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高空,浮云翳月。
秦歌骑在五鳞红光背上,凝望那座浮于云端之上的巨大宫殿,心里头总是有些不舍。
但再不舍,也得舍。
“或许在今晚过后,以后再也不会来这。”秦歌脸上挂着苦涩的笑容,伸手揉揉五鳞红光的脑袋。
“嗷呜。”五鳞红光眯着眼睛,在笑。
“……”
这一年来,秦歌几乎每天都要在玄玉宫待上大半天,除要办公审案之外,他也是想碰碰运气……能够见见他心中的那个姑娘。
但今晚,他已向那个姑娘告别。
他知道,迟早会有告别的这一天。
秦歌大概能想到,是任玉虹在背后安排这一切,但就算想到,这个戒律堂主他也得做,一是因为他有很多自己想要做的事,二是因为想帮步知舞。
现在,该做的都已做完,想要得到的姑娘也没得到,所以他得及时抽身。
因为,秦歌不想被任玉虹利用,也不想帮任玉虹打工。
他得发展自己的势力,只有靠自己的力量,将来才能做些什么,才能找任玉虹算账。
现在道宗里面有很多势力门派的掌门人都是秦歌亲自提拔上去的,甚至有些还是秦歌手下组织里的成员,而中州五城之一的清江城,现在也是苏文轩从组织里挑选出的成员在做城主。
这便是秦歌在这一年时间里,为自己的将来所埋下的伏笔。
……
从那晚之后,秦大堂主就再也没有出现在中州百姓的视线之中,似是凭空消失,中州发生的任何事,都看不到他的身影。
因为他每天都待在萝莉宫的药园闭关炼药,就连安芝芝和药不然等人也很少见他。
但中州的百姓们并没有因为他的消失而忘记他,相反,百姓们每天讨论赞美的最多的那个人就是秦歌。
百姓们还集资在清江城的城门外修建出一片广场,广场中央有尊很大的石像,那是由全中州最顶尖的雕刻师团队所雕刻出来的一尊石像,是秦歌手里握着一株稻苗的形象。
在百姓的心目中,秦歌就是天上仙人派下来拯救黎民百姓的神仙。
因为秦歌培育的杂交水稻,现在中州每个人都能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道宗各个仓库里的粮食,一天比一天多,中州百姓今后再也不用担心闹饥荒。
现在人们只要一提起秦歌,就会不由自主的竖起大拇指,亲切的称呼一声“秦大人”。
他是百姓之福,是中州之福,是人族之福。
……
为了修炼,战安凉、药不然、苏文轩三人在农场边搭起木屋。
为了炼药,秦歌在药园边搭起一栋木楼,当做炼药基地。
……
时间过得飞快。
转眼间,又是一个新的秋天到来。
又是一年过去。
清晨。
天刚亮。
一道妙曼倩影出现在萝莉宫的山门前。
守门的小萝莉看到那道倩影,立马迎上前,“知舞大大,这么早呀!你怎么会来呀?”
萝莉宫的小萝莉们都很喜欢步知舞,因为步知舞会陪她们玩游戏。
“你是来找男神大大吗?”
“嗯。他在吗?”
“在呢在呢。”
……
主动来找秦歌,其实步知舞是下过很大的决心。
但最终她还是觉得,怎么也要来一下。
当步知舞在药园找到那栋木楼的时候,却听到秦歌正在屋子里惨叫。
步知舞以为是出了什么事,赶紧走进木楼。
只见秦歌屁股朝天,趴在那堆瓶瓶罐罐中间,一边发出痛苦的惨叫,一边用手捶着地面。
“秦歌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不要紧吧?”
听闻步知舞的声音,秦歌神情一振,如被雷劈,在一瞬间,似乎那种快要折磨死人的痛苦也不再那么痛苦。
“舞姐!”他立马从地上爬起,转身面向步知舞。
但步知舞在看到他的一瞬间却是吓得花容失色,就跟见到恐怖的魔鬼一样,差点就撒腿逃走。
太可怕了!
这个猪头是谁呀?
他是被整整一窝的马蜂给蛰过脸吗?
那又肥又肿的脸,就像是一坨被乱揉的泥巴,那一双肿得只能看到两条缝的眼睛,还在不停的流泪。
还有那吊在嘴外,跟吊死鬼一样,仿佛失去知觉的舌头……
特别是那两片厚厚的嘴唇……
步知舞的眼泪再也止不住,汹涌流出,伸手捂住嘴。
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啊……
“哈哈!哈哈哈哈……”步知舞一手捧着小腹,一手指着秦歌,笑得花枝乱颤,上气不接下气,两眼泪水汹涌不停。
“不行了不行了,我真的不行了……我的天呐……秦歌,你是去皇朝那边整容整失败了吗?”
“哈哈哈哈……”
步知舞觉得,秦歌总是能让她很开心,能发自内心的笑出来,甚至在秦歌面前,都不用去在意什么所谓的“女神形象”。
秦歌的心情很不好,“笑你妹啊你笑!没见过这么悲惨的帅哥?”
因为秦歌的舌头很麻,快没知觉,所以他说话的声音很模糊,听上去怪怪的。
但步知舞却笑得更厉害,没心没肺的,根本没有在意秦歌的不开心。
“哎哟喂……我的妈呀,不行了不行了,看到这猪头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哈哈。”
“这位猪头先生,请问你有见过咱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秦公子吗?”
