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之时已至。
一层昏黄主宰了天空。
可斜阳高悬,天边的白云被其染上一层朱红,整片道路也被随意地抹上了黄、红两色。
一缕清风轻柔地勾起她的发梢,也拂过我的耳畔,我忍不住侧眼望去。
晚霞的朱红盖住了田野的薰衣草。
昏黄、朱红、淡紫———这难得相见的颜色融合在田野随风摇摆的海洋里,相得益彰。
她的侧脸也染上了晚霞的朱红。
那么,理所应当的,昏黄的色彩,此时也侵染上了我们的身躯吧。
世上的事总是这样。
不能单单用一种颜色来划分,不能只用一种方式来辨别别人的好坏。
同理,人生在世,也不能只拥有开心,亦或者仅拥抱悲伤。
因为这世上的事,本来就不会非黑即白。
因为这世上的事,本来就不会非好即坏。
灰色的,暧昧不清的,才是多数人的状态。
人生就是如此,悲喜交加,黑白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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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曾经说过:“如果一直想见谁,迟早肯定见得到。”
但是他还说过:“所见之日乃是终止之时。”
我刚看到这句话的时候觉得矛盾。后来也明白了
有些人,不如不见
逝去的东西,最好不见,最好不念。
见到了,我们所怀的感情也会变得不一样。既然已经回不到从前,不如不见
毕竟,未来才是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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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下电动车,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
“临别羞涩的沉默,就像一阵风,遥远的吹过,”
耳机里传来陈奕迅的《世界上不存在的歌》。
已是夏末。
刺眼的阳光铺洒在整个公园前,之前路过的桥上反射出白色的光线。
眼前几只鸽子悠闲地在地上啄来啄去,似乎已经习惯了路人的眼光。
“走了,去学校了。”
一旁的声音把我从发呆状态拉了回来。我懒散地打了个哈欠,拿出手机。
“等会,我给我自己拍张照。”
“你也知道你是鸽子啊......”
无视了一旁的吐槽,我对着鸽子摆弄着手机。
QQ的那年今日却吸引住了我的目光。
“还是喜欢秋天。”
确定,如果是秋天的话,现在应该已经是夕阳西下的写生时间了吧!
突然大脑高速运转起来。
“喂,萧陆,秋天的话你会想到什么?”
“秋天?开学吧。”
我满脸问号地挑了挑右眉,却又产生了一种难以言明的疲惫感。
带着耳机的右耳传来了鞋踩上落叶的声音。
那年秋天,又是谁的鞋踩上了落叶,又是哪里的树梢被风吹响呢?
一阵温热的夏风吹过,带着早已被吹落的树叶划过地板。
无论是现在,未来,还是过去,都不可能再迎来这么一天了吧?无论多么相似的一天,带给人的感觉绝对不会相同,所以。
所以,过去的,或者说已然逝去的东西,是根本无法追回的。
只需尽情缅怀便好。
想着这些,太阳忽然毒辣起来。
我微眯着眼,用左手挡住了阳光。
生活在夏日多雨的南方城市,匆匆许多年,转眼又夏天,我也只好,笑了笑自己。
“走吧,萧陆,不管前方如何。”
“?你突然到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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