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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客人

03.客人

北门郡发生了一些耸人听闻的事情,不过这些和他陆某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魔头真要找上门来,担惊受怕就能避死延生?

况且百世轮回就意味着百世归亡,无一长生,死亡已经是他熟悉的老朋友——并不是说“生亦何欢,死亦何苦”的无所谓,只不过不再畏惧,能做的准备都做好之后,死亡的威胁并不能影响他悠闲生活,也不该。

该死的时候人总会死,何必强求,不如活的时候更有风度一点。

百世轮回凝聚的自我,让他知晓天命这一概念存在,却并不寄希望于天命。

并非人力所能左右的事物,就没必要多想,活在当下,把握现在即可。

“小哥你听过最近魔头的事情吗?听说会挖出人的脊椎骨,吸尽骨髓啊,你还敢这么悠闲的开店。”

“听说了,最近听说好几次,从下水到骨髓,从脚趾到脑浆,什么离谱传闻都有,看来这魔头的食性挺杂,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从来都是生吃不做加工,估计肠胃不会太好,说不定发疯的原因就是感染了朊病毒。”

“朊病毒是什么?”

“就是疯牛病,学名牛海绵状脑病毒,脑子里面会凭空出现很多空洞,就像是有无形虫子把你的脑袋蛀成海绵一样。经常吃同类容易得这个病……”

把想要吓唬人的报纸推销员吓得落荒而逃,陆无为趴在柜台上,换了只手托住脑袋。

陆无为的活动范围一般包括居住的无名山村,以及越过一座山头之后平原上的北门城,两者的距离如果以普通人脚程计算大概需要四个小时。

所以陆无为想要去北门城耍一耍的时候,除非公孙羽肯带着他施展缩地成寸赶路,不然往往会在那里住上一两天。

目前陆无为在北门城居住的宅子,是城主乌破虏送给自家先生的——

问题是,自家先生是什么人物啊。老是用废丹废丹来称呼不羡仙丹,亲身体验过的陆无为自知长生不一定,但八百寿少不了的,真要是拿出去卖,皇帝都敢拿平天冠抵当,而先生随手给了一个倒在路边快要饿死的难民。

先生缺这么一座宅子吗?

显然是不缺。

那么请问乌破虏先生,您是以什么样的心态,想要以一座宅子,和谪仙套个交情,结个善缘呢?

先生当时非常不留情面表示不要,成仙不就是为了逍遥自在吗,用另一种说法就是我想不给谁面子就不给谁面子。

当然最终陆无为去北门城的牙行,打算找个根据地的时候,老板以一个低到不能称之为打骨折,应该说打成肉酱的折扣价卖给他目前的宅子。

他陆某人虽然不用吃人间烟火,但毕竟不是仙人,红尘中摸爬滚打是件挺有意思的事情,既不会像先生那样衣不染尘,也不像俗人那样强求得失。

不打算和乌破虏乌城主产生更进一步的亲近关系,低价宅子你给我就收了,有一天求过来大不了宅子还你就是。

当然在无名山村的住民中,属于正义感担当的女朋友倒是相当钦佩这位乌城主,据说他被称为大秦的北境脊梁,靠北门城为大秦挡了匈奴三十年,不曾有一支敌犯踏出北门郡。

但是关他陆某人什么事呢?

在仙人看来,这些事都属于不同文化圈的人族内斗,等再过个六百多年,蒙古会有名为元朝的国度在这片土地上建立,六百年再六百年之后,汉人重建了祖辈的辉煌,却不再言说往昔的边关守将为英雄,因为匈奴和蒙古也是国家的一员,被视为同胞般亲待。

其实只要活得够长,不管是仙人还是长生种,都会觉得权势交替是件相当庸俗且乏味的事。

普通人铭记一生的仇恨或恩义,也不过百年而已,可能修道者一次闭关就烟消云散,世事黑白混淆,是非颠倒,对与错真与假,看不懂也看不清。

即使遇见会真心感到钦佩的豪杰,成为至交的好友,百年之后只余土一抔,他的理与义也会淹没在历史中,只剩下波旬的魔子魔孙穿他的衣冠,笑他的经典,坏他的道统。

时间会抹去很多东西,没办法长久的事物,自然难以让长生者付诸真心真情。

陆无为将道祖所言“清静无为”,译为野俗俚语“关我屁事”,也并不是没有道理。

这时候有个裹着皮草,皮肤粗糙而灰黑的北方牧人汉子推门进来,他看到自动弹回去复位的门有点疑惑,对着阻尼器思考了半天,发现自己看不懂,于是拱手表示:“真不愧是仙家事物。”

