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不知道为什么,天渊突然有这样的提议,有些疑惑地问道:“为什么要去城里,就在乡下安心打铁,待着不好嘛。”
“因为我觉得,在乡下能学到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想要完全读懂您给我的那本炼器秘典就一定要进城才行,我记得城里的大教堂是有图书馆的。”天渊早就想好理由了。
“更何况斗气修炼这件事是始终都要面对的,老是待在乡下我对于如何修炼无属性斗气始终是一筹莫展啊。”天渊为此还不惜撒了一个谎。
史密斯一想也对,天渊的斗气要是能解决的话,他一定是当之无愧的绝世天才,只是自己能力浅薄解决不了,要是还束缚了他的话,那自己这个老师可就做的太失败了。
于是他琢磨了一番后,决定还是带着天渊去城里好了,反正以自己的手艺,在城里也能有个好营生,之所以待在乡下完全是因为自己喜欢乡下的氛围。
“行,那你准备准备,和你父母商量一下,明天我们就启程搬去城里吧,正好我在城里和一家武器行的老板关系不错,租个房子和铺子应该不成问题。”史密斯拿定主意之后就准备搬家了。
他先是将铺子交给三个徒弟打理,反正这边也基本上是些农具订单,即便没有他,这个小铁匠铺照样可以运行,至于说镇上有武器的人想要修理武器,或者打造兵器,那么对不起只好麻烦到城里去一趟了。
不过武器的修理和铸造多是镇上民兵队需要的,正好天渊的母亲就是民兵队长,这事也好商量,天渊自己就和母亲说了,同时也告知了自己将要随史密斯一起去城里的事。
“史密斯要去城里是你撺掇的吧?”爱丽莎听见天渊说史密斯准备进城,就知道这事肯定和天渊撇不清关系,她和史密斯也算是认识多年了,知道铁匠的性格。
就是因为不想在城里过那种复杂的勾心斗角的生活,才特意到乡下来的,为的就是一个清闲,可如今在收下天渊当学徒几个月之后,就准备进城,这要是和天渊没关系,谁也不相信啊。
“是的,我感觉一直待在镇上的话,可能很难找到修炼无属性斗气的方法,我需要到更广阔的地方去看看,去走走,这样我才更有可能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天渊还是同样的说辞。
不过奈何这套说辞确实有用,无论是史密斯还是他的父母都被他这套说辞所说动,答应了让他随着史密斯一起前往城里的请求,并在当晚就为他收拾好了行李。
本来东西就不多,再加上离家也不算太远,镇上到城里,脚程快的话半天就能走到,坐马车的话也不消四个小时,自然不会有什么难以割舍的情怀。
反倒是布兰琪,因为哥哥要走的,哭的哭天喊地的,还是天渊答应她,每十天会回来看一次她,并且一次补齐欠她的十个故事,她才哽咽着回道:“那哥哥你不许骗人,我们拉钩。”
“好好,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天渊和布兰琪拉钩之后,又给她讲故事,哄她睡着,而后自己却是一宿没睡,用自己这几个月在史密斯的铁匠铺工作,攒下来的一点工钱,买的顺滑的羊皮纸写了一夜的故事。
只是羊皮纸毕竟价格昂贵,天渊也只买了一百张两个成人巴掌大小的纸张,外加十根羽毛笔,以及一小瓶铁胆墨汁(金属墨水,是通过鞣酸溶液(从栎瘿或者其他树木的树瘿中提取)与硫酸亚铁(铜)混合制成的。此外,它还需要添加些树胶作为增稠剂,而黑色则是其化学反应的结果。此内容摘自知乎)。
就这些东西,就把天渊这几个月当学徒挣来的全部工资用完了,足以想见这个世界的知识有多宝贵,而天渊却是将之用来给妹妹写故事。
因为羊皮纸不够方便,且容易卷曲,天渊只能将其摊铺在特制的桌子上,用砝码压好,然后开始自己的创做,一边写一边削羽毛笔。
这笔实在是不好用,用一会儿又要重新削尖锐,这让天渊有些渴望自己梦中见到的那种笔,可以一直写下去都没问题,还能调节颜色粗细等等。
只可惜他完全不知道其中的原理所在,也没办法仿制出来,也只能默默的继续削着自己的鹅毛笔,等到天色将明的时候,欧内斯特府上已经不见天渊的踪迹了,唯有布兰琪床头留下了一本墨迹尚未干涸的故事集。
“你这么早就来了,家里事情都已经安排妥当了吗?”史密斯也才刚刚起床,看着已经到自己家门口的天渊,也有些奇怪,没想到他这么早就准备好了。