秦歌:“老子今天……”
步知舞:“请你把眼睛睁开再跟我讲话。”
秦歌怒道:“臭娘们儿,老子今天收拾你信不信?!”
步知舞:“先生,请你在说话的时候把舌头捋直。”
秦歌快要抓狂,“谁特么快来帮我弄死这死婆娘——!”
“……”
好久好久之后。
步知舞才忍住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你怎么会搞成这样?就算我拒绝你,那你也不至于自残吧?噗……不行了,你快转过去,别让我看。”
说着说着,她又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秦歌气道:“我自残你妹,谁会为了你这样的脑残女人去自残?本靓仔这是在为御魔大业做贡献,亲自试药。”
在人族的御魔战场上,不光是要有救命的药,同样也需要有可以杀敌的毒药。
秦歌调的毒都很猛,很给力,但在彻底调成之前也需要试毒,他不忍心找些可爱的小动物来试毒,也没办法去找别人,而且也没人愿意,上次药不然帮他试毒,结果又吐又拉,还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差点就减肥成功。
所以他只好自己试毒。
于是乎,他就被自己的毒给折磨一整晚,直到现在毒也没散,偏偏步知舞又突然来找他。
在心爱的姑娘面前丢人丢到这个份上,秦歌想找块豆腐拍死自个儿。
不过这也能证明秦歌调的新毒真的很猛,连拥有百毒不侵之身的秦歌也被毒成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又何况是其他人?
要是拿去给药不然那家伙服下,估计他不出几刻钟就得去见阎王。
这毒,就算是破罡玄境的修道者也能毒死。
“你突然跑来做什么?”秦歌那两片又红又厚的嘴唇一阵抖动,像是两颗挂在枝头的大柿子被风吹动,步知舞看到总是会忍不住笑。
这真不是她笑点低。
其实她很严肃,除非是真的忍不住的时候。
步知舞:“你这个样子……真的不要紧?”
秦歌:“这毒的劲儿是挺猛了点儿,不过我想明天就会好。”
步知舞忍住笑意,尽量不去看秦歌,“出去逛逛?”
“好啊。”
……
金黄的田野上。
还是上次走过的那条田间小路。
秦歌走在前边,步知舞跟在他后边。
在农场边,早上起来撒尿的药不然惊见这一幕,急忙提起裤子,去叫醒战安凉和苏文轩。
于是三人躲在大树后边,一颗头比一颗头高。
“我靠,他们怎么又搅在一起?不是已说好放弃?”
“药兄,非礼勿视。”
药不然很严肃,朝另一边走去,“这样不行,这样下去不行。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老秦在舔狗路上越走越深,男子汉大丈夫,当断则断!绝不能死灰复燃!”
“药兄,你要去做什么?”
“斑爷要去棒打鸳鸯!”
“……”
田野上。
步知舞对秦歌说:“一年前,你来找我告别,而这次,是我来跟你告别。我想你应该……也快要去前线了吧?”
秦歌从空间扳指拿出一叠纸,“刚好你来了,也省得我派人送到玄玉宫。”
“这是什么?”
“放心,不是写给你的情书。”秦歌耸耸肩,“这是炼药配方,以及一些可以大规模在战场上使用的毒药方子,炼药内容很详细,使用方法也很详细,相信只要是个正常的炼药师都能看懂。”
步知舞郑重收好,说道:“谢谢。”
“如果你不是要以身相许的话,就别跟我说谢。”
步知舞:“你是人族的英雄。”
“鸡毛个英雄。”秦歌笑着挥挥手,转身看向一边。
步知舞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
才大清早,便有很多勤快的小萝莉来田里收割成熟的庄稼,她们个个都很乖,干农活也是欢声一片,似乎她们生命中的每时每刻都只有开心。
步知舞语气中充满感慨:“又是一个秋天。时间过得真快,跟你认识,也有好几年了吧。”
秦歌偏头看看步知舞,什么也没说。
现在的步知舞,已不是他刚认识时那个只有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没有那么浓的青春气息。
她已经奔二。
她的身材,比在一年前秦歌见到她的时候还要饱满,每一个地方,都发育的很完美,处处都透出一种迷人的气息。
至于秦歌,他一张脸肿成这样,倒是看不出什么由岁数增长所带来的变化,不过估计还是那个德行——除了英俊帅气之外,就实在是找不出别的优点。
秦歌慢慢地朝前走去,欣赏浓浓的秋色,悠悠说道:“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步知舞安静的跟在他身后,心想这样的好诗出自秦歌,一点也不奇怪,毕竟他是大才子。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试上高楼清入骨,岂如春色嗾人狂。”
“自古逢秋悲寂寥……”步知舞轻轻喃道,抬眼看向秦歌的背影,问:“你的诗集里没有这首,是新诗?”
秦歌内心难免羞愧,觉得很对不起刘禹锡,但他脸皮却是很厚,“是的。”
步知舞微笑道:“好诗。”
她看看正在金黄的田野里收割庄稼的那些小萝莉,安静少许后,问道:“什么时候走?”
“就这几天吧。”
步知舞:“魔族大军已至墙下,并跟人族正面开战。那一战,双方损失惨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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