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剩一周的时间,高似锦理所当然的回到了自己的故乡春城,去探望姨母和表哥。
其实到也并不是事先计划好的,只是那一天高似锦散步的时候,刚好路过火车站。
如果是过去那个作为社畜的高似锦,可能并不会如此轻易回家。
从滨城到春城,路上最少也要三个多小时,费用也大约在三百多块钱,这样的花销对于一个常年欠着花呗的年轻人而言,未免太过奢侈了
而现在的处境则与过去大为不同了。
现在的高似锦可以像郁青雪一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哪怕明天在曼谷,明天在巴黎也未尝不可。
电话中,高似锦对表哥十分骄傲的宣称:
“哥,咱家有钱了。”
然后讲述起自己小说被人打赏的事,那件事简直成为了小说网站的一个传奇。
就在上个月,郁青雪一下子打赏给高似锦价值十万元的小萝比心。
按照网站分成和扣税,高似锦获得了四万多块钱的收入,再加上订阅分成,全勤奖和月票,稿费更是达到了四万三千三百二十块零五毛的巨款。
还完花呗,现在还剩两万多块钱。
感觉整个世界都从黑白色调变成了彩色,人生又焕发起勃勃生机了。
高似锦拿着手机,寻找自己的座位。
“咦?”
“嗨,似锦哥哥,真是好巧啊。”
高似锦发现自己旁边的位置竟然坐着前两天在咖啡厅邂逅的风娜。
世界上真的会有这么凑巧的事情?
“你该不会跟踪我?”
“怎么会呢,我们真的只是偶遇,”风娜洋溢着略显得意的微笑,“快坐在我旁边吧,要不然就挡过道上的人了。”
“好吧。”
高似锦赶紧坐下
其实,就算被美少女跟踪又能如何呢?
她总不能把自己给吃了。
“那行吧,你到哪站下车?”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春城了。”她托着腮,露出美丽的笑靥,“真高兴,可以和似锦哥哥一起坐火车,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光想想就很浪漫。”
“其实,我也挺高兴的,只是我已经有恋人了啊……”
“我们又不是恋人,我们是纯友谊,普通的朋友关系。”
异性之间真的存在纯友谊吗?
高似锦不知道。
但不得不说,风娜真的是一个看起来活泼开朗的女孩子,总是会令人联想起喜欢向人撒娇的可爱小狗。
如果她有尾巴的话,一定会摇摆个不停。
路上,两人谈论起各式各样的话题。
那天打架的时候,高似锦以为风娜学习的是医学,但风娜说她学的其实是文学,她说她也想成为了不起的作家,高似锦微微一笑,表示自己并不是作家,只是一个卑微到骨子里的网络写手罢了。
“文学吗?”
“似锦哥哥当初在大学是什么学科?”
“我是理工类的,”高似锦顿了顿,“电子信息工程。”
“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其实我也没怎么好好学习,当初我表哥问我毕业后可以从事什么行业,我理直气壮的回答他,我可以去给人贴膜,”高似锦浮现出一抹苦涩的微笑,“甚至当时店名都想好了,就叫高氏祖传贴膜。”
听到高似锦如此调侃自己,风娜不禁莞尔。
她的身体总是假装漫不经心的靠近高似锦,可是每当肢体互相触碰,高似锦总会努力缩着身子躲开她。
“似锦哥哥到底为何回来滨城工作呢?”
“家里有关系。”
“哦。”
推着小推车的乘务员喊着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八宝粥,高似锦给风娜买了一瓶饮料。
和她聊天,高似锦不知为何,总感觉像是在和家人聊天一样,倍感亲切。
“似锦哥哥回到春城,是去见父母吗?”
“其实我和父母关系不太好……”高似锦表情有些苦涩,“他们三岁就离婚了,我觉得他们享受的只是制作过程,而我只是制作后留下的副作用。”
风娜抿了抿唇,眼神中似乎闪烁着一抹无法道出的强烈感情。
“我可以抱抱你吗?”
“别可怜我,我的姨父姨母给了我一个不输给任何人的家,我不缺少父爱与母爱,老天爷在夺走你的一些东西时,会以另一种形式补偿给你。”
“可以跟我讲讲他们吗?”
