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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母想起了我

养母想起了我

莫奇瑞进了店,走到比他还高半个头的柜台前。

“小朋友,这里可不是育儿所,赶紧回家找妈妈吃奶吧。”柜台后边儿的老店主慈眉善目,笑呵呵道。

莫奇瑞踮起脚,把东西码成一排:带了块头皮的左耳、沾血的、一片大拇指。

他可不是来吃奶的。

他吃死人钱。

“你悬赏了汤姆·杰瑞的命,我把佐证带来了。给钱。”

老店主眨了眨眼,惊讶道:“小孩儿,你是怎么做到的?”

“偷袭。我身体小,藏他姘头衣箱子里。”莫奇瑞的三白眼冷了下去,“喂,你是不是不打算给钱——”

话未说完,黝黑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莫奇瑞的头,老店主的笑容越发和善:“哈哈哈哈,那当然了,因为这里是——黑巷啊!”

黑巷,杀人越货之地!大鱼吃小鱼之地!

老店主眼睛越来越眯:“可惜你不是大人,没资格讲条件啊,所以再——见——啦——”

“砰!”一声枪响。

“砰!”两声枪响。

“砰砰砰砰——”

老店主还没来得及看一眼是谁,就被打成了马蜂窝,彻底死透了。

店侧的窗户被砸开,一个络腮胡彪形大汉摆着耍酷姿势,吹了口手枪硝烟,歪嘴笑道:“我可是救了你啊,小鬼。所以,你现在能跟我走了吧?”

“去和这块烂地儿截然相反之城——繁华天堂中心城!”

·················

几分钟前,这个络腮胡急匆匆撞了他一把,看清处他的脸后,就两眼发光,激动问道:“小子,你做狗吗?我是来带你去做狗的!”

他妈的蠢猪。

莫奇瑞很想一拳放倒络腮胡,但可惜体型差太多,打起来肯定是他被开瓢,于是便当做没听见,直奔这家黑店而来。

没想到络腮胡跟来了。

莫奇瑞本来只当络腮胡是买虐的客人,想着,如果自己还没搞到吃的就答应,但得让他先给钱。

结果,络腮胡说,中心城。

做狗!中心城!

咀嚼着这两个词,莫奇瑞像是被电打了一般,尘封的记忆朝他扑面而来。

络腮胡赶忙道:“你记得四年前一个戴眼镜的女人吗?莫恩·莫莫。当时,你以两块面包的价格自愿卖给她做狗。现在,她成了中心城第一军团的团长。她派我来接你了。她将是你的养母,你有家了。”说道最后,络腮胡的声音放轻了。

家不家的他完全没概念。但是莫恩·莫莫,他化成灰都记得。

当时他的小姐妈被人搞死了,他便被小姐头子扫地出门,饿成骷髅了,一群群流浪狗和苍蝇围着他转。

突然,这个女人带着一身血,穿着完全陌生的衣服出现了。就像是从天下掉下来的一样。

她说,小孩儿,反正你都要死了,不如把你的贱命卖给我,别藏狡猾心思,你最多就值两块面包,多了也只能塞进屁股里等发酵,还得脱了裤子请医生来通通肠道。

然后莫奇瑞就立刻把自己卖了。

女人很高兴,抱着他爱不释手,承诺道,虽然他是她的狗,但她仍是他的养母,一定会把他带进中心城,让他不愁吃喝。

——个屁。

女人说的话就是放屁,她很快就拍拍屁股闪人了。

就像没出现过一样。

但是现在——

“我是从中心城来的。莫恩团长命令我带你跨越坎迪亚之墙,去那个有军队、有政府、有吃、有喝的繁荣中心城了。”络腮胡凑到他耳边悄悄道,“那可是,中心城。”

那可是,中心城。莫奇瑞情不自禁地跟着念了一遍。

哪怕之前被人骗过一次,莫奇瑞的心还是颤了一颤。

对,那可是中心城。

只要一提起这个名字,就能引发无限欲望。

公元531年,人鬼出现。532年,坎迪亚之墙竖立,保护人类。但是,由于建造墙壁的特殊材料紧缺,多克帝国决定将部分地区划分出去,名曰英雄之地,承诺会派出军队帮助英雄之地度过难关,直至材料凑齐铸起高墙。