“这房子里一堆仙家事物,就那玩意是科学。”

比如来找先生喝酒的观止元君,时不时会拿一些在她看来没用的小玩意送给陆无为,就当是要他买酒的跑腿费。

比如说能够能装须弥的芥子袋(放进去东西的时候,会随机吐出来等重的什么东西),能够自动蒸馏酒水的大缸(只蒸发酒精,不蒸发水),能够缓慢把水变成冰的箱子(制冰的时候周围会变冷,可以当成空调),都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无名山村的小房子里放不下,于是都拿到这边的大宅子里存放。

“想吃什么?或者拿来什么食材让我掌眼?”陆无为抬手,示意客人先坐。

之前没说过,如果有上级想要将“大幅降低失业率”作为政绩,空降一个的普查人员,来给无业游民陆某人登记信息,在职业一栏里必须填点什么不填不行,那么不太需要冥思苦想,陆无为会选择“厨师”这个职业。

因为百世轮回中获得了大量知识,他陆某人见识过这世界上绝大多数职业所能看到的风景,现在不需要为温饱发愁,如果有机会,当然会选择从未体验过的,新奇的职业。

比如说六星限定稀有职业,只能从先生那里习得,有关烹饪仙馔的方法。

而仙馔是什么?

常言道民以食为天,吃,是生物最自然,最原始,根植于灵魂最深处的本能,也是最贴近于【道】的形式之一。

于是仙人参悟先天轮回大道,思考得与失,收与放,出与入,正如对“圆”、“完全”这些概念的探索诞生了金丹之道,先天轮回也衍生了仙馔之道。

凡俗的食物,吃下去便能恢复体力,增长气力,已是烹调合理,制法得当。

据先生所说,当仙馔钻研到顶点,便是将生机命数全部化入腹中,吃一头牛便得了一牛的力气,吃一棵树便得了一树的寿数,吃一条龙便得了呼风唤雨的本事,意在降低生命的传递在过程中的损耗,甚至于不受任何损失。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天仙道的观点正是如此,纳仙灵清气入丹田是补,吞他者生机融血肉也是补,皆为先天自然演化,能证大道。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江湖明面上会炼丹的还是有零星几个,但从没听说会仙馔的。

可能是仙馔有保质期,必须现做现吃,保存的生机最多也就能留住两顿饭的时间,不像丹药,和主人一起埋进墓里,过几千年挖出来擦擦还能吃,所以仙馔的成品很难流通,形成不了产业,这条传承基本也就断了。

陆无为学了七年的仙馔技术……说真的,不怎样,只能说学了点皮毛。

毕竟这种技术属于正统的天仙道,而天仙道的主流思想是“外燃薪资,举火锻我,聚一点金性不朽,融成金丹”,无论内丹法外丹法都一样,换句话说,没有足够的修行所用材料,连第一步“外燃薪资”的硬件条件都做不到。

天仙道特色就是特别花钱,不可不尝,要海量实验材料练手,要各种珍贵物资投入,所以没什么跟脚的散修们,无论寿元还剩多少,往往都突出一个“潦倒”。

陆无为也没钱自己找材料做仙馔,于是就在北门城开了一家饭馆,表示这天下能做仙馔的人屈指可数,我虽然不太行,但你们自己处理肯定更不行,不如把材料拿来让我开锅,好吃不好吃归你,我单纯练手加赚点零花钱。

平时偶尔有人拿来几百年的何首乌、人参什么的,大部分人没办法自己凑成一锅,所以陆无为也给人家两个选项,等凑够了,到时候来和其他人分着吃一顿,要么干脆估个价卖我。

掌握核心技术的人也许赚得不多,但永远不会亏。

“我不是来吃的……”北境的雪一旦下起来,往往很难停下,这场冻死了萧二郎的雪至今仍然洋洋洒洒地飘落,刚进屋的牧人汉子对着冻红的手哈气,然后用力搓几下:“我是来卖东西,说是你会收……”

“确实,你想卖什么?”

“雪莲,天山雪莲,即使在火堆旁边,花片也像是不化的冰,摸着刺骨的凉……”

“莫得问题,虽然这东西的生长区是天山邀月宫的自留地,但我不问你从哪拿来,也不管你受谁委托来的。现在市场价五万两白银一朵,鉴于银行还有几百年才会出现我没办法用支票轻松付账,你可以选择拿我盖印的手书,去南边荣昌城的卓氏典当行兑换现钱,要么等几天,我用‘壶天’搬过来现场结算。”

“也就是说您现在并没有带着金银?”

