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些事情困扰着我。
在一场还算舒适的午觉之后,一些莫须有的事情就缠绕在我的脑海中,它们如烟似雾,若即若离,似有似无。那是一些栩栩如生的故事,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为我讲述了一个黑发黑眼的异国人的故事。
那些事情让人难以捉摸,它们仿佛全然是真的,又仿佛只是一场大话与空梦,我本来决意不理会它们,并以为时间会磨平一切,让它们渐渐随着风沙飘散,但事与愿违,虽然那些东西并没有变得更加深刻,但随着沙漏的细沙日复一日的颠倒,我反而开始在意起那些若即若离的梦幻来。
我会在酒肆里把它当笑话讲给过路的主顾们听,又会在宴会之后的深夜抚摸着宠物的颈后毛,悄然问它前世是不是也是个人。
当然,没东西会回答我,而人也只会把它当做黄粱一梦般的笑料。
当这样的“记忆”开始变作月复一月的徘徊,我便真正为此感到了困惑。
我向东国的朋友求助,他告诉了我一个词语。
“庄周梦蝶”。
这种简短却又复杂的词语令我不解,他花了许多时间来对我解释这词的意思。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蝴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也许这四个字确是符合了我现在的状态。
我到底是谁呢?到底是做了一场梦,还是梦做了一场我?
难以言明。
——那么,重新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个奴隶商人。
之所以用“个”而不是“名”这样的量词来称呼自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做的不是什么好活。
我的祖先很久以前从西方来到了这里,并在这儿扎了根,我的家族,奥尔朗德的阿波菲斯,其根源已无处可考,但熟悉我们的人都知道,阿波菲斯在大约二百多年前来到了这里,并在这座繁华的大都会挣起了恶贯满盈的血汗钱。
我的脚下,这座名为撒马尔罕的城市是个神奇的地方。
它立足于明镜湖之东,又是锡尔河向西入湖的三角洲地带,北边沿着居鲁士陆桥越过珍珠湾就是斯拉夫人的地盘,向南不过百里就是萨珊高原。
西国,基辅罗斯,花剌子模,东国和萨珊五国在此交汇,东来西往的商人共同构筑了这座中立又孤立的城市,让它暂且成为了四地五国之间的避风港。
而阿波菲斯在这里经营着奴隶贸易,他们,或者说我们,是这儿最大的“管主”。
“管主”这个称呼,是独留给撒马尔罕“杰出者们”的称呼,亦是指那些足以撼动整座城市,举足轻重的大家族。
我是一个奴隶商人,在身为家主的长姐的指挥下,我们经营着整个撒马尔罕最大的奴隶市场——黑珍珠。
阿波菲斯一家的内规很简单。
其一,严禁同室操戈。
其二,严禁与主顾发生矛盾。
其三,严禁对奴隶产生任何感情。
除此之外,还有零零散散数十条规矩,当然,这些都属于可以商榷的条框,唯有以上三条严禁违背。
这是一条血誓,违反它的人会受到某种神秘伟力的惩戒,其致命性并非人力可以逆转。
因着这些规矩,阿波菲斯的人丁并不兴旺,这个来自西国的家庭和本地的风气格格不入,在暗杀,诡计和下克上异常盛行的撒马尔罕,阿波菲斯的蛋糕是有限的,既然不能通过极端手段调整内部分配,那么就要控制分蛋糕的人数。
到这一代人,整个阿波菲斯家族的嫡系实际上只传下了四个人——这还算是人多的一代——而作为其中之一,于情于理,为了维护这块共同的蛋糕,长姐对于我的照顾是颇用了些心思的。
今日是罗马公历的第三百九十二年四月一日,在用一杯葡萄酒摆脱了那些让人困扰的“故事”之后,我便随着长姐来到了“黑珍珠”。
阿波菲斯家有个口口相传,不能留于书面上的规矩。
当每一位嫡系成员临近成年的时候,家主便要带他来到“黑珍珠”,在那里挑选一个女奴。
奴隶商人是没什么朋友的,这个被挑选出来的奴隶会被培养成一个合格的“伙伴”,时刻提醒自己的主人那些必要遵守的规矩。
撒马尔罕是个神奇的地方,这里临接五国,环绕四地,在这里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奇人异事,也能看到来自天南海北的上等“货色”。
这里有来自西国,据说算得上和我同宗的金发大洋马,也有来自北方的长耳朵的雪精灵,每天总能见到一些人牵着草原上的人马招摇路过,但其中最罕见的,当属没准几十年才能看到一次的龙的后裔了。
长姐带着我在市场上层的悬空道上行走,这些通常只有警卫和权贵才能走的高处能一览整个市场全貌,而那些高档货通常又会被安置在显眼的空地上单独拍卖,所以这位置也算能看的清楚真切。
不过,我实在找不到一个中意的货色。
没有感觉。
长姐并不急,她带着我转了一圈,又转了一圈,她似乎执意要让我做出选择才离开。
我说,换个日子吧,我不喜欢那些被排在墙边,衣衫褴褛的女人,不管她们多么有姿色,也难以让人提的起兴趣。
我对她们只能感觉到可怜,并不能做出抉择。
硬是要说的话,我心底有个声音在祈求我帮助这些可怜的姑娘,但我无法回应——我能救得了什么呢?施舍某一个有眼缘的陌生人?那其他人呢?我大可以随便挑选其中之一,然后让她得以锦衣玉食,至少在表面上过上一般富户都没有的体面的生活,但那又有什么用,让其落选者徒劳艳羡吗?
我没有能力,也没有动力去帮助所有人。
那么还不如不帮,就这样就好了。
不过,总有些人是比其他人更为亮眼的。
在人群里,我一眼就看到了一位衣着光鲜的贵女。
她不是奴隶,也不会是,我知道。
她穿着一副整整齐齐的亮银色盔甲,属于便于出行,又不失威武和体面的轻型金属护具,以一件薄胸甲为主体,只有简单的裙甲,左肩用一串金属环扣挂着红色的披风,长度过了手腕,能看得见披风下藏着的若隐若现的链甲……这是个懂行的。
她至少有个懂行的教师。
金发碧眼,是西国之人,并且不是传统的内海人。她姿色非凡,更重要的是,她很特殊——在撒马尔罕这个地方,虽然金发碧眼的男人不少,但是鲜少能见到清白的西国漂亮女人出现在这儿。
“我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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