数惊天秘密的账本,唯独取出了几个墨绿色天鹅绒的小袋子。
小心翼翼地扯开小袋子的绑带,年轻人原本在黑暗中模糊的脸一下子被一团光晕给照亮了。如雕刻般分明的五官,高挺的鼻梁,一双剑眉之下,乌黑深邃的眼眸散发着迷人的光色。
男子看着小袋子里密密麻麻的洁白钻石还有弹珠般大小的夜明珠,嘴角微微翘起,愉悦之意溢于言表。
将小袋子扎紧后收进夜行衣的贴身口袋里,男子不慌不忙地将一切复原。
一切搞定之后,男子环顾了一下四周,再一次确认没有任何异样后,准备离去。然而,人走到了窗前,他却停下了脚步。
“这一次也太轻松了,总感觉有点不尽兴啊。”男子微微地皱了皱眉,看着窗外无边的夜幕叹了一声。
这个年轻人就是鼎鼎大名的侠盗凌风,劫富济贫十多年从未失手。一年前从米国国家博物馆偷回遗留海外多年的文物化龙鼎,更是让他的声望如日中天。
然而一个月前,他的好搭档聂传火突然遭遇车祸,让他萌生了退意。于是,他决定干最后一票大的,然后就带着好兄弟云游四海。
既然是最后一票,那就得干得漂漂亮亮,目标一定要精挑细选。
经过再三的筛选,九牧联邦首富成了板上钉钉。
林凤,这个名字和他颇有点相似的女人,社会风评极差,是出了名的黑心企业家。此人为富不仁,个人作风糜烂至极。
用他来作为收官之战,凌风觉得非常满意。
从确定目标,到制订计划,并最终施行,凌风和他的团队效率惊人,总共花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
可是,现在凌风轻松得手之后,觉得始终是差了点意思。
本来以为这个首富的豪宅安保系统会有多先进。谁知一番操作下来,竟然没有任何挑战性可言。
这感觉就好像某人苦练十年,一身盖世绝学大成,然后去挑战当今武林第一高手,却不想一拳下去,对方就死了,而且你还未尽全力。十年青春就这么喂了狗。
如今该拿的东西已经到手,凌风觉得就这么一走了之,多少有点遗憾。于是,她就直接从大门出了书房,在这个九牧首富的豪宅里四处逛逛。看看能不能找个有纪念意义的物品,让他的这次收官之战升华一下。
至于这个物品究竟是什么,凌风自己也说不上来。很多时候只是一种感觉,或许是一个檀木的烟斗,或许是一枚古旧的硬币。像这种乍一看不值钱的小玩意儿,凌风足足存了两大箱子。
根据情报,首富今天不在家,这里只有一些固定时间巡逻的保安而已。所以,凌风根本不担心会有危险。
连着好几个房间,虽然装修都是极尽奢华,但是却少了最基本的烟火气。半个人影不见,房子越大越显得鬼气森森。
“有钱的人那么大房子没人住,没钱的人那么多却没房子住。”凌风感慨商品化社会的金字塔效应,不禁微微摇头。
一个个房间搜索下来,虽然到处都是价格不菲之物,但是对于见多识广的凌风来说,却没有任何特殊的意义。
不知不觉,凌风便来到了走廊的尽头。根据事先的调查情报,这最后的房间应该是黑心女富豪的闺房。
或者在这里能找到一些有趣的东西,凌风颇有点恶趣味地猜测着,同时轻轻地推开了房门。
一股热浪扑面而来,让她的呼吸微微一滞。这感觉好像在东北的三九天,人在外面吹了一整天的寒风,忽然冲进了开着暖气的屋内。如果凌风有戴眼镜的话,此时他的眼镜片一定全是水雾,什么都看不清。
“难道是热空调没关?”凌风蹙眉,一边在心中埋怨着女主人的铺张浪费,一边四下去寻找空调开关。
作为卧室,这个房间大得有点离谱。圆形的拱顶上面画满了西式风格的人物肖像画,就和欧洲的大教堂一样。靠墙的巨大落地窗户前挂着厚实的窗帘,它们的设计和花纹都是传统的欧洲古老款式,纷繁复杂的同时显得雍容华贵。中间那张四周挂着洁白蚊帐的床,估计躺一只成年大象都不成问题。
一边咋舌女富豪的奢靡,凌风一边轻轻地走在柔软的绒毛地毯上,没有发出一丝的声响。
也不知道是有人恶作剧,还是负责打扫的仆人不小心。凌风找了好久,才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发现被拖鞋压着的空调遥控器。
终于把该死的空调给关了,却也把他热出了一身汗,要不是身上这套高科技夜行衣有吸汗的功效,他现在估计浑身都要粘乎乎的。
瞥见墙角的化妆台上有半瓶开封的矿泉水,凌风急忙走了过去,打开盖子用手对着自己的鼻子扇了扇风,没有发现异味,就仰头喝了一个底朝天。
片刻的喘息之后,凌风就对卧室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可惜,除了一些尺码惊人款式十分浮夸的女士内衣让他的目光略微地有所停顿之外,有意思的物件一个没有。
有点懊丧地来到落地窗前,凌风双手叉腰,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难道这最后一次只能如此了?
