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后站着一位身穿藏袍的端庄女子,方自归想,她应该就是罗布的妻子卓玛吧。
方自归用自己唯一知道的藏语说:“扎西德勒。”
卓玛微笑着说:“你好,扎西德勒。不好意思啊,罗布还没起床。”
从珠峰回来后,方自归应邀去罗布家做客,想不到罗布周末还睡懒觉。
罗布家在一栋新建的楼房里,如果不是卓玛穿着藏袍,方自归乍一看罗布家的客厅,感觉就像是在一个汉族家庭里。沙发后面挂着一幅国画,画中是一丛雍容华贵的牡丹,题款是两排飘逸的汉字草书。
跟着卓玛走进卧室,方自归看见罗布侧身躺在床上,一条光溜溜的胳膊伸出被窝,帅气的脸正朝自己微笑。而被窝里又伸出两个黑黝黝的小脸蛋,紧紧贴着罗布的头,小男孩的小脸蛋倚在罗布的胸前,看向方自归的眼神里带着疑惑,小女孩的小脸蛋搭在罗布的肩膀上,脸上全是灿烂的笑容。
“哈哈,别动,太有趣了。”方自归笑着说,“我给你们拍张照。”
拍完照,罗布和他的儿女们就起床了。
起床后,已近中午,罗布的一双儿女热烈地讨论方自归送给他们的那盒形状各异的巧克力饼干,卓玛端上来手爪羊肉和青稞酒。卓玛语言不多,但方自归能感到她眼睛里的真挚。
酒越喝越多,方自归的话也多了起来,对卓玛说:“在大学里,我有个情敌,也是我唯一的情敌,我都没有揍过他,罗布帮我揍过。”
罗布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你忘了吗?”方自归对罗布道,“机械系和电气系一起去工厂实习,我们在那个小学里和计算机系的一帮人踢球,计算机系那个傻逼把我铲飞了,不是你上去就给了那傻逼一脚吗?”
罗布想起来了,笑着点点头,“我都快忘了。”
方自归撸起袖子,露出胳膊肘上的一块青色皮肤,“我忘不了啊!”
罗布道:“你这个疤,也是我们一段青春的纪念。”
方自归和罗布接着干第二瓶青稞酒。
“我们一起踢球,那真是大学里的快乐时光。”
“来,干杯!”
“你们也别喝得太多了。”卓玛劝道,“自归从平原上来的,在高原上容易喝醉。”
“不怕的,我到了西藏,根本没有高反。”方自归笑道,“也许我的前世就是一只藏獒。”
罗布笑了,“哈哈,藏獒。”
两人就开怀畅饮,畅谈过去、现在和未来。
吃完饭,罗布带方自归去茶馆喝甜茶,茶馆里几乎全是当地藏民。
从喝茶的藏民身边走过,方自归看到了他们眼神里的友好,还有他们脸上温暖的笑容。一种喜悦,无声无息地在茶馆里蔓延。
方自归在拉萨的日子里,大成催方自归开工,方自归就把自己的山地车打包寄给大成,算是自己就要开工的信物。但是,方自归却打算在拉萨再住些日子,再最后愉快地虚度一下光阴。
寄走自己的车,方自归还帮小枫打包她的山地车,把小枫的车寄去广西。因为,小枫马上要搭车去青海了。
这晚,方自归和小枫最后一次坐在青旅公共活动空间的旧沙发上,方自归说:“和我的创业合伙人开了电话会,我们的公司不会开在上海,而是会开在苏州。以后,你会去苏州玩吗?”
小枫道:“大概我也不会去苏州的。”
“嗯——但是,我也找不到什么去柳州的理由。明早你离开拉萨,那今晚,就是咱俩的诀别了。”
“呸,什么话?也许我们将来可以在别的地方相见呀,西藏我就还会再来的。我还没有去过阿里。”
“接下来我要创业了,我很清楚,这不是闹着玩的。我想,我不会再有时间游山玩水了。将来出差……我基本上也是在现代物质文明比较发达的地方活动,所以,我们将来很难有机会见面了。”
“我们柳州也并不落后啊!”
“嗯。”
“见与不见,我就在那里嘛。嘿嘿。”
“在离别之际,我有个请求。”
“什么请求?尽管说。”
“小枫,我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接过吻了,真的。让我和你接个吻好不好?”
小枫嘟起了嘴,“不行。我把你当哥哥,你怎么能有这种邪念?”
“哦……那让我吻一下你额头吧,哥哥吻妹妹那种。”
小枫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看周围,“在哪儿?就在这里吻吗?”
“就这里吧,别人看见也没什么关系。哥哥吻妹妹,程序上不用那么复杂。”
小枫闭上了眼睛,脸上是一种疑惑、痛苦的表情。
“诶,你能不能不要像受刑一样好吗?难道哥哥我长得很磕碜吗?”