“也许你们这些日常刀头舔血,随身携带家当随时准备跑路的人不太能理解,我是那种没有必要就不会拎包的人。”

在公孙他们一脉的《大道能全》最初的祖师原话,“术与法,不出天罡地煞”,无论术法的强弱,练到尽头,终归于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神通。

由于无漏仙身,这终极的仙道根基的关系,在仙道法术上陆无为一学就会一点就通,甚至能跳过术法的前置,直接练就神通,更不用说“坐火”、“入水”、“支离”、“服食”这些出厂内置程序一般,无漏仙身的自带神通。

其实陆无为并不是很喜欢“壶天”这门神通,“壶天”身中藏物,泛用性极高,问题是需要一丝分神始终维持,并不像触发式魔法挂在身上就能一直存续。

不是做不到,而是麻烦。

所有人都可以随身携带一个背包,但街上来往的大部分人肩头还是空无一物,就是这个道理。

牧人汉子的语气中充满了警惕,虽然倾向于现金结算,仍然对于陆无为手书的信用能力进行咨询,在北境这片边界区域保持戒备合情合理,甚至可以说是保命必要的心态。

陆无为也并不感到厌烦,以银行理财产品推销员的耐心,一点一点给这个牧人汉子介绍自己和岳父的卓氏典当行之间的合作关系。

怀着一颗体验游览的心情生活,就好比在建筑游戏里挖矿打铁一样,虽然耗神耗力却不觉得辛苦。

一番语言交锋之后,牧人汉子仍然选择过几天之后进行现金交易,不奇怪,北境这边鱼龙混杂,在街上走路也有可能挨刀,就连岳父的卓氏典当行也选择开在更南方的荣昌城,就是嫌弃北门城治安糟糕。

陆无为能理解对方不看到现金不发货的心思。

那就谈好日子,到时候把现银用“壶天”装过来,当场交易即可。

陆无为的手并没有金贵到除了仙馔之外全都不沾,到饭点的时候,来客给点银钱他也不介意拼一桌,只是他百世轮回中吃过见过,做饭总喜欢追求点“新意”。不能说难吃得有多么离谱,但北境人往往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观,既然并非能补先天的仙馔,干嘛舍了正经酒楼不去,来你这赌运气吃怪味豆呢。

谈了一会已经差不多该准备午饭,他陆某人有心留客,可是身怀重宝的牧人汉子疑心重重,表示要抓紧时间离开。

北门城有几万人口,作为一个常年遭遇游牧民族攻城的,不知从哪来的土匪山贼杀光一茬还会再跳出来一茬拦路,在封建主义时代的秦朝已经算是蛮繁荣的城市,但这份繁荣的代价是三教九流的歪门邪道都会在这边开个据点,相互交流也相互监视。

牧人汉子来过陆无为的宅子,便不知道被多少人盯上,这就是为什么陆无为推荐对方收下手书,方便携带,被哪里的强人抢掠打杀也容易跑路。

但另一方面来讲,说不定对方根本就没带着天山雪莲过来,只是先问问价……

算了,关我什么事,就算沾上血的天山雪莲还是天山雪莲,洗干净一样用。

牧人汉子刚刚打开门,就站定在门口不动了。

北境民风剽悍,因为“你瞅啥”“瞅你咋地”动起刀来的情况不在少数,也许双方本身并不想要为这种无聊的事情相杀,但是畏缩的态度会被视为武功不行而看低一眼,毕竟周围的旁观者是贼是民或者两者兼有,说不定就会因此被人设局围杀,失了身家性命。

但这时候,最应当展示强硬态度的牧人汉子,却反常地让开了路,让门后的来者先进,他才底下半个头,小心离开。

新客人不束长发,及膝的黑长直自然飘散在身后,眸子殷红如血。

只是可惜是个男的,而且年龄四十往上,真可惜了这黑长直。

“没见过的面孔,新客人啊,敢问打从哪来?”

“西边。”

“西边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发生吗?”

“有啊,西边有魔头吃了几个人。”

“那魔头是啃了下水,还是嚼了骨髓?”

“胡说。明明只吃肾、脾两脏,胃、膀胱两腑,佐三焦调和五气,所以整个内腹方才稀烂。”

“这么说来,你的‘寄杖’神通,还要同形同神才能寄托,练得完全不到位啊。”

新客人微微眯起眼睛,有点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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