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的饮食文化,在王霄看来只能说是原始。
毕竟炒菜什么的要到宋时才会出现,大唐的时候不是蒸就是煮。
就像是王霄的这家小酒肆里,大锅煮着羊肉,配上馍馍就是羊汤了。
顺便说一句,他的身份还是穿越者的标准配置。
父母在唐军攻打长安城的时候亡于兵乱。也没有兄弟姐妹什么的,就他自己继承了这家据说有三十多年历史的羊汤店。
不过在经营自己家酒肆之前,王霄从隔壁邻居家里借来了针线剪刀,先给自己做了几条四角裤。
没办法,这个时候的大唐用的是兜裆布。
这玩意,王霄他实在是用不惯。
这时代可没有什么服装店,想做衣服都是自己家婆姨扯了布帛自己做。
王霄虽然没有专门学过这手艺,可他看过啊。而且四角裤这种作品简单的很,就是多浪费了些布帛。
在大唐,布帛就是直接作为钱来使用的。
简单来说,他就是把钱穿在了身上。
解决了最贴身的问题,王霄开始经营自己家的羊汤店。
“杨大叔,我想从你这里订购一批馍馍。”
王霄家对面就是一家卖馍馍的店,也就是卖面饼的。
“王家小子,买馍就买馍呗,还能弄什么花出来不成。”
王霄谦虚的笑着,伸出手比划“杨叔,我想要这么大的,要这么厚能够用刀从中间切开的那种。”
这没什么技术就是把馍馍做的大一些,厚一些。杨叔表示没问题,明天就给你弄出来。
走的时候杨叔还在调侃王霄“王家小子,什么时候来娶我家珠娘?拿八十匹绢来下礼就行。”
大唐可没有交子,用的钱币除了开元通宝之外,还有绢帛。
绢帛包括绫,罗,锦,缣等,都是比较有价值的丝织物。
因为铜钱不足,所以大唐长期使用绢帛作为货币。
此外虽然大唐不怎么流通白银,却是可以在大宗贸易的时候使用黄金。
白银的正式流通要等到宋时,通过海贸赚到了大量贵重金属开始。
而巅峰期则是在明朝,因为从新大陆以及扶桑运来了大量的白银。
至于黄金,实际上在很久以前就是大宗商贸的交易货币。
春秋战国时期,动不动就十金二十金什么的,指的就是金与铜。
食货志有载,贞观初绢一匹,易米一斗。
八十匹绢布也就是八十斗米,也就是八石。
八石粮食王霄咬咬牙,还是能够拿出来的。
只是杨叔家的女儿,那位目测足有百五十斤的珠娘,却是王霄看一眼就不忍心伤害的宝贝。咱们有缘无分呐。
第二天一早,杨叔就用竹筐装了五十个还冒着热气的大馍馍送过来“王家小子,你这是要做甚?”
王霄操起刀拿起一块馍馍放在案板上,从中间切开却留着尾部连在一起。
然后将昨天晚上准备好的,香喷喷带着油脂酱香的羊肉装进去。
“尝尝。”
杨叔捧着肉夹馍用力咬上一大口“香,真香,好吃。”
王霄的手艺自然没话说,可到了中午却依旧是有一半多的肉夹馍没能卖出去。
至于原因,当然是王霄卖的贵了。
王霄自然不是因为黑心肠想赚钱才卖的贵,实在是他的成本不低。
馍馍不值钱,可羊肉就贵了。而且为了调配羊肉,王霄使用了不少高价买来的酱料。
大唐没有酱油什么的,王霄买来的是别人家秘制的肉酱。
这肉酱的价格,甚至比王霄卖的羊肉还贵一些。
没办法,想调味你就得买,不然就没有。
成本在这里摆着,王霄总不能亏本卖吧。
这里是西市,都是些精打细算做生意的买卖人。肯花这么多钱吃个肉夹馍的还真不多。
若是换到主要做达官显贵,皇室宗亲生意的东市那边去,估计能多卖出去一些。
好在快到中午的时候,市署的人挨家挨户的检查庆祝新皇登基的准备工作,看看大家是否已经做好了普天同庆的准备。
市署的人明显是得了赏钱,而且还赶上了饭点,就把王霄剩下的肉夹馍都给包圆了。
很明显,王霄踏入商场的第一次尝试以失败而告终。
不过以王霄的性格来说,越是没做成的事情他就越发的有兴趣。
肉夹馍卖不好?那不行,他一定要把肉夹馍卖出名堂来才行。
分析一番之后,王霄确定是成本太高的问题,并非是他的手艺不行。
从李渊打进长安城开始,直到今年李世民上位。
这些年来大唐一直都是在打仗,物价非常昂贵。甚至出现了一匹绢只能换一斗米的高价来。
明年更加夸张,贞观元年的时
候关中霜旱为灾,饥馑尤甚。要一直等到贞观四年的时候才会关中大熟。
降低成本方面,馍馍没什么可说的,再想降价估计就算是娶了珠娘都不行。
羊肉什么的,那是城外一家庄子里多少年的送羊关系户了。丰年饥年都未曾动过价格,这也是没的说。
