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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三百二十六章 聪明的女人 (为书友不爱评论加更)

正文卷 第三百二十六章 聪明的女人 (为书友不爱评论加更)

秦朝是法家的天下,律法森严。

课定期限去服徭役,那时间到了人没到,或者到的人少了,那都是要掉脑袋的。

所以这一路上刘邦也是一反之前的地痞作风,严格任事督促行走,生怕被定罪。

服徭役的路肯定是幸苦的,不过好在这次有大财主王霄同行。

花钱毫不手软的王霄,一路上非常大方。吃喝住行都是按照条件来最好的,甚至谁走不动了还能上马车上坐一会。

至于刘邦,出了吆喝之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坐在马车上享受。

在王霄看来,这次沛县的事情之前就已经安排好了。路上也就不会再遇上女扮男装的吕素被打劫的事情出现。

然后,他就在一处小树林边上看到了一群山贼在劫掠一辆马车。

“至于吗,这强大的修正力量。”王霄看着那两个女扮男装,被山贼利刃吓的瑟瑟发抖的身影,抬手捂住了脸。

所谓女扮男装看不出来的,那都是胡扯。

不说脸了,单单是那么显著的特征难道真没人能看得出来?

也不想想真有那么强壮胸肌男人的,身体得魁梧到什么样子去。像是这样弱不禁风的小白脸,那是断然没有的。

扫了眼身边一副看热闹神色的刘邦,王霄轻叹口气。

他之前特意支开刘邦,就是不想他跟吕雉有什么交集,然后有了发动的本钱。

现在看来,刘邦遇上吕雉那几乎是天注定无法拒绝的事情。

别的先放下,先救人再说。

王霄摸了下弓箭,然后又放下了。随后他拔出铁剑,跳下了马车。

秦国的青铜技术已经是巅峰状态,所以关中与秦军用的兵器都是青铜器。

不过在关东六国这里,却是铁器为主,所以王霄用的也是铁剑。

看到这么一大帮人过来,山贼们也是有些惊惧。不过看到只有王霄一个人拎剑冲过来,顿时又感觉自己被小瞧了。

虽然咱们人数不多,虽然你们人多势众。可你一个人冲过来,也太瞧不起人了吧。

与后世不同,秦汉时期那是真正的全民皆兵。只要是男丁,必然是接受过军事训练,家中备有刀枪弓箭。

所以山贼们看到这么多的徭役队伍出现,他们的内心是非常害怕的。

这也是为何秦汉时期,中原能把草原部落们按在地上摩擦。能轻易打通西域,打的西域各国哭着喊着叫爸爸的原因所在。

一直到后来转为募兵制度,在儒家的强势压制下导致尚武的中原之人逐渐远离了兵器,这才有了一场场的败仗与耻辱。

如果把金兵送到秦汉时代,让他们一路南下直扑中原。估计还没过黄河,人就被杀光了。

因为一路上无论是郡县乡镇村,只要是男丁那都是有着悍勇血气的兵丁。一路打下来那是多少人也不够杀的。

看到王霄一个人过来,后方那些人都在看热闹。原本准备逃走的山贼们顿时来了勇气。

十多个人呼喝着,举着各种兵器就围了上来。

历经诸多世界的王霄,很清楚的知道一件事情。那就是面对山贼的时候绝对不可有怜悯之心。

当山贼的,没有一个会是好人。

对这些人手下留情,那就是给了他们继续作恶,糟蹋残害更多无辜之人的机会。

剑光飞舞,鲜血四溅。

王霄出手狠辣无情,短短几个呼吸之间所有的山贼就全部倒在了血泊之中。

刘邦看到这一幕,震惊于王霄强悍的同时,心中也是惊讶于他下手如此狠辣。

“你们怎么在这儿。”解决了山贼,王霄走到马车前看着姐妹俩。

“是姐姐拉我来的。”吕素双手抚膝,垂下眼睑不敢与王霄对视。

反倒是吕雉胆子很大,恨恨的瞪着王霄“你凭什么不喜欢我?”

一句话就把王霄给问住了。

如此彪悍的女人,他还真是第一次遇到。

难怪历史上能临朝称制,差点取刘氏而代之。

王霄有些郁闷于吕雉的好爽直接,这个时候刘邦过来了。

作为一个老地痞,刘邦的眼力劲自然是毋庸置疑。他一眼就看出来马车里的两个男装之人都是女扮男装。

那个畏畏缩缩的他看不上眼,反倒是昂首挺胸,凤目含煞的吕雉让他眼前一亮。

这分明就是一匹性子爆裂的胭脂马,而刘邦就好这一口。

等到刘邦上前口花花的时候,王霄的念头也迅速发生了转变。

他之前是不想太过麻烦,所以对于吕雉的示好表示婉拒。

没想到这却是激发了吕雉的逆反心里,铁了心的要拿下他。

而现在的话,王霄心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吕后嘛。皇后太后什么的我见得多了。

自己不在乎那是自己的事情,可当刘邦想要窥视,王霄就不干了。

“刘兄,那边的民夫还都等着你呢。”