“不太习惯告别,再说也不是出远门,没必要那么麻烦不是嘛?”天渊笑着说道,同时开始帮史密斯收起了那些要带走的东西。
这时,史密斯家的小阁楼上走下来一位带着防风眼镜的女孩,身后背着一个超大的包裹,走起路来摇摇欲坠的,看着简直危险极了。
史密斯见了,连忙从女孩身上接过了那个巨大的包裹,问道:“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啊,我们去城里又不是不回来了,带这么多东西干嘛啊。”
“这些东西都是我的宝贝,是我做实验需要用到的重要工具,要是落在这里了,我做实验的时候就很容易被卡住了,到时候又要回来拿,太麻烦了,所以干脆全部带上好了。”那女孩回答道。
这位就是史密斯的女儿,也就是想给天渊定娃娃亲的那位,名叫赫蒂,仅仅只是看她头上带着的防风眼镜,就知道史密斯有多疼爱这个女儿了。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天然水晶可是稀罕品,即便是专门的探险家都需要狠狠心咬咬牙出点血才能买下这么一个,可居然带在一个十岁的女孩头上。
虽然史密斯说水晶是他买的,但打磨和做成防风眼镜却是赫蒂自己,可也依旧不是一笔小的开支,即便是以史密斯铁匠铺的收入来衡量,也得两三个月才能攒出买两块水晶的钱。
这种天然的无色水晶,虽然并不带什么属性,但是可以很好的容纳魔法元素,深受不少低级的魔法师青睐,又由于法爷一般都有钱,所以水晶价格才居高不下。
“他就是你说的那个要和我们一起去城里的,你收的徒弟嘛?看起来也不怎么样嘛。”赫蒂一开口就老得罪人了。
只是天渊并不在意,虽然史密斯和他已经很熟了,但他和史密斯的女儿却是第一次见面,所以他对赫蒂的话并不在意,陌生人的评价不应该对自己内心造成影响。
眼看着时间已经差不多了,史密斯昨天租来的马车也到了门外等着,三人将行李放上车了之后,就准备出发离开了。
“走之前,你不用再和你父母告个别嘛?”史密斯问天渊道。天渊还是摇了摇头,他既然已经决定了的事,要坚定的走下去,过多的停留,只会拖慢自己前进的步伐。
史密斯见天渊心意已决,也就不再多说,吩咐车夫可以走了。
谁知马车刚刚出村,上了大路就看到了一家三口在村门口等着,正是天渊家的父母和妹妹。
天渊看着前来送自己的三位家人,一时也有些感动,既然都已经到这儿来了,他要是停都不停未免也太不近人情的,所以他对史密斯说道:“老师,麻烦你等我一下。”
史密斯笑着点头道:“没事,多等一会儿罢了,你去吧。”
天渊就下了车,走到父母面前,问道:“你们怎么来了,我不是说过不用送了吗?”
“还不是你妹妹,醒过来发现你不见了,苦着闹着非要见你,不然我们又怎么会来呢,我们可都还有工作的。”老妈翻了个白眼说道。
天渊这才发现布兰琪的眼眶依旧是红红的,显然是醒了之后又哭过,不然痕迹不至于从昨晚留到现在。
他有些怜爱地摸了摸布兰琪的头发,不好意思地说道:“是我不对,不该不告而别,又让你哭了。”
布兰琪却是摇了摇头,说道:“不,不怪哥哥的,只是布兰琪实在是忍不住哭。”她手里还抱着天渊熬夜给她写的那本故事书,天渊走之前用针线缝好了的。
上面写着十个字“给最亲爱的妹妹布兰琪”,被布兰琪视若珍宝地紧紧抱在怀里。
天渊看着这一幕,也是心中一软,轻声安抚道:“哥哥又不是不回来了,别这么伤心啊,我保证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回来看你的。”
又安抚了布兰琪一阵之后,天渊转过身对父母道:“就这样吧,你们还是把布兰琪带回去吧,她今天的剑术课也要开始了,别耽误了学习。”
布兰琪闻言,两眼一红,眼看着又要哭了,天渊连忙补救道:“我们再做一个约定吧,你什么时候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剑士,我也成为了世界第一的匠师,那个时候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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