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商场出来,我一蹦一跳地走在前头,两手空空。这还是我第一次完整地享受到大采购的快乐。
原来我并不讨厌从口袋里掏出金币,真正让人厌烦的是花了钱还要提着一大堆沉甸甸的袋子。
雨鸟跟在后头,手里拎着我和伊莉丝姐姐下个季度的生活物资,作为回报,我正兴高采烈地与他分享着我来到伦敦发生的故事,以及一些有趣的见闻。
“你刚才那句话什么意思?”
讲到一半,他突然打断了我。
此时,洁白的大理石街道即将入夜,清爽的风带来些许凉意,我沉吟了片刻,开口问道:“我哪句话什么意思?”
“你说伦敦是一座带着面具的城市。”
我以为我刚才那番话的意思不言自明,所以根本没准备进一步解释,所以在回答之前,我赏了他一发白眼。
“这你都不知道?”
“我很少真正的生活过。”雨鸟耸了耸肩,即使他的手里提满袋子,也不影响他做出这个动作,“对于我来说,这座城市更像一间巨大的办公室。”
“好吧,警官大人。”我深表同情,伸手拍了拍他的衣袋,“至少你的钱包告诉我你并不是一个未经世事的人。”
“我经历的肯定比你多,小鬼。”
“那我问你,”我狡黠一笑,“雨鸟大叔,你在这里待了这么久,你知道为什么全世界的魔物都喜欢跑来伦敦吗?”
雨鸟不假思索道:“这里有全世界最开明的政策,圣光的教义指导接纳一切生灵。”
“错,”我冲他摇了摇手指,“不是因为这里政策开明魔物才喜欢往这里跑,而是因为魔物都喜欢跑来这,所以这里的政策才开明。”
雨鸟明显有些被绕糊涂了,他困惑地看了我一眼。于是我开口解释道:
“伦敦曾经是魔物的乐园,现在也是。这里有百分之六的人口属于魔物,这里是它们的家乡,以前是,现在也是。”
“可你们真正的家园不是在北渊吗?”雨鸟问道,“那才是你们的发源地,所有的魔物都起源于那里。”
“北渊?”我嫌弃地皱了皱小脸,“那地方又冷又破,一年有六个月时间都看不见太阳,现在已经没什么魔物留在那里了,愿意留下的都是些与世界脱轨的老古董。”
“那你们都住在哪呢?”
“我们都喜欢定居在人类的城市里。”我在大街上转了个圈,银色的长发像一条飞舞的丝带,“这里有光,有电,有热闹。伦敦是一座带着面具的城市,是因为这里每个居民都带着面具——
我们可以是威斯敏斯特宫里的议员,可以是高档餐厅里的服务员,可以是教堂的牧师,也可以是刚刚与你脱帽致礼的行人,当然,面具下的我们更是狼人,是魅魔,是飞龙,是像我这么可爱的吸血鬼。”
雨鸟一时间有些说出不话来,人就是这样,知晓了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事情,就会暂时丧失语言能力。
我得意地哼哼两声,继续在他面前一蹦一跳地走着。
在伦敦,大部分人到死也不知道原来他身边活着那么多魔物,他生活在人类的城市,过着人类的生活,他平日里乘坐的机车却是由魔物驾驶,他吃下的菜肴是魔物亲手烹饪,他或许会有一两个魔物朋友,让他不由感叹几声造物主的神奇,但他永远想不到,原来他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已经被魔物所渗透,甚至连他死后的葬礼都可能是由一位魔物主持。
“罗曼诺夫小姐。”雨鸟在背后轻轻呼唤我。
“怎么啦?”
“跟我继续讲讲你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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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的目的地是一家没有招牌的小酒馆。
微微敞开的木门溢出橘黄色的光芒,一并流出的还有舒缓的音乐。这里的老板只是一位留着精致八字胡的普通男人,但他总能搞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正是我们魔物所需要的。
“入场费——”倚在门口侍者伸出手拦住了我们的去路,“每人两个金币。”
雨鸟默默从口袋掏出四枚金币,递了过去。
“欸,别!”我一把按住了他的手。
“这种事情交给我就好,”雨鸟无奈地看了我一眼,“没必要分地那么清楚吧。”
“不不不,我是想提醒你,其实你只需要交两枚金币。”
“为什么?”
