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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四百二十一章 往邺城 (为书友沉_沉加更)

正文卷 第四百二十一章 往邺城 (为书友沉_沉加更)

汉天子册封曹操为魏王,加九锡建魏国。定国都于邺城。

魏国领地极大,占据冀州十郡之地。国内置置丞相,太尉,大将军等百官。

除此之外,汉天子还予曹操邑三万户,位在诸侯王上,奏事不称臣,受诏不拜。

还允许曹操以天子旒冕,车服,旌旗,礼乐郊祀天地。出入得称警跸,宗庙,祖,皆如汉制。

曹操诸子皆封列侯,像是王霄就得封平原候,并且有了五千户的食邑。

汉末时期,人口数量锐减。能有五千户的食邑,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

出发去邺城之前,曹操召集众人举行盛大宴会。

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曹操会在这里宣布谁是他的继承人,不过聪明人得知曹丕一样封侯,一样食邑五千户之后,当即就判断出曹老板还不想现在宣布。

果然,酒宴的时候曹操就是喝酒庆祝,说笑打趣显得兴致很高。

加官进爵这种事情谁都喜欢,尤其是曹家与夏侯家的人,更是乐的得意忘形。

就连丢了江陵跑回来的曹仁,脸上也是笑的犹如一朵菊花般灿烂。

所有人都很高兴,就连曹丕也是。

原本之前曹操抓了那些为他鼓动风潮的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完蛋了。

没想到不但自己没事,封爵食邑也是丝毫不差。这让他的心中又燃起了希望。

等到酒宴行近结束的时候,曹操突然说“子桓,你且留在许都处理事务。”

之前还喧嚣的大厅,顿时鸦雀无声。

喝酒上头在唱歌的曹仁,踹了一脚身边还在胡吃海塞的曹洪,让他赶紧的闭嘴。

曹丕此时的脸色很精彩,现是由黑转白,这是吓的。跟着由白转红,这是气的。最后从红色转成了紫色,这是被气的上头了。

他不傻,他跟大厅里所有人一样的清楚。曹操留他在许都,而带着王霄去邺城。这意味什么,所有人都知道。

现在的情况,就是只剩下了最后那一层还没有被捅破。

“嗯?”曹操眯着眼睛看着他。

曹丕回过神来,心不甘情不愿的低下头,起身离开案几出来行礼“儿臣领命。”

这一刻,曹丕感觉自己精气神都随着这句话飘走了。

王霄安静的坐着,对于四周投来的各种目光视而不见。

别人或许还没明白,可他明白了曹操的真正用意。

曹老板这是在让曹丕绝望的时候,给了他一条一路走到黑的死路做选择。

曹操去了邺城,许都这里剩下的都是他的反对者与世家名门。

若是曹丕真的心有不甘想要做大事,那必然会联络这些人作为盟友。

到时候曹操用雷霆手段扫除这些人,对于北地的世家名门来说将会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不愧是曹丞相。”

王霄摆弄着手中的酒杯,心中感慨“能毫不犹豫的把曹丕推进火坑里,这份心性。真枭雄也。”

虽然也有可能曹丕不会去做这种事情,可就算是那样的话,以后做个安乐王爷过上一生,在曹操看来也是可行。

不过以王霄对曹丕的了解,此人绝对不会就此消沉。

历史上的曹丕,就是依靠着世家的支持才挤掉了曹植登上大位。当时用的理由也是立长立嫡。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曹子建没能抗住,面对世家的施压,曹操最终选择了妥协。

至于后面司马家借机崛起,最终谋夺了魏国天下什么的,那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你借用了世家的力量,那就要做好被人家反噬的准备。

曹丕与曹叡都是三四十岁的时候就病死,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儿,王霄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想要让人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病死,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办法之一,就是常年给你服用某种药物。等到需要的时候突然停药,几天就会病发身亡。

王霄若不是自己精通医学之道,而且长年累月的坚持学习。早不知道被坑多少次了。

可别小看了古人的智慧,他们很多都是家族世代相传,一辈子就专门研究这么一件事情。真正能够做到大匠的级别,技术能力堪称炉火纯青。

甄宓的日子就快到了,可迁往邺城又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王霄现在的身份,也不可能暂时留下来。因为这里很快就会成为曹丕的大本营。

有为难的事情没关系,想办法解决就是了。

王霄召集军中的工匠,用了一天的功夫就打造出来了一辆崭新的马车。并且不许涂漆抹粉。

这是一辆四轮马车,很是宽大。

没有弹簧钢,就用打造火枪的拉丝钢代替。大量的鹅绒填充在丝绸做的软垫卧榻里。

原始简陋的减震装置,还有估计用到邺城就会报废的转向装置都用上了。

甚至于,就连车轮都用厚实的布帛一层层的包裹起来,用以减少震动。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是这个时代里技术最为先进的马车。