“算了,想跟你讲讲我姨父吧。”
高似锦记忆犹新。
其实高似锦的姨父过去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男人。
年轻时,他酗酒还打过孩子,最大的爱好是打麻将。
表哥小时候经常无缘无故挨姨父揍,他对高似锦抱怨:
“你姨父对你比对我还亲,过去我调皮捣蛋打我,我也就认了,但有一次我在全年级考了第八,而且当时学校还在放假,我在家里头看电影,他进屋就是给我一顿揍,我都不明白他为什么揍我?拜他所赐,我脑袋缝了八针”
表哥虽然是那么说的,但高似锦从小到大一次都没有被姨父揍过,他对高似锦可谓疼爱有加。
小学的时候,大家都在玩悠悠球,当时如果能有一个价格过百的悠悠球在学校往往能成为最靓的仔。
高似锦一直想要一个高端一些的悠悠球。
姨父问要多少钱,高似锦告诉他总共要花一百五十多块钱。
在那个年代,一百五十块钱并不是小数目,姨父一脸惊愕,并没有买下:
“就这么个玩意要一百五?还不是买点排骨炖了呢。”
高似锦知道姨父姨母不是亲生父母,对自己没有养育义务。
况且这只是个小玩具,自己不该如此不懂事,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可第二天姨父开捷达车接高似锦放学回家时,高似锦看到期盼已久的悠悠球放在捷达车的前座上。
最终姨父还是给他买了,姨父轻描淡写的说:
“打麻将赢的。”
表哥曾说姨父是因为从小没有好好教育他,没有尽到一个当父亲的职责,所以把所有对孩子的歉意都放在了高似锦的身上,但高似锦并不这样认为。
高似锦嘴上叫他姨父,可是高似锦在心里却把他当成真正的父亲。
初中二年级的时候,脑瘤常常让他精神恍惚,他的活动范围只剩一张床,他下不了床,甚至就连厕所都去不了,只能被疼痛折磨,整日呻吟。
高似锦第一次做饭就是在姨父得了脑瘤的时候,尽管那只是一碗方便面,但姨父却哭了,因为这是高似锦第一次给他做食物。
其实姨父最爱吃的是鱼,高似锦也一直想给姨父做条鱼。
但是当时高似锦并不会处理鱼肉,甚至连鱼鳞都不会刮,姨母当时也得了白血病住院,教不了高似锦料理。
长大成人后的今天,高似锦连西式糕点都可以自己在家烘焙,可再想给姨父做顿饭,却没有那个机会了。
因为人早就没了。
临终前的一个月,姨父对高似锦说:
“当时你才六岁,有一次我路过你家的时候,你趴在家里的铁栏上对我说‘姨父,我饿’。”
那时候,高似锦的父亲净身出户,母亲也不在身边,只留一个并不称职的保姆和高似锦在家。
其实在那个时候,姨父就了解高似锦的母亲,那是个为了保持自己体型连母乳都没给孩子喂过的女人,因为高似锦小时候打针怕疼,连防疫针都没给高似锦打过,导致高似锦从小时候起,身体就极容易生病,一年到头感冒发烧不断。
也就是那一次命中注定的相遇,高似锦成为了姨父姨母家的孩子。
临终前十三天,姨父用沙哑的声音对高似锦说,小时候他们老家兄弟姐妹足足有七个,可是在姨父十二岁的时候,最小的老七被洪水冲走了,姨父说他七弟那时候才六岁,小脸儿胖嘟嘟的可好玩了,和高似锦小时候特别像。
四月二十三号凌晨,姨父走了,高似锦当时并不在身边。
姨父去世后不久的一次期中考试,高似锦本来万年倒数第一的成绩变成了正数第二十,由于是实验班,那成绩放在全学年也可以排到前五十。
讲完自己的故事后,高似锦颓然说道:
“如果世界上有时间机器就好了,这样我就可以给我姨父做条鱼吃了”
“时间机器是存在的。”风娜搭话道。
“在野比大雄家的抽屉里?”
“在不远的将来。”风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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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大家不喜欢看刀子,大家目前更希望看到男主角去东京变成大小姐绒布球,这月末或下月初肯定写到,我目前主要想解释一下男主被捉走后,为什么对家有如此沉重的执念。至于刀子,由于有时间机器的概念,后续会有创可贴弥补遗憾,而且肯定会弥补,毕竟这也是作者此生最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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