多克帝国的确派了兵。

是在一年之后。

——在人鬼离奇消失后派的兵。

——在英雄之地原住民全被吃掉后派的兵。

而这批兵全是罪犯、黑帮、老弱病残。所以派兵的本质是驱逐。

于是英雄之地成了黑巷。

这段经历被黑巷人口口相传。与此同时,对中心城的向往便到达顶峰。

大家都在说:“黑巷要吃的没有,要喝的没有,治病的地儿没有,全是在吃原住民的老本儿,一旦吃光,我们就完了!一旦人鬼又出现,我们就得当饲料啦!真想爬回中心城去啊,先是给老爷们脑袋开个瓢,割下来扔粪坑里。然后就是吃,喝,玩到死!妈的!”

但大家又说:“好了好了,都是甜心小故事啦,又不是没有猪猡试过翻墙。墙面太滑,没有任何一道缝隙,而且又那么高,怎么可能翻得过去?鸟都飞不过去!各回各窝吧,那些**们等不及要赚我们的钱啦!”

所以大家都断绝了翻墙的念头。

莫奇瑞被一步登天的惊喜,砸呆了,他问:“骗我的吧?不会是她混得连狗都不如,饭都吃不起,来向我讨恩,要拿我的尸体充饥来了?”

话虽说出了口,但莫奇瑞很清楚这次不是骗人。

何必为了骗一只阴沟里的杂种狗,费劲千辛万苦翻越那道坎迪亚之墙?

所以这是真的。

络腮胡也说:“当然不是骗人!我飞过墙,穿过不敏之森,再一路步行赶到这儿,住了两三天才找到你的!”

对,是真的!

莫恩和络腮胡是墙壁内的人。

他们成功出来了。

所以就可以他带进去。

所以莫奇瑞想去。

疯了一般的想去!

哪怕已经被莫恩玩弄了一次,哪怕回去是给她当狗!

莫奇瑞按耐住急速跳动的心脏,盯着络腮胡,问道:“我长得矮,力气小,刚刚是第一次杀人,她那里有什么烂事需要我这种人去干?”

莫恩·莫莫不是个有良心守信用的人,若不是有脏事急需处理,她怎么会时隔多年想起来黑巷的一条狗来?

所以,他要先问清楚是去做什么事儿,然后他就立刻做准备、立刻学习。

不过络腮胡思忖了一阵没有回答。

是很难的事儿吗?害怕他做不好吗?

莫奇瑞在心里盘算着,究竟是什么事儿呢?卖?杀人越货?给器官?啊,如果仅仅是这些,那他一定能做好,毕竟在黑巷里,这些事情犹如家常便饭。

络腮胡突然道:“你在害怕进去之后也是个坑吗?也对,毕竟是个14岁的小孩子啊。莫恩团长之前又给你留下了那样的负面印象···”

莫奇听见这话,恨不能立刻给自己一耳光。

他是个最该去吃屎的蠢猪!

他刚刚说的是什么屁话,怎么让络腮胡理解成那个意思了?

他当时为什么不一口答应?

听络腮胡的意思,不会是反悔了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就把络腮胡剁了!

别骗他,别骗他!

莫奇瑞快要急疯了。

他打定主意,只要对方一开口,他就立刻答应!

“她希望你能做一条乖巧的狗。”络腮胡憋出了这样一个答案。

“好!”莫奇瑞立刻道。

“哈哈哈哈,开玩笑的。她这个人说话不好听,做狗什么的是打比方,意思是能听进去她的话就行。我之前一直跟你说做狗做狗的,还挺不好意思的,都是因为莫恩团长说,名字啊长相啊很可能忘,但这句话能让你快速想起来之前的事儿。”络腮胡拍着大腿哈哈大笑,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好!”莫奇瑞立刻道。

“我们不是要你去杀人越货什么的。我和她都是士兵,正规国家兵,每月领工资的那种。”络腮胡挠了挠头。

“好!”莫奇瑞立刻道。

“她就是希望你能加入第一军团,成为全人类的英雄!”络腮胡道。

“好!”莫奇瑞立刻道。

看样子,成为人类英雄是一件比杀人越货更肮脏的事情,莫奇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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