此时窗外电闪雷鸣大雨如注,狂风吹在电线上发出呜呜的惨叫。凌风知道现在是离去的最佳时机,因为狂风暴雨会冲刷掉他的大部分痕迹。
虽然还是有点遗憾,他还是站在了卧室的中央,对着空气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是他每次行窃完毕的惯例性结尾动作。从今以后,这个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侠盗凌风了,只有浪迹天涯的过客凌风。一个传说终于是结束了。
然而,就在他鞠躬完毕,猛然察觉到墙边的大床上,在那轻薄的蚊帐里面,似乎躺着一个人。这让凌风吃惊不已,向来敏锐的他居然这么长时间没有察觉到房间里居然还有其他人的存在。
下意识地,他就想跳窗逃跑,但是对床上那个人的好奇在一瞬间战胜了他内心的恐惧。他有点奇怪,那个人的气息隐藏得也太好了。而且,他进入房间那么长时间,那个人为何迟迟不见动静。只需要一声呐喊,豪宅里巡逻的保安就会蜂拥而至。那个时候,就算凌风有三头六臂恐怕也难以逃出生天。
难道说,那个人是同道中人,亦或是……
凌风的心中隐隐产生一个不好的预感。他轻轻地拉开蚊帐,发现床上躺着的赫然就是这个豪宅的主人,万恶的黑心企业家林凤。
此时的她双目紧闭,一脸苍白,嘴唇发紫,口鼻眼耳的边缘有已经凝结成块的黑色血迹。凌风急忙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彻骨的冰冷,再用手指在她鼻子前探了探,没有呼吸,又摸了摸她脖子的大动脉,没有丝毫的动静。
死了?凌风大惊失色。
此时的林凤没有任何的生命特征,看样子已经死了有一会儿了。
这彻底打乱了凌风的计划。他一辈子只图财不害命,即使被偷窃的目标再罪大恶极,取人性命的事情,凌风也是从来不做的。对于罪恶的审判,凌风向来是把罪证偷偷交给相应的政府部门机关。尽人事看天命。
意外发现死去的林凤让他的大脑有点混乱,他如果现在一走了之,那保不准幕后黑手会把林凤的死亡栽赃到他的头上,那他这一世的侠盗英名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就在凌风踌躇该如何是好的时候,一阵强烈的眩晕感忽然袭来,让他一个站立不稳就摔倒在了林凤的尸体上。
他用力想支撑自己的身体起来,却发现手足软弱无力,同时鼻腔忽然一辣,什么热乎乎的东西流了出来。他用手稍稍一抹,定睛一看居然是触目惊心的一片殷红。
“中毒!”凌风看着近距离七窍流血的林凤尸体,忽然想起化妆台上的那半瓶水。不由暗呼,这回算是阴沟里翻船了。
然而,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很快,他就迷迷糊糊地晕了过去,失去了所有的意识。或者说直接死了。
“最后一票”的FLAG插在凌风的身体上,一如万年不变的邪恶诅咒,嘲笑着他的自大。
最后XXXX之所以成为无人能够跨越的永恒,那是因为,只有挂了,那最后的XXXX才是真正的XXXX。
人类总喜欢反悔,而FLAG之神用实际行动断绝了他们最后的退路。
好事坏事都做到底,不给你回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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