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思宇请客,程默买菜,程默下厨,最后还要在程默家制作完成。
朱思宇帮她摘了几根豆角后,就一直在程默的衣帽间试装。
“朱思宇,快,我发圈掉了!快来帮我扎一下头发!”
程默想到安市有一道很地道的剁椒鱼私房菜,很多年没吃过了。所以,今天想在大家面前露一手。没想剁椒还没成型,发圈掉了,只得叫朱思宇过来帮忙。
可任凭她怎么叫,朱思宇就是听不见。
正在程默望着自己满手的辣椒酱举足无措时,一双轻盈的手拂过她耳边的发丝,丝丝缕缕帮她把散乱的头发归拢到了一起。
动作很轻,却也难掩笨拙。也可能,是程默的头发太过柔顺和丝滑。
“啊!不行了!痒!痒!痒!”
程默的耳朵和脖颈处特别敏感。扎头发的手越轻,越是不经意的触碰,她就越是痒的不行。“朱思宇!你是不是女人?让你扎个头发,你把人弄得这么痒?”
程默实在受不了了。一边抱怨,一边将天鹅颈蜷缩到一侧,企图控制住那只游走在自己耳畔的手指。
她受不了这样的折磨。
这一回头,才看见身后站着的是林知。
两人的脸,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变成了同款红。
“抱歉!我不太会……”
说来也怪,林知可以轻松帮米粒扎小辫子,却不能帮程默驯服那些嚣张的头发。所以,只得窘迫地道歉。
“没……没关系!我那个……从小就怕痒!”
程默实话实说。
气氛,变得有那么一点点的暧昧。
自林知来了以后,程默就变成了帮厨。
没想,林知拿菜刀和拿手术刀的样子,竟然可以一样帅。这是程默如何也想不通的地方。
“我来给山药去皮!”
考虑到朱思宇是孕妇,所以买菜时,程默专门为她挑了一只散养的老母鸡,还买了些山药,想着帮她煲一锅鸡汤补一补。
见林知这会儿腾不开手来,便自告奋勇要帮山药去皮。
因为厨房仅有的一双手套正在林知手上与那条江团作战,所以程默只得选择赤手空拳上阵。
可谁知,她山药皮还没扒拉两下,原本一双白皙鲜嫩的手指,已经红了一大片。不一会儿便是抓心挠肝般的奇痒。
程默对山药过敏。
“林医生!你……对皮肤过敏……有研究过吗?”
因为林知给程默的印象就是无所不能,所以她第一反应就是边挠痒边向他求救。神情既可怜又有些羞愧。
因为多年没有碰过山药了,她竟然忘了自己其实是对那东西过敏的。
林知拉过程默的双手一看,立刻褪了手上的手套,从橱柜里倒了一些白醋在掌心抹匀,就开始往她的手心手背处轻轻揉搓。
这一招还真管用。不一会儿,程默手上刚刚还蚂蚁噬心般的奇痒感就消退了大半。
见她症状缓解,林知又滴了几滴白醋在清水盆里,命令她乖乖把手放在清水里浸泡五分钟。
不一会儿,程默就又满血复活了。
可经此一事,林知说什么也不让她再待在厨房。
“我保证不再碰那些山药!我真的已经没事了!”
无论程默怎么解释,都没用。厨房已经被林知划成了她的禁地。“出去等着吧!饭马上就好!”
如此,她只能乖乖站在门口,欣赏他的厨艺。
葱切段,姜切丝,鱼去腥,虾挑线,每一道工序,井然有序。
程默默默看着厨房里的林知,就在想,如果他不是医生,肯定也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厨师。
又或者,只要林知想,在任何一种职业里,他应该都会成为一颗璀璨的星。
程默看着林知在厨房里有条不紊地蒸鱼,煲汤,忽地想起一件事来,赶紧说道:“等等!我现在既是当了甩手掌柜,要这围裙也没用!我帮你系上吧!”
语罢,程默摘了自己腰间的灰白格子围裙,就要帮林知系上。
因为她是突然意识到的,自然说系就系,根本容不得林知拒绝。
直到她环着他的腰,从身后帮他把围裙的带子系上,两人才意识过来他们已经相拥在一处了,脸又变成了同款红。
程默的身材很好,但身高并不出挑。放在平均值里,只能算中等偏上。如此,站在一米八六左右的林知面前,就显得更娇小了。
林知一低头,下巴刚好触到她的刘海。
只见她栗色的头发,闪着金色的光芒。将一股淡淡的香味拢进他的鼻腔。
白皙而光滑的锁骨像一道月牙,点缀在她的肩窝。
因为他们此刻彼此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以致都能清晰地感知到对方呼吸和心跳的频率。
程默一抬头,刚好对上林知棱角分明的脸。
干净自然的棕色发梢,清澈自信的双眸,高挺的鼻梁下,始终带着微微笑意的唇角。
不管是颜值还是林知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润气质,对程默而言,都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真正的量身定制。
程默第一次感觉自己心里真的有一头小鹿在乱撞。尤其是当她与林知那双澄澈清明的眉眼突然对视的瞬间,似乎整颗心脏都快跳出胸腔了。
自遇到林知后,她的嘴为他心动,眼神为他心动,脚步为他心动,唯独那颗心脏,不曾为他这般跳动过。
这一刻,她不得不承认,她真的,心动了。
太阳光透过厨房仅有的窗户,将一片氤氲的暖色,浸在橱柜的每一个角落。
阳台上,几盆乒乓菊正在拔节。
沙漏在唱歌。
世界,陷入一片温柔的沼泽。
二人不经意的身体触碰,像一道闪电,将原本在他们体内缓缓流淌的点点情愫氧化成波涛汹涌的巨浪。
血液从周身各处,悉数涌向头顶。
一场兵荒马乱过后,爱情,睡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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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默,没看出来啊!你竟然还有这癖好?喜欢收藏男装?”
朱思宇把程默衣帽间里的大牌都扒拉了个遍,突然发现了两身男装,便以为程默有什么特殊癖好,直接拎了一件出来,找她对质。
“什么!那是别人的好不好?我收藏男装,我有病?”
程默正在收拾吃饭用的餐桌,听朱思宇在一边像发现新大陆似地瞎喊,没好气的回道。
“别人的?谁的?不会是你那前男友的吧?”
在意识到这一层时,朱思宇的嗓门更大了。
她之前听程默说过,她有一个相恋五年的前男友,只没想到两人感情这么深。都分手了,她还留着人家的衣服。
朱思宇见程默不答话,顺着她的眼神看了一眼厨房。
天啊!林知竟然在里面。
此刻,朱思宇恨不得乎自己几个大嘴巴子。赶紧把手里的西装,丢回了衣帽间。
有时候,耳聪目明不见得就是优点。
比如现在,程默和朱思宇就希望林知不具备这项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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