“这么好的马车,可惜只能用一次。”

全程跟随王霄的杨修,对于这辆马车非常羡慕,他也想要有一辆。

别的不说,那行走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却几乎没什么太大震动的减震系统,绝对是闻所未闻的稀罕事。

因为缺乏转向与减震,所以华夏的马车一向都是双轮。

那种颠簸震动,简直是让人欲仙欲死。

“别想了。”

王霄知道他的打算,没好气的说“知道这辆马车用掉的弹簧钢,能打造多少火枪吗?产量本来就很少,哪里有多余的用来做马车。”

杨修懵圈,弹簧钢是什么,火枪又是啥?

我杨德祖读遍天下文章书籍,少说也看过数十万字的鸿篇巨著。可为何从未听闻过这两样东西。难道我与子建公子的差距,已经是大到了这种程度吗?

看着工匠们在车上雕刻云纹,王霄也是无奈。这或许就是匠人们的精神吧。

“这马车居然一点都不颠簸。”出发的时候,被搀扶上马车的甄宓,对于马车的平稳性表示非常惊讶。

“城里的路好,到了城外还是会有颠簸。只能是尽量的慢行。”

王霄对于这个时代的道路状况自然是非常不满意。

像是许都邺城这样的大城里,铺着石板的主路还好一些。可离开主路,那就是晴天满身土,雨天一身泥了。

可就这在这个时代还算是好得了。因为到了城外,那才是真的要命。

水泥石板什么的,那是想都别想。

沥青更是没有影子的事情,能有一小段铺着碎石子的道路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了。

绝大部分情况下,那都是大大小小的坑一个接着一个。甚至与还有下雨天能直接把人陷进去的深坑。

要想富,先修路。

这句话说的非常在理,可在生产力匮乏的时代里。依靠着肩抗手提去修路,真正能够取得成规模成果的,唯有祖龙所修建的秦直道。

王霄弄出来的马车到了城外也颠簸,好在人手充足,也不赶时间。都是一路上遇到大坑就垫草行驶,总算是有惊无险的一路过河来到了邺城。

曹老板带着浩浩荡荡的军民亲族,文武百官的队伍,终于是来到了完全属于他的邺城。

早在从袁家手中夺取邺城开始,曹操就看上了这里,一直都是在悉心经营。

之前这边就已经过来人仔细整理过,各处府邸也都分配到位。

王霄的队列一路直接去了平原侯府,众人一起上手抬着床榻入大门,直接去了寝室。

这一路颠簸下来没出大事,也算上够幸运的了。

这么多人来到邺城,光是安顿就花费了十几天的功夫。

等到好不容易初步安定下来,喜欢热闹的曹操当即就招呼众人到他的魏王宫里游园饮宴。

眼看着甄宓就快到日子了,王霄没心思外出游玩饮宴。可最后还是被杨修生拉活拽去的魏王宫。

杨修的确是个聪明人,大事小节把握的还算是不错。

可他太过繁琐了,或许是因为聪明就想的多。一心想要维持王霄在曹操心中的位置,所以这次游园肯定是要拉着他过来。

“子建你别担心。”来到魏王宫,杨修笑着劝说“大夫不是说过了吗,还有几天的功夫呢。等今日游园结束,你就回府好生陪伴夫人。”

王霄最近也是有些关心则乱,毕竟男人这个时候都是很紧张的。

好在他的调节能力很出色,此时已经安稳下来。

“子建公子,等会在魏王面前,找到机会的话就要进言召五官中郎将来邺城。”

杨修的叮嘱让王霄挑起眉梢“在众人面前做个样子,博取名声?”

用力一拍手,杨修赞叹“公子才思敏捷,佩服,佩服。”

王霄面色一正,身上激荡着浩然正气,让人不敢直视“德祖,你误会我了。我不是那种虚伪之徒,我是真的想要让二哥来邺城,咱们一家人在一起。”

杨修是看的目瞪口呆,王霄这充满了正义的目光,还有那宛如播音腔一般的雄浑声调,简直让他以为自己面前换了个人。

“唉~~~”

大义凛然之后,王霄叹了口气“只是我人微言轻,恐怕魏王不会应允。”

杨修松了口气。

还好,还是那个谋略无双的子建公子。

只是这演技又进步了,他都没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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