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走后,程默整个人完全放飞自我了。整日该干嘛干嘛,好像她这次回来,从未遇见过那样一个人,也从未对他有过非分之想一样。
除了正常上班时间外,她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健身房对着雄性生物的腹部线条做养眼训练。
不仅如此,程默还给自己报了插花、茶艺、瑜伽等修身养性(戒男色)的课程。
虽然这些课,她已经上过N遍。
朱思宇时不时也会过来找她聊聊天。无非就是吐槽婆婆八九事,炫耀老公二三事。兴致来了就给她讲一些她小说里的精彩桥段。
程默实在忍受不了的时候,偶尔也会给她提一些人设塑造方面的意见。
日子就这样过着,也算有滋有味。
直到有一天,朱思宇向程默咨询了一个极其神秘的问题——夜店女王的一天都是如何度过的!
因为她现在正在构思的霸总小说里,第一女主的身份就是夜店女王!
朱思宇的文笔到底如何,程默无从知晓。
但她天马行空,无处安放的想象力,她倒是深有体会:“你确定,你写的是文艺小说,而不是小黄文?”
自然,朱思宇又送了程默一个同款白鱼眼。
话说文学艺术高于生活,却也来源于生活。朱思宇好不容易灵感大爆发,想到了一个这么好的切入点,说什么都要去体验一把夜店女王的生活。
朱思宇心血来潮,拎不清轻重。程默脑子可没进水:“你如果好奇,想去见见世面就明说!等你卸货成功,没准儿哪天姐姐心情好了,就带你去!”
“可我今天就想去嘛!”
卸货了再去!那还不如趁现在赶紧去。现在娃在肚子里,怎么蹦跶也总甭不出肚皮外。以后出来了,她这个当娘的可指不定能比现在自由。
“你这么任性!问过你肚子里这位小朋友的意见吗?”
“问过了!他回了我两个字——‘准奏’!”,“程默!人家大夫说了,怀孕就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需要多加注意,我这都已经过了十二周了!你就陪人家去嘛!好不好?好不好?我知道,亲亲你最好了!mua!”
心再硬也比不过人家会撒娇!
最后,在朱思宇的死缠烂打、软硬兼施下,程默不得不同意和她一起去实地体验一次真正的女王生活。
一整个下午,两个女人都在捯饬自己的脸。
直到她们确定自己的模样就算是亲妈见了也认不出来的时候,两人才鬼祟着朝安市最大的夜店——慕斯酒吧奔去。
眼看就要到酒吧门口,程默边解安全带,边交代朱思宇:“待会儿进去,你就时刻跟在我后面!如果有男人来找你搭讪,就说自己喜欢女人!如果有女人来找你,就说自己喜欢畜生!懂?”
“你确定,你把我弄成这个鬼样子,还会有人来找我搭讪?”
朱思宇伸手把自己的波波头假发使劲儿往下按了按,又瞥了一眼自己身上不知道程默从哪儿弄来的活像校服的蓝白条运动服,抱怨道。
“姐姐!你是孕妇!不是D妇!打扮那么漂亮想干嘛啊?再说了,你是来寻找创作灵感的,又不是来撩汉的!”
就这样,程默把车钥匙扔给门口的侍应生后,两人强装镇定迈着妖娆中又带点六亲不认的步伐,开启了浪姐模式。
还没走几步,就见朝阳披着一件浅灰色大衣站在门口正等着她们。
“不是说不来的吗?”
程默和朱思宇下午自打定主意要来“盘丝洞”一夜游后,就轮番开始游说朝阳。然而直到二人出门前,她都不曾松口。没想这会儿,都已经在这儿等着她们了。
“谁肚子里还没有二两好奇心呢!”
朝阳前三十年的人生字典里,只有乖巧、学霸、贤妻、良母这样的形容词。但这并不代表她对这个世界没有好奇心,没有探索欲。
由此,三个三十岁上下,其中还含着两个已婚已孕的女人就这样大摇大摆,踏上了夜场酒吧“寻欢”之旅。
如果时间倒退三年,又或者五年,八年,她们的出场必定比现在耀眼。
因为青春本身就足够夺目。
可今晚,带给她们的更多的是忐忑,和对这个花花世界的恐惧和陌生。
当程默带着朱思宇和朝阳进入“盘丝洞”,随便找了个卡座坐下后,才发现她俩脸上的表情,极度不自然。
别看朱思宇平日里咋咋呼呼,此刻竟也变得蹑手蹑脚,整个儿一副文弱书生逛花楼的既视感。朝阳就更不用说了。
活生生的未成年人看禁片总担心自己会被当众抓包的神态!
程默现在真恨不得给她俩戴个面具。免得别人把她们当怪物看,就地就是一顿胖揍。“你们不说,谁知道你们结没结婚,肚子里有没有小孩儿?”
年龄是时间强加给女人的符号,不是镣铐!
况且,这里比她们年纪大的女人,多了去了。
可朱思宇和朝阳,自小家里就看的严,好不容易长大了学校看的更严。学校不管的时候,男友、老公、孩子又把她们围的团团转。
像今天这样的纸醉金迷、“酒池肉林”的场面,着实离她们很远。
不管是心理还是生理,她们一时都难以适应。
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她们身上的标签已经是已婚已育中年妇女,而不是青春正好的花季少年!又或者如程默一样,是一枚活生生的单身小富婆。
看着眼前三五成群腿长两米八,身上穿着还没有一块抹布用料多的姑娘,带着傲慢与不屑的眼神时不时从她们眼前列队而过,朝阳更放不开了。弱弱提议:“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
“回去干嘛?搞得我们自己好像玩不起一样!”
朱思宇除了一张嘴,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明确表示她们是真的玩不起。
“我跟你们说,既然来都来了,就不要犹豫。咱们来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迎‘男’而上吗?”
程默扯着嗓子,才勉强在喧闹的歌舞声中,撕出一道声来。
与朱思宇和朝阳相比,她明显放的开得多。
尽管,她也不过是第二次来这种地方而已。第一次,是高羽谦要招待客户,所以顺便带她去见了见世面。
因为程默向来就是不信天不信命不信男人不信鬼,没羞没臊没底线!面对生活,她只相信自己的直觉。
想疯就疯的肆意,要玩就玩的精彩。
人生嘛!不就这么回事儿!
说行动就行动。
程默给朱思宇要了一杯果汁,让她好好观察观察夜店女王的风采,自己便拉着朝阳去吧台喝酒了。
说是喝酒,其实不过是把自己放在聚光灯下,让世界看见她们的存在。
十分钟不到,陆陆续续前来找程默搭讪的男人五根手指数不完。
再看朝阳,坐的端端正正,裹得严严实实,一眼看去,十个人里有九个都会把她认成是自己的小学老师。
明明画着彩妆,穿着短裙,偏要用一件风衣将自己的优点与美完全掩盖。程默实在看不下去,提醒:“姐姐!你不嫌热吗?咱到这儿来,是来找帅哥,寻乐子的,又不是来修行打坐!你说你把自己裹得跟个包子似的!酒也不喝,话也不说……”
“寻乐子”三个字足以让朝阳羞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里立刻露出惊恐之色:“……我……我还是回家帮米粒辅导作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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