唯一能想办法的,就只有堪比羊肉价格的酱料了。
大唐没有酱油,那王霄就要把酱油做出来。
酱油可比肉酱便宜太多太多了,而且调味的作用远超肉酱。
至于如何做,王霄看过资料。
简单说,做酱油只需要黄豆,盐,还有水就行。
黄豆就是大豆,也就是华夏五谷之一的菽。
这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豆类,是华夏的原产物。
想做酱油,首先你的有厚实密封的大缸。然后浸泡黄豆进行发酵。
最后把发酵好的黄豆与盐和水,按照3比1比1的比例一层黄豆一层盐一层水的装满大缸,再用牛皮纸封好。
经过几个月的酿制,开盖之后出来的就是酱油了。
当然,为了调味再加些糖浆什么的那都是小事情。
这些方法王霄都懂,区别在于他手头上没钱。
大豆不算贵,水也不要钱,可盐贵呀。
酱油齁咸齁咸的,就是因为盐放的足够多。
王霄家里只是路边摊式样的小店,哪有那么多的积蓄去做买缸买盐买豆的。
“从哪里去弄笔钱呢?”
在多个世界里富甲天下的王霄,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果然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王霄不可能去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最终他从邻居家里借了一副弓箭,一把横刀就出城去了秦岭。
古代并不禁止民间持有弓箭刀枪,真正做这事的是蒙元与某清。
王霄选择的办法很简单,那就是靠山吃山。
他准备进山去打几张上好的皮子,然后到毛皮商人那里换一大笔钱来。
大唐年间可没什么保护动物一说,山林之中虎豹成群,熊熊出没啊。
带着干粮的王霄向着秦岭深处走了三天。
这三天里倒是遇上了不少的猎物,可王霄都没看上眼。
既然来了,当然是要弄最好的。
这天中午王霄在一条活水小溪旁生了个火堆,三脚架支起了个罐子开始烧开水。
在丛林之中生活,最可怕的还不是那些豺狼虎豹,而是喝生水。
没有净化没有过滤过的水源,尤其是水潭那样的死水之中,天知道蕴藏了多少的细菌与病毒。
直接饮用这样的水源,那不等遇上猛兽你就完了。
坐在河滩石子上的王霄动了动耳朵,手上已经握住了弓箭。
不大会的功夫,不远处的草丛树林里,走出来一个身穿破旧道袍,灰白头发用一根木簪定住,手里拿着一把小锄头,身后背着一个药筐的老人。
“这位小兄弟。”老人行了个揖礼“老道在山中采药,看到你这里有烟火就寻了过来,不知可否讨碗水喝。”
“道长请坐。”
王霄也算是学过道家之术的人,自然不会拒绝。
老道士拿出陶碗接了碗水,倒了一声谢就在一旁坐下喝水。
“敢问道长尊姓大名?”
“老道孙思邈。”
王霄愣了一下“孙神仙?”
孙思邈,唐初名医。一生致力于医学研究,热心为人治病救死扶伤。在民间的声望极高,被称为活神仙。
这年头医生是妥妥的金贵职业。
收入高,地位高。与后世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像是孙思邈这样不求财富名声,一心只为百姓治病的实在是太罕见了。
而且他还是道家,与那些占据大量田地与佃户,整日里敲着木鱼吃好喝好的佛门相比,神仙二字当之无愧。
“不敢当。”孙思邈淡淡一笑“小兄弟这是来山中打猎?”
王霄笑着点头,拿出了干粮递过去“想打几张好皮子回去换钱花销。”
孙思邈对此不置可否,道谢接过干粮之后默默的吃了起来。
“手儿参,黄芪,菊三七,银柴胡,八角莲”
王霄看着孙思邈的药筐,如数家珍般的报出了那些草药的名字。
孙思邈惊异的看着他“小兄弟,你也懂医术?”
王霄笑着行了个揖礼“略懂一二。”
孙思邈来了兴趣,很快就与同行攀谈起来。
王霄的医术来源于平一指,他在各处世界里也没有停下过这方面的进修。
与孙思邈谈药论方,有理有据让人信服。
两人聊天投机,正说的高兴的时候,远处山林之中突然传来了一声让百兽震颤的虎啸声响。
王霄眼睛一亮“我的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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