王霄准备把刘邦给支开“还劳烦刘兄帮忙去查看一下那些贼人,看看是否有什么收获。”

山贼抢了东西就要花销。

身上穿着绫罗绸缎,挂着各种玉佩,拿着各种上好的兵器,揣着大量的钱财财货那都是常有的事情。

刘邦好美人,可他更好钱财。

听了王霄的话,当即转身跑去在山贼们的身上摸来摸去。

“吕姑娘,你的心意我已经知道了。等我回到沛县,定当向吕公求亲。现在你带着你妹妹赶紧的回去。”

王霄下了决心,大不了姐妹俩一起娶了,多大点事儿。

原本他以为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了,这姐妹俩肯定是高高兴兴的回到沛县等着自己回来。

可让王霄没想到的是,吕雉却是一脸疑惑的看着他。

“你怎么变的这么快?肯定有阴谋,你是想甩掉我们姐妹,在咸阳找个勋贵家的女儿对不对?”

吕雉的疑心病很重,王霄突然转变态度让她感觉这是在忽悠自己。

毕竟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低下,各个阶层都是看不起。商人的女儿,自然不用多说。

而王霄本事很大,武艺更是超群。若是有了机会赚取军功,扶摇直上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像是王霄这样的青年才俊,正是咸阳城内那些家家都有许多女儿的勋贵们最喜欢的女婿人选。

王霄是真的被逗乐了,他没想到吕雉居然会这么幽默。

“我这人言出必行,一口唾沫一口钉。我用易小川的祖先名义发誓。”

“姐姐。”善解人意的吕素小声的劝说着吕雉。毕竟这个时代可是极为看重誓言的,尤其是这种拿先祖发誓的誓言更是如此。

在吕素看来,既然王霄已经应允了,那就回家等着他回来就是。

可吕雉却是不这么看。她拉着自己妹妹的手说“你年纪小,你不懂。他这样的人,到了咸阳只要有机会立马就会一飞冲天。到时候被那些勋贵家的女儿一勾搭,可就不记得咱们姐妹了。”

科举这东西是在隋唐时代才出现了。

在那之前,秦汉时代真正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军功名爵位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你想要出头,只要有军功就行。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只讲军功,只要战场上获得一颗首级就能晋升爵位。有了爵位就会有田地,仆人,宅邸,权势,颜如玉。

吕雉可是亲眼看到王霄的本事有多强。哪怕是十余个强悍的山贼在他面前也不过是砍瓜切菜般就能被搞定。

只要是有了赚取军功的机会,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真到了那个时候,谁还会记得乡下的商贾之女啊。

“我不管。”吕雉拉住妹妹的手“我们就跟着你,你到哪儿我们就去哪儿。”

此时王霄除了笑之外,还能说什么呢。

队伍继续前行,只不过是多了一辆马车。

从山贼们的身上摸到不少好东西的刘邦,一直不停的瞄着马车。

虽然年岁不小了,可刘邦的野心却是越来越大。

他可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地痞无赖,他也想要过好日子。

得知吕雉的身份,刘邦的心里就有了一个无法抑制的年头。

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翻身,希望就放在了这个女人的身上。

原因很简单,这个女人的家里很有钱。

可想要得到这个女人,身边这个强悍至极的王霄就是最大的拦路虎。

作为一个地痞,可别指望他能有什么良心。只要利益足够大,什么事情他都敢干。

队伍继续前行,而且速度很快。因为要赶时间到咸阳城去参加各种浩大的工程。延误了工期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然后,他们来到了一处发生了瘟疫的村落。

“全部后退,都离远点。”王霄大声招呼众人离开。

眼前的这座村落已经完全成了人间地狱,到处都是倒伏在地的尸骸。

少数还活着的人,颤抖着手想要哀求救助,可王霄他们却是没有一个敢于上前。

这可是瘟疫,染上了就要完蛋的瘟疫。

王霄的抵抗力很强,可也不想给自己找麻烦。

至于治病救人什么的,他看了眼村子里的情况就知道已经来不及了。

等他冒着风险查出病因,然后再去想办法搜集药材配置药物,然后后期治理什么的这里的人早就成枯骨了。

不是他不想帮忙,而是帮不了。

中医的疗效其实是不错的,可问题在于见效慢。除非王霄能立刻回去找来针对性的药物,否则绝对治不了。

“走吧,绕路走。”王霄让所有人都用布帛捂住口鼻,还用随身携带的石灰粉撒在周边消毒。之后遗憾的摇头离开。

这里肯定不会是流感,否则的话易小川不可能差点死在这里。

以王霄目测估计,很有可能是流行性出血热。这种病症他配药就得半个月以上。

远远的绕道离开,并且给所有人都来了一次消毒之后,他们继续走上了前往咸阳城的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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