小枫闭着眼睛,忍不住微微一笑。
方自归总算在小枫额头上,留了个纪念。
小枫离开拉萨后,方自归就孤独了。不过,方自归挺享受最后这一段孤独的拉萨时光。
最终人都要孤独。孤独地来,孤独地去。
青旅常常是热热闹闹的,但也有人孤独,也有人心事重重。方自归看见,有个披着蓝色羽绒服的男人,在青旅门口的那张椅子上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知道他在等什么。
那个发呆的男人消失后,方自归坐在了那张椅子上,就看到了一幅幅变幻的画。
门框是画框,画框上方和两侧,还点缀着绿色的门帘。画中,出现了一个穿着紫红色藏袍的妇女的背影,她抱着一个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婴儿,婴儿戴着粉红色的小帽子,一张小脸正对着画外人凝视;一会儿,这幅画又变成两个戴着白色毡帽,穿着黑色藏袍的老婆婆迎面走来,她们肩上都背了一个口袋,鼻子以下蒙着有花纹的面罩,踩着有些不平的青石板,她们步履蹒跚;一会儿,这幅画里出现了三个背着双肩背包的男孩子,他们穿着牛仔裤和夹克衫,抬腿迈进了青旅的门槛……
方自归有天也听见青旅的女厕所里有人在哭,才知道“哭晕在厕所”,并不完全是文学上的艺术夸张,而是在拉萨可能出现的一种真实的行为艺术。
罗布说,来到拉萨一定要去大昭寺,方自归就独自一人去逛大昭寺。齐齐、湘湘、小枫和伍明哥那天上午一起去大昭寺,任性的方自归睡懒觉没一起去。
在大昭寺里,方自归终于看到了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在凝视的过程中,方自归突然被感动得不能自己。方自归心里突然升起一种强烈的感觉——我回家了。
在一片金色当中,十二岁的释迦牟尼微微垂着眼帘,脸上含着笑意。
方自归突然意识到,自己总是特别喜欢脸上常常挂着微笑的人,莞尔甜甜的微笑,国宝憨憨的微笑,桑妮暖暖的微笑.......而原来这种表情,是一直挂在佛祖脸上的。
看着十二岁等身像,方自归双手合十,眼泪顺着脸颊默默地流下来,流了很久很久,流了很长很长。
晚上去泡民谣吧,方自归一问,同桌的另外三个人来自不同的地方,也都是一个人来泡吧。这种孤独真是一种缘分,然后大家就不孤独了,大家一聊就聊了几个小时,然后各奔天涯,再不相见。
慵懒的下午,方自归一个人坐在青旅的旧沙发上看刚买的《金刚经讲义》,由于中午那盘盖浇饭分量上的充足,再加上《金刚经》原理上的深奥,方自归看着看着,睡着了。
方自归醒来的时候,发现店长的狗正蹲在面前,用深邃的狗眼观察自己。
狗一边观察一边思考,它看着嘴角粘着口水的方自归,好像已经得出了“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的结论。
方自归不甘示弱,也看这条狗,但是看了一会儿,看不出这是一条少年狗、青年狗、壮年狗,还是一条老狗。看来,自己在美国练就的人脸识别技术,在动物界派不上什么用场。
看狗看不出所以然来,方自归摸摸它,它不动,方自归不摸它,它也不动,看情形,店长的狗连《金刚经》“不取于相,如如不动”的道理,也已经知道了。这是一条不寻常的狗,和那些穷凶极饿,没有悟道的狗非常不同。而这绝非坏事,它那样无欲无求地看着方自归,就知道它绝不会对方自归随便使用暴力,无论是在方自归睡着的时候,还是在方自归醒着的时候。
方自归和狗对视好一阵子,心想,做一只狗也不错,没有房贷的压力。而那条狗,大概终于看出来,方自归像“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所以不再执着了,终于弃方自归而去,在小院里自在地散步。
看那条狗散步的气派,就知道它当天没有非做不可的事情,没有非去不可的地方。无所从来,亦无所去。
在拉萨的最后一夜,方自归失眠了,凌晨四点多上厕所的时候,遇到了店长。
“店长,你怎么这么早起来了?”
“睡不着,去大昭寺磕长头。”
“我也睡不着。我陪你一起去吧。”
店长是汉族人,却也像藏族人那样虔诚。方自归坐在大昭寺广场上,看着店长一下一下磕长头,想着自己的心事。
广场上没有了来来往往的游客,空空荡荡,只有店长和几个长者在磕头,而大昭寺房顶上的两只金色神鹿,永不低头。
路灯还亮着,黄色的灯光倒映在光溜溜的石板上,闪闪发光。八廓街上的建筑,在黑暗中显出一片白色的朦胧。寺前景观灯灯柱上的花纹,复杂而奇异。广场的上空,无数星星织成了一条镂空的白色哈达,系住了黑色的夜空。
静谧。想不到大昭寺的夜,这么美。
方自归想起路上有一晚搭帐篷过夜,半夜被一群就在帐篷外面好像打群架的野狗吵醒;想起有一次蹲在澜沧江上摇摇晃晃的简易厕所里扔深水炸弹,透过木板的缝隙,就能看见恐怖的滔滔江水;想起酸奶店里那几本写满内心独白的留言簿,那许多独白背后,应该都是一个感伤的故事;想起和青旅的小伙伴玩扑克牌,以喝酥油茶这种他们讨厌而自己其实并不讨厌的饮料做为输牌的惩罚;想起玛吉阿米门前流浪歌手的吉他弹唱;想起和伍明哥就在这里晒过太阳;想起偶然走进一个书吧,书吧老板说晚上有个诗会,请方自归做诗会的主持人;想起参加诗会后认识了十几个没名气的诗人,一个诗人兼作家自己花了一万块钱私印了两千本自己的处女作长篇,可是两年里只卖掉了几百本。然而,这个作家表现出来的状态是:为了文学而穷困潦倒,是一种幸福的潦倒……
骑一次川藏线多像一场人生,陪你一起出发的人不见得能陪着你到终点,陪你到终点的人也终要各奔前程。
店长磕长头磕到了天亮。方自归和店长回到青旅,看见院子里那盆小枫曾经反复拍摄的花,正按照自己的节奏,花瓣飘零,回归尘土。
白云苍狗,来去匆匆,浮生一梦,当下即是最好。
别浪费,别纠结。
方自归坐上了拉萨飞上海的飞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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