“入场费每人两个金币,我又不是人,所以不用交。”我理直气壮地双手叉腰,露出两颗尖牙,“入场费的意义只是为了拦住那些还没做好准备的人类。”
收下两枚金币后,侍者让出了酒馆的门,我领着雨鸟大大咧咧地走了进去。
酒馆远离市区,配有几张圆桌,一个红木吧台,以及垒满整面墙的酒瓶。
“老板!”
站在柜台后擦拭玻璃杯的男人抬起头看了我一眼,带着单片眼镜的脸上流露出一抹微笑。
“好久不见,吸血鬼小姐。”
“确实是好久不见,上次来得时候天气太热啦,不过现在已经凉快很多了。”我手脚并用地爬上他面前的高脚凳,临近享用晚餐的时间,整间酒馆冷清得宛如忏悔室。但其实这家酒馆非常受这一带魔物们的青睐,很多魔物,尤其是狼人,都会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来这喝上一杯特调的鸡尾酒。
“这位是......”老板扶了扶眼镜,看向坐在我左侧的雨鸟。
“一个普通人罢了。”雨鸟回答道,一边把手里的袋子整齐地堆在脚边。
“我认识阁下,”老板把擦拭干净的酒杯放在一旁,脸上挂着微笑:“阁下就是大名鼎鼎的安德烈·雨鸟警官吧。”
雨鸟点点头,算是默认。
“原来你这么出名的嘛?”我向雨鸟投来好奇的目光,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般,“老板都能直接叫出你的全名耶。”
“大概是因为两天前的银行爆炸案吧。”雨鸟苦笑了一下,淡淡道。
两天前的爆炸案经过这么报社的大肆报道,早就弄得满城皆知了。任何人花两个铜币买份报纸,就能轻松了解到雨鸟连都不清楚的爆炸案惊天黑幕。
“可我是很早之前就认识阁下了,”老板笑着摇了摇头,“安德烈先生,您是历史上最年轻的特权调查员,更是这座城市的守护神。”
“过奖。”
“啊哈!”我一听便觉得这事有利可图,便搓着手手问道:“老板,我今天来是想要买些梦魔精华、吸血鬼节杖和趋光粉尘,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在这位守护神的面子上,给我来点友情折扣呢?”
“你要的东西比较罕见,我得先去看看还有没有库存。”老板巧妙地支开了话题,转身朝酒架后的暗门走去,不一会他就拿来了我想要的东西。
“一口价,20枚金币。”他微笑道。
“哈?”我撑着柜台一下子站了起来,“怎么还能比上次贵了呢?”
“这是我剩下的最后一颗梦魔精华了,”他把那颗扁圆的珠子推到我的面前,“这颗与你以前买的不同,它的效果更强,品质更高级,你可以把它理解成梦魔精华的升级版,价钱自然也要更多些。”
我拿起那颗珠子仔细打量起来,它的颜色是比粉红更加鲜艳的嫣红色,上面的花纹也要更复杂,更充满美感。
“便宜点嘛。”我打开自己的口袋数了数,买是能买得起的。但20枚金币,我和伊莉丝姐姐要开多少个药方才能赚到啊。
“已经足够便宜了,”老板摊开手,叹了口气,“梦魔精华本就不多,获取的渠道也很少,我买这个东西倒也不是为了赚钱。”
20枚金币虽然超乎预期,但如果伊莉丝姐姐没有梦魔精华的话就会发生一些十分恐怖的事情,所以这属于必要的消费。我默默地从钱袋里取出几个金币,然后把整个钱袋都递了过去。
“谢谢惠——”
“你先等等。”雨鸟一把按住我的手,终止了交易。迎着我困惑的视线,他面无表情道:“我想和这位老板单独谈谈。”
于是,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请到了酒馆外面,大约过了三分钟,他又重新把我叫了回来。
“这位老板答应以12枚金币的价格成交。”雨鸟指着老板冒汗的额头,淡淡道。
“真哒?!”我喜出望外,能节约下一枚金币都行,更别说这一下就少了八枚,这笔钱足够我和伊莉丝姐姐生活一整个星期了。
老板点了点头。
“太棒了!”我看向雨鸟,“你是怎么